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硬伤有两:1,步枪虽稳,后坐力还是很大,不瞄能一枪一个,堪称神技。
都市人骑上马,毫无震动影响射击,要知道那可比车震动厉害多了(普通爆米花电影或可,真实改编这么做就过了)。
2。
12人打120人可以,打220人可以;打1200人或者1万人,重心就不在于12人冲杀了。
大的战斗,12人发挥的只有指挥支援士气等作用,结果一个个像超人,失去真实性。
主旋律控制还算可以,节奏也还好,硬伤太重,反而不如不看电影知道有这事就行。
(实际就是美帝复仇似的干涉内政,跟本拉登祸不祸害本国人民没关系,别人国家都动乱几百年了你也没管过吧,惹到你了就欺负。
找个理由让看起来比复仇更伟光正而已。
)
自己是非常喜欢这类由真实事件改编而成的战斗电影,但观看这部电影的整体观感欠佳!
主要原因是感觉此片拍得玄,犹如抗日神剧般玄!
背景是众所周知的911事件发生,为了抓到本拉登,美国决定攻打阿富汗!
在正式攻打前,决定派一支小队结合当地的武装力量,推翻本拉登的一支下属部队。
精彩的地方来了:不知道真实的战争是怎样的,在本片中一个人要面对的不是5人、不是50人、而是500人,对500人!
而片中的飞机配合轰炸,也没有看出,摧毁了对方几千人的效果,如果真实的情况果真如此,只能说美军的战力真心牛逼!
很有意思的翻译:阿富汗是帝国主义必争之地... 我看说成“帝国主义”,有歧义。
原文是"This isAfghanistan,Graveyard of many empires”, “这里是阿富汗,很多帝国曾经的坟场”。
专门看了下维基百科,阿富汗历史确实很有意思,真的是被无数帝国占领过。
历史上:波斯帝国、塞琉古帝国、孔雀帝国、贵霜王国、大唐帝国(嘿嘿)...... 本国的杜兰尼王朝、巴拉克查依王朝。
我在加拿大定居了15年,从西方和大部分国家的眼光看这场战争,是正义和自豪的。
最初的初衷当然是单纯的军事报复,但随后塔利班的恶行被越来越多的媒体报道,支持的国家也越来越多。
我记得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上,加拿大的运动员们都在电台上表示对阿富汗前线战士的敬佩和祝福,表示自己的拼搏无法和那些解放阿富汗的战士相比。
我们公司的一位经理也去了阿富汗,经常发回照片,大家都为他感到自豪。
我只希望阿富汗能真正民主富强起来。
本篇无疑把附带伤亡都删略了,虽然主旋律没有错,但是典型的英雄主义,美国人又自吹自擂了一番。
题外话,美国人是有名的自大。
我们这边的很多人都喜欢挑逗美国人。
比如我的Boss是个英国人,讲他年轻时候还在伦敦的时候,他们一堆英国小伙子在酒吧喝酒,碰到个上来搭腔的美国人,愣是用英式幽默把那个美国人搞得很难堪。
你要是跟10个加拿大人聊起美国人,估计有3个都能编出个啥故事,在什么什么地方碰到个傲慢的美国人...... 呵呵,树大招风,这个片子又是个典型的招红眼片。
1960年,美军取消了骑兵编制,骑马打战的时代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已成过眼云烟。
但在2001年,12位美军战士却在马背上给了塔利班人员重创,基地组织把此次交战称为“最惨痛的失利‘’。
这次反恐战争的开端大家一定都不会忘记,就是美利坚建国以来所遭受的最大一次袭击,震惊世界的911惨案。
最新影片《12勇士》(12 Strong)中,男主角米奇·纳尔逊在家里的电视上看到了双子塔被毁,他急匆匆地拒绝了升迁的机会,重回部队,担任队长,带领12位勇士,执行了一次对美军意义重大的打击任务。
主角,队长米奇·纳尔逊由雷声扮演者,锤哥克里斯·海姆斯沃斯饰演,他在影片里褪去了神的外衣,回到了陆地上,给我们呈现了那场机密任务的始末。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都有一个问题,在改编和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天然的矛盾,还有如何取舍现实事件的长度和保留那些细节,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影片的质量。
