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时候参加过一次辩论,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唯一的一次吧,题目很具有社会主义特色:好马要不要吃回头草。
因为是新生辩论,而且基本上没什么同学了解,所以作为班长的我和团支书两个人还有另外两个随便拉过来的同学就这样搭起了草台班子,在两个大二学姐的帮助下第一次接触了辩论这件事情,整夜的准备材料,写稿,修改,背稿,修改,背稿,很有斗志和动力,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最后到了真正辩论的时候我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从头到尾就是错的,这根本不是辩论。
我们到底为什么要辩论?
不是为了释放过多的荷尔蒙,也不是为了找借口用语言在某个领域打压他人,而是为了,在更具有冲击力的场合下强迫思考,为了深度了解那些尖锐的、青年人应当去了解的问题,为了同时拥有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思维,为了这些,人们在辩论。
辩论是一件严肃的事情。
你需要彻夜的准备、大量阅读、在脑海里进行自我搏击,自己提出理论又自己攻讦自己,让头脑时刻处于紧绷的状态,你要去想那些你明知道解决不了但是却切实存在的丑陋和黑暗,你甚至要维护你所厌恶的一切。
但是,正是那些让我们感到恶心到想要吐出来的东西,教会了我们最多。
这才是辩论的意义。
很多人会好奇为什么要打辩论,因为你明知道就算你赢了也改变不了什么,你甚至连被你打败的对手都改变不了,他依然会坚守自己的观点。
但是,最重要的是,辩论改变了你自己,这才是他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但是我们的青年,他们在辩论的时候,在想什么?
看看这个列表吧。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网络是虚还是实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家庭事业孰重要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代沟责任点点谈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广告利弊面面观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存钱花钱孰合算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男女内外谁为主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科技发展利与弊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说幸福两头有爱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现代男女谁更累 呵,呵。
还有一些类似于“毕业就业还是创业”,“口才重要还是文才重要”的辩论,更有甚者打出“大学谈恋爱是找学妹好还是学姐好”的辩题。
我不是五毛,亦不是愤青,但是我还是想问,除去这些浅薄的话题和柴米油盐的民生,我们青年真正应该思考的是什么?
没有了尖锐的思想,没有了对于国家命运的思考,没有了对时政的关心,剩下的只有实际的发臭的金钱,以及所谓成就,爱情,潮流,这样的青年,有的只是一颗垂垂老矣的心。
继“文化已死”之后,我看到的,是“青年已死”。
没看影片之前单纯的觉得这跟其他的竞技类励志片一样,讲述伟大辩手成长的故事,这确实是一部传记片没错,但更多的聚焦于美国黑人在上个世纪初期受到的歧视和不公待遇,即便面对如此困境,他们依旧坚持不懈的用和平方式追求着自由和平等,片子整体还是挺积极向上的,虽然诸如小树林里吊死并焚烧黑人小孩的镜头触目惊心;节奏控制的挺好,剧情也很吸引人,格外喜欢这部影片的打光.
当中国队在新加坡的国际大专生辩论赛获得冠军后,辩论赛曾经在中国比较热,但是不久就销声匿迹了。
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至少对于我来说,虽然我没看过,但是我的偏见让我觉得这种辩论没有什么意思,而且多是狡辩。
今天看了这个电影,很好地感受了一下辩论。
在美国,辩论和公开演讲是很多学生需要培养的能力。
在很多美国电影我们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会议都需要演讲;而美国大选的辩论大赛更是决定了大选的结果,比如,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与他的演讲是分不开的。
此外,作为法治国家,美国很多大案都是靠律师的三寸不烂之舌打赢的。
这个电影讲述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很不错。
特别是最后一段,当对方的辩友通过把他父亲朋友的事情这样的真人真事抖出来时,这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因为,语言的力量再强大,也敌不过现实。
而法默也抬出了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反驳。
如果法默没有经历,而且也没有把这个武器祭出来,我觉得就辩论而言,法默是处于下风的。
我想这也是这个电影最闪亮的地方:这不再是2个队就某一与己无关的话题进行辩论,不如说是美国黑人对于自己不公正的斗争,只是,因为巧合,因为题目恰恰是关于非暴力的,而法默又恰恰是受种族迫害的受害者,使得这次辩论具体非常独特的现实意义。
--与其说是辩论,不如说是起诉。
片子很多对话都闪烁着智慧,力量,非常鼓舞和激励人,特别是我看到Keep the body, take the mind时,很喜欢。
我们的教育就是这样的。
没有灵魂的教育。
好了,不抱怨了。
话得说回来。
辩论也是个双刃剑,有时候,明明有道理的事情,但是因为辩论不过,结果输了。
这也是很明显的例子,很多有钱有势的人做了坏事,因为能请得起名律师,结果逍遥法外;而国会也有很多游说集团,为利益群体去游说。
如果我们做不到沉默是金,那么我们就雄辩如银吧。
又:看着这样的电影想,为什么美国老是能拍出那么多好电影来,那么多很人文,很激励的电影?
