《芝加哥》:华丽锦袍下的精致匕首谢宗玉75届奥斯卡,《钢琴师》和《时时刻刻》虽然分别捧走了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女主角奖,《芝加哥》却是最大的赢家,它囊括了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女配角、最佳服饰、最佳音响、最佳美术、最佳剪辑等六项大奖。
记得七十届奥斯卡,《泰坦尼克号》也杂七杂八获了十把个奖,但那些奖我以为都是最佳影片奖的搭头。
是那个场面宏大、催人泣下的爱情故事把所有人都震撼了,评委才会让它“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就像一群流浪诗人受邀到金碧辉煌的皇宫作客,最后就连皇宫的厕所也要吟诗相赠。
《芝加哥》不同,《芝加哥》所获得的任何一任奖项,都名至实归,没有依靠别的奖项“水涨船高”。
电影是一门综合艺术,几乎包涵了其他所有艺术门类,“色香味俱全”既是它的基本要求,也是它的最高要求。
可自有电影以来,能够做到这点的,几乎没有。
就连我推崇备至的《狗镇》,其实也不过是电影运动会上的单项冠军,它让我顶礼膜拜的,只是它风暴般无坚不摧的犀利思想。
《芝加哥》则完全称得上是电影运动会上的全能冠军。
它应该是百年来电影这门艺术最具代表性的杰品。
在这部电影中,各种艺术门类都发挥得异常饱满。
我们既可以研究它珠光宝气的华丽服饰,也可以探讨它虚实相杂的蒙太奇表现手法;既可以欣赏它烘云托月的光影色调,也可以迷醉它蛊惑人心的各类舞蹈;既可以推敲它恬不知耻的生存哲学,也可以解析它直抵灵魂的艺术磁场效应。
而最让我惊叹不已的,则是它音乐的魅惑力。
如果不是音乐门外汉,我会专门把它的音乐作为重点研究的对象。
更具体地说,就是剖析它如何利用精妙绝仑的乐曲,把烂俗不堪的歌词包装成不容辨驳的人生哲理。
这些乐曲与历代政党的所谓革命歌曲才真叫有异曲同工之妙。
就像布道的巫师还要顺便搭卖一些水货一样,是曲子首先俘获了人们的灵魂,然后人们才会不由自主把那些水货似的歌词当真,以为某人就是太阳,比如希特勒;以为某党就是母亲,比如纳粹党。
电影中有句台词,叫“杀人也可以是一种艺术。
”看完电影,我几乎要疑心“凡艺术都是杀人。
”当然不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么直接,而是一点一点,浸漶我们的心灵。
记得小时候,教科书曾说过,艺术就得表现生活中的真善美。
但《芝加哥》撅起它的嘲讽小嘴不以为然。
《芝加哥》的艺术全是为“假恶丑”服务的。
换句话说,就是把生活中的“假恶丑”全部鬼斧神工地包装成“真善美”了。
那份颠倒黑白的功力,实在是让人目瞪口呆。
很多人以为《芝加哥》意在反讽。
起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但看到后来,我不这么认为了。
由于它的艺术阵营实在是太豪华了,以致那把反讽的匕首裹在艺术华美的艳袍里,根本显不出图穷匕见的杀伤力来。
这时,它所批判的东西不知不觉就转化成了广大观众处世的金科玉律。
导演后悔了吗?
不!
眉飞色舞的剧情处处都在暗示,一切简直就是导演顺水推舟的结果。
这让我不由想起了国内那些写官场的小说家,起初他们也许意在反讽,但由于他们对官场实在太熟悉,写出来的东西最后竟被读者奉作为官法宝。
这时他们再回头一想,发现这其实就是竞争社会中最真实的“丛林法则”,因此也就一边乐陶陶数着甜美的版税,一边让书商把它炒作成官场入门秘籍。
在《犯罪道德学》一文中,我曾表露过这样一个观点:形而上的道德其实是一种非常世俗的手段。
它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给人类谋取“集体利益的最大化”。
为了让人类活得更好、更团结、更和谐、更具竞争力的一种自制规则。
它跟世俗的“对错是非”无关,跟提升人类的心灵和精神境界也无关系。
它身上附属的“文明性”只是为了帮助人类在地球物种竞争时取得绝对的胜利。
推而广之,人类文明(当然包括各种艺术)最初的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让人类的灵魂高于别的物种,而是为了粉饰“丛林法则”,更好地奴役地球上的其它物种。
在任何时候,人类的灵魂其实都没有高出过地球上别的物种。
从人类目前毫无节制地索取生存资源来看,受所谓文明和艺术熏陶多年的人类灵魂,在所有物种中,其实最丑陋的。
所以,与其用那把精美匕首刺向他人肮脏的灵魂,不如留给自己当作谋夺世俗福利的凶器?