过度改编会给人遭受欺骗的感觉,而如果完全尊重现实又会令人乏味,电影的确来自现实,但是只包括乏味之外的一切。
《12勇士》最大的噱头无疑是在现代战场上重现两个时代的兵器重叠,在阿富汗的山谷中,战马居然和坦克相互冲撞,火箭炮成为了马匹冲杀突破的障碍,当美军战士在马匹上手持M16冲锋枪时,那种奇妙的混搭错觉直接勾起了观看的欲望。
另外,《12勇士》还通过美军的攻击策略,让我们一探了当时阿富汗的地缘势力情况,再现了“这里是阿富汗,许多帝国的坟场”的异域特征。
米奇·纳尔逊所属的ODA 595小队,俗称绿色贝雷帽,是美国陆军特种部队。
《12勇士》的第一幕极为简单,通过军人们与家庭的告别丰满人物,为安全“回家”和战斗的危险制造冲突,同时以911的惨烈画面树立战斗的正义性。
很快,以米奇·纳尔逊为首的12人队伍就深入到了阿富汗腹地,他们准备和当地的军阀,同样与塔利班为对手的杜斯塔姆将军进行了合作。
杜斯塔姆将军从17岁起开始与俄罗斯交战,当时已经55岁,会多国语言,在阿富汗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除了塔利班外,还有一支军事力量影响着战局,所以加上美军,一共有四支势力左右着战局,美军联合了其中两支,一同对抗塔利班,但这两支势力之间也摩擦不断,局势相当微妙和复杂。
米奇·纳尔逊12人与杜斯塔姆将军200人的军事力量需要对抗塔利班近5万人的武装。
他在给美军将军的邮件回复中这样描述:“他们每个人的AK47只有10发子弹,连狙击手的弹药也不到100发,还得忍受着干渴和饥饿……我亲眼目睹这些骑兵,翻山越岭,去攻打塔利班的据点。
冲锋时他们往往顶着枪林弹雨……”
塔利班和基地武装分子装备有30余辆坦克和70余门火炮,而他们甚至无法为12名美军战士每人提供一批战马。
力量对比悬殊,但威风凛凛的特种兵们一句话就点燃了情绪:“人数五千比一,这叫随便打,都是靶。
”当然,几百人对几万人发起攻击的壮举史上少有,温泉关300勇士,巴拉莫守卫战都以正义一方全军覆没告终,记忆中只有《三国演义》里,魏国猛将帅才张辽率领300骑兵勇士威震过一次逍遥津。
美军当然不会只依靠12位特种兵和一位有几百人实力的当地军阀,全天候制空权是他们的王牌杀器。
地毯式轰炸,来自天空的精准轰炸可以最快时间内摧毁塔利班的军事力量,所以米奇·纳尔逊一行人一开始的主要任务就是为轰炸机定位,待一阵狂轰乱炸后,杜斯塔姆将军的骑兵部队再去收拾残局。
整个任务的目的是把塔利班赶出城市,不给他们在冬天积蓄实力,训练士兵的机会,完成任务的期限只有3周,圣诞节之前回家。
可就像老斗士杜斯塔姆将军说的那样,“我制地,你制空,你们有制空权,但战争是在地上赢的。
”高潮大战中,面对死守谷地的塔利班武装,米奇·纳尔逊必须以正面突袭的惨烈方式获取胜利。
剧情在这里埋下了一个焦虑刺激的冲突,塔利班的火箭炮几乎以压制性的优势阻断了米奇·纳尔逊的突袭,骑兵伤亡惨重,而火箭炮填装一次弹药需要两分钟时间,于是高潮对决自然是骑兵冒着火炮向前进,
能够活着横枪立马到火箭炮前就算胜利,骑兵战坦克,骑兵躲子弹,骑兵胜火箭炮的“穿越”一幕就此“横空出世”。
《12勇士》虽然没有经典战争片的厚重感和反思性,但还是比较合格的在人物之间制造出了化学反应,体现了出了人物的成长和变化。
比如黑人美军士兵和阿富汗小男孩之间的相互守护。
小男孩与美军士兵如影随形,一开始让士兵反感,老练的长辈说出了缘由:一个美军士兵的生命可抵500名当地人,不是悬赏10万美金那么简单,而是如果美军士兵阵亡,美军有可能就不会再提供帮助,所以小男孩的任务是保护美军士兵,如果任务失败,他可能被“诛九族”。
黑人士兵在了解到缘由后,开始和小男孩逐渐拉近了关系,甚至形成了类似兄长之间的情谊。
小男孩好奇的吃着美国大兵带来的资本主义世界的甜食时,我们才能感到战争之外的片刻柔情。
影片最具矛盾的,其实是男主角队长和将军杜斯塔姆之间的拉扯。
两人都想获得实际的战争控制权,队长从没有实战经验的战士变成了他口中的“有杀手眼神”的战士;
而杜斯塔姆也识大局的和对手暂时保持了联盟关系,放弃了一座城市的控制权,两人都获得了成长。
杜斯塔姆的名言也令人记忆尤新,“你的天上有人,而我的天上只有神”,片尾他告诉队长,“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
