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了,年轻的橄榄球队和朋克青年的故事,采用了倒述的手法,开始有些摸不着头绪,很想弃剧的感觉,撖榄球队,年轻的爱运动的年轻人,朋克,一群现代青年,追求新事物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放任不主流的生话方式,被大众所排斥,对与两伙年轻人犯了错,不论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怎样,所承担的责任,接受的惩罚应该是一样的,都应为自己犯的错承担应有的责任,不应用有色眼镜去评判。
年轻人吗,朋克一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该把朋克看的过于偏激。
把一些主流的条条框框强加给一些年轻人,也不可取。
一开始我是被片名吸引过来的,而片子,其实和炸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片中提到过那个小镇是一个巨大的军火库。
我原本以为,在受到那些高中生欺负后,朋克们会去引爆炸弹,和他们来一个鱼死网破。
但是我错了,结尾并不是我想要的复仇,甚至,他激发了我的愤怒。
为什么朋克死了,甚至他在法庭上,还被杀死了一次。
只因为人们对他的衣服,发型所不容吗?
是的。
整个电影里,不论是任何人,都瞧不起朋克,警察肆意的侮辱朋克,甚至在检查罪证的时候,也说了慌。
那个女生,最开始的愤怒,不解,恐怖,在法庭中也变成了对同伴的辩护。
他们将自己的良心谋杀,只因为,朋克该死。
除了男主的父母。
并不是在这里宣扬朋克至上,只是,我在这里面看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恐怖。
一种愚昧。
朋克或许衣着和别人不同,但整部电影,他们并没有干什么坏事,相反,那群高中生,却借着自己良善的外表,欺瞒了世人。
法律被他们利用,肆意践踏着民意,实际上,我看到的是法小于情这一问题。
杀了人,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然而电影中并不是。
啊啊啊啊····词穷了。
不知道怎么说。
说实话,本人对朋克风格无感,但是看完有种要转黑的冲动,只能说看完以后心情很烦躁。
导演迷迷糊糊的拍摄风格 本人真心的不喜欢,想表达的主题并不明确,不同社区的两帮合不来的青年人。
两帮愣头青,两颗炸弹,不为什么就互相爆炸伤害对方,不安定的年纪,不安定的社会背景,总有牺牲品来点醒世人,以求得短暂的安静!
Brian Deneke,全名Brain Theodore Deneke。
生于1978年3月9日,死于1997年12月12日,享年十九。
乐队名为“The White Slave Traders”死因:故意的汽车撞击,凶手逃离现场。
凶手:Dustin Camp,事后被拘捕并被判犯有自愿车辆误杀罪(注意是误杀)(Voluntary vehicular manslaughter)并被判十年缓刑。
2001年,因违反假释规定被判8年监禁,于2006年7月31日在监管下获得假释。
关于最后片头和片尾出现的男人:Marilyn Manson,美国著名工业金属乐队主唱,艺术家。
这段录像出自于曼森对于一起有关他的校园枪击案的解释(案件本身与他无关,但是罪犯声称是受到了曼森的启发)曼森将此事提出来无非就是为了让当时的美国社会意识到将罪过推脱到音乐上永远是没有出路而且作茧自缚的。
关于“摧毁博物馆-Dynamite Museum”:地址:1501 N Soncy Rd, Amarillo, TX 79124这个博物馆由散布在阿马里洛各地的数千个油漆覆盖的路标组成,路标上的文字既不合理也不押韵,曾一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艺术项目,这些标志在阿马里洛随处可见The more I see of man, the more I like dogs.Don’t tell me what to do, I’m a fucking anarchist!
组装和拆卸核武器的工厂位于得克萨斯州北部的一座小城,因此这座城市被称为炸弹之城。
这是一部反战电影,也是一部价值观激烈碰撞的电影,全篇以审判的和现实的手法双线叙述。
好像审判带来的是惩罚,而他却忽略了这个城市就是暴力的象征,而朋克只是以他特有的形式在宣泄。
试问,谁能更有资格去审判对方?
讲述了有着朋克思潮的一群年轻人,在炸弹之城无助消极被排挤,最终被男主被有着不同价值观的年轻人打死的故事。
这片画面音乐剪辑的配合,导演拍出了大片的感觉。
那种影音的压迫感,太有诺兰味道了。
可惜结尾的“解释”,虽“点题”但没有“点睛”,在全片“风格”上有些不统一。
影片的着重在事件的发生和回忆的进行,而非庭审过程,在这点上,导演的大局掌控力有些不够火候。
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
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
,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
电影,看完很烦,烦的要死!
所以我只给一星。
结局调转的话五星没跑了。
真想骂娘,king在被人砸窗,又被人群殴到上车,这之前很符合我的三观,说的这么仇恨,艹尼玛!
当时我就在想:开车怼这群孙子啊!
特么就会瞎逼逼,最后布莱恩却被撞死了,还是两次。
始终记得刺客信条里E叔说的话:When other men blindly follow the truth,remember:Nothing is true. When other men are limited,by morality or law,remember:Everything is permitted. 干!
肇事者活着真的是一种侮辱!
貌似杀戮时刻也是真实改编的,为什么这群朋克青年就没有这种想法?