以艳俗登场的《芝加哥》最后居然让我推导出了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结论,这虽然是一件悲哀的事情,但它更具思辨性的内涵已不是肤浅的反讽所能概括的。
电影《芝加哥》结合商业与艺术,震撼与思考于一身,不愧为奥斯卡经典之一。
华丽是视听,讽刺是寓意。
华丽为表,讽刺为里,二者融合交织,奏成一曲华彩乐章。
讽刺与华丽,是本片在我脑海里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
“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
”强大的歌舞,刺激的情节,美艳的女主,幽默的台词。
但隐藏在这层华丽外衣背后的另一面,是社会与时代,人性与环境,法律与道德,智慧与冷静。
不得不感叹这层外衣实在太过华丽,华丽到让我惊异,赞叹,着迷,直到恶心。
像是张爱玲的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而在它细密的绣花纹路里爬满了可恶而顽固的虱子。
而这些虱子就是我们要去发现的丑陋的真相,亦或者并无丑陋可言,因为我们本身也可能是这华丽的大袍上默默爬行的无数虱子中的一只。
当你发现你和你周围的一切都是如此,你就宁可麻木并忘却了,而万一如果有一天默默爬行的你忽然抬起头来看见了这巨大而腐朽的袍,看清了自身和周围的丑陋,那就是最大的讽刺,是嘲弄。
深刻而露骨,戳破了浮华而乖张的外衣,如一把探出的血刃。
开片一曲火热狂放的“还有那爵士声”把我们带到1929年的美国芝加哥。
而当时的社会是这样的:“上世纪20年代美国实行禁酒,芝加哥以黑帮当道闻名,在美国通俗文化中的地位相当于30年代的中国上海。
当时黑社会主要以偷运酒为主。
那是1929年美国股市崩溃、大萧条来临之前,整个城市弥漫着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气氛。
如今爵士乐是高雅的象征,全世界的唱片公司都把它归在古典音乐类,但在爵士乐全盛的1920年代,它属于反叛音乐,如同50年代的猫王、60年代的披头四,70-80年代大陆的邓丽君,是“教人学坏”的音乐,比靡靡之音还罪加三等。
” 混乱而罪恶的社会,反叛而嚣张的爵士,是这部电影的背景和主基调。
梦想成为爵士乐歌星的罗克西诱惑了一个小经纪人,原本期待着走上星途时却发现对方只是把她当做玩物而无意帮她,于是愤怒地开枪干掉了他。
入狱后她认识了专长为犯谋杀罪妇女辩护的律师比利并请他帮忙,然而同时过气的舞女维尔玛也需要依靠这个律师的帮助重振江河,两个女人展开一场疯狂的斗争。
一个疯狂的故事。
在这个疯狂的故事里,有一群疯狂的人物,每一个都是活宝,都值得玩味。
他们无私地搞笑,他们矜持地犯贱,表现出无比强大而鲜活的生命力,丝毫不输给爵士乐曲的跳跃激昂。
看着看着你就被他们吸引住了,放松地欣赏这一场闹剧,没心没肺地笑着,关注着眼花缭乱的舞步而不是他们在做些什么,以至于最后感觉那些浮华虚伪邪恶残忍似乎都变得轻佻无害俏皮可爱起来,直到情节越来越离谱脱节,影片戛然而止时才开始感觉到这种恐怖的讽刺。
这是电影的魅力所在,荒诞戏谑的拍摄手法,完全隐身的道德观。
只把一出混乱的闹剧展现给观众,让他们自己去体会和感触。
就像一个不怀好意但又技艺高超的钢琴家,然后把一部深刻悲怆的交响乐弹成一段欢乐怪异的小调。
罗克西和维尔玛都是彻头彻尾的坏女人,追寻野心和欲望。
出卖自己出卖亲人出卖肉体甚至灵魂。
争夺着公众的关注与崇拜,互相羡慕嫉妒恨,算计利用打击报复,最后都倒霉了竟然又能因为利益一起合作。
完全坏到清爽坏到纯粹坏到唯美坏到华丽了,这是一种境界。
嬷嬷在看守监狱时接受巨额贿赂并为死刑犯打开方便之门。
她在聚光灯与无数崇拜目光的照耀下,慵懒地扭着肥肥的臀部,夸张地摇着粉红的羽毛扇子,唱着“你问问栅栏里的小鸡,他们会告诉你,我才是这里的老母鸡。
我爱护每只鸡”那段是全片最爆笑的桥段之一。
老狐狸律师把女犯们包装打造成明星偶像,让他们在万众同情爱戴中无罪释放。
站在由吐沫星子汇成的风口浪尖上,却如同钻石一般无暇耀眼。
他真的是把扯谈发挥成了一种艺术。
傀儡之舞还真是个形象的比喻。
他是一个看懂并能够利用游戏规则的人,是一个操控者。
弑夫六人组的监狱探戈更是让人大呼过瘾,舞蹈与杀戮,柔美与残忍的完美结合。
很多独白的最后一句还把话反过来说,比如她不说“我刺了他十刀”,而说“他十次冲进我的刀”;不说“我下毒杀了他”,而说“他对毒药缺乏抵抗力”,笑果极佳。
此外她们杀掉丈夫的原因,除了虐待,背叛,欺骗,还有单纯的看着碍眼(泡泡糖小姐),真是充满了极端女权主义倾向啊。
从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中,折射出了当时美国社会中法律与新闻界的问题。
司法的腐败,新闻的虚假,舆论对司法的干涉等等。
不只是20世纪初的美国,这些问题在当今的世界上也依然存在着。
我最有感触的是新闻的虚假。
在当时的芝加哥,社会混乱,经济萧条,人们的衰弱的神经需要强力的刺激。
任何一点噱头都能成为关注的焦点,他们愿意在相信,追随与狂热忘记个人的困境与现实。
因此比利成了舆论之神。
因为他看穿了人性的弱点,就像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理论,大概是要维持一个社会的稳定只有让大多数人生活在一个弥天大谎之中,只有少数的精英分子了解这是个谎言。
但他们仍要用这个谎言引导大众,直到愚昧的大众在追随中这个谎言的过程中使这个谎言成为现实。
比利就是直到这个谎言的人,所以他成为了操纵者。
如他所说,“没有什么好怕的。
这就是一出马戏表演,一出完整的马戏。
这些法庭审判,还有全世界,都是一场秀。
”是他卑鄙还是大众愚昧呢?
愚昧和卑鄙是谁造就了谁呢?
