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shenshike-HK (心是主人身是客)==《破绽》,完美的布局、毫无破绽的谋杀。
影片令我想起辛普森杀妻案,地球人都知道是他干的,证据不足,手套太小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唯眼睁睁看着凶手获释,大摇大摆走向自由。
后来,辛普森出了一本自传,──《If I do it》,对放过他的美国司法制度再调戏一番。
美国司法制度,重心偏向保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以约束政府和执法机构不得滥用权力任意陷害公民。
然而,这种“宁可错放一千,也不冤枉一个”的司法制度,在向公民提供它温情的保障一面,却又会令人不寒而栗,它似乎在宣布:你可以杀人,只要你足够聪明,就能逃脱法律制裁。
没有人是安全的,尤其面对安东尼霍普金斯那双淡蓝色的眼睛。
他对你笑,温和地;他向你眨眼,带着嘲弄,你心里泛起寒意,一阵又一阵。
你知道是他干的,他也供认不讳,但你奈何不了他,因为你缺乏证据将他绳之于法,因为他比你聪明,设的局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影片里,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疑犯托马斯,设计的那个滚珠玩具,很好玩嘛,何时我家里也弄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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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因为安东尼霍普金斯我才愿意看下去的,电影的画面做的很精细,画面语言表面上很深邃,但似乎与剧情联系并不他紧密,譬如泰德家里的那个把玩的装置,到底想说明什么呢,也许牵强附会可以说是一个精密的系统,如同他设计的杀妻计划一样,流畅而不露痕迹。
难道弹珠的那一次跌落算是暗示他的破绽嘛?
可是他还是把它修复了,这又与结局貌似不太吻合。
另外必须批评的是陷进和结构技巧实在很一般,剧情的缓慢不是为了推荐故事高潮而必须的。
感觉像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慢条斯理的说着一个并不恐怖的故事,必以为放慢语速就显得恐怖了,情节才是最根本的因素。
而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在特德的授意下医院放弃了对其妻子的治疗,正常的逻辑应该是他将把他妻子安葬,即使不安葬检察官也不能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剖他的妻子,不解剖也就不会找到那颗子弹了。
退一万步说忽略这么细节,那么讲求程序公正的欧美法系中,你是如何根据推测而引导凶手认罪,又如何凭借他的证词而提起上诉的?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泰德和警察调换了手枪,这是案件的根本,即使逻辑上可以推测甚至有合理的动机以及作案条件,但都是必要条件,没有一个充分的,根据刑事案件疑罪从无,疑点利益归被告的原则,即使再次诉讼泰德也很难被定罪。
最后编剧是设计泰德这个人的人格上有个巨大的bug,从第一幕自信的指出飞机机械故障,让所有人一头雾水,到整个庭审过程的沉着冷静,完全可以说明他是个心里素质极高,处乱不惊的人,即使最后的破绽他失算了,那也不至于出现恐慌吧,老戏骨霍普金斯最后一幕的尴尬表情刻画的很到位,导演和编剧是不是要未审先判?
完全是前后自相矛盾的嘛如果说要给这部剧找到亮点的话,就霍普金斯的天才演技了,他的眼睛仿佛在告诉你“我有罪”,但是你却找不到证据。
优雅的举止,优雅的谈吐,自信的掌控一切,从容的让人胆寒。
看完《超完美谋杀案》过来的,本次是3刷,每次看的时候都能看到新的细节,都有不同的感受。
1.和《超完美谋杀案》相比,还是有一定可比性的,同样的杀妻动机,甚至同样都是以浪女出轨滚床单开场,当然犯罪设计完全不同。
《超完美谋杀》翻拍自希区柯克。
2.又一部关于“一罪不能二审”的片子。
美国很喜欢拿“一罪不能二审”的制度设计说事儿,不过我也看得乐此不疲。
印象中迈克尔·道格拉斯(又是你)的 《高度怀疑》玩的也是这个,回头再刷一遍了。
3.在本片里我第一次见裴淳华,当时被她的颜值惊艳到了,那时候裴淳华女士还叫罗莎曼德·派克 ,片中扮演的精英律师绝对是她的颜值巅峰,远超后来让她名声大噪的《消失的爱人》。
美人终有迟暮时啊。
4.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中规中矩,正义,原则,思维跳脱并不循规蹈矩,只是在被凶手玩的团团转时的挫败感感觉并不到位。
5.《沉默的羔羊》给安东尼·霍普金斯划定了一个脸谱,只要有狡黠的,阴谋的,老奸巨猾的变态都找他,老爷子也演的乐此不疲。
6.学了一招用挠脚心判定是否脑死亡的方法,挠脚心的时候,如果脚趾向下弯曲,代表还活着,脚趾如果向上弯曲,则可以考虑结束生命了。
7.在阴谋片里,顶着光环的主角通常会通过一件小事儿灵光一闪,继而拨开重重迷雾找到真相,但是感觉高司令通过拿错手机的方式醍醐灌顶,有点儿low,私以为可以设计的更巧妙一些。
以上。
《破绽》,2007年美国电影。
看Anthony Hopkins和Ryan Gosling一老一少两大演技派飙戏。
这次Hopkins扮演一个老奸巨猾,因为妻子出轨从而怒而杀妻的一个富翁,而Gosling则扮演年轻气盛,同时也富有正义感的一个律师。
显然Hopkins这个角色的能力远远在Gosling扮演的角色能力之上,基本将后者玩弄于股掌之间。
影片结合了美国当前司法的一些基本规律,而Hopkins基本可以将这些规律都为己所用。
影片最后有一重翻转,虽然稍显突兀,但影片显然不想太过于黑暗,所以选择了一个相对光明并开放式的结局。
不多说了,直接进入主题,讨论剧情,慎入,不隐藏。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
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
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
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
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
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
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
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
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
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
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这次第3次看这部片子,但是已经没有第一的那种神秘的感觉但是感受到了另一番的人生回味向前,你敢进去吗?
