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电影《鹿皮》不仅荒诞,而且还相当无厘头,按正常现实思维还真不容易看懂,做为梦境解释倒挺合适的。
结尾都开始出字幕了,同时解释说还有镜头。
真想是男主人公从睡梦中惊醒的镜头,可惜没有。
通篇回味一下,这就是男主人公的一个梦,展现了他的种种欲望。
他可能与鹿有着某些缘分,或者真有着麂皮装的癖好。
再进一步说,他披上麂皮更能憧憬自己能像鹿儿一样自由。
从电影交待的细节看,男主人公也属于中产,事业和家庭问题都不小,想必心理压力也很大,不容易得到的自由倒是容易在梦里出现。
男主人公的排他性很大,自己披上了麂皮就想成为麂皮装、甚至是夹克装的唯一穿着者,最后发展到以暴力行为排他,这些人性恶在现实生活中都不容易如此轻易发挥。
真是一个混乱的梦境,男主人公行事非常随意。
随意地凭着一架录像机就随口说自己是导演,随意向无语男孩扔砖头,还打的很准,随意杀人。
这些都附和欲而无为,抑郁可以通过梦境缓释的解梦理论。
在梦境里尽情地释放着欲望,但仍然甩不掉现实的阴影。
那位在酒吧当服务生的女剪辑师利用男主人公的麂皮倾向控制了他,并进一步成为他行为的操控者。
推想是不是就是男主人公现实生活中妻子的影子。
这位剪辑师说她重新剪辑过电影《低俗小说》,结果与公映的完全不同。
说只要有素材,就可以随意编辑出自己想要的结果。
也以为结尾可能是她按自己的意愿编辑出观众意想不到的故事,结果也没有,不过,这跟梦境无关。
又是一部在电影节看的影片。
还有映后交流。
但是可惜,现场的翻译很是糟糕,所以映后QA环节,我甚至只能听英语来理解制片人说的话。
这是一部很奇特很狂野的电影,制片上面估计也是困难不小。
昆汀导演用自己的方式“调侃”昆汀导演。
看我这样一部影片,我觉得,这必定会是评价两极分化严重的电影。
我喜欢这部电影的音效设计,声音让观众们在一瞬毛骨悚然。
还有诡异气氛的营造也很不错。
巧妙的运用了前后景关系。
但从剧情剪辑等各种方面来考虑,这部影片并不很对我的口味。
怪诞在了奇怪的地方
大叔一掷千金买下鹿皮,对它爱到发烧,他不仅跟战衣对话,还用手机拍照,还要令战衣举世无双。
酒吧遇着靓女自称业余剪接师,二人一拍即合搞独立制作,自导自演边拍边杀,忽然鲜血淋漓劲过买凶拍人。
剧情一路高升到结尾的karma,一气呵成。
杜雅尔丹的表演浸入得很彻底,全心意成为那个荒诞的披着鹿皮的疯子,真好演员。
法式幽默有两种,一种是大家都喜闻乐见的幽默,比如说《虎口脱险》、《你丫闭嘴》等类型的影片,其中的幽默桥段大多来源于幽默本身,比如说表演者的动作幅度,剧中人的各种离奇的巧合等等。
还有一种幽默就比较有内涵了,或者说它并不是一种幽默,而是一种喜剧形态,一种你捉摸不透的喜剧形态。
这种形态通常会走极端,喜欢的人喜欢的不得了,讨厌的人,则觉得它是神经病。
巧了,今天给大家推荐的这部电影,说的就是这种形态。
《鹿皮》是一部标榜着喜剧的电影。
而且是获得过第72届戛纳电影节,导演双周单元的提名。
本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关于鹿皮的故事,片中的男主人公,因为一张鹿皮而开始了自己各种离奇荒诞的经历。
最后以一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然而讽刺的是,荒诞的生活并没有结束,反而是延续了下去。
这就是本片作为前文中提到的后一种法式幽默的魅力。
之所以本片会极其容易走极端,我们简单分析下。
首先,对于讨厌的人来说,本片在他们眼里怎么看呢?