我觉得电影中的新闻虚假是当时不正常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浮躁的大众心态造成的。
而现在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包括传媒在内的一切事物与利益的紧密结合已经成为事实,网络时代的信息大爆炸又加剧了形势的复杂。
我们得到的信息虽然不太可能完全是凭空捏造,却夹杂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心理各种因素的干扰多层加工,变得真假掺杂,不那么容易看明白了。
新闻虚假不再是单纯的虚假,而是复杂化。
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会很容易像两个方向发展。
就像有句话所说“不愿思考的人,不是过于冷漠,就是过于笃定。
”也就是他们要不就看着一场战争或灾难里几千万的死亡人数完全麻木毫无反应,要不就是人家一说应该抵制家乐福就跟着抵制去了,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
在什么都不信与什么都信之间徘徊。
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一个健康的公民精神的养成。
然而现代人的心智在逐渐成熟,最终会能够驾驭我们自己制造的东西。
网络提供更多假信息的同时也给一些其他无法公开的真相打开出路让它们更加透明。
我们只需要更理智的观众,通过自己的知识和思考能力去分辨我们接触的信息,最终完全成为自己认知世界的主人。
以往写影评总是和学术有关,不论是贾樟柯的《东》也好,纪录片《河流潮汐》也罢,甚至是《WALL•E》都是为了应付一篇篇课堂论文而作。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混迹校园多年后,我突然发现,从电影中寻找某些学术立场和观点竟是如此切实有效的王道:一方面,对电影情节的大段描述与交代,已经为论文凑够了相当的字数;另一方面,以这种非学术的载体切入,对于作者和读者来说,总能令人兴致勃勃;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判卷教师们往往善良地认定这些与生活紧密联系的作业乃是学生自身智慧的结晶,至少可以肯定不是抄袭,因此也很容易获得高分。
总之,在即将成为学术“老油条”之前,我已经习以为常大打类似的学术“擦边球”,并且乐此不疲。
不过,写多了这种东西也会带来一些困惑和苦恼。
比如,在娱乐化学术的同时,事实上,也在学术化生活,陈小编同学曾几次严正告诫我要记得要将学术排斥在日常生活与娱乐之外,否则我将逐渐丧失与他以及广大人们群众的共同语言。
此外,不懂得依据感性判断而不是某种晦涩理论,来撰写一篇纯粹的影评,亦是学术化生活的严重后果。
说了那么多,目的只有一个——争得读者们的谅解,因为我实在不晓得生平第一篇无关学术的纯影评会写成什么样子。
言归正传,十一月初借公务之便,有幸在百老汇Ambassador 剧院半价看了一场音乐剧《芝加哥》,回国后,又趁热打铁观摩了其2002年的电影版。
尽管音乐剧和电影属于不同艺术形式,难免有不可比之处,然而毕竟音乐剧在先又经久不衰、名声在外,因此,我想以音乐剧作为标杆来评价电影也不算离谱吧。
评论的首要焦点当数三位主演的选定。
凯瑟琳•泽塔-琼斯饰演的维尔玛在百老汇中由身材更为高挑壮实的黑人歌手扮演,不得不说泽塔-琼斯比女黑人漂亮得太多了,女黑人虽说容貌尚可、身材也算凹凸有致,但双手及膝的她动作过于硬朗,缺乏一定美感。
相比之下,琼斯在增添不少妩媚的同时,仍秉承了角色率性、泼辣、狂放的气质,实属难得。
唱功方面,尽管琼斯尽了最大的努力,嗓音的爆发力与吐字的清晰也值得肯定,不过与具有先天音色优势的黑人歌手相比总是略逊一筹,凭借这一被上帝亲吻过的嗓音,无怪无论黑人女演员的现场表演有多生硬,甚至搞笑,却从未撼动其在百老汇的一席之地。
连续三次提名奥斯卡一次折桂的芮妮•齐薇格无愧为是一代演技派女皇,她将出身贫寒却随时随地做着明星梦的洛克西刻画得入木三分,洛克西性格中的愚蠢、世故、狼心狗肺均被她拿捏得恰到好处,令人又恨又怜。
齐薇格在电影中的扮相十分惊艳,不过在我看来与角色相比她有些过于撩人了。
大家都记得剧中洛克西男友与其分手亦是被杀的那一幕,男友曾不屑地说:“醒醒吧,老姐,你永远也上不了舞台……你有没有胸,腿又细。
”可见,洛克西应当是个脸蛋可人但身材平平的女人,事实上,这也符合当时大众媒体对其杜撰的修女般生平的渲染。
此外,以提线木偶为背景的歌曲“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可能要算作是一个颇为严重的败笔,齐薇格作为木偶过于活分,既没有表现出木偶吱吱呀呀的关节,也没有刻划出听人摆布的无奈,也许正是由于演员的缺憾,导演才不得不将镜头集中在提线木偶道具上,大大弱化了人物自身的戏谑特质。
相反,百老汇剧中的洛克西则由一位身材娇小的老牌爵士演员扮演,尽管貌不出众,却亲切可人并具有很多舞台剧演员特有的喜感,她的出场令人联想到出水芙蓉中与男主角同台演唱的爵士女歌手,一样小巧、一样幽默,是旧时代音乐剧女伶的典型代表,她所带来的“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在Ambassador剧场里掀起了一个小高潮。
如果说,电影中的两位女主角至少与舞台剧中的打成平手的话,那么理查•基尔扮演的律师一角则可谓是输得一败涂地。
从外表上来讲,基尔已经老去,任凭眼神如何放电也敌不过百老汇男主角年轻的美貌,尤其是出场歌曲“All I Care About Is Love”的扮相更是没有一丝一毫花花公子的风流;从表演上来讲,基尔扮演的律师狡猾不足、呆滞有余;其演唱水平更是要命,公鸭嗓本身就令人反感,与女记者的二重唱更是不在调上。
奉劝基尔大叔以后还是不要再尝试爱情轻喜剧以外戏路了,否则的话连仅有的师奶影迷都会流失。
看过电影《芝加哥》的人都对女狱卒嬷嬷和洛克西丈夫艾莫斯这两个人物记忆犹新,他们各自的独唱曲目“If You Are Good To Mama”和“Mr Cellophane”成了朗朗上口的经典选段,艾莫斯的扮演者甚至因该角而荣获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
然而,相比百老汇的现场演出,电影中的嬷嬷和艾莫斯实在差得太远。
百老汇的嬷嬷至始至终只有灰色西服这一套行头,但天生具有磁性的嗓音与到位的表演,使她只要一出场就能成为舞台焦点,换句话说,她是以气场取胜的。
而电影中的嬷嬷未免太可爱了些,在效仿洛克西的发型后,常令人联想到Hello Kitty。
舞台剧中,唯唯诺诺、其貌不扬的艾莫斯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我的关注,直至他演唱“Mr Cellophane”,全场为之惊艳:身材滚圆的演员立于舞台中央,一边怯生歌唱,一边左右摇晃,如同不倒翁一般可爱可怜,一双白手套成为他唯一的道具,随着歌词的含义,小幅度地挥舞着双手,似希望引起他人注意又似不希望,唱到酣处,他突然放声,又发觉自身的存在感是如此令人不自在与不好意思,即又恢复到隐形人的状态中。
百老汇艾莫斯的表演非常抓人,将观众带入角色中,忘记了舞台的距离,恨不能走到他身边拍肩以示安慰。
而电影中的“Mr Cellophane”选段则是艾莫斯身着小丑服装演唱的,观众的注意力大半被扮相所吸引,而忽略了对演员与角色自身的体悟,且影片中演唱声音缺乏变化,没能很好地把握与展现人物起伏的心情。
与全世界的其它所有表演一样,舞台剧演员的张力与个性魅力总是电影演员所难以企及的,这也正是在银幕艺术大行其道的今天,舞台剧仍然长盛不衰的原因。
一如华美的服饰,电影中绚丽的舞台背景也削弱了表演的魅力,甚至难免喧宾夺主之嫌。
“Cell Block Tango”描述了监狱6位女囚杀夫的过程,堪称全剧中最黑色、最压抑的歌曲。
舞台剧这一幕中,仅有的道具是六把椅子,每个女人轮流走到台前独自为杀夫申辩,而后一起发出内心最深处的咆哮,简单有力,令人震惊与恐惧。
电影中则增添了许多道具加以支撑,布景使用活动铁门,用红绸带象征鲜血和死亡,此外还有双人舞和情节穿插,所幸的是尽管它们部分地削弱了演员的表演,但整体力度还是达到了预期效果。
顺便提一句,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影片里6位女囚中的唯一黑人正是百老汇音乐剧中饰演维尔玛的演员。
电影《芝加哥》的编剧可圈可点,运用电影独特的手法增添了不少剧情,如此一来虽然欠缺了舞台剧所具有的高度艺术概括性,但从叙事角度来说,在情结的交代与发展上显然更为清晰和可靠。
改编最为明显的是砍掉了女记者的唱段,而将这一角色作为案件的见证推动情节发展。
尽管很遗憾,电影观众无法欣赏到同样好听的花腔女高音唱段(用具有公鸡般音色的花腔女高音来表现媒体,隐喻味十足,亦非常贴切),但以此换来的剧情明晰与完整显然更为重要。
改编电影的另一遗憾是无法展现现场乐队的盛况。
百老汇《芝加哥》里,一支三十余人的现场乐队位于舞台中央,(事实上,这部以爵士乐为主体的音乐剧怎能离开现场演奏的烘托呢?
