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芳华》,看得我心里特别难受。
男主刘峰让我想到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
童话里的快乐王子原本是一座华美的雕像。
他看到人世间的贫窘穷苦,就请燕子把自己剑柄上的红宝石、蓝宝石眼珠、身上贴着的每一片足金叶子……全部都送出去了。
但这并不是一个老套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童话。
王尔德写的是一个让铁石心肠的成年人也会心碎的童话。
在故事的尾声里,燕子死了。
他是冻死的,也是累死的。
他为了完成王子的托付,替王子仅有的珍宝送给穷人,没有及时去温暖的南方过冬。
严寒中的飞行最终耗尽了燕子的体力。
在燕子死去那刻,王子的铅心裂成了两半。
再往后,王子的雕像被推倒,被放到炉里融化。
因为市长说:“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已经掉了,蓝宝石眼珠也不见了,他也不再是黄金的了……实际上,他比一个要饭的乞丐强不了多少!
还有在他的脚下躺着一只死鸟!
”但是王子那颗破裂的铅心始终融化不了,于是被扔到了垃圾堆里,死去的那只燕子也躺在那儿。
小时候,看到这里,我哭成泪人。
长大后的我忘记这个童话很久了。
看完《芳华》回家的路上却又突然想起。
原来已在影院止住的泪,又开始飙。
虽然王尔德最后用天使把王子的铅心和死去的燕子作为城市里最宝贵的两件东西带给上帝,来安慰读者。
但善良只有天使和上帝才懂珍惜吗?
落在人间,快乐王子就只有被嫌弃,被融毁的厄运吗?
“好人和好报的关系”、“善良和过分善良的边界”、“做一个善良的成功者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实现”这些问题萦绕了我一周。
标题已经剧透了我的观点。
而以下是我的思考和论证过程。
————下文有剧透————01《芳华》里的刘峰,他把自己的时间、精力源源不断地给出去,时刻准备着帮助身边每一个人。
这种无条件的好,非功利的好,稀有罕见到人们会觉得不真实。
原著里写肖穗子眼里的刘峰“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刘峰出了触摸事件,某种意义上算是众望所归——大家都想看他从“活雷锋”的位置上摔下来。
他的深情被污蔑,他的善意被诋毁、他之前那样掏心掏肺付出过的战友、集体,把他看成流氓、坏人。
电影里没放,严歌苓在书里写了的是,战友们都参加了对刘峰的集体批判。
刘峰被一群以往被他帮过、爱过的人们痛骂,以最坏的恶意揣测。
在电影里,他被下放去了伐木连,上了前线,断了手。
后来的生活潦倒到连一千块赎车钱都拿不起。
又生了场大病,期间何小萍照顾他。
电影里,刘峰康复了,他和何小萍相伴,还出席过同学会。
而在原著小说里,刘峰的结局更惨淡,落魄的他在中年死于肠癌,就连追悼会也只是草草办了5分钟。
严歌苓在书中借郝淑雯之嘴点评过刘峰的一生:“好人,都没好报。
”
02可是,真的是好人没好报吗?
我记得之前草草翻过的沃顿商学院管理学教授Adam Grant写的《Give and take》一书中说,心理学调查显示在职场中,最失败和最成功的人,都是付出者(giver)。
获取者(taker)和互利者(matcher)更可能处于中间位置。
所谓付出者,就是在交往中,总是想“我能为你做什么”。
而获取者想的是“你能为我做什么。
”互利者想的则是“你对我如何,我便对你如何。
”同样是付出者,为什么有人处于顶端,有人出于底端呢?
如何做一个聪明、成功的好人呢?
怀着这样的疑问,我认真重读了《Give and take》(中文版叫《沃顿商学院最受欢迎的成功课》),还找了作者的同主题ted演讲来看。
现在让我尝试用Adam Grant的发现给你解答一下:付出者可以分为两种:完全无私的付出者, 和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
前者只考虑他人,不考虑自己。
为了他人不惜耗尽自己。
后者在利他同时,也会考虑自己的福祉。
完全无私的付出者,容易滑落成底端的失败者。
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则容易成为最顶端的成功者。
因为他们相比获利者和互利者,会积累更好的名声和人际关系,同时也不像完全无私的付出者那样容易被利用、被过度付出耗尽。
心理学研究证实了这点:“在工作中,那些无私付出的人最后会感到超负荷和压力重重,同时体验到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冲突。
这甚至在婚姻中也适用:一项关于已婚夫妇的研究表明,那些没能在个人需求和伴侣的需求之间维持平衡的人,在之后的6个月中变得更加抑郁。
通过将别人的利益置于优先位置,忽视自己的利益,无私的付出者会让自己精疲力竭。
”这也是莎翁在《哈姆雷特》中叹息过的:“过度的善良反而会摧毁它的本身。
”好消息是,当无私付出者改用一种更加利他且自利的方式付出,对于自己和他人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时,就不再需要付出损害健康的代价。
03那容易以悲剧告终的无私付出者要怎么才能变成有幸福生活的、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呢?