美国将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如果有人离开,就是懦夫,但留下,就是我们的敌人。
”他意味深长的接着说,“他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朋友”。
2014年,杜斯塔姆将军出任阿富汗副总统,和纳尔逊的友谊保持至今。
战后,米奇·纳尔逊12人全数归家,军事战略家预计需要耗时两年完成的任务,小队三周就神奇完成。
由于是机密任务,整个小队低调回家,未受到任何英雄仪式的欢迎或公开致意。
虽然片中,12位勇士队这场任务总是跃跃欲试,眉飞色舞,视死如归的,但我们知道,战争永远不值得歌颂。
当士兵开始为信仰战斗时,他就变成了勇士。
电影以911事件为背景,主旨却不是如何惋惜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而是描写美国在第一时间是如何对恐怖组织还以颜色。
之所以名为《12勇士》,这是因为作为911事件之后先遣部队的绿色贝雷帽常规每队人员为12名。
绿色贝雷帽是世界最出名的特种部队之一,一方面是美国部队常年参与战争,曝光率很高,另一方面这支特种部队作战能力也确实出色。
(由于这次行动秘密进行,队伍的编号ODA 595在近年才公布。
)首先这支部队成员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武器、工程、通讯、医疗等等。
同时也要对组内其他成员的特长进行交叉训练,也就是每个人的本事自己都学一点。
作为美国第一支正规化的特种部队,每一个成员至少要掌握一门外语。
这支部队最特别的是组织能力,每一个特遣队都要具备在短时间内训练和指挥一个步兵连的能力。
简言之,短时间内可以组织一个近千人的常规作战部队。
电影的一开始是一段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录音,大体意思就是,我跟美国说了塔利班和基地组织打算搞他,这些恐怖分子计划着什么。
看到有网友说这是因为美国现在不愿意搞事情了,故意放出这段录音来向俄罗斯示好。
怎么可能啊?
真就是那样,人家也不能说的这么明显好不好。
电影更多的是在表达可能每个国家因为信仰不同存在隔阂与对抗,但是在恐怖主义面前,各国的态度是一样的。
纳尔逊是特遣队的队长,带着11名特种兵赶赴阿富汗战场。
在出征之前,电影描写了每一个人队员的生活状态与家庭情况。
可以看得出来,战场上的精英在生活中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区别可能就是在战争面前,他们最先想到的是怎么参与到战斗中去,保家卫国自然是第一位的。
纳尔逊的任务需要两年完成,他却坚持只用3个礼拜。
特遣队会与北方联盟协同作战,说是北方联盟,其实就是百十号具备作战能力的部队。
他们的对手塔利班组织在作战区域至少5万人。
换算下来每个特遣队员要对付5000个恐怖分子。
看着人数悬殊特别大,别忘了世界已经进入了现代战争时期。
纳尔逊手中的资源也不只是这百十号人,位置找准了,轰炸机、导弹支援随后就到。
尴尬的是面对天上的袭击塔利班可能没有办法,但是陆上作战特遣队一方没有优势可言。
在北方联盟这边,马匹就是最先进的交通工具,还不是每个人都有得骑,基本上就是十几个骑马的,后面跟着几十个跑步的。
拉赞作为塔利班的头目十分残忍,传统思想中毒那种。
因为几个小女孩不到8岁就开始学习知识,就把教她们的母亲枪杀了。
伊斯兰文明不是很了解,也不赞成干预他国内政,但是这种顶着传统的帽子搞性别歧视实在不敢苟同。
拉赞说话特别憋人,杀完人之后告诉围观的人,“你们不是想要一个老师吗,现在我已经给你们上了一课了。
”国家分裂对人民伤害太大了,不仅塔利班一方的部队有童子军,站在正义一边的北方联盟中有不少孩子的身影。
这些孩子手中的枪比自己都高,看到坐在马上纳尔逊,他们会敬礼表示尊敬,纳尔逊的回礼似乎就是对他们贡献的肯定。
可是密集的小规模战斗告诉纳尔逊,每一次对这些孩子的微笑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几分钟前站在旁边的孩子,转眼就变成战争的牺牲品。