)乐手们演奏精湛,与演员配合默契,并时时同观众发生互动。
乐队女指挥甚至常常参与报幕与表演,将演奏与表演天衣无缝地溶为一体。
最后,再补充交待几句演出当天的现场情况,位于49街与Broadway交界处的Ambassador剧院并不大,五百人的剧场内座无虚席。
这座有些年头的剧院设施略显陈旧,座位也并不十分舒适,不过一旦灯光照亮舞台,对于演员和观众来说其余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芝加哥似乎就是一个混乱的世界,犯罪率居高不下,公众会被媒体牵着鼻子走,反正一句话“乱七八糟”。
片中媒体的炒作能力几乎如同星爷的嘴巴可以将死人说活,让无名小卒一夜走红。
那个年代的媒体队伍似乎也不亚于如今的那群狗仔队。
与《红磨坊》相比,《芝加哥》似乎更胜在出奇致胜这个理上,创意造就了这部影片在奥斯卡大有斩获。
尽管罗泊特•马歇尔上次在《美国丽人》上的合作成就了山姆•门德斯,这次荣誉也一样落到了他的头上。
初次独当一面的导演罗泊特•马歇尔也像山姆•门德斯一样一战成名。
去年的《红磨坊》虽大红但在奖项上却没有太大的收获,而《芝加哥》似乎是名利双收。
从全片观之,《红磨坊》似乎走得更是一条歌舞片的老路,用现有的条件使得影片更加华丽多彩,吸引眼球。
而《芝加哥》则另辟蹊径,将歌舞片带出一种新的视觉场景,这一切导演导演罗泊特•马歇尔功不可没,更得益于他丰富的舞台经验。
影片从头至尾采用双线交错并进的方式,舞台表演和现实生活交替衔接,相当巧妙。
特别是影片开头几段基本上就是舞台为虚,现实为实。
比如李察在台上狂唱不要钱只要爱,而在交替的现实镜头中则没钱就免开尊口。
有人说蕾妮齐维格演得罗克茜是个没头脑的傻姑娘,其实我倒不觉得,罗克茜只不过是个被出名冲混头脑的追星族,让她一遇出名就会找不着北,其实在设法吸引媒体的注意力时她还是很会动脑子的。
应该说蕾妮齐维格出演罗克茜还是很出色,把握得相当不错,特别在最出彩的那段舞台木偶戏中演得绘声绘色,超像木偶。
作为歌舞片,实际上在歌舞表演上三位主演都多少有些差强人意,并无特别精彩的桥段。
只不过作为木偶戏这一段整体非常经典,非常有创意。
说句实话,李察基尔作为曾经的一线明星,现如今也是有些过气了,离开媒体的眼睛也相当久了,借着本片能得以咸鱼翻生也属相当不易。
由于以歌舞片大红的约翰特拉华特的拒绝,使得李察基尔得以把握住了机会,演得颇为卖力。
不过同年的另一部影片《不忠》中李察基尔也演得可圈可点,能够翻生也是自身努力的结果。
大美人泽塔琼斯在本片中戏份实在不多,跳起艳舞来显得人很是壮实,不过姿色确实是她相当大的本钱。
另一戏份较重的就是配角就属那位MAMA了,她出场的那一段颇有特色,晃动着她巨乳,扭动着肥硕的身体,抛着媚眼,一嘴的索贿的嘴脸,很是搞笑,很是精彩。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刘玉玲在本片中客串了一下,时间上实在太短,没什么可以体现出来。
基本上来说,这部歌舞片很好看。
好看就可以作为我对这部影片的评价,加上不错的情节,导演出色的编排和创意,加上能够挖掘出一些针砭时世的深度,总体而言是部好片子。
比之《红磨坊》相对老套的设计和情节,《芝加哥》在歌舞片的创新上迈出了一大步。
但作为一部歌舞片硬伤也是相当明显和让人沮丧的,没有了像金凯利和阿斯泰尔这样的专业舞蹈演员,主演都是些非专业明星加班加点的成果,所以对于一部歌舞片还是相当不完美的。
首先要澄清的是,我清楚地意识到创作者呈现某个特定题材并不等于其认同此种价值观。
但是此剧对一个具有现代性别意识的女性观众,的确是提供了被侵犯的观影体验的。
现代性别意识的缺乏看到部分豆瓣评论竟称此片是女权主义的,无奈之余,只想首先抛出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来驳斥此种观点——创作者聚焦和呈现女性(或者是别的群体)不天然构成对该群体的直接关怀,故事怎么讲的依然很重要。
全片的视觉元素和内容叙事无处不在暗示编剧和导演缺乏现代女性性别意识。
女性的着装和表演完全服从好莱坞主流的男权审美凝视,很物化女性的审美状态。
对于女性角色的勾勒,如果说要有突破,可能对比的只能是那些女性完全是附属角色的作品——在那些作品里,女性是扁平无姓名的状态,连作恶的能力都没有,隐藏在社会主流之外的第二性。
芝加哥里的女性,仿佛是更有力量,敢于作恶的,女子监狱的题材的确是好莱坞主流里比较少关注的。
但这种表面的虚掩一枪,在性别意识上与更倒退的那些片子其实大同小异,甚至此处的动机可以更恶劣——挟持弱势群体的故事以博人眼球。
目的并非是要激发社会正向关注,而只是利用奇观效应博取观众的好奇心,落脚点依旧是自己的作品能否获得实际利益。
具体来说,片子里的两位女主角,依然是弱势和受害者群体,喜怒无常和过分的情绪化。