Adam Grant根据心理学研究给出了一些建议:1. 你要学会寻求外界帮助。
在《Give and take》中,Adam Grant指出无私的付出者的一大问题在于他们“不习惯于接受支持”。
他们下定决心要扮演帮助者的角色,因此他们不愿意麻烦别人。
这导致了他们更容易孤立无援、身心俱疲。
刘峰无疑就是这样一个无私的付出者。
只想着助人,不想着求助。
在《芳华》小说里,严歌苓写刘峰是“那种躲起来病,躲起来痛,最后也躲起来死的人。
健康的时候随你麻烦,没了健康他绝不麻烦你。
”而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在需要时,会向别人寻求帮助,这使得他们更不容易陷入“助人倦怠”。
他们也因此成为最长久的善良者。
而且求助其实也给了他人变成付出者,点燃互惠火花的机会。
所以心理学家们建议你,除了慷慨地帮助别人之外,你也要积极为自己的利益发声。
2. 选择那些你真正有兴趣和热情的助人方式,而非只是为了责任感和义务感去做事。
比如你对儿童教育感兴趣,你就不用勉强自己去敬老院服务,你完全可以选择去支教。
因为支教这件事本身就能让你得到乐趣。
心理学家研究也发现,“只有当付出行为是令人愉悦的、有意义的选择,而非出于责任和义务时,付出行为才能激发能你自身的活力。
”
3.识别出获取者,拒绝成为获取者的垫脚石。
这点至关重要。
和获取者交往中,如果付出者不改变互动方式,很容易会被无止境的索取,直至榨干。
付出者一旦发现对方是获取者,就应该改成针锋相对的策略。
你的善良是有牙齿的。
那怎么才能认清对方是获取者呢?
交往中被对方坑过一次,你自然会知道。
但有没有更早发现的方法呢?
“获取者的一大特点是‘向上谄媚,向下施压。
’”如果你想发现你一个人的性格,你可以观察他对比自己地位低的人态度如何。
电影里的林丁丁就是一个获取者。
她计算追求者能给她的好处,欺负新来的何小萍,渴望攀附豪门。
如果你发现你一个人只结交比他地位高的人,热衷炫耀,对保洁人员态度恶劣,他很有可能是一个获取者。
4.你如果不好意思为了争取自己本该获得的利益,你可以想象,你是为自己的朋友/家人/团体 等你在意的对象在争取。
这点在女性身上尤其管用。
相比男性,姑娘们总是在提薪资要求时,过于保守。
但是当心理学家,让女性假想自己是在为好朋友要求一份合理薪资时,女性求职者提出的薪资要求一下子上升到了和男性求职者一样的高度。
04“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我们听了很多年。
但实际上,是反人性的。
毫不利己会让一个人没有足够的动机和能量去发展自我,一个自我都不茁壮的人,如何有更多能量去助人呢?
