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肖央主演的误杀,对于蒙太奇这个词没太深入理解,只当做是一种重新组合排列。
这一次看到韩国电影蒙太奇,仔细去搜了一下这个定义和理论介绍,还真的是长知识了。
懒人觉得它的作用特别像思维诱导,通过给你提供旧素材定向达成自己想实现的新目的或者新结果,仔细想来虽然颇有技术难度,但效果比催眠还要可怕。
蒙太奇的剧情是好看的,但是有bug存在,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爷爷韩哲,从失踪开始就没得到警方的重视,这完全不合理。
其次是罪犯丢失的那把雨伞,且不说银行职员不应该告诉女主客户信息,单单吴警官跟丢了罪犯之后居然没有回餐馆询问有没有留下物品,这样显得警察很无能啊。
最后关于吴警官的转变,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觉得人设崩了而已,文末再细说。
女主15年前女儿珍西遇害,眼看15年的追诉有效期即将截止,可女主绝对不会放弃,没有人会真正了解这15年来所体会的痛苦。
吴警官在当年的案发地点发现了一朵花,并在监控视频中查到了一名可疑男子,经过推算男子开车的时间段,来查找相关过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
虽然吴警官找到了车,可惜却是套牌,最后功亏一篑。
幸好女主找到了线索,一把银行纪念雨伞,并通过人员名单逐个调查。
其他地区一名小女孩丢失,通过调查类似事件,警方翻阅到了珍西的档案,犯案手法极其相似,连要求赎金送去的地点都一样。
姜警官找到吴警官咨询,两人赶往交易地点并通过当年失败的经验抓到了拿走钱的人韩哲。
韩哲是丢失小孩的爷爷,从已有调查结果来分析,警方有理由认定他在自导自演。
女主找到了真正凶手的住址,吴警官也找到专家依靠声纹对比,发现有人利用15年前嫌疑人的录音模仿犯案,这个设计非常精彩,而且居然真的是凶手没有冤案错案。
现在影视剧里越来越多的警察已经自带灰色属性了,从良心或者道德上吴警官没有错,这样的处理方式让观众看着很爽,但从另一种逻辑来考虑,作为知情人的吴警官面对犯罪选择了协助,他到底是在坚持绳之于法还是替天行道就特别矛盾了。
1、只要小女孩告诉她妈妈,是个奇怪的阿姨,不是自己的外公带走自己的就行啦。
小女孩告诉妈妈是阿姨绑架的自己,而阿姨(或吴警察)也会告诉小春妈妈15年前的真相,小春妈也可以找自己父亲确认,之后只能默认外公坐牢。
不然怎样?
把可怜的西珍妈妈抓进去,并承认外公15年前绑架并过失杀人?
2、外公难道就没有觉得这件事情是针对他十五年前做的事情的么?
知道又能怎么样,告诉警察就能确保救活小春吗,说不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把15年前自己犯罪也供出去,又害死小春,所以直接交赎金最合适。
3、外公不见了,警察没管。
我感觉不算多大的bug,非得插一段警察找外公没找着?
西珍妈妈控制外公时肯定不会让外公大摇大摆走大街的。
4、绑架小男孩是谁?