我们当然可以争辩,喜怒无常和情绪化并非不可以是正面维度,但是大部分观众都可以明明白白产生对这种喜怒无常的负面体验,那么此种直觉式的反应留给观众的负面结果就不可以被忽视了。
反之,片中的男性主角大律师则一直以一种游刃有余自信的状态出现。
的确,片子对其的塑造是有讽刺意味的。
但男性居于主导地位的叙述也是明明白白传递出来的。
再次回到开篇抛出来的论点,创作者对这种现象的忠实呈现(的确,好莱坞是这么乌烟瘴气的),并非自证其对这种现象的认同,甚至有可能是出于想要批判的初衷。
但是,恰恰是因为此种偏见和陈腐的性别观念如此顽固的植入了普罗大众的认知,真正有效的打破方式必须是更决裂式的。
忠实的呈现,是不足以激发批判思维的,甚至容易被再次误读。
重述现实的讽刺式的批判在现代女性生存状态没有真正改善之前,很难成为行之有效的发声手段,话不说清楚的话,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很有可能会说,她只是在欲拒还迎,是害羞吧。
此处,亦没有想要赶尽杀绝男性视角的意思,只是希望看到更多女性角度的凝视来丰富主流审美。
或者说,无论哪个性别的创作者,都能够审视一下自己故事里女性的状态。
优秀的歌舞剧视听语言抛开性别意识,放纵自己去欣赏的话,本片的歌舞剧视听语言的确是一流的,其中几段歌舞的形式(个人最喜欢的是六个女子在监狱的探戈和记者会提线木偶的两段)滴水不漏的宣告了形式可以如何反哺和支撑电影的内容意义。
所以最后又回到了那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只能选一个的话,到底是要好心肠还是好才华呢?
一句话评论With the right song and dance, you can get away with murder. In a city where everyone loves a legend, there's only room for one. It's Just A Noisy Hall Where There's A Nightly Brawl...and All That Jazz The one movie that has it all. It began with a hit... If You Can't Be Famous, Be Infamous.幕后制作要充分欣赏这部2002年度的第75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必须细细品味其中的嘲讽精神。
影片用貌似赞美的口吻,把上个世纪20年代以芝加哥为代表的浮躁心态彻彻底底挖苦了一番,而里面的内容对于80年后的今日中国居然不乏适用之处。
片中有一句经典歌词,叫做“杀人可以是一门艺术”,该片的妙趣可以归纳为“恬不知耻可以是一门艺术”。
马歇尔承传了鲍伯·福西的风格,并大胆将整部影片处理成罗西的幻觉。
他充分发挥出演员的歌舞潜能,泽塔-琼斯获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其他多名演员获提名;他还赋予“监狱探戈”、“操纵媒体”等片断高超的视觉创意。
花絮 ·在影片中,两位女主角为了争得名声而明争暗斗;而电影的现实中的女主角之争,也是异常激烈。
麦当娜、戈迪·霍恩、妮可·基德曼、朱丽娅·罗伯茨等著名演员都有过和“芝加哥”的“绯闻”。
·在男演员方面,曾经主演过《油脂》、《低俗小说》、《变脸》的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一度收到制片方的邀请,最后他却以不愿意在20年后投拍一部类型相同的影片拒绝出任男主角。
·另外一个谣传,则来自于本片的CD大碟。
曾有传说珍妮·杰克逊曾有意献歌一曲,到最后却不了了之了。
·成为米拉麦克斯电影公司票房最高的电影,国内票房就到达了一亿七千一百万美元。
·该片音乐剧从1975年4月12日开始,在美国纽约的百老汇演出,直到1977年8月27日停止,总共演出936场(包括24场预演)。
·导演希望凯瑟林·泽塔-琼斯在影片中展现自己真实的长发,但她坚持要换成短发。
在人物杂志采访时,她的解释是不想让长发垂在她的脸上,这样就会成为大家怀疑她是否真的在里面跳舞的一个把柄。
·这是约翰·特拉沃尔塔拒绝然后理查德·基尔接下演出的第四部电影,之前还有美国舞男 American Gigolo (1980),天堂里的日子 Days of Heaven (1978),军官与绅士 An Officer and a Gentleman (1982)。
·理查德·基尔花了三个月的时间上踢踏舞课。
他的踢踏舞场景是在半天时间内拍摄完毕的。
·在监狱场景中,胡雅克开始说的是匈牙利语,但最后的一句话说的是俄语,她说的意思是“救命,救我,好吗?