有北方联盟做自己的向导,纳尔逊粉碎拉赞的任务完成地更加高效也更加安全。
在一次战役之前,纳尔逊打算深入确定塔利班组织的驻扎地点,被盟友的将军阻止。
理由很简单,美国人不能死,因为只要死一个美国人,美国政府就可能退出战场,盟军就看到不到希望了。
将军的形容把对美军的保护发挥到了极致,“在一个美军受伤之前,我愿意牺牲500个自己的战士。
”纳尔逊坚持深入,轰炸机要在将近10000米的高空投弹,如果搞不清楚准确的位置,很难精确的打击目标。
将军无奈的看了纳尔逊一眼,拿过对讲机,调到了塔利班能够接收的频道说,“拉赞,我和美军在一起呢,现在打算揍你,不过美军不知道你是不是塔利班,你能回个话吗,好让美军揍你的屁股。
”接着对讲机的另一方就开喷了,纳尔逊有些无奈但还是安排了轰炸。
拉赞的人一边被轰炸,将军一边拿着对讲机调侃他。
电影中同时刻画的阿富汗居民在战争状态下的生活。
一次美军空投物资,被一些贫民哄抢,美军只能花钱把自己的东西从贫民手中买回来。
看到这里不但没有感觉这些人是刁民,反而觉得他们挺可怜的。
食不裹腹的日子过久了,那些所谓的尊严就显得越来越不重要了。
虽然把捡来的东西卖给失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总比像塔利班一样拿起枪去残杀自己的同胞要强。
纳尔逊与将军几次战斗之后,交流开始变得深入,相互也建立许多信任。
将军告诉纳尔逊,“历史上最厉害的武器是人的内心,我手下没有任何士兵,有的只是勇士。
当你开始用内心去参与战争的时候,你才能成为一个勇士。
我的人不会去白白送死,我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同胞死在战场上。
如果说每死一个勇士都是在我心上扎个洞,那么我的心上全是洞。
”我相信每一个没有被奴役的民族都拥有一个强大的内心,它给予我们信仰,指引我们的方向,成为我们将侵略者赶出国土的动力。
一决胜负的战役中,纳尔逊没有按照通常的战斗策略行动,而是骑上了马,成为了一个冲锋陷阵的勇士。
作为一个特种队员,纳尔逊比谁都清楚骑着马在枪林弹雨向前冲与活靶子无异,此时纳尔逊的战斗的目的已经超越了执行命令的范围。
这次行动是美军历史上最为成功的一次,12名特遣队员完成一个预估两年的任务,仅仅用了3个礼拜,无一牺牲。
美国将一个骑兵的铜像摆放在世界贸易中的旧址上,给予12名勇士无上的光荣。
这并不是说美国在战争中的形象都是正义的,不说别的,塔利班装备的坦克有很多也是美国制造,怎么落入恐怖组织之手不得而知。
如同北方联盟将军所说,“在阿富汗的内战中,美国人如果离开了,证明他们是懦夫;但如果他们留下来,终将也会变成敌人。
”美国人的生命比其他民族的人的生命重要?
这种直接干预他国的手段是否符合道德与法律?
这部电影的自傲性还是太多太多了。
当士兵开始为信仰战斗时,他就变成了勇士。
电影以911事件为背景,主旨却不是如何惋惜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而是描写美国在第一时间是如何对恐怖组织还以颜色。
之所以名为《12勇士》,这是因为作为911事件之后先遣部队的绿色贝雷帽常规每队人员为12名。
绿色贝雷帽是世界最出名的特种部队之一,一方面是美国部队常年参与战争,曝光率很高,另一方面这支特种部队作战能力也确实出色。
(由于这次行动秘密进行,队伍的编号ODA 595在近年才公布。
)首先这支部队成员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武器、工程、通讯、医疗等等。
同时也要对组内其他成员的特长进行交叉训练,也就是每个人的本事自己都学一点。
作为美国第一支正规化的特种部队,每一个成员至少要掌握一门外语。
这支部队最特别的是组织能力,每一个特遣队都要具备在短时间内训练和指挥一个步兵连的能力。
简言之,短时间内可以组织一个近千人的常规作战部队。
电影的一开始是一段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录音,大体意思就是,我跟美国说了塔利班和基地组织打算搞他,这些恐怖分子计划着什么。
看到有网友说这是因为美国现在不愿意搞事情了,故意放出这段录音来向俄罗斯示好。
怎么可能啊?