15年前的外公,小男孩没绑成,改绑了西珍。
第一次写长评论,多多包涵
蒙太奇是法语中剪接的音译,是电影艺术的核心技术之一,更是悬疑电影的灵魂所在。
影片故事的核心焦点就是案件重演,除了作案人及动机不同,其他细节做到高度一致,这是一种重复蒙太奇;将20多年前的声音通过剪接技术巧用于设的局之中,类似于声音蒙太奇技术;将过去的案发地点与目标孙女(所谓的被绑架人)拼接起来,类似于影像蒙太奇技术;剩下都是陷害技术,如烟头,车,以及最绝的直接让目标以相同作案手法再次实施最后的典型犯罪。
所以说,蒙太奇技术贯穿了故事核心。
故事在逻辑方面处理得也很得当,最神机之处就是被陷害的人其实是另一层面真正的罪犯;而逻辑重心在于如何完成重演,并达成以前没有成功的抓、判环节。
绑架、胁迫与催眠是大部分故事中,处理掉人物不合理作为的逻辑神器。
这个故事就正好用到了对被陷害目标至亲被绑架这点,以及最后由警察代替复仇人完成的面对面直接胁迫这点,衔接地天衣无缝。
而剧本写得最好的地方是警察没有走愚正的套路,而是让人情最终战胜了法理。
抛开故事,影片制作本身也是利用大量的蒙太奇技巧,由三段不同时间段的故事进程,利用交叉蒙太奇,形成时间性混淆,从而加大悬疑效果,完成精巧的前后对比特效。
最成功之处是巧妙地将追溯期马上过期的这段故事进程(特别是复仇人查案的进程)作为隐蔽干扰线,形成观者错觉,如目标被抓后,影片仍呈现于追逐嫌疑的过程,追逐一个被模糊混淆出来的悬疑目标(画像人),似乎成为重重迷雾外直捣黄龙的奇袭线,有效地将复仇人和被陷害目标同时暂时排除在悬疑之外,很好地为最后大揭秘埋下伏笔,同时极大地增加影片揭秘的紧张感。
20年前故事线与最终故事线的交叉蒙太奇,也产生了很强烈的情绪对比。
由此可见,本片剧本一流,且制作剪接技术也是一流,这样的悬疑片自然就是超一流的典范之作。
以至于,7年之后的国产院线电影《误杀》中,会将这部电影作为主人公一系列神操作的样本教材。
以一个错误去惩治另外一个错误的情节构思,非常出彩;沉案中的罪犯和受害者在15年后的翻版另案中角色互换的人物设定也是亮点。
是“连环犯罪”还是“模仿犯罪”这一悬念在情节推进中的剥茧抽丝,的确代入了“蒙太奇”的节奏。
所以我更喜欢该片的直译片名《蒙太奇》,因为影片正是得益于叙事结构上的蒙太奇手法。
同时,窃以为本片也失之于细节上的“蒙太奇”表达:影片看完总觉得缺少点什么,细细想来应该是人物形象扁平欠丰满。
主要角色的内心纠结,挺身向恶的心路历程没有表达出来——沉案凶手“外公”,在被审讯中发出诘问“你养过孩子没?
”已经抛出了当年犯罪的动机。
但是影片没有把他为救自己孩子而加害无辜的这一从矛盾到决然的心理过程刻画出来;沉案中受害者,那位凄苦无助的妈妈转为一名冷静缜密的凶手,她与被绑架的孩子共处期间其母性与冷血如何平衡交织等等。
这些心理矛盾都是很有戏的,完全可以用几组凌厉的镜头切换,完成铺垫辅助性叙事,并对树立人物、激化矛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外公,当年“完美犯罪”的原作者。
为医治病重女儿而涉险绑架并携赎金全身而退,可见其的智商之高和情感之深。
所以十五年后其被“复制犯罪”绑架挟持的过程中,他凭借对外孙女情感、对作案手法步骤的熟悉,以及其高智商,是能且必须爆发出与绑架者的互动作为。
如此双方都是换位后的反戈一击,其间的斗智斗勇应该会大大加强影片的紧张程度和观赏性。
而这一切,如采取蒙太奇手法,将他主动实施到被动执行的细节反差巧妙的展示出来,堪称妙笔点睛。
所以,《蒙太奇》这个部影片的得与失,恰恰是精于结构上的蒙太奇,而疏于细节上的蒙太奇。
再几点吐槽:1,十五年前,罪犯混迹于统一着装的军人堆里,在站台上完成赎金的收取这一桥段本设计得巧妙,但是,罪犯得手后却选择了脱离人群这一“保护色”单独反向逃匿实在是舍易就难,匪夷所思!
他是要挑战行动难度系数呢;还是挑战警察们对火车站的布控不严这样的低级错误?
2、外孙女被解救出来,难道不举报是谁绑架她的么?
3、银行对VIP的客户进行实名制答谢回礼就只送把伞。
着实小气;银行出卖公民个人信息,后果的确很严重......