在积极心理学家赵昱鲲所写的《为了自己,帮助他人》中,我还读到另一个让付出者能更心安理得关心自己利益的研究。
心理学家们分析了“加拿大关爱奖”(加拿大政府为表彰那些在服务他人上表现突出的普通人而设立的奖项)的得主们,发现他们不仅利人动机比一般人强,利己动机也比一般人强。
而且和普通人一样,他们的利己动机也比利人动机高很多。
赵昱鲲点评说,“这些最杰出的助人者,在乐于助人的同时,也在不懈地追求自己本身的目标。
他们能把利人与利己很好地结合起来。
这使得他们能够充满热情地帮助别人。
而一个毫不利己的人,是很难长期坚持利人下去的。
”
如果刘峰对自己的利益在乎一点,不把去军校进修的机会让给他人,他的人生或许会完全不同。
他或许有机会成为一个好干部,好丈夫……给更多人的生活带去幸福。
不过,我后来在读原著时,发现,在书中,严歌苓并没有给刘峰安排这样一个因为做好事,而获得进修机会的情节。
相比冯导,严歌苓,还是更现实吧。
她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中,刘峰的好,是大家习以为常的,除了一点奖状和表彰,更实质的、像进修这样的好处是不会落到他头上的。
也因此,书中的刘峰,更让人心碎。
但如果现实中的我们,看完这样一个善良者的故事后,只叹息一声,做人不能太善良。
提醒自己以后在与人交往中,要少付出。
未免太可惜了。
于是我写下这篇文章,想告诉那些喜欢刘峰身上善良特质的人,善良没有问题,付出也没有问题。
只是在利他时,也别忘了关照自身。
当你成为一个利他也自利的付出者,你的善良会成为让你更容易获得成功。
这也是为什么我说,真正聪明的人都会去做好人。
因为他们知道,好人有好报,并不是一句骗人的话。
参考资料:1. Adam Grant,Give and take2.为了自己,帮助别人(一)明智利己,便是明智利他,作者:赵昱鲲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84e6fc0102vfi4.html3.Oakley, B. A. (2013).Conceptsandimplicationsofaltruismbiasandpathologicalaltru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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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
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
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
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
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
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
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
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
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
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
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
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
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
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
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
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
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
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
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
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
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
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
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
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
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
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
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
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
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
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
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
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
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
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
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
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
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
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
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
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
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
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
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
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
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
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
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
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
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
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
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
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
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
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
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
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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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医生说,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
我还在纳闷,是何小萍偷大白菜了?
后来想通了这句话,就流泪了。
它比喻的是一个人的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一下成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
而刘峰背对何小萍把眼泪流出来,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她说话,就是全片最打动我的片段。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
可以说是冯导最用心最动情的一部作品,也是个人目前最喜欢的冯氏电影。
这是一个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
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何小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抛弃的那个人。
她身上有股人们说不出来的厌烦气质,没人愿意接近她,女孩们莫名地厌恶她孤立她,连伴舞的男伴都说“我和谁都能做到完美,只要不是和她!
”,这不仅仅是因为像别人说的“她身上有味儿”(何小萍爱出汗)那么简单,比如她刚来这个群里的时候,当着大家面示范舞步的时候,便栽了一个大跟头,被人们笑话了半天。
接着,“军装事件”突如其来的出现,让她一下子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焦点。
虽然后来我们得知,她悄没声儿地“借”舍友林丁丁的军装,穿着去照相馆照相,并非是为了臭美臭显摆,只是想要给远在边疆劳改的爸爸寄去一个念想,免得爸爸有天平反认不出自己的模样。
而舍友逼着何小萍把拍的照片交出来的时候,何小萍愣住了,然后舍友们直接在她的床铺上翻照片,翻出来了四处宣传她的“恶行”。
“军装事件”后,又来了一个“假胸事件”,没有任何证据,但所有人几乎一致认为,那个光天化日在挂绳上舞蹈的掺假胸罩是何小萍的,所以都逼着她交代,不交代就要扒她的衣服。
当舍友把她就像一个异类那样推搡着粗鲁扒衣的时候,她冰冻在那里,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被这里接纳了。
而事件过后没有谁觉得不对,也许那个“假胸”是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何小萍太让人讨厌,她需要被教训一下。
接着,就是那个“活雷锋摸女兵”事件了。
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刘峰,不是她何小萍。
刘峰被栽赃地畅快淋漓,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这一边,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团里的“活雷锋”出丑,等着他被严厉处罚,等着他再也不那么高高在上,等着他从天上跌到地狱。
事件的真相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虽然,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就像所有暗恋好看女生的男生那样,只是因为他勇敢表白了,不像别人那样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表白的时机不对,只是因为他不够幸运。
林丁丁恃宠而骄半推半就,而他穷追不舍,刚好又有别人撞见了,就像“嫌犯”被逮了个正着。
又刚好在那个男女关系不能乱搞的年代。
但更悲哀的是,林丁丁根本不爱刘峰,她只是利用了这段关系,让自己出名,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刘峰搞臭,满足所有人的BT心理。
她编造了刘峰“腐蚀”自己的谎言,还制造了很多生动的细节,让所有人都把刘峰当流氓。
让后林丁丁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
”就像萧穗子独白说的,“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比起刘峰这个“流氓”,要说更厉害的,恐怕还是同时脚踩N只船的林丁丁了,不仅没人发现没有东窗事发,还最后傍上了华侨,顺利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刘峰被“发配”到了滇越边境,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虽然捡了一条命,却少了一只胳膊。
事件以前,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
这就是“雷锋式”好人的悲哀。
你的好,没人珍惜。
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人却不少。
所有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
周围这些“战友”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啊。
当然她的失落也没人懂,她一直喜欢刘峰,整个集体里,就只有刘峰对她好。
于是,她决绝地要摆脱这个集体。
当她装病被发现,然后被上级“发配”到西南边境的时候,她心里虽然有不悦,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此便不再是这个集体一员了。
在西南的战地医院里,何小萍见识了生死,她把一个个伤员从死神那里拯救,也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化作尘土。
她知道刘峰也在不远的战场上,却从未见他一面。
在一个医院被轰炸的日子,她疯了。
同时也获得了一枚英雄勋章。
乍看之下,何小萍和刘峰这两个人都没什么错误,或者说不像坏人。
但是为什么命运会如此糟糕?