”穿帮镜头 ·连贯性:荣斯看着弗里德的钱包,在里面的那张弗里德孩子们的照片。
·时代错误:在法庭的美国国旗上有50颗星(应该是48颗)。
·荣斯·哈特唱歌的场景中,就在她唱着“谁说凶手不是个艺术家”,荣斯走过一排镜子。
拍摄途中,就在荣斯的右边可以看到摄影组工作人员的倒影。
·连贯性:当荣斯拒绝手下维尔玛的钱时,维尔玛把钱放在她的裙子下面。
在每一个镜头中,钱的位置都在变化。
·在表演“单人房间探戈”的时候,可以在安妮的胸前黑色的装饰上面看到录音器。
·事实错误:在电影好几次提到哈里森是区律师助理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
实际上在伊利诺斯州,并没有区律师District Attorneys,他们被称之为州律师State's Attorneys。
·连贯性:在唱“爱是我关心的全部”时,女犯人脱下她们的囚服,在一个镜头中,她们戴上头巾,在接下来的镜头中,她们再次把头巾戴上。
·连贯性:荣斯和比利在讨论她该在法庭上穿什么衣服的时候,在她的右边的头发上,有一段很长的马尾辫时有时无。
·在最后跳舞的场景中,可以看到有人在维尔玛和荣斯身后通过麦克风说话,指挥着他们。
然而,在介绍他们第二段表演时,你可以听到同样的声音,但冲着麦克风说话的这个人已经转身在看音乐师,麦克风离他的嘴巴很远。
《芝加哥》欲望总是能让你不择手段的失去自我。
同为迷失在都市中的两个可怜女人,却都同样沉迷于内心那份贪婪的欲望。
城市的浮华,人性的躁动,没什么能比歌舞类型片更贴切的表现那个娱乐至死的时代。
暗色系的现实生活,用浮夸的歌舞外放人物的心理活动,用这种略有戏谑的方式将人性的表里不一刻画的淋漓尽致。
作为第75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得主,电影胜在剧情与歌舞的充分融合,丰满人物的塑造,以及对特定年代社会形态的冷嘲热讽。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几乎为全女性的故事里,爱情(甚至包括友情)不再呈现出任何美好与憧憬,而是作为一切恶行的源头出现,讽刺的是你只有彻底舍弃这份情感,才有可能获得新生,这算得上是一黑到底了吧。
8分。
Ps:相比蕾妮·齐薇那张永远浮夸委屈的脸,凯瑟琳·泽塔-琼斯的表演确实要好出太多了。
前几天刚看了 Chicago。
好吧,我承认我是 Old Fashion,不过有些东西,我宁可去偶遇,所以当在同事的电脑中翻到 Chicago 的时候,自然是不会再错过了。
将黑手伸向 Broadway 的经典舞台剧,改变后将之搬上大营幕,这是 Hollywood 那些精明的投资商和导演的最新伎俩吧?
虽然鲜有成功,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么招都能博得影评人的一点怜悯。
但 Chicago,这部曾获得六项奥斯卡奖的歌舞大片,以4500万美元的成本换来美国本土1.71亿、全球3.06亿的票房,的确是一个商业和艺术的双丰收,但是我宁可称其为社会现实讽刺剧,而不是歌舞剧。
它并不是一出传统意义上歌颂真善美或者爱情至上的歌舞剧,甚至在歌舞的表现以及侧重方面,Chicago 一剧表现得并不出色;而在揭露社会现实和嘲讽这一意义上,它比一般的歌舞大片有过之而无不及,相信美国电影工会的评委们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吧?
Chicago 所提出的“大娱乐家精神”贯穿本剧始末,顺着这个概念,剧情被惯连,人物被充实,同样的,由这个概念,三位主人公的形象到最后都被拆解得支离破碎。
什么是Chicago的“大娱乐精神”?
它表现在Richard Gere 饰演的芝城大律师Billy Flynn 的道貌岸然、一手遮天、颠倒黑白,它表现在Catherine Zeta-Jones 饰演的舞女Velma Kelly 的血刃亲人,它表现在Renee Zellweger 饰演的Roxie 的爱慕虚荣。
而导演Rob Marshall 给出三位主人公一个看似完满乃至荒诞的结局,是出于商业需要,还是隐含了对现实的嘲讽?
相信各位看管都各有说法罢。
本文也就不过多去争辩了。
撇去产子后体型尚未完全恢复不谈,Catherine Zeta-Jones 的歌舞技巧实在让我震惊!
以至于到了篇为都一直认为它是女一号:每一个舞蹈动作相当到位,一颦一笑中的风骚,吸烟与拍照时的风情万种,当然还有厚实、具有磁性的嗓音。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几个场景:当Zellweger 被当作Gere 大律师的头号客户时,Zeta-Jones 眼神中那种黯然的失意;当为了讨好Zellweger 的时候,像小丑一般的说服她与自己搭档组合(剧种Zeta-Jones并不需要,它只需要利用Zellweger 重振她往日的声明);最后出狱时再次诚心邀请Zellweger 与她组合,并略微尴尬的掩饰自己当前破落的窘境。
三个场景,三种心态,三个表情,却都将角色本身的自信和高傲分毫不差的表现出来,可见 Zeta-Jones 早将这个舞女的角色揣摩得入木三分。
Renee Zellweger 的角色不如几年后在 Cold Mountain 中那样突破,不过表现依然可圈可点,虽然 Catherine Zeta-Jones 出场在先也并未让她逊色多少。
Zellweger 所饰演的已婚妇女,本来应该安于家事,但却对在闪亮的聚光灯下彻底迷失自我。
她为了成为一名歌手主动献身却被欺骗,恍然大悟气愤交加她居然举枪就开。
而在监狱中她从开始的害怕、憔悴,经过Richard Gere 所饰演律师的“炒作”“包装”骤然走红,从一名杀人犯“洗心革面”的变成了一名受害者,又在即将被媒体抛弃、全面失宠的情况下“急中生智”“怀孕晕倒”,再次引爆媒体的追捧狂潮。
这便是暗讽光怪陆离的娱乐圈内各类“炒作”“曝光”的娱乐事件。
不过在最终被判无罪的霎那,Zellweger 从飘然的天堂落回现实的地狱。
粉丝的来信、鲜花啊!
重获新生的她似乎已经开始回忆在监狱里的美好时光,这又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Zellweger 的表演,时而性感可人,时而楚楚可怜,将人物塑造得有血有肉,让人爱恨交加;而她高音区极剧爆发力的嗓音和略微沙哑的歌喉,让人觉得她不出张爵士专辑简直是浪费了这把好嗓子。
两女一男一台戏,不过这个男主角选得真是败笔。
他可以是John Travolta,也可以是 Antonio Banderas,当然 Ewan McGregor 也是可以考虑的…… 但Richard Ger?
为什么偏偏是Richard Gere?