一个无厘头的开始——男主人公在一个加油站的卫生间,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摔进了马桶里,然后不断地冲水,最后逃离了现场。
这是一个无厘头的开始,当然,它源于男主对于自己外套的厌恶,而且是突然厌恶,而这种厌恶也是无厘头的。
这是大家接受不了的第一点。
紧接着,男主买到了自己认为非常好的鹿皮夹克,虽然是二手的,但是男主掩饰不住自己对于这件衣服的钟情。
他的出价,卖家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可想而知,这件夹克对于男主来说有多珍贵。
正是这件珍贵的夹克,从侧面开启了男主怪异的旅程。
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之后,先是经历了旅馆店员的无厘头自杀,尔后男主阴差阳错的对外宣称自己是一个导演,导演要有作品啊。
于是,男主刚好利用了夹克的卖家给自己赠送的一架摄影机。
故事显然变得更加离奇了。
男主给自己设定的故事线是与夹克有关。
他有意将自己的夹克打造成一件独一无二的夹克,如何实现呢?
自然是要让所有人都不能穿夹克。
故事这个时候步入正轨,紧接着,镇上的所有穿夹克的人都开始神秘死亡了。
到这里,大家依旧是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他为了一件夹克就能杀死这么多人。
然后故事在大家无法理解的过程中走到了尾声。
男主最后突然被之前揍过的小孩的父亲结果了生命。
然而他的夹克却后继有人,而后来的这个人从对于他开始痴迷,到夺走他心爱的东西,原来一切依旧在继续。
这可能是讨厌它的人对于本片的直观印象了,对于这部影片而言,这种直观的印象并不能促使本片有着丝毫的辅助理解。
因此,讨厌的人越发的讨厌了,但是喜欢的人却可以这么说。
荒诞的意义就在于“虚伪不可信”。
看看本片,无不对于这个意义进行了细述。
男主因为获得了一件珍贵的鹿皮夹克而喜不自胜,从此后遇见的每一个人,他都想向对方炫耀自己的这件外套。
因而在酒吧中开始了自己虚伪的开端,谎称自己是一个导演。
他的这个谎言显然很不可信,后来跟随他的店员告诉他,其实早就知道他不是一个导演。
紧接着,他对于夹克到了痴迷的地步。
旅馆的前台死去了,而男主在停尸房看到他的帽子是百分百鹿皮制造之后,马上将其据为己有,就如同结尾处,女店员将那件鹿皮夹克据为己有一样自然。
而他对于鹿皮的痴迷使得他逐渐的拥有鹿皮的长裤以及鹿皮的手套等等。
一个人开始不断地说谎的时候,真假对于他来说已经无所谓了,说谎说到自己都信,那只能是男主了。
接下来大开杀戒的时候,是何等的畅快,而这个时候女店员对于他伤害他人的视频并没有表示反感,反而是异常的欣赏,此处开始,女店员就已经要步男主的后尘了。
男主此时俨然成为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是他却丝毫没有觉得这种行为有何不妥,杀人只不过为了自己一意孤行的那一部成就自己夹克的电影而已。
这部本来就没有,后来因为谎言而虚构的电影并没有什么意义。
可男主却不这么认为。
最后一切都失控了,有人觉得本片是对于美国cult片的王者,昆汀的一次致敬,而且本片的导演名叫昆汀·杜皮约就是很好的证明。
确实,片中的很多血腥暴力的镜头与昆汀相比如出一辙,但是片子包含的那种荒诞与离奇却是独辟蹊径。
这或许才是本片的独特魅力吧,很显然,结尾处对于喜欢他的人而言,就是畅快的顶点,因此也不会吝惜溢美之言。
French absurdist Quentin Dupieux, also known as Mr. Oizo in the music sphere, emerging with his mega-single FLAT BEAT circa the millennium, he is a computer wiz adept in sampling an aleatory style of electronic beats and strains. Starting from directing music videos, his sideline diet of filmmaking has a consistent output since NONFILM (2002), with sui generis quirks like RUBBER (2010) and WRONG (2012), DEERSKIN is his eighth feature, debuted in the Directors’ Fornight at Cannes, it is by far his most hyped one, not least by the headliners of Jean Dujardin and Adèle Haenel.Dujardin plays Georges, a middle-aged man shells out thousands of euros to acquire a vintage made-in-Italy deerskin jacket, then fetches up in a small village in France, spurned by his wife and with his credit card blocked by the bank, he rubs elbows with the local barmaid and amateur montage editor Denise (Haenel) by posing as a movie director, from whom he solicits financial support