出那么多英雄故事?
而且都是真人真事?
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就没有这样的好电影?
我的意思不是捏造,而是真人真事的好电影?
没有伟大的人民,哪来伟大的国家。
美国之所以是强国,也是因为有那么多不平凡的人。
希望以后,我们的国家也能有这样的好电影和好故事和好人
Avatar正在热映,但是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剧情片——绝无贬低之意。
丹泽尔·华盛顿是个伟大的演员,让他带着一群毛头小子来诠释伟大的辩手很是合适。
所以,小詹姆斯可以旁征博引的,用甘地,用奥古斯丁,去慷慨激昂的诠释民权的正义,所以,萨曼莎可以频频的用感情征服听众,并在以后走上律师的道路。
我相信,他们是黑人中的精英。
但是他们获得的胜利,他们呢对哈佛大学的胜利,他们和未来“华尔街的精英们”的胜利,只是精英的胜利。
我相信,只有当庶民也能获取胜利的时候,才是这个社会胜利的时刻。
可惜的是,黑人依然会被死刑处死。
所以这个社会,庶民想胜利,很难很难。
美国黑人如何争取到平等地位的是一部很大的话题,辛酸的历史,但也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历史。
在其他国家,其他时期,几乎没有这样的先例: 一个少数民族民族,一直被歧视,还没有在经济上取得成功,却先取得平等的地位。
试想一下:印度人反英国的历史,或者号称多么牛的犹太人在欧洲的经历就可以理解这一切的来之不易。
这段历史虽然不是这部电影的主题,但被生动的展现了。
何谓平等地位?
不就是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吗。
美国黑人一直被白人作为低人一等,这原因不仅仅是经济上,电影中最穷的人不是黑人,而是有着一堆孩子的 pig farmer。
所以纯粹从经济上着手是无法改变地位。
奶农什么时候考虑跟奶牛平等?港英的税收开埠以来主要就来自华人的贡献,但在确定回归之前华人有什么话语权?史蒂芬·柯维说: first understand then understood。
黑人虽然来自奴隶制甚至原始社会的非洲大陆。
但是他们快速吸收了西方文化,如果闭上眼睛,你能听出发言的是白人还是黑人?
老James Famer 懂七种语言被认为Texas最聪明的人。
虽然这还不够赢得尊重,老James Famer 还会被衣裳褴缕的 pig farmer 敲诈,但是这赢得用笔和口同场竞技的武器和方法,如果没有教育,会有那位老律师?
会有辩论赛吗?
和平的道路就被堵死了。
顺民,如汤姆叔叔是无法逃脱不被奴隶的命运。
只有反抗能够迫使对手正视你的主张。
反抗又有两种,·托尔森是两手都硬:辩论场上对君子,社会中上层动之以理;在小镇,组织农民工会,准备来硬的,如果没有这一手,没有农友的示威,·托尔森可能就走不出sheriff 或称派出所吧。
未来离不开年轻人,书中的三个年轻的辩手(忽略不出差的那一个)都塑造的十分成功,体现出了青春期的特点。
老James Famer 的转变更有意思,原来他也应该像很多穷二代一样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想让儿子与黑二代们保持距离(香港高等华人也是如此?