从他一出场就与整个歌舞剧显得格格不入。
没人质疑Richard Gere 的形象,或是演技,要知道这种伪善、道貌岸然的角色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而到了歌舞环节…… 你就知道他的嗓音和肢体协调能力多么贫乏了。
不过 Chicago 一剧的小高潮便是从Richard Gere 和Renee Zellweger 二人的木偶剧开始,二人滑稽夸张的面部表情尤其值得再三玩味。
同样还需要提及的两个配角和两个舞剧戏中戏,一个是饰演囚犯长Mrs. Morton的Queen Latifah,以及在极其经典的Cell Block Tango 中的6号女囚的 Mya。
身为 Hip-hop/Rap 界的大姐级人物的Queen Latifah,本身就有多年电影和话剧舞台的演艺经验,而囚犯长这样有一定“分量”的角色找她自然是没错的。
而在Queen 上场的那段When You're Good to Mama 中,急促厚实的低音鼓也同样突出了她的“重量级”,当然,这样一首风骚十足的歌曲,恶俗,倒也相当直截了当——When you’re good to Mama, Mama’s good to you. 6位女囚所表演的Cell Block Tango,创意好、剪辑好、歌舞编排好、舞者实力更好,除了女配角Zeta-Jones 之外,各个都是专业出身。
个人喜欢第一个出场的Susan Misner、黑人女囚Deidre Goodwin 和俄罗斯舞者Ekaterina Chtchelkanova。
当然还有那碟超大配菜:6号女囚,美国R&B女歌手 Mya ,但实话实说,这个角色丝毫没有给她任何表现机会。
好像很多人、很多影评人、很多职业影评人都将 Chicago 与 Moulin Rouge 相提并论作比较,甚至说 Chicago 是因为 Moulin Rouge 的陡然走红才草草赶制出来的,这点纯属无稽之谈。
事实上,早在 1996 年,Chicago 就开始了女主角的甄选工作,而当时最被看好的 Madonna 在 Chicago 和 Evita 之间选择了后者,详情在任何一本Madonna传记中都有记载。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剧本需要删改、演员没有合适人选、投资商和电影公司也渐渐失去信心,最后拍摄计划不得已搁浅,开机遥遥无期。
直到Moulin Rouge 的大获成功,让 Miramax 再次有打捞一笔的信心,才重整人马投入拍摄,终于带给你这出“大娱乐剧”Chicago。
而同样作为歌舞剧,相对于 Chicago 针砭时弊的严肃主题,Moulin Rouge 的题材就显得中规中矩:浪漫爱情悲剧;同样的歌舞情节在两剧中所担当的任务都不同:Chicago 中,歌舞情节是对剧情的权势、结构和说明,而 Moulin Rouge 中,歌舞情节从属于剧情,无法将之抽离开来。
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Chicago 一剧若是《红楼梦》,Moulin Rouge 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外经典,相障得益,各有所长。
如果你看过 Chicago,不如趁现在温习一遍。
如果你还没看过,不妨找来一看,这样的影剧,偶遇,太难。
附录:推荐一篇针对本剧歌舞片段的评论 周黎明:《芝加哥》歌词赏析 http://www.mov8.com/dvd/freetalk_show.asp?id=8449
这部片子和以前看过的几部歌舞片有些不同,歌曲和舞蹈不是穿插在故事中的演员在当前情境下的即兴情感表达,而是用来交待人物的性格和事件的背景,或者仅仅是当事人脑海中的幻觉描述,而且歌舞表演都一例放在舞台之上,基本独立于情节之外,有点类似于旁白的作用。
想起让·雷诺的《黄金马车》,不知道本片的导演是不是也是想通过这样的安排来表明一种人生如戏的观点。
不过那一段段劲歌辣舞确实演绎得很不错,音乐动听,穿着性感,舞姿曼妙,场面香艳,着实荡人心魄。
很喜欢监狱里的女犯人们一个个倾诉他们杀人缘由的歌舞,都很固执地认为自己并没有犯错,“如果是你,你也会这么做”。
好像这部片子并没有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正面人物,三个主角都虚伪做作,只有从洛克茜的丈夫身上还能看到一点非功利的真情。
洛克茜无疑一直在做着明星的美梦,没想到杀人入狱居然给了她这样一个机会。
一切的专业素质、交际技巧都是不必要的,唯一需做的只是成为大众媒体的焦点,只需出名而已。
而为了成名,也无需在乎达到目的的手段,甚至不必在乎成的是善名还是恶名,有点“不能留芳百世,那就遗臭万年”的意味。
而且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有比犯下杀人的罪行更能令人们关注的了。
虽然洛克茜杀人只是一时冲动,然而在比利的引导下,她逐渐领略了一鸣惊人的快感,进而用她出色的演技在媒体面前树立了一个楚楚可怜的弱女子形象,终于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有一段洛克茜在比利身旁如木偶一般的演出也很有意思,在比利这样一个熟知大众口味、通达人情世故的律师的眼里,罪犯、媒体、法官、陪审团都是他操纵的木偶,所以他能够无往而不胜。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直面美国大众心理的虚荣、新闻媒体的媚俗和司法制度的腐败的现实主义题材的电影,跟《华尔街》一样揭露了“万恶的资本主义”,在中国应该算是一部主流电影。
只是由于大量歌舞的穿插不时打断情节的发展,对已经习惯了流畅紧凑的好莱坞大片的中国观众来说,恐怕很难适应。
芝加哥算是第一部认真看完的音乐剧,不谈三观问题,只是讲讲我片面的观影感受。
之前看过电影里的片段,私心偏爱Velma。
电影看完后对Velma的评价会更加中肯一点,但相较于Roxie还是更喜欢Velma。
清纯中带点小性感怎么说呢?
我不单单只是讨厌Roxie的狡猾多端,其实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她对待Amos的态度。
Amos算是全片三观最正常的一个人,他虽然是Roxie的舔狗,无论发生什么总是无条件相信Roxie(我看到她那张脸也不会怀疑她),但Amos是个懂得把握尺度的舔狗。
在知道Roxie与家具男有染时,他拒绝帮Roxie顶罪;在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时,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婚。
反观Roxie,她因为Amos没有帮自己顶罪而恼羞成怒;当所有人抛弃她后,只有Amos在意她,而她却并不在意。
许多这样忘恩负义的时刻就注定了我不会太喜欢Roxie。
Roxie是真切的有一个明星梦,她的出身,她的经历,她的情史都过于普通。
在她作为一个家庭主妇时她没能出名,锒铛入狱后竟然因为恶名成为了“大明星”,但她也只是短暂的被芝加哥爱了一下,就像Billy所说:
That’s Chicago.但并不能说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角色。
我对Roxie的爱存在于她在舞台上故作性感时略显滑稽的模样,她清纯外表下那颗火热的心真的让我爱到不行!