and to whom he consigns the task of editing his outstanding project.Wielding his camcorder to sustain the posture of film-making, Georges is inexplicably consumed by an undue affinity with the deerskin jacket, to the point he even starts a conversation with it, though Dupieux ascertains us that it derives from Georges’ own figment. After being apprised that his dearest jacket’s sole wish is to be the only jacket in the world, George buckles down with the impossible mission to annihilate all the other jackets.Starting with tricking others to give away their jackets and abjure that they will never jackets again, Georges’ enterprise soon escalates into a merciless killing spree, many an innocent, clueless jacket-wear in the vicinity is perished by a sharpened fan’s vane, and many more jackets are interred to be pushing up daisies. Documented in the video cassettes, the grisly contents perversely intrigue Denise, and things dissolve into a folie à deux, and Georges’ wacky ritual is complete when his entire outfit (jacket, hat, shoes and trousers, in a sequential order) goes echt deerskin, however, comeuppance assaults like a potshot (an object lesson: don’t provoke or hurt any creepy, silent, staring teenager), but as idiosyncratic as in any other Dupieux’s works, Georges’ mantle is candidly assumed by his natural protégée.As succinct as Dupieux’s other films, the 77-minute DEERSKIN refines the lonesome, narcissistic personal crisis with conceivable elation and bemusement, even the violence is drenched in utter absurdity and sheer nonchalance, what’s more, Dupieux knows all too well not to overstay his welcome in wallowing in the non sequitur and ludicrousness, this French Quentin (there is a knowing commentary on Tarantino’s PULP FICTION too) might just as well become a full-bore trend-bucker as a purveyor of whimsical wheezes.referential entries: Alice Lowe’s PREVENGE (2016, 6.0/10); Peter Strickland’s IN FABRIC (2018, 6.8/10); Bruno Dumont’s LI’L QUINQUIN (2014, 7.0/10).
大叔一掷千金,买下古着麂皮褛,对新战衣爱到发烧,意想不到的事情就会发生。
他不但跟战衣深情对话,还手执摄像机自拍「型到杀死人」,誓要令战衣举世无双。
酒吧遇着靓女自称业余剪接师,二人一拍即合搞独立制作,自导自演边拍边杀,忽然鲜血淋漓劲过「买凶拍人」。
《辘地魔》(35届)怪导杜皮埃又一荒诞绝伦黑色喜剧,由《星光梦里人》(2011)金像影帝尚杜加丹忘我演出,加上《无名女孩》(2016)艾狄夏妮,调侃《危险人物》(1994)之余,更把暴力和后设手法玩得出其不意,妙不可言。
看完昆汀杜飞的真实和在警局后翻到这部最新作品,略失望,构思简单,无套嵌,无升格,反悬疑,基本没有解读空间,但不妨碍看一乐。
电影一般会为主角设计一个观看者能共情的目标,这个目标符合一般人性,寻求观者最大公约数,比如成功、金钱、权利、感情、家庭、友情等等。
这部片子是反类型的,主角杀人脱别人外衣目标居然是只有他可以穿夹克外套,因为他的鹿皮外套太好看了,它要成为世上唯一的夹克,这个无厘头的目标显然毫无打动观众的可能,为目标奋斗的意义被消解了……一般电影里主角集齐宝物后就有了超能力,是吗?