影片利用两条叙事线间的时间差创造了反转,节奏流畅紧凑,细节铺垫足,前面虐后面爽,很值得一看。
蒙太奇还是一语双关,既指画像,又指影片手法。
印象最深的是15年前的凶手承认自己罪行时死鸭子嘴硬的一番话:都是女孩自己作死,原本没想杀她,我为救自己女儿害别人女儿就是伟大,已经忏悔了15年了我已经获得原谅了,你个没老婆没孩子的懂个屁!
完全是自我的原谅,让人想到现实中各种案件中犯人狡辩的嘴脸,果然这种人只有通过同态复仇再关进去慢慢反省才能意识到自己毁了多少人的一生。
从未放弃,坚持调查,孤身一人深入险境的母亲,一线之差错过犯人,惭愧辞职,想销毁一切却又扑灭火的警察,他们的人生都定格在了女孩死的那天。
犯人说警察没家庭没孩子,然而除非把法外之徒捉拿归案,人怎么可能放心组建家庭抚养下一代呢,就这样把孩子送进一个魔鬼游荡的世界,然后告诉他爸爸当年没能抓住犯人,以后相似事情发生也可能不能保护你吗?
幸好,母亲的计策顺利进行,警察发现后也没有圣母心爆棚地戳穿,反而配合到底将罪人押入他曾逃脱的牢笼。
也许案件有15年的追诉期,社会要运作永远要抛弃那些生锈的零件不再耿耿于怀,但那是“算了”而不是“原谅”,伤害已无法抹去,一切都是犯人自我解脱与安慰,总有一双眼睛会盯着你,如悬剑般不日带来真正的惩罚。
不得不说韩国电影已经快超越日本,走在亚洲前列。
但是相对于日本电影的逻辑性,韩国的电影在逻辑上显得有些混乱。
大爱韩国的悬疑片,就我而言,甚至感觉任何国家无法媲美。
它有它独特的调调,正中我的口味。
正如此片,设下两处悬疑,第一个犯罪入网时当时已经很诧异了,但导演还是没那么容易放过观众,另一个犯罪的揭晓又让大家目瞪口呆。
原来。。。
这一切一切的惊讶,都是我爱上韩国悬疑片的理由。
回到电影本身。
亲情,是这世界上最宝贵的物价之宝。
特别对于父亲母亲而言,自己的孩子比任何一件东西都要宝贵。
抱着女儿的尸体,严正花撕心裂肺地哭了,我也任凭止不住的泪水模糊双眼。
“你结婚了吗?
你有养过孩子吗?
孩子生病了,快要死去了,你有过这样的孩子吗?
小脸都青了,整晚呻吟睡不着,我去束手无策,我只能这样看着她。
你能理解吗?
”是的,原本应该同情的对象却把自己无法忍受的同样加害复制到他人身上,如果有良心,会这样做吗?
小人物组成错综复杂的社会,有些人过的起起伏伏,有些则平平淡淡,究竟如何能使生活安定,怎样去平衡心态成了关键。
在此也不想评述太多,我也是个小人物,无法解析大道理。
只能说换位思考,或许能豁然开朗吧!
电影最后,女主角要为小女孩拍照,意识中却看见了女儿,跪地痛哭起来,女儿轻轻抚摸妈妈的头,导演想表达她得到了宽恕吧。
抓小男孩的人一定是爷爷首先想说的是 电影名为<蒙太奇>,不仅仅是犯罪手法是蒙太奇,而且在拍摄手法上是蒙太奇。
具体举个电影中的例子:我们为什么在第二个案件发生时没有怀疑西珍的母亲(女主角),就是因为导演将女主角独自找线索和警方办理第二个案件安排在了一块,这是人们产生两段主线是同时发生的错觉,这样就给女主角不可能犯罪提供了很有力的证明。
将两段画面通过蒙太奇的手法剪辑到一起,就起到不同的效果。
同样,试图绑架小男孩的画面,虽然安排在第二个案件之前,但并非是当时发生的。
因为如果是女主角所为,根本讲不通,女主角做事是很有目的性的,不会去找一个不相干的孩子,倒是十五年前的爷爷很有可能是在物色猎物的时候所发生的,在后来的摩托车司机提供的证词中也印证了爷爷偷车的事实。
电影犹如记忆碎片,看似很混乱,但在看完之后,其实很明朗。
之所以用蒙太奇的剪辑方法,我想是为了制造悬疑的气氛,或者说为了移走女主角身上的疑点。
有时候这种蒙太奇的手法能将导演的主观想法强加在观众的逻辑思维中。
完全不合理啊喂!