真就是那样,人家也不能说的这么明显好不好。
电影更多的是在表达可能每个国家因为信仰不同存在隔阂与对抗,但是在恐怖主义面前,各国的态度是一样的。
纳尔逊是特遣队的队长,带着11名特种兵赶赴阿富汗战场。
在出征之前,电影描写了每一个人队员的生活状态与家庭情况。
可以看得出来,战场上的精英在生活中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区别可能就是在战争面前,他们最先想到的是怎么参与到战斗中去,保家卫国自然是第一位的。
纳尔逊的任务需要两年完成,他却坚持只用3个礼拜。
特遣队会与北方联盟协同作战,说是北方联盟,其实就是百十号具备作战能力的部队。
他们的对手塔利班组织在作战区域至少5万人。
换算下来每个特遣队员要对付5000个恐怖分子。
看着人数悬殊特别大,别忘了世界已经进入了现代战争时期。
纳尔逊手中的资源也不只是这百十号人,位置找准了,轰炸机、导弹支援随后就到。
尴尬的是面对天上的袭击塔利班可能没有办法,但是陆上作战特遣队一方没有优势可言。
在北方联盟这边,马匹就是最先进的交通工具,还不是每个人都有得骑,基本上就是十几个骑马的,后面跟着几十个跑步的。
拉赞作为塔利班的头目十分残忍,传统思想中毒那种。
因为几个小女孩不到8岁就开始学习知识,就把教她们的母亲枪杀了。
伊斯兰文明不是很了解,也不赞成干预他国内政,但是这种顶着传统的帽子搞性别歧视实在不敢苟同。
拉赞说话特别憋人,杀完人之后告诉围观的人,“你们不是想要一个老师吗,现在我已经给你们上了一课了。
”国家分裂对人民伤害太大了,不仅塔利班一方的部队有童子军,站在正义一边的北方联盟中有不少孩子的身影。
这些孩子手中的枪比自己都高,看到坐在马上纳尔逊,他们会敬礼表示尊敬,纳尔逊的回礼似乎就是对他们贡献的肯定。
可是密集的小规模战斗告诉纳尔逊,每一次对这些孩子的微笑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几分钟前站在旁边的孩子,转眼就变成战争的牺牲品。
有北方联盟做自己的向导,纳尔逊粉碎拉赞的任务完成地更加高效也更加安全。
在一次战役之前,纳尔逊打算深入确定塔利班组织的驻扎地点,被盟友的将军阻止。
理由很简单,美国人不能死,因为只要死一个美国人,美国政府就可能退出战场,盟军就看到不到希望了。
将军的形容把对美军的保护发挥到了极致,“在一个美军受伤之前,我愿意牺牲500个自己的战士。
”纳尔逊坚持深入,轰炸机要在将近10000米的高空投弹,如果搞不清楚准确的位置,很难精确的打击目标。
将军无奈的看了纳尔逊一眼,拿过对讲机,调到了塔利班能够接收的频道说,“拉赞,我和美军在一起呢,现在打算揍你,不过美军不知道你是不是塔利班,你能回个话吗,好让美军揍你的屁股。
”接着对讲机的另一方就开喷了,纳尔逊有些无奈但还是安排了轰炸。
拉赞的人一边被轰炸,将军一边拿着对讲机调侃他。
电影中同时刻画的阿富汗居民在战争状态下的生活。
一次美军空投物资,被一些贫民哄抢,美军只能花钱把自己的东西从贫民手中买回来。
看到这里不但没有感觉这些人是刁民,反而觉得他们挺可怜的。
食不裹腹的日子过久了,那些所谓的尊严就显得越来越不重要了。
虽然把捡来的东西卖给失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总比像塔利班一样拿起枪去残杀自己的同胞要强。
纳尔逊与将军几次战斗之后,交流开始变得深入,相互也建立许多信任。
将军告诉纳尔逊,“历史上最厉害的武器是人的内心,我手下没有任何士兵,有的只是勇士。
当你开始用内心去参与战争的时候,你才能成为一个勇士。
我的人不会去白白送死,我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同胞死在战场上。
如果说每死一个勇士都是在我心上扎个洞,那么我的心上全是洞。
”我相信每一个没有被奴役的民族都拥有一个强大的内心,它给予我们信仰,指引我们的方向,成为我们将侵略者赶出国土的动力。
一决胜负的战役中,纳尔逊没有按照通常的战斗策略行动,而是骑上了马,成为了一个冲锋陷阵的勇士。
作为一个特种队员,纳尔逊比谁都清楚骑着马在枪林弹雨向前冲与活靶子无异,此时纳尔逊的战斗的目的已经超越了执行命令的范围。
这次行动是美军历史上最为成功的一次,12名特遣队员完成一个预估两年的任务,仅仅用了3个礼拜,无一牺牲。
美国将一个骑兵的铜像摆放在世界贸易中的旧址上,给予12名勇士无上的光荣。
这并不是说美国在战争中的形象都是正义的,不说别的,塔利班装备的坦克有很多也是美国制造,怎么落入恐怖组织之手不得而知。
如同北方联盟将军所说,“在阿富汗的内战中,美国人如果离开了,证明他们是懦夫;但如果他们留下来,终将也会变成敌人。
”美国人的生命比其他民族的人的生命重要?