那个集齐全身鹿皮套装得意洋洋的主角手舞足蹈的样子好像个撒币啊,哦,这鹿样只配当场吃个猎人的枪子。
成功的价值也在戏谑中消解殆尽……
我希望我们在街上走的时候看不到任何其它夹克简直好极了因为我的梦想是成为世界上唯一穿着夹克的人这个正在和衣服对话的疯狂男人叫乔治,我们不知他的来路,只知他花费所有积蓄买下了这件鹿皮夹克,并获赠了一台相机。
自从他见到这件衣服的第一眼起,就放佛是中了某种蛊,偏执且疯狂的想要成为唯一能够穿夹克的人。
一无所有的乔治就这样穿着鹿皮夹克,带着相机来到一个陌生小镇,他漫无目的的走进一家酒吧,自以为是的认为所有人都会注意到他独一无二的夹克。
显然,在乔治心中独一无二的鹿皮夹克对于别人而言并不特别。
于是,他给自己立了一个新的人设,说自己是来小镇拍摄的导演,而恰巧这家酒馆的女招待丹尼丝非常热爱剪辑工作,她愿意为乔治的电影制作提供一切帮助。
乔治谎称自己的制片人正在西伯利亚拍摄电影,恶略的环境无法让他们保持密切联系,但他愿意将自己已经拍摄的素材交给丹尼丝剪辑,好让她有实现剪辑电影这一梦想的机会。
至于乔治拍摄的素材,无非都是自己和鹿皮夹克之间的一些琐碎镜头,但有了丹尼丝的存款来资助拍摄,乔治竟然真的开始像导演一样拍摄镜头,而他的拍摄内容也非常直接,那就是没有人可以在他面前穿夹克。
此时的乔治还算正常,至少他以付费的方式抢走人们手中的夹克,这种做法虽然怪异但还称不上罪恶。
但欲望最大的特点就是永远无法被满足,乔治正处于巨大沉沦之前的那一丝丝宁静,他在自导自演一部电影,但那不是艺术,而是一种内心最深处的荒谬和放纵。
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认为,人天生是自由的。
既然人是自由的,就始终面临着可能性,必须由他自己去选择,甚至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即你选择了不选择。
这也就是说,究竟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英雄还是懦夫,人生都是不断选择的结果。
此刻如同站在悬崖边的乔治已经不受道德和人性的束缚,就看他要如何选择。
乔治感受不到活着的生机,直到他遇到了这件鹿皮夹克,才填补了那些缺失的孤独和欲望,而与丹尼丝之间的谈话似乎帮他下定了某种决心。
萨特说存在先于本质,人不同于任何事物,不是现成的被规定好了的存在者,而是一种始终面向未来从而可以选择自己可能性的自由存在,因此并没有某种现成的先在的本质规定他,人是先存在,然后由他自己形成自己,我们总是在活着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生命的本质。
而此时的乔治就处于一种不疯魔不成活的状态,他选择臣服于欲望,为了成为唯一穿夹克的人而放弃现实世界中的生存秩序。
而他的武器,就是一把锋利的风扇叶片。
最终,乔治还是选择了满足欲望,蔑视生命。
他为了脱下别人身上的夹克杀红了双眼,这些浸满了鲜血的素材也许可以刺激观众的感官,却无法同化他人的意识。
丹尼丝在和乔治的交往中,一次次的为对方的选择推波助澜,她将自己的欲望隐藏在乔治的欲望之下,似乎只是单纯为了实现梦想而参与这场自导自演的杀戮大戏,但其实她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
她手中的钱和乔治手中的风扇叶一样,只是为了填满生而为人的空虚,努力寻找自己存在的本质。
在影片的最后,乔治在丹尼丝的帮助下拥有了全套的鹿皮服饰,帽子、夹克、长裤、靴子和手套,当这身衣服将人原有的皮肤彻底掩盖,人性也就彻底臣服于原始的欲望。
导演在影片中还埋藏了一个细节,当乔治在垃圾桶中捡吃的、利用拍摄骗取别人的夹克,甚至是最后一刻被抢射中眉心时,都有一个小男孩在场。
他从未说过话,也没有姓名,从头到尾只是冷眼旁观。
但他伴随了乔治从假装导演开始到最后莫名死亡的全部过程。
他是谁?
我们并不确定,但确定的是,他是导致乔治死亡的原因,是引发丹尼丝继承这身鹿皮的因果。
他无处不在,却又从未言说,恰如我们心底暗流涌动的欲望一般神秘又危险。
人的生命总是难以敌过一声枪响,仅仅为了脱下别人身上的夹克,就残忍无比的将其杀害,导演用一个荒诞的理由讲述了一个荒诞的故事。
但这个故事本身的逻辑却一点也不荒诞,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愿意沉溺于平庸之痛,我们害怕思考自身存在的意义,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的答案让我们害怕面对人生的真相。
但真理就在那里,人类认知本质的过程永远曲折。
而乔治作为一个放纵肆意的案例,警醒的是让我们如何不再步入丹尼丝之类的后尘。
正因为生命是荒谬的,所以人才是伟大的,人活着的目的就是在荒谬中建立意义。
这是一件夹克引发的血案,的确如萨特所说,人是自由的,但人也要为自由的选择承担责任和后果。
后现代版的布努埃尔,区别于布努埃尔的现代性。
后者仍是弗洛伊德的理性主义基调,看似不合理,实则都在一个潜在替换和拦截的欲望逻辑,仍然是理性主义的一环。
而杜皮约跳出了理性主义,把欲望的载体和隐喻系统都给打乱甚至几近舍弃,重点落在了媒介属性对剪辑逻辑的误认、欺骗、编织上,打乱真相的单一绝对性,彻底多元和非本质化。
任一具体情节的指向都可以发展成额外的情节,枝不是节外所生,而是取代主干成为主角,或者说所有的地方都是中心,无穷尽的枝节,一副典型的中心价值被取消的后现代“混乱”图景。
因此鹿皮的意义不在于一种欲望的投射,它不过是一个足以把握视觉的外形,一个等待被肆意破坏的中心点,围绕着这个中心的一切都在撕裂它,即所有情节都和鹿皮没有任何本质的逻辑关联,实际上从一开始,鹿皮就是不值这个价即非价值的。
那么我们的主人公在干什么呢?