向后,你情愿吗?
多少你输得起?
多少你赢得来?
假如你进去了,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还是往左偏点地往右走呢?
或者 也许 不左也不右?
你头脑中一团麻……跳上一条弯弯的小路……使劲地跑……坚定无疑的跑了很远 沿途景物古怪又可笑……我怕你会一头载进一个最无聊的所在……那个讨厌的地方叫作“等待”在那里人们没完没了的等啊……等着火车隆隆驶过……等着巴士开来……等着飞机起飞……等着邮件寄到……等着大雨停了……等着电话响起……等着雪花纷飞……等着别人说“是”还是“否”等着串一串珠子 或一条裤子过春夏 或等着全是卷儿的假发或等着下一个机会飞黄腾达这段话,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好好去品味,去享受你生活中的一切,不轮胜利或者失败
男主角最高明的地方不是换枪,而是利用了“毒树之果”原理。
因为那个警察与被害人及嫌疑人有特殊关系,所以他不应该参加该案的调查和取证。
他取的证,在法律上均不能被用于对被告不利的认定。
所以只要是那个男警察进来处理,带不带枪,换不换枪都无所谓了——他取到的枪、子弹和口供都会被法官忽略男主角的目的并不是杀人然后脱责这么简单。
他的目的更主要的还是要让那个警察身败名裂。
这部电影里,男主角唯一失算的地方,就是最后这段和盘托出。
这是他的大意和过于自信。
如果没有这段对话(毫无疑问被监听,而且男主角也知道极有可能被监听),即使女主角死后取出了子弹又怎么样?
照样是根据“毒树之果”原理,不能认定他开了枪,也就不能认定他停掉呼吸机是犯罪。
但有这段对话在,一切都变了。
他停掉呼吸机的行为是为了杀人灭口——这是有合法的取证的(监听录音)
开始10分钟就猜到到底怎么回事了所以看起来也就没意思了结尾不好,人物都不丰满,不知道导演着重刻画的是哪位?
看的不舒服
案情并不复杂,特德用自己的手枪打死了偷情的妻子,用其它三枪击碎玻璃,目的是吸引园艺工做证人,而检方律师威利在拿到了妻子的情人也是警察的罗布所审讯特德的认罪书,由于威利不知奸情,所以认为该案子相当简单, 也就没有深究,但现场找到的手枪没有击发过,所以作案工具不成立,玩世不恭的威利被老奸巨猾的特德耍了。
特德在威利提供的证人名单里看到了罗布,并没有提出异议,而是在法庭之上当庭翻供,目的就是造成刑讯逼供的假象:让我写认罪书的人就是偷情我妻子的警察,所有证据无效。
这就是西方法律的程序正义规定的范围,即包括公平的程序、规则的透明、决策的中立、权利的保障、异议的申诉等等,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不仅关乎个案的正义,还能增强人民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宁肯放过十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这与某国大量的冤假错案形成鲜明的对比。
特德是个飞机工程师,做事严谨,喜欢弹子滑车,足以看出他对细节的把控,一个弹子在滑车过程中由于轨道松动而掉落,他及时调整修补,也证明他是一个对任何细节不能存在纰漏和破绽的人,这是他的优点也是致命的缺点,因为在弥补漏洞的同时还会产生新的漏洞。
杀妻未遂案特德无罪释放,威利虽然恍然大悟想到了:现场由于罗布看到情人的尸体而慌张,没有注意自己的枪被特德用一模一样的枪换掉,法律的原则是一罪不能二审,即任何人不能因同一罪行被反复追诉和判决,它防止了司法机关滥用权力,保护了个人的基本权利。
威利还是找到了特德的破绽,而这个破绽就是特德还没有死去的妻子,所以他经常在特德妻子的病床前守夜,这些行为对特德的心理影响很大,因为苏醒后妻子的证词对特德将是致命的打击,作为严谨的特德掌握物性但不了解人性,人性的贪婪和性格缺陷逼迫特德自己要保证完美,所以他开始了对昏迷妻子的进一步斩草除根,至于威利与警方如何配合拿到了特德的新的作案证据其实在本剧中展示是没必要的了。
更应验了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在我被别人推荐这部电影之前,我对这部电影是有很高的期待的,毕竟霍普金斯老爷子的汉尼拔形象过于经典,而在这部电影中他又再一次出演了高智商的罪犯,所以这很难让人不对这部电影满怀期待。