这种直接干预他国的手段是否符合道德与法律?
这部电影的自傲性还是太多太多了。
这部片子很好的为美国入侵阿富汗正名了!!!
大义凛然的英雄主义,搞得你不攻打阿富汗就是跟天意作对一样。
单存影片出发,拍的蛮精彩的。
战争场面火爆,几场攻坚战打的也十分漂亮,各式武器轮番上演,尤其是在山地骑马作战时的情景,太引人入胜了。
而且塔利班传说中的国宝级武器喀秋莎也重装上演,加上美军空军轰炸的对峙场面,简直要震撼到逆天啦!!!
基地组织制造的9·11事件失去了许多平民的生命,塔利班政权在阿富汗也是对老百姓犯下了滔天大罪,这样的组织就是恐怖分子。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对于残害百姓、扼杀文明、滥杀无辜的强权武装分子只能被定性为恐怖组织,必须被无条件的消灭干净!!!
对待恐怖分子的态度只有一条:不妥协,不谈判,直接消灭。
美国联合阿富汗地方武装北方联盟打着打击恐怖主义的幌子夺取塔利班政权,其实各自都有各自的如意算盘。
塔利班极端政权是该被推翻,但推翻塔利班后的阿富汗迎来和平了吗,真正做到还政于民了吗,答案是肯定的:屁,都是屁(扯淡)!!!
影片里有句话不错:“今天是盟友,明天是敌人,美国也会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
”老美推翻了一个政权,培养出了多支地方军阀,也包括建立自己的军事基地来达到自己的某些利益。
看看阿富汗的现状,军阀并起,外国势力(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干政,本国各方势力的缠斗只为自己利益,所谓政府、联盟,脆弱的就像一张窗户纸,要不是伪政府的高管们有他们的美国干爹撑腰,估计下场好不到塔利班哪里去!
唯一不变的是,百姓的困苦生活丝毫没有改变,真真是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回到影片。
单从劲爆的战争场面来说,值得四颗星,确实是震撼到极致了。
每一个美军士兵演绎得都跟魔鬼终结者似得,完全开启了战斗无敌模式,在枪林弹雨中死掉的都是阿富汗武装人员,12人在冲锋陷阵的激战情况下无一伤亡,只有一个解释,锤哥附体了,带着神域的伙伴们乔扮成美军打的这场漂亮仗(片尾说,真实事件中12人小队完成任务后悉数返回,并没说12人全在第一线战场,近乎肉搏战后全身而退吧)。
近几年, 像12勇士这样类似的电影开始变多,而且不外乎一点,就是电影的开始或结尾都会套上一层,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来吸引眼球。
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依然坚持孤独的幸存者是近几年来最棒的同类型题材电影。
这部电影让我想到了几款玩过的电脑游戏,骑马与砍杀与使命召唤(貌似是9)。
电影所展现出来的骑马打坦克,看着很带感,就像是这两款游戏一样。
但是仔细回味感觉怪怪的,有些不切实际的感觉。
只是为了反映美国式的主旋律,和美国士兵的综合作战素质。
几个从没骑过马的美国士兵,上了马之后还能几枪一个敌人,实在有些BUG。
这里大可深入发展士兵与反抗军的友谊。
个人感觉,锤哥还是有些甩不开雷神这个角色的影子。
许多眼神,动作都让人很出戏。
一锤子就可以解决的事,干嘛还非要端个枪?