舞台上的Roxie如果说按照故事性来看,Roxie是女主角;那我认为从综合上看,Velma才是当之无愧的女主角。
舞台上的VelmaVelma与Roxie最直观的不同点在于她对性感的把控更加熟练。
舞台上她永远是风情多种的,即使在杀人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她也是一种慵懒的美;而当她渐渐过气,无人问津时,她的光芒也依旧没能被掩盖,出证法庭时还是有把我惊艳到。
即使没有多余的妆容修饰,也依旧美得不可方物Velma的性格也很吸引我。
她懂得变通,初见她时,她因为发现妹妹和丈夫有染,不顾情面的“解决”了他们。
敢爱敢恨,十分果断。
并且在亲手杀了两个亲人后,可以不慌不忙地赶往夜总会进行最后一场演出,在表演时看到警察她也依旧从容,没有出现差错。
即使身为狱中囚,她也依旧保留着独属她的那份傲气和高贵。
而在意识到自己情况不如先前时,她也可以放低身价主动找Roxie希望合作。
I Can't Do It Alone.剧中的每一个舞蹈选段都堪称经典。
我最喜欢的Top3分别是《Cell Block Tango》《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以及《Nowadays》。
◾️Cell Block Tango:五位谋杀亲夫的快乐寡妇为您带来一段精彩的女子监狱探戈。
我更改了这个选段原先的介绍,片中的介绍是“六位”,但事实上有一位匈牙利姐姐是被诬陷的杀人凶手,她也是全片最悲惨的一个人物。
唯一无罪的一个人竟然是库克郡立女子监狱第一个被处死刑的人,而真正犯罪的人却摇身一变成为了舞台上的明星,既讽刺又无奈。
我真的太喜欢那句“I didn't do it, But if I'd done it,How could you tell me that I was wrong?”真带感,感觉自己三观开始扭曲惹。
◽️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一段十分经典的极具黑色幽默的木偶戏!
这一段正面体现出Billy的辩护能力之强,难怪经他手下没有一个死刑犯被判处死刑。
这段也很形象地表现出了Billy的辩护特点,在他的辩护过程中,整个法庭仿佛变成了一个木偶剧场,而他则是操控这一切的上帝。
Roxie身为被告,也只是剧场中的一个普通木偶,她甚至不用说话,全凭Billy为她制定的专属台词就能一炮成名。
Roxie和Velma之所以是主角就在于她们都不会轻易服从于Billy的操控,她们有自己的意识,会反抗Billy的一些对自己无益的决定。
♠️Nowdays:两名重获自由的监狱之花带来的一场末日狂欢!
平分秋色这段是Roxie和Velma两大女主在电影最后共同在芝加哥大剧院的表演。
也是全片最荒诞无经的一个部分。
为什么呢?
“唯一无罪的女人被处以死刑,而真正的杀人犯却在掌声和灯光下再次持枪。
”电影最后两名女主谢幕时不计前嫌挽手迎接观众们的欢呼喝彩,以及Roxie的那句“Thank you!
believe us,we could not have done it without you!
”真是全片最大的讽刺。
一言以蔽之,看这部电影千万要放下你的三观。
最后,我只想说:I love The Musicals forever!!!
Renee大姐非常sexy 居然跟Bridget Jones的胸部相差那麼多。。。大媽也爽了一把 又唱又跳的。。。Richard還是不要跳太劇烈了吧 我怕你一把年紀的來個什麽心臟病 = =
娱乐至死的年代一切不过都是showbiz,讽刺法制、媒体、大众,罪犯成了人人追捧的明星。印象较深的段落:六个女犯的独白舞、律师操纵记者的傀儡舞、Renée的多重镜子独舞、东欧移民女的行刑舞(没有话语权就是死路一条)、审判之前的razzle-dazzle舞
剪辑真是很棒,在像是幻想一样的香艳歌舞场景中穿插的是现实中的追名逐利。名利场上没有永远的胜利者,芝加哥舞台上上演的戏码也日日新鲜……
很遗憾!我实在顶唔顺,无睇完~
19 歌舞片虽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是看下来还是挺舒服的 感叹于好莱坞的演员唱歌也那么出色。。。
4.5 歌舞华丽盛宴。当新闻作为娱乐而存在时,当事人和观众便处于相互利用相互愚弄的状态,当真是娱乐至死,学传媒的都可以看看。监狱6女囚和人造木偶戏这两段歌舞非常喜欢!
拍电影+唱歌跳舞,有没有搞头?
字幕做得很不好导致没有彻底地对此片产生兴趣......女主是演BJ那女的么?
真不懂好在哪里。。。
4.5 可以算得上我有史以来看过最伟大的歌舞电影。流畅的剪辑、用歌舞叙事、真实虚假的交汇与辩诉过程的互相呼应,太牛了真的。用歌舞把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完全外化,真的太极致太聪明了。最喜欢的是木偶剧和绞刑那两段,绞刑那里一个是舞台上的假死大变活人,一个是现实中的死亡,交错起伏真的足够震撼。贪婪虚伪、欲望浮名、缤纷繁杂、娱乐至死的芝加哥的确够吸引人,法律的昏庸和媒体的歪风吸引着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成为明星,用脂粉掩盖肮脏与龌龊,足够讽刺足够精彩,二十年后依旧如此。这部电影太伟大了,真的够震撼够精彩,伟大到不管喜不喜欢歌舞片的人看到这部电影都一定会喜欢。没给5星纯粹是因为飞机落地没能一口气看完。
歌舞片实在不是我的菜
这种电影方式难以接受,只能快进看情节,跳过歌舞。花里胡哨。故事卖了好些关子,确实很现实也很有意思,看完,只是一顿快餐。
歌舞刚好能表现幻梦的疯狂和戏谑,监狱6人组玲珑交错主题一致的交响曲般打开格局,选择整体大环境里被压迫的女性为切入主体,再罪恶或无聊的杀戳都具有某种女权和正义性。精准的踩点,戏谑的叙事,余韵未必多深刻,但是特别过瘾特别爽。
这种电影拍得再好也不如去歌剧院看部真人版的音乐剧。
Ironic USA ~All that America and Jass不得不说jones演的很出众,BJ也非常抢眼。音乐剧神马的果然新颖。男猪脚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他是pretty woman的那个了。
同类的歌舞剧,红磨坊要成功得多。
就还行吧。我以为是很有名的歌舞片,但居然打败了钢琴家拿的奥斯卡最佳影片,看过钢琴家不下10遍的我完全无法接受。
赶着最近的风潮来补,心想还不如没看过那个短片,没看的话估计不会觉得这个电影有点讨厌。
哪怕大腿张得再开,也是一部空洞无聊的烂片,毫无好感。
女主角长得太丑,也让人厌恶,很影响观影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