),受不了白二代的欺压后,终于觉悟到:不改变拼爹的时代,知识是改变不了命运的。
电影高潮主角们和哈佛高材生的辩论译文 ——————————————————————————————消极抵抗是维护公正的道德武器 ——《伟大辩手》中的精彩辩论正方一辩(威力大学詹姆士·法默二世):辩题:非暴力抵抗是维护正义的道德武器。
但是抵抗怎么能是道德的呢?
我想,那就要取决于这些词汇的定义了。
1919年,印度一万人在阿密萨集会抗议英国的暴君统治,雷吉诺·戴尔将军将他们困在一个院子里然后让军队往群开枪十分钟,379人死亡。
男人,女人,孩子……被残酷杀害。
戴尔说他给他们上了一堂道德课。
甘地和他的追随者没有用暴力反抗,而是一个组织好的不合作活动:政府大楼被占领,道路被不愿起身的人们所堵死,甚至被警察殴打也坚持着。
甘地被逮捕了,但是英国人被迫释放了他。
他说这是道德的胜利。
道德的定义:戴尔的课还是甘地的胜利?
你来选。
反方一辩(哈佛大学):从1914到1918,世界在战火中的每一分钟,四个人倒下。
想想吧,四年内的每一个白天,每一个晚上的每一个小时,240个勇敢的生命都坠入永恒的沉睡。
35000小时8,281,000伤亡。
240,240,240!
这是一个屠杀,比在阿密萨规模大无数倍的屠杀!
有何道德可言吗?
没有,除了这让德国奴役欧洲的计划完全破产。
非暴力抵抗并非因为是非暴力而成为道德的,为你的国家奋力杀敌可以是非常道德的,这要求最高程度的牺牲:生命。
非暴力是消极合作所佩戴的面具,用以遮掩它的真实面目:无政府正义。
正方二辩(威力大学萨曼莎·布可):甘地相信一个人必须对他的对手充满爱和敬意,即使他们是哈佛的辩手。
甘地也相信犯法之人需接受他们行为的后果。
这是无政府主义吗?
消极抵抗不是我们应该恐惧的东西,不管怎么样它都是源于美国的思想。
你看,甘地受到的影响并不来自于印度教经典,而是来自亨利·大卫·梭罗。
我相信他是哈佛毕业的,曾经住在离这里不远的小池塘边。
反方二辩(哈佛大学):对方辩友一件事说对了,梭罗是哈佛毕业生,也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有点自以为是。
他说过,“任何比邻居要更正确的人都构成一个人的大多数”,梭罗这个理想主义者可能永不知希特勒会同意他的观点。
民主之美及之重是:任何观点都需获大多数通过。
人民判断道德问题,而不是一个人的大多数。
正方二辩(威力大学萨曼莎·布可):大多数并不决定什么是对或错,你的良心决定这些。
为什么一个市民要将他的良知交由立法者支配?
不,我们永远不能向一个大多数的暴政屈伏。
反方二辩(哈佛大学):我们不能决定遵守或无视哪部法律,如果我们可以,红灯我就不停。
我的父亲是一个站在我们和混乱之间的人——一个警察。
我还记得那天他的搭档——他最好的朋友因公而被枪杀。
最生动的是,我记得我爸爸脸上的表情:任何对法律的侵蚀都是不道德的,不管它们的名字多么花哨!
正方一辩(威力大学詹姆士·法默二世):在德州,人们私刑处死黑人。
我的队友和我看到一个男人,在脖子处绑着吊起来,然后被烧死。
我们开过一群动私刑的暴民,我们把脸紧紧贴在车子地板上。
我看着我的队友,他们眼中我看到了恐惧。
更悲哀的是,我看到了羞耻:那个黑人犯了什么罪,让他没有审判,在一个雾气弥漫的森林中直接被吊死?
他是个贼?
是个杀人犯?
还是只因为他是黑人?
他是个佃农?
传道者?
他的孩子在等着他吗?
我们躺着一动不动又成为了什么?