不说别的,几场轰炸,动作场面算是上乘,但仅此而已,没有什么别的内容。
而且,当你二刷这些动作场景,其实也会有些索然无味。。
2001年9月11日,基地组织发动了对美国本土的恐怖袭击,世贸双塔和五角大楼都受到飞机撞击,其中世贸双塔拦腰遮断,随后坍塌,五角大楼局部结构损坏。
这一事件造成了接近3000人的伤亡,举世震惊。
2001年10月7日,小布什总统开始了针对阿富汗塔利班组织的军事行动,拉开了反恐战争的序幕。
电影中的12勇士属于美国陆军特种部队A类作战分队(Operation Detachment Alpha),通常被称为“绿色贝雷帽”部队(U.S. Army Special Forces Green Berets)。
作为这次反恐战争的先遣队,与当地反塔利班武装协同,在短短3周时间内,攻取城市马扎里沙里夫,并全员归国。
军事战略研究者认为,取得类似战果最少需要2年。
这支特战分队简称为ODA595,其作战方式主要是渗透入阿富汗本土,为轰炸机提供坐标。
阿富汗当地部队由杜斯塔姆将军领导(2014年成为阿富汗副总统),主要任务是引导特战分队寻找塔利班武装,并为特战分队提供安全保障。
影片于2018年1月19日在美国上映,截止3月28日,在本土获得超过4500万美元票房。
导演Nicolai Fuglsig是新人,演员海姆斯沃斯对国人来说并不陌生,被亲切的称之为“锤哥”。
该片可以说是标准意义上的美式主旋律,在思想上没有什么解读空间,但是在主旋律处理方式上确有亮点。
(一)影片中,特种作战分队和当地武装多骑马,骑兵加轰炸机对战坦克加AK演绎了现代战场中颇为怪异的景观。
这主要是阿富汗自然环境恶劣,多沙漠和山地,常年战乱之下,基础设施较差。
而且,阿富汗在常年战争中存留了大量轻重武器,影片中双方除了常规的轻武器之外,塔利班武装还掌握了一定数量的皮卡、塔克和火箭炮。
现代武器与战马同框,颇具错位感。
战马与坦克
火箭弹、战马和坦克(二)跨国战争最需要正当性理由,电影中主要给出了3个理由。
第一,将塔利班武装进行非人化处理。
影片塑造了塔利班武装首领野蛮、凶残与邪恶的形象:禁止8岁以上孩子接受教育,对违反者处以极刑,杜斯塔姆将军的家人也受到塔利班武装的屠戮。
而美国作为拯救者获得了当地民众的欢迎。
野蛮、残暴的敌人头领
通过信件说明阿富汗欢迎美军
美国出兵是让阿富汗更美好,哈哈
阿富汗的将军愿意升起美国的旗帜,敢说不正义第二,塔利班武装支持基地组织开展了对美国本土的袭击,世贸双塔残骸成了这一国仇的象征。
片头锤哥接受任务时,军官将世贸双塔残片交给了锤哥,片尾锤哥将残片埋在了阿富汗国土上的镜头,这是复仇成功的仪式。
换成中文就是“犯我米国者,虽远必诛!
”
世贸双塔的残片是战争的动力
残片掩埋是复仇成功的仪式第三,而美国小分队与阿富汗本土反塔利班武装则相互配合,并在战斗生涯中建立了兄弟关系,无论是锤哥与将军,还是队员与小孩,双方都不惜涉险营救对方,将美国小队的军事行动正义性表露无遗。
盟友之间互帮互助(三)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似乎成了主旋律电影的一大标榜。
对观众而言,真实往往比虚构的毁天灭地更有力量。
这部电影在片头就特殊说明,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在片尾则以字幕和图片形式加以补充说明。
近些年《危情13小时》《美国狙击手》都采取了类似的手法。
有图有真相,敢说不真实
为英雄立碑但是,电影中美好的行军剪影、壮观的爆破场景以及煽情的配乐,都提醒我们,这跟现实关联可能并不太大。
影片再次明示我们,“主旋律”是指电影的精神内核,但好的主旋律电影应该是形式美观的商业电影。
这样的景观只存在电影中
壮观的爆破(四)美式主旋律擅长符号运用。
比如他们总将星条旗和飞机、枪械、军营、大兵并列,那是一种国家存在,并被赋予了符号化的神圣意涵,而妻儿的照片则成为人性的象征,战士最终的愿望也是回归家庭。
这种将战士意图大到为了国家,小到为了妻女的双重表达,更强化了战争的正当性。
星条旗是国家存在的象征
看照片这种梗没有缺席
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只为那些期待眼神
锤哥24k纯帅(五)影片中杜斯塔姆将军对阿富汗状况的分析很有见地。
这里是阿富汗,许多帝国的墓场,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美国将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如果离开是懦夫,留下来就是我们的敌人。
整体而言,电影中规中矩,完成度较高。
马战坦克的场面调度颇显功力,沙漠和山地景观还赋予了电影西部片气质。
电影的前半部分节奏缓慢,而且对人物的身份交待不够清楚,12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也较为模糊。
电影将塔利班武装简单化处理为邪恶的反派,也让电影失去了宝贵的体现作者反思的机会。
总之,影片难称经典,在片荒时候,调剂下口味还是合格的。
愿世界和平!