看完电影的时候,我是激动的,毕竟好久没有在银幕上看见这么精彩的罪犯形象了,我甚至想给出4星甚至以上的评分,但是冷静下来之后我发现,在影片的核心部分(或者说我认为的核心部分),这部影片并没有达到我的要求。
影片中大量使用了对比手法,通过对比ryan gosling 和 anthony hopkins在事件发生前后的地位与态度,给演员们留下了极大的表演空间,所以本篇影评也打算使用对比的方法,通过同类型题材电影之间的对比,来说一说这部电影的不足。
前几年曾有一部《消失的爱人》在观众中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在故事的大体结构和叙述方式上,二者大同小异,都是让观众以上帝视角开头,先了解了案件发生的始末,在通过抽丝剥茧去解释反映一些问题。
但在电影的主题上,二者则有本质上的区别,《消失的爱人》通过影片所讲述的故事,深入反映了一种由婚姻关系为起始导致的一种病态的两性关系,甚至可以让人读出两分平权主义的味道,但是本片则是在法理上,探求了诸如“毒树果实理论”和“禁止双重危险”这样的英美法系原则的合理性,颇有点《十二怒汉》的味道,就我个人而言,这种与法理探讨相关的影片,是非常对我的胃口的,但是本片给人的感觉,就只是仅仅提到了这两个概念,从故事的结构上也看不出任何的深究的迹象,在剧情深度上出现了极大的空缺与不足,这让我觉得非常失望。
除了剧情深度,剧情本身也让我觉得非常突兀,在影片的前中期,导演对叙事节奏的把控可以说是完美,但是在结局部分,却让人感觉莫名其妙,感觉导演因为过于追求情节上的转折与冲突,而使得人物通过一个多小时建立起来的合理性背一点点磨蚀掉,使得人物最终符号化,扁平化,最终给观众的感觉就是,导演除了在刻意炫耀自己讲故事的技巧之外,并没有认真的对这个故事本身进行雕刻,因而使得这部影片的质量无法再上一个层次。
最后,本片ryan gosling 和 anthony hopkins的演技,尤其是后者,依然将这个高智商的罪犯演绎的栩栩如生,让人没有什么挑剔的空间,至于前者,由于本片是其早期的作品,略显青涩实属正常,但是对比同年龄段来说,已经非常优秀了,如果观众们想看到他更加纯熟与出色的演绎作品的话,《爱乐之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总之,本部影片在剧情上可以说是勉强及格,而ryan gosling 和 anthony hopkins的出演,倒是阻止了本片口碑的断崖式下跌,如果各位有些许空闲时间,相比于其他垃圾电影,本片也还是值得一看的。
啰里八嗦。律师长的太矬,倒胃口。换个演员,或许能看下去。
DVD
老戏骨的片子,不能错过。
第三者那哥们也太傻了,看到和自己一样的枪就是想不到被调包了么?
我恨你,所以我要杀了你,我亲手枪毙了你,我却不亡命天涯,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我杀了你。想法是好的,但是没拍出精髓,剧情严重拖沓,尤其是瑞恩•高斯林扮演的律师威利,就像一只瞎折腾的猴子,没看出来IQ高在哪里。而安东尼•霍普金斯扮演的特德一直皮笑肉不笑的,比较喜欢那几套转来转去
优雅的拍法,可惜实在太拖沓,而且总体来说依然陷入老套的“为圆故事而圆故事”的模式中
破绽在哪里?!
男人之间的脑力战争
情节太不紧凑了 这点事儿半个小时就能说完了 而且太没技术含量了。。。。
忘了破绽在哪
剧情比较拖沓,剪辑不佳,故事悬念性很差,一开始就能猜到了问题所在。 安东尼的演技还是很不错的
可惜,没有猜到玄机;然而,故事却的确不好。
无论老少演员,表演真的是到位,但恰恰不给劲的就是剧本儿,说实话,最后的结果跟《王牌对王牌》很像。
霍大爷,你别这么帅好不好。男配找得太屎,如果找吉伦哈尔就牛逼了。
情節簡明,敘述得宜,角色圓潤,對白深刻
安老的演技实在是无可挑剔!带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百密终有一疏!
过了
老头子的演技还真是过硬,前面铺垫的不错,不过推理不怎么出色
当弱智遇到弱智
so?裴淳华绝美 但这种华而不实的装饰角色不适合她。后面看困了,节奏真的很一般。感觉看得删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