为了得到雨伞强铺市场那场戏,罪犯居然在银行留了真实地址还在那放了一堆证据,真的想不到有人会找上门么?!
女主指示罪犯重演十五年前的取钱手段,为什么罪犯完全意识不到之间的关联等男主找上来还一脸懵逼?!
工程师又会偷车又能在电话里变声还把警察耍的团团转技能都很666嘛。
小女孩被女主抱走怎么那么配合,不哭不闹还回家拍个照。
最后小孩真的不会说出来是被阿姨抱走的吗?
是阿姨啊!!
笔者没有研究过韩国刑法,所以以我国现行刑法为蓝本分析,但其实,公法的法理已经为各国所共识一、追诉时效相关法条: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韩哲15年前的行为绑架罪无疑,且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达到死刑,根据87条,20年的追诉时效,注意,该条第4款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认为必须追诉的“,何为认为?
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只要控方认为有必要,且得到最高检的批准,时效条款就不予适用,各位认为咬牙切齿的警察们会不会认为有必要呢?
且慢,再看看88条,”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如果你干的事被警察发现了,追诉条款根本不适用。
结合本片情节,吴警官都已经追查了15年了,你觉得人家立案了没?
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压根就没有追诉时效适用的空间。
最后,89条的规定,意思是只要你在追诉期内犯了其他刑事案件,即使是小偷小摸,你之前的绑架罪的追诉时效要重新计算所以,韩哲怎么才能因为诉讼时效不被追究?
大概情形是这样:他绑架了孩子,结果孩子他妈一直没发现,或者发现了一直没报警,结果20年过去了,韩哲也一直没暴露,这样,理论会上他就不用被追诉了,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
因为别忘了,控方还有一个”认为必要时,可报批追诉“的杀手锏好多人动不动就说过20年就彻底没办法了,你们这是对法律多没有信心啊!
二、孩子的话相关法条:《法院执行解释》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片的一个明显漏洞,很多人都提到了,就是15年后被复仇母亲绑架的女孩(韩哲的孙女),在被绑架过程中是完全看到犯罪人的,回家后只要告诉父母这一点,就可以洗清爷爷的嫌疑。
这一点毋庸置疑,有人反驳:”没什么漏洞,儿童证词不可取证,所以小孩说不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我去!!!!!!!!!!!!!!!!!!!!!!!!!!!!
体育老师教你的法律吗!!!!!
还这么信誓旦旦!!!!!
首先,小姑娘告诉家里人谁把她带走这个行为,首先就不是证人作证,而是被害人陈述,其本身具有独立证明价值。
其次,作证在我国法律中是一种义务,它对案件真相的还原价值极高,法律不可能简单的因为年龄的原因就放弃一个接近真相的机会。
一个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需要根据目击者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具体案情来综合分析。
比如说一个7岁的小孩,他可能无法在一个金融诈骗犯罪中作为证人,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东西,但是他完全可以在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中准确的描述犯罪人朝受害人开了一枪。
这样的证言不但是证据,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足以定案的直接证据。
在本片的第二个案件中,韩哲的孙女又不是智障,对于谁把她带走这个事实,当然可以清楚的描述。
三、复仇母亲逃脱法律制裁影片的最后,以韩哲顶罪而结束,这里需要明确一个观点:母亲的脱罪是法律的失败。
无论动机多么无辜,原因多么悲痛,犯罪就是犯罪。
暂时就想起这么多,根据回复再补充吧
看过紫金陈的小说,和法医骆闻的做法一样,不知道谁抄谁还是纯属巧合。
故事引人入胜却不够惊艳。
技巧足够创意差点。
如果是我,小木屋外,祖孙三代都活不了。
或者把老头子这条烂命留着,看着心爱的女儿和外孙女受尽折磨。
程序正义区区15年,太便宜他了。
法律还是太克制了,司法的惩治性完全没有发挥,以现行的中国法律来说,杀人基本做不到偿命,坐牢还可以减刑,贪污几十亿坏事做绝也仅仅是无期,待的监狱还和普通犯人不一样。
有时候觉得满清十大酷刑真的可以用,文明社会不应该对犯人也文明。
谁来体会受害者的心情呢?