不管他做了什么,那群暴民才是罪犯,但是法律什么也没做。
让我们不禁思考对方辩友说:任何对法律的侵蚀都是不道德的。
但是在施行种族隔离策略的南方,没有法律;至少在黑人被拒绝居住权的时候,没有法律;在被学校,医院拒收的时候,在我们被私刑处死的时候,没有法律。
圣奥古斯丁说:“一个不公正的法律就是没有法律”。
这意味着我有权力,甚至责任,去用暴力或者消极抵抗来反抗。
你们应该庆幸我选择了后者。
《伟大辩手》(THE GREAT DEBATERS)是一部记载着上世纪三十年代数位卓越黑人为争取权利而奋斗的片子。
语言,语言呈现喉舌之下的灵魂与激情。
MR TOLSON,这位黑人诗人、革命家、以及教师,拥有惊险而精彩的人生。
除了那段“说出真理。
对手不存在。
上帝是裁判”的对话,除了剧末MR FARMER JR以平静平实的话语说出黑人遭遇不公仍选择温和抵抗(YOU SHOULD PRAY I CHOOSE THE LATTER)的那段话,如果还有什么打动我的话,那就是MR TOLSON作为一名教师的幸福了。
MR TOLSON人格高尚、思想深刻、态度鲜明,他感觉敏锐、语言准确,又善于艺术地表达,不仅给他的学生也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他第一次正面出场是讲诗歌,站在讲台上大声背诵,然后从一个年龄的细节引起同学低笑,进而引出黑人出生没有登记这样一个并不可笑的事实。
第二次他挑选辩论队的四位队员,MR FARMER JR的小声低语,被他截住,他即刻向前者提问,并得到满意回答。
第三次他训练队员口含异物,大声清晰地对答有关辩论的真理,一次次渐远的距离,一次次渐深地镌刻心底……MR TOLSON是幸福的,因为他选到了卓越的学生,而且这些卓越的学生最终个个成人且成才。
仍是训练队员的片断,他教伯格斯将幽默用对地方,他教FARMER JR简洁准确地回答问题,他教LOWE找到并保持正直的心灵,他似乎没教BOOKE,但她显然已经受教。
这些学生的成长,少不了要战胜挫折,以及获得独立、证明的机会,MR TOLSON给予的是宽容与机会。
伯格斯因为外界的压力和观念的不同选择了退出辩论队,BOOKE有了站在台前的机会,她的口才得到展现。
在德州遭遇白人对黑人实施私刑的梦魇之夜,LOWE垮了,他的变相逃避伤害了BOOKE,BOOKE在最后一刻选择了离开。
惊魂未定的FARMER JR仓促登场,话题又涉敏感,FARMER JR败在台上,此是WILLEY COLLEGE辩论队的十年唯一败绩。
最后一次转折的机会是与哈佛的较量。
LOWE请TOLSON交涉,让BOOKE归队了。
临行,TOLSON不能跟随队伍,将负责大权交给LOWE。
备赛期间LOWE与队友争执,摔门而出,他最终战胜自私与胆怯,将信任与机会赋予FARMER JR。
他们与哈佛辩论赛的胜利,是正义与真理的胜利,是TOLSON教育的成功,也是他们各自成人的证明。
此外,FARMER JR的父亲也是一位成功的教育者。
他的儿子正是在他的言传身教、悉心关爱下,得以少年成材。
他关心儿子的举动,更懂得用适当的方法去护他、爱他。
告诉他TO DO WHAT WE HAVE TO DO THEN WE CAN DO WHAT WE WANT TO DO。
向他提问,并赞赏他。
与他交流,并了解他的心理。
在处理危险、危机的事情时,MR J FARMER SR机智勇敢,顾全大局。
正是在迫使当局释放TOLSON的事件中,FARMER JR将父亲引用的圣奥古斯丁的话铭刻在心: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他将此话有力地引用在辩论的最后关头。
FARMER JR的胜利,也是FARMER SR的胜利。
总之,一部涵养浩然正气的好片子。
http://yingyu.blogbus.com/logs/33383006.html
好久没写关于电影的评论了,因为好久没有看电影了,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忙了个不亦乐乎,等到休息的时候,自然有比看电影更好的放松方式,看电影,尤其是看一些严肃的电影,有时候更累。