记得前两年山东有个辱母杀人案,真特么的
这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看完,感受的到导演本身想拍一部具有社会意义且能为边缘群体发声的电影,奈何可能功力不够,用了大时间铺垫了同样生活在美国的年轻人,所经历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方式。
但不得不说最后玛丽莲曼森的旁白真正意义上值得大家去思考,也是点睛之笔。
看似不可一世的美国朋克,他们喝酒,打架,嚣张,不可一世。
毁灭一切——是他们的口号,可现状只是一群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底层年轻人。
他们只是在音乐中称王称霸,讽刺社会,抱怨不满。
看似一群有教养有朝气的明星大学生们,他们上着名牌大学,有着闪耀的光环,他们是美国的未来,可实际上,打架斗殴,喝酒泡妞,1997年,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几个玩乐队的青年和一群高中生发生口角,之后便矛盾升级,两伙人先后打了几次架,最终以男孩布莱恩被冲动的高中生科恩开车撞死后,结束了这场冲突然而看似是一场简单明了的杀人事件,但在法庭上且出现了令人咂舌的偏差,科恩被定为过失杀人,不仅没有坐牢,反而无罪释放,而朋克少年布莱恩,在法庭上又被杀死了一次他有教养,有前途,法官不愿相信他会故意杀人他抨击社会,抱怨一切,口号中富有攻击性,婉如死不足惜。
最终科恩的父母带他回家了,布莱恩的父母连再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了。
异端就是该死吗?
事实上真正的朋克已经死了,如今的朋克已经不得已的归进了主流,从极端无政府主义,发展到反战,唱些少年心事。
朋克本身已经不具有攻击性了。
尽管朋克已经发展至此,在大众看来,现实生活中莫西干头,满身挂饰的小清新们,依然还是异端。
异端还是该死朋克在字典里的定义还是一文不值的人,好斗或暴力的年轻人,通常是流氓和匪徒,反社会者律师对朋克的定义:他们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来恐吓周围的人,你甚至可以说他注定会那样死去,陪审团的最终判决也告诉每一个人,有色眼镜下的偏见深深地扎根在每个人的心底正如朋克涂鸦被警察一顿毒打,高中生集会纵火,警察只是让他们快点回家,布莱恩不是死在轮胎下的,而是死在了偏见中,死在了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
人们总是害怕和自己不一样的事物,害怕那些勇敢张扬自我的人,这种偏见无疑是愚蠢和可笑的,更可笑的是直到如今这种偏见依然存在且日益加重朋克从一开始,仅仅只是通过音乐的方式反对主流,抱怨不满,而主流反对异端,则是多管齐下恨不得再加个邪教暴恐的名号。
所以我很喜欢科特科本所表达的那样:与其苟延残喘的活着,不如涅槃重生,错的不是这些朋克青年,错的是这个世界 个人很难独立于体制之外,从出生那一刻起,社会无时无刻传输给你什么是正确的,如果你没选择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社会会抛弃你,并给你一个一文不值的标签。
是成人娱乐杀死了我们的孩子,还是杀死孩子娱乐成人呢?
如果朋克少年违反了法律伤害了别人,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片中能给他们安上的罪名只是着装和生活方式,。
光鲜的中产却能洗脱谋杀者的罪名。
警察对两伙人截然不同的态度。
我不禁在想,朋克少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所有人都认为他就该这样死去。
最后的决战,无法抑制愤怒咆哮嘶吼,朋克从无畏惧。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放在此处可能略显牵强。
我们总是害怕我们不了解的、徘徊在主流价值观之外的一切事物。
此片与punk无关,只是以此为切入,对人性道德的拷问。
直观感觉上就是厌恶,甚至很容易就把这个厌恶附加到电影本身。
本质是一样的生物,只因为一方穿得像''斯文败类'',一方则极尽张扬,于是评审者就很自然地有了截然不同的第一印象,人类的缺陷。
暴力无休无止,我们受困其中,明明可以不那么做,为啥要作死地带来那么多恶心。
''法官''--泛指所有--要绞尽脑汁地去解决这些作死的人制造的问题以保障(其它)每个人的安全。
赞同障眼法之说,朋克是障眼法,炸弹之城是障眼法,法官是障眼法...看完这个感觉世界都无光,这么多破事儿。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暴躁的吗 前段部分拍的跟傻逼似的 结尾ok我知道了 就是对punk风格的不公平嘛 道理我都懂还是只给两星。。
残酷青春。自由与生命万岁!
兩種思想,階級,價值觀的衝突。要反抗理性主義社會的朋克也有其自身的準則和秩序…
粗俗的理解就是有钱有地位公子哥故意弄死一个朋克,然后在律师的辩护下无罪释放。朋克该死?这就跟最近奸杀女同学然后拿出成绩单来说明自己是好学生不应该判刑一样,学习好就能这么玩?简直让人无fuck说。当然,这部电影确实是很烂,白白浪费时间。
主流社会主宰了意识形态,非主流生存空间有限
沉痛、刺痛不已,我:【三分之一,划到结尾】
导演找个厂上班吧
看了十分钟,全程一直拉进度条,后面群殴和庭审看了。当这群带着耳钉鼻环,穿着狰狞骷髅头长满金属钉外套非主流SB被高中生怒草的时候,我觉得好过瘾!辩方律师太帅了!
朋克指南;曼森片尾彩蛋
少数群体的问题其实可以放大,夸张,诉求司法公正太不朋克了.
残酷青春物语,科迪开车撞死朋克只因为自己不够酷。
他被谋杀了两次,第一次被人,第二次被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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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青年和社会混混的决斗,最后两败俱伤……
20180416.132506==7.1 ,,,城市地下有核弹,叫"炸弹之城".讲述一件命案而凶手免于刑责的事.(其因是上流社会袒护凶手,)
嬉皮士:你瞅啥?主流文化:瞅你咋滴?
偏见。
一个迷笛艺术青年被草莓的高中生碾压致死。并无罪释放。有评论说是因为先锋艺术所以被偏见,但实际上的根本原因是精神病院理论或者说监狱理论,朋克青年换成漏肆广场青年也照样成立。陪审团司法方式注定其无罪判决的结果。
我喜欢
好孩子给坏孩子干死了这很神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