老头儿退休前是练铁人三项的么。
硬伤就不提了。男猪老了之后真像我二舅。
韩国惊悚犯罪片在度过了不温不火的两年之后终于回归了应有的水准,本片的故事比起《我是杀人犯》以及《同谋者》都要严谨很多,案件侦破的过程以及其对于主角精神折磨让人想起了《杀人回忆》,但是缺点也是显而易见。三条故事线被导演处理地很凌乱,使得影片节奏时快时慢。
金相庆终报了十年的仇 这回还得靠女人
好题材被牌烂的典型。剪辑和氛围营造节奏把握的不好。
在以犯罪题材见长的韩国电影中,本片算完成得不错,起码在剧情七拐八拐之后还能自圆其说,而且不让观众感觉俗套。当然影片的缺点也很明显,混乱的剪辑打乱了整体的节奏,双线叙事本身没问题,但闪回插入得不巧妙就会给人一种模糊的感觉。
仔細推敲起來有許多漏洞與硬傷的故事在導演的處理下讓觀者無視這些缺點而被劇情與人物引領走向故事中的人性深處,只能說劇本棒、演員好、導演牛、媽媽偉大!從影片開始一連串乾淨利落的神剪輯就註定這不是一般功力的混事導演,到結束才知道這部小成本居然是處女座,只能說相比「全民目擊」好太多!
这种片子就相当于本格推理小说,其全部价值就在于案件的奇绝,所以理应避免那些喋喋不休的情感描画,谁会对这种根本没有现实意义的案件产生共情呢?可看的只是作案手法之巧妙,就像看一个迷宫,至于那些怀念、忿怒、悲哀种种,纯属画蛇添足。
最后也算是善恶终有报吧。
虎头蛇尾,各种漏洞,逻辑都讲不通,孙女不会告诉大家不是爷爷绑架她的吗?另外女主整容脸演苦情太出戏了,表情做不到位啊喂。
看不了贵国电影在这种悬疑电影中丝毫没有荷尔蒙气息的表现。
节奏太乱
用剪辑打乱时间线增加了故事的曲折性,但始终免不了炫技取巧的意思。韩国的悬疑罪案片太成功了,这部只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btw原来“杀人回忆”都已经过去10年了,主演一点没变~
8.6/10 昨晚看DVD, 搞得正經事全做不了, 洗碗, 倒垃圾, 和朋友通個電話, 剪剪報....劇情太吸人, 看到真相浮現才松綁.....以我看推理小說30年經驗, 不是馬後炮, 也沒被劇透, 我很早就猜是別人要栽兇手贓, 我是推測男主做, 感覺女主較難, 沒成想女主行動似參考日本小說64的父親, 硬用笨辦法找到了...
1套个悬疑的外壳,实际是个亲情片;2剧情反转点:十五年前的受害人,是第二个案子的犯人;3一小时48分左右,借金相庆飙戏,导演给出真相;4严正花那张假脸已经看不得了。
还不错,韩国一贯擅长的悬疑犯罪题材,结构上玩点花样,剧情上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再注意节奏的掌控,叙事和煽情上取得平衡,演员表演也都中规中矩。这样流水线上的作品都不会太差。★★★☆
电影的唯一亮点是剧情的反转,确实出人意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其它方面都有些牵强,可惜了一个好剧本。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韩国电影最后都需要用离职了的前警察用社会的方式解决?
因为先看过《昭和64年》也是被绑匪撕票的绝望父母找到绑匪后自己以恶治恶,所以看见这个情节并不觉得震惊,其实这部电影拍摄在前,不知道两部之间的关系,但觉得是日式悬疑的调调。这部集中于案件本身,昭和则重点在展示社会各方势力的角逐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