昨天看了一部标准立志片《伟大辩手》,影片聚集了两位黑人影帝:丹泽尔·华盛顿、福里斯特·惠特克,就凭这两个名字,影片就值得一看了。
简单地把我的一些感受说一下。
影片发生的时间是美国20世纪30年代,那时美国种族隔离制度正猖獗,尤其以美国南方为盛。
据说影片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了美国一位黑人诗人调教了一支黑人学生辩论队打遍全美无敌手的故事,不过这些人物我都不认识,我的美国史显然学得比较粗糙。
我一直怀疑丹泽尔·华盛顿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因为他经常参演关于美国黑人民权的影片,比如《光荣》、比如《记住巨人们》,这一次更是亲自操刀指导了这部电影。
当然这些影片所宣扬的理念都是正确的。
这部影片恐怕是为了纪念马丁·路德金而拍摄的,理由有二:首先今年是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40周年,马丁·路德金于1968年4月4日被害;其次是影片最后,主人公们和哈福大学辩论队比赛,辩论的题目是关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正是金博士所倡导的斗争理念。
作为一部关于辩论的影片,电影的台词可以说是至关重要,必须得充满思辨和动人情感的力量方能服众。
可以说影片合格的完成了任务。
作为一部励志片,影片必定会安排一段动人的演讲,这是美国主旋律电影的保留曲目,尤其以励志片为最,而美国人的煽情水平确属神仙放屁,不同凡响,刚好迎合我的低级趣味,每每满足我的廉价情感需要。
所以我从影片一开始就憋着被感动,直到影片的结尾我留下了鳄鱼的泪水,演讲的内容我就不透露了,我的影品还算不错吧?
想要被充分感动,还要先了解一下伟大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一运动由圣雄甘地创造,马丁路德金将其发扬光大,可惜这两个人最终都死于非命,看来这是一个受诅咒的理念。
关于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思想内涵,金博士的一段话阐述得淋漓尽致而又激动人心,我就不班门弄斧直接引用吧:“在争取合法地位的进程中,我们不要用错误的行动使自己犯罪。
我们不要用仇恨的苦酒来缓解热望自由的干渴。
我们必须永远站在高处,使我们的斗争方式保持尊严,坚守纪律。
我们一定不能使富有创造性的抗争沦为使用暴力的低下行动。
我们必须努力不懈站在以灵魂力量来对付肉体力量的神圣高度。
”我真正想要说的是,像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样伟大的理念并不是放置四海而皆能生根发芽开枝散叶的,它需要特殊的土壤,那就是法制与人权,说来好笑,为谋求人权而生的理念却需要人权的呵护,然而事实如此。
看过几天之后,回想起来电影仍留下很多触动人心的情节。
除了最后跟哈佛队辩论的唇枪舌战动情入理,印象深刻的还有几个细节。
庆祝胜利的party上亨利约了莎曼萨出来,他划艇到水林身处,周围一片静谧,这是他成长的地方,他讲起童年的事。
她说,我从没有看到你的这一面,如此平静,如此平和。
他对她说,我的一部分想永远安静地呆在这里,一整天看书,饿了就捕鱼吃,而另一部分却希望到世界到处游荡,去新奥尔良,去纽约,去芝加哥甚至旧金山,到处闲逛,走在街上,然后消失掉。
她说,也许你可以带我一起走。
因意见不合大家吵成一团,亨利跑到外面,在哈佛到处游荡到天黑,校园到处充满欢声笑语,夜色温柔,最后走进酒吧恰好碰到一个性感美丽的女孩,他们相视而笑却没了下文,镜头随即转向,他回到房间去找莎曼萨,微笑看着她睡时的脸庞,看到她醒来便说,“you're beautiful when you sleep"。
然后亨利叫醒小詹姆斯,把辩论稿也就是哈佛学生辩论的机会给了他,因为相信他能从跌倒之处爬起来,做得和他一样好,更相信一个信念:上帝才是决定胜负的裁判,而为真理而辩永不会败北。
原来训练之初的那几句口号,不仅仅是口号,而是信念。
我忽然想起电影里看似不经意的一句对白。
“人最大的弱点是什么?