本来不想多说,具体情节不分析不让发布。
1、几处接敌场面,显示“特战队”严重缺乏训练和经验。
(1)轰炸后没有以战斗警戒方式搜索战场。
(2)敌兵投降时也缺乏战斗警戒。
2、太杂乱,什么都往里面装,结果都没有演绎好。
3、杜将军才是地面主力,结果拍成了可有可无的配角。
看上去最多一两百人的样子。
4、……
本片根据Doug Stanton的非虚构小说Horse Soldiers(马背上的战士)改编。
讲述了911事件后率先返回阿富汗北部展开情报收集工作的特战小队故事。
这支队伍同反抗塔利班的北方联盟取得联系、收集情报、为联军拿下喀布尔做了准备工作。
这12个人来自中央情报局海外准军事行动组 CIA paramilitary office,或clandestine operation team, 以及 美军特种部队5th Special Forces Group,5th SFG(A)是隶属于美国陆军的特种部队。
中规中矩吧,缺点差不多就是这类电影的通病。太过主旋律、文戏感受不到情感、战争的槽点满满。要不是片尾字幕加持,真觉得嚼不烂咽不下。ps:个人还是挺期待漫威元老们的再就业表现,总觉得锤哥的戏路很难拓宽…
Story are true
这种美化战争的片只能给一⭐,锤哥自带一⭐bug,两⭐不能再多了
锤哥夫妻档,骑马射坦克
不过不失 看过真实背景以后 觉得电影的情节稍微夸张了一点
拍的不算好
为何而战?漂亮国洗地小分队。
骑兵加轰炸机演绎了现代战争中颇为怪异的景观。美式主旋律总将自己的旗帜和武器并列,那是一种存在,并被赋予了神圣的符号化内涵。与阿富汗武装的兄弟情义赋予了小队行动的正义性,因为他们的对手意味着保守,凶残与邪恶,而埋下双塔残片,是复仇成功的仪式,让行动充满了血性。
美国超人被阿富汗游击队洗脑的过程。可见世上豪强,乃至正义,一怕不怕死,二怕不要命。由此再来看诸教:绿教天堂可享乐,佛教彼岸有黄金铺地,耶教末日还要受审。人死灯灭,谁要你审?
据说是真人真事改编,战斗部分还是很热血的,但那么少人还能以少胜多,骑马冲入众多敌人当中居然还能全身而退,感觉这是美国版的抗战神剧啊!
“当我统治巴申的时候,女人不戴面纱,女孩儿可以上学”,就冲这个,我就支持老美打塔利班
為了錘哥入場看 確實得到一些個人特寫和眼睛特寫 還是能夠遂願 然而心裡面忍不住不斷os:「為什麼這麼長?究竟為了啥?什麼時候結束?好了沒?快點啊!好無聊啊!為什麼能超過兩個小時?」需要不斷腦補雷神到bgm和特效才能看下去⋯⋯
和《勇往直前》一个模子的主旋律拍法,槽点很多,比如没骑过马的大兵初次骑马射箭也能一枪一个准,比如关键时刻空中支援总没油...迈克尔·珊农角色太过鸡肋。加一星给两位主角以及当代战争片中“骑兵”形象的罕见呈现。不过就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越战电影一样,估计类似的片子美帝还会继续拍个不停。
骑马嗯确实。us army special forces。阿富汗战争。主旋律表现在敌人的残酷,音乐的磅礴,慢镜头的绚烂上。大部分战争片都是真实事件改编。将军后来成了副总统。wb宣发,americansniper路数。mitch开头的爱国主义简单到令人惊讶。Al-Qaeda三十年了。。。还存在着。how sick this is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结果就剩编了……编的也不好……
剧情再曲折些就更好了,类似《猩球崛起3》那样的剧情
看的过程中就感觉各种不对劲,再看真实事件经过果然发现里面大部分的高潮段落都出自作家YY。还是那句话,军事题材如果事实本身不够张力的话,艺术创作多半让人看得尴尬癌发作。。。
主旋律战争片,没有对战争和正义的反思,唯一的矛盾就是“我要打恐怖分子,为啥不让我打?”让人想起了我国17年电影中的劳模小伙子们。战斗场面主打密集轰炸,却缺乏技术细节和以此为中心的动作场面构思,骑马冲锋更是无稽之谈,最后愣整出个寥寥几骑冲向敌营的荒诞场景,真的是“目标多到打不完了”,笑话。99:20逆光拍射击姿态那个镜头好看。杜斯塔姆将军塑造得比较好,身为“帝国坟场”代言人,告诉美国佬打仗靠的是心而不是炸弹。锤子的角色完全没表现出从新手到杀手的转变,失败。
电影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为何要去?为何而打?人物动机只能用爱国主义来概括,发动战争的解释更像是官方报道。我并不否认电影中主角们的英勇行为,但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美国政府,十五年后的今天还将美国政府发动阿富汗战争的目的归咎于打击恐怖主义与维护正义,只能骗骗孩子罢了。
垃圾的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