恰好干的是相反于中心被取消的事,他致力于消灭所有夹克只留他作为这世界的中心,就像杜皮约眼里电影自身所谓的逻辑虚构性,在努力地构造那个让大家信服的世界,一种极致的荒谬。
但枝叶无穷尽,现代性的理性中心主义的悲叹已然走向结局,强制排他坚守中心主义的主人公无异于穷途末路,让位给这个价值无穷尽的疯狂时代吧!
电影确实给有趣的疯子们提供了很大的发挥空间,就像影片里的女主所说:“镜头中带着一股原始的冲动。
”这种原始和疯狂是这部电影很吸引人的地方。
男主被社会关系排斥,于是他将自己的衣服扔进马桶,选择拥抱鹿皮和自然。
在DV模糊的镜头中脱下被害者夹克的视觉效果就像人类给鹿剥皮,形成人杀鹿取皮,鹿皮把人变成兽,兽反过来杀人,最终又被人所杀的闭环。
电影的时间和空间是错位的,新旧时代的设施相互混杂,令人很难看出故事的真实背景,这种时空虚幻性也是荒诞喜剧发生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有人问最终套到女主身上的鹿皮夹克代表的到底是欲望还是愿望。
但实际上,探究象征和隐喻的本意在荒诞喜剧中似乎并非明智且必须的选择。
孤独让人异化成兽,动物世界遵照野性而行,当主体的概念世界归于荒诞,人类世界切实的意义大概也没什么意义。
这电影77分钟,我开始看的时候还7.0,看完就6.9了。这奇怪的幽默感也是没谁了。
恋物癖晚期患者?
6.8分左右。这该死的冷幽默,比天气还冷,人披上鹿皮死在猎枪下,成了真正的鹿。
Dujardin is disgusting.
厉害厉害哈哈哈哈哈哈
烂
Totally makes sense,这对杜皮约来说可不算什么好事……不如《橡皮轮胎杀手》。
哈哈,最后是“神来之笔”~夹克扑灭运动。应该算迷影作品,对“电影”、“导演”、“拍摄”的思考通过后设的设置和与夹克“对话”的自省体现出来。
#SummerIFF Jack, I swear....(我目瞪口呆)
人孤独久了就会疯
3.5
(7.4/10)昆汀·杜皮约的法式喜剧依旧很飞很荒诞甚至带有一股邪典味。《鹿皮》充斥着调侃和讽刺的小段子。Georges的恋物癖更像是因为孤独而寄情于物的放大。虽然好笑但又令人伤感。那件鹿皮外套也不再是一件普通的外套。而是一种亲密关系的象征。
2.5;
本来以为是一部拍成悬疑的喜剧,结果完全放飞了。结尾确实很有意思,剪辑师为了作品继续拍摄下去,完成了恋物大叔没有完成的作品。但是这么荒诞过头的故事,完全找不到笑点,电风扇杀人狂倒是很新颖。
这是我今年看过的最最诡异的电影。
印象中第三部Quentin Dupieux的作品,依舊是荒誕幽默,象徵意味濃厚,而且格局更為昇華,鹿與鹿皮衣與鹿皮人與普通外套市民的關係,自戀狂妄無辜無罪,對於人類貪婪的慾望及權力的掌控眷戀用一個簡單有趣非類型及角度表達,完成度不錯,瀟灑簡潔,值一看
@ 欧盟影展 SZBC | 神经病啊!哈哈哈哈哈
如此无聊荒诞的电影,看不来
鹿皮挂在椅子上那段一本正经的正反打。。
荒诞?为什么有喜剧标签啊???不仅get不到,甚至觉得是精神污染的程度。音乐很好听加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