” “不信任,怀疑。
” 背景虽是上半个世纪美国的种族歧视,但其意义却超越时空,电影展现了辩论作为一门艺术的精彩,更体现了其中的价值信念,话语是启蒙的有力武器,只要有不义,真理就要发声,speak the truth!看惯了国人无关痛痒以嬉笑技巧代替机智思辨的辩论,以为辩论就是一场尔虞我诈的游戏,现在才发现辩论是一门艺术,其中展现的修辞素养与思想学识,机智和激情都是人类文明的缩影。
一场场的辩论,鼓舞人心的不仅仅是接踵而至的胜利,而更多是胜利背后的东西——在种种挫折面前依然不屈不挠的信念和勇气。
而辩论便是向社会的有力宣告,因为口舌是无力者最有力的武器,理性的发声就是反抗不公义的和追求理想的有力行动。
因此不难理解,这个国家会出现马丁路德金这样的人,他用生命的激情去演讲,带领平权运动让梦想走向现实。
My weapon are my words. 德克萨斯州维利学院里的几位辩手如是说。
并且他们用行动说服了我。
在哈佛的辩论台上,当小法默用最诚恳最发人深省的辩词去打动在场每一个人的时候 也打动了我。
很难用文字去具化的感觉,就好像突然被注入了去挑战世俗和无奈的力量。
这就是励志片所能带给我们的效果吧,《激辩风云》在这方面做的很成功。
我不太能言会道,没搞过辩论,不太懂其中奥妙。
又因此我很欣赏口若悬河的人。
比如电影里的四位辩手。
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姿态很引人入胜,特有的人格魅力在他们捍卫自己论点的时候散发出来。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亨利。
他不服输的犀利性格仿佛就是为了这辩论场而精心准备的。
但是这些都是表象,使他们真正强大起来的不是简单的资料收集,高亢的声音,丰富的表情,也不是个人的性格色彩,而是他们经过一路成长而获得的那颗勇敢的心。
只是会说成不了最终的武器,再加上敢说才能在人群中大放异彩。
黑人,就象老师提到的,是个开朗又智慧的种族。
个人认为这些素质并不来自天生,而是历史的遭遇锻炼了他们坚强的心,经历了太多不平等和苦难,便从此若无其事地笑看风云变幻。
这帮年轻辩手,从乳臭未干,只是听老师讲述黑人遭遇的包括凌迟在内的种种苦难,到自己亲眼目睹,不安,惧怕然后重新振作。
影帝导演很自然巧妙的安排了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让观众体会到他们心灵的成长。
结果直接影响到他们辩论方式,以往离不开导师的稿子,最后竟脱稿也能喊出自己的心声喊出关于人性的理解。
Who is the judge?The judge is god.Why is the god?Because he decides who wins or loses,not my opponent.Who is your opponent?He doesn't exist!Why does he not exist?Because he is merely a dissenting voice to the truth i speak!Speak the truth!!口含异物练习这段经典台词的场景,不正代表了他们在重重阻碍中也敢说敢当的勇气么?
c2bu5kpr
情节无聊
到底是哪儿差了一点?
对白太累
这就是话语的力量
刚看完,推荐一下。最后一场辩论是讲公民的不服从的,就冲这点就没可能在大陆公映。所以我推荐
Who is the judge? God is the judge.
最后一场辩论是讲公民的不服从的,就冲这点就没可能在大陆公映。
中文不适合这种唇枪舌战式的辩论
能不能别胡乱煽情了
對美國文化瞭解不深的情況下,看他們臭白話真的是滿沒勁的!!!
一般般,没有出现令人振奋的场面。励志电影其实拍好真难。大多就是这样中规中矩的,不太差。
最后那一段辩词太经典了
太 typical编剧了
伟大的黑人演员自导自演自喷
不考虑敏感的题材和赢了哈佛这个事件,仅从电影角度考虑,无论是情节设定、人物塑造还是剪辑、表演等,都实在是平庸甚至辞不达意的。
2023-3。节奏太跳跃了,很多细节镜头其实不知道有什么用,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跟故事主题有什么关系。最后,举个活生生的贴近生活的例子,当然会比几百年前或者地球另一端发生的事情更有用,但是整个描述并不感人至深,很尴尬
丹泽华盛顿自导自演,不功不过。
垃圾
敌人不曾存在 它们只不过是反对我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