恐怕只能从他们“与众不同”这点寻找答案了。
一个是勇于坚持自我,一个是好到没朋友,都有那么点“不同流合污”的意思。
但在那个年代,这都算是“罪过”了。
这个世界一直在耳语我们:不合群就是最大的罪过。
就算别人说的都是造谣,你也活该。
谁让你是这个集体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不合群”这三个字的人呢?
纵然你本性没有多坏,甚至比别人更感性更善良,可就是难以被看见,难以进入那个话语圈子,于是被当成了透明人,被伤害了还要被说是罪有应得。
在话语圈子里,总有一大批自说自话的人,身边围拢了一大批拥簇者。
他们主宰这一切,决定了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的遭遇。
这种差别自年少时便开始,自此不曾更改。
如果要细究“孤立”这回事,就是话语圈里难以容下另外的声音。
大家都发出欢快的声音,一个沉默的和一个悲伤的,必然就被排除在话语圈之外。
大家都在吃喝玩乐,一个学习的和一个梦想着的,就很容易会被人误会。
因为你如此不一样。
孤立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几乎是自动筛选的。
未必多么不合群,但就是不讨人喜欢,也许就是因为看不顺眼。
这就是每个人不自觉地在做的事,无意中伤害了所谓的“不合群”的那个人,却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道歉。
因为社会原本如此,动物世界里也是这样,一个不被集体接纳的生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
而这个无关善恶,更像是本能。
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
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 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
就像《日瓦戈医生》里的日瓦戈和拉拉。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每次大家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
所以他们往往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一个从来不曾得到过爱的人,会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再也不相信爱,心中充满憎恨。
还有就是继续相信爱,一旦上天给了他幸福或者幸福的可能,他就会比任何人都知足也更珍惜。
就像我很喜欢的那首老歌,《你的眼睛》里唱的,“苦难的梦特别真心。
”
《芳华》打动我的细节,就是那两个放在饭盒里的西红柿。
对,就是那两个出现过的西红柿。
电影《唐山大地震》中,馋得娃儿想提前吃的西红柿代表着生活的亮度和新鲜度。
可是,一场天灾毁灭了家人,毁灭了亲情。
在无情的灾难面前,只有做无情的选择。
有了选择,就有了伤害。
当失而复得的女儿出现在面前时,妈妈伤心欲绝: “这十八年你都躲到哪儿去了?
” “你就这么恨妈妈吗?
” “你十八年前要吃的西红柿妈妈都给你冰好了。
” 这些不是电影的原话,只是我依稀的记忆。
太痛心的画面,不忍心温习。
那个时候,作为《唐山大地震》导演的冯小刚还没有上拉斯蒂涅上过的人生第三课,他对西红柿还充满期待。
在影片中,他让徐帆饰演的妈妈保留着希望,希望用一盆井水镇过的西红柿来向天地求得和解,向自己无奈之中伤害的女儿求得和解。
不过,冯小刚已经开始了绝望,陈道明饰演的养父一个人孤独地数着日子,他也想知道,自己那么疼爱的养女都到哪里去了!
一切,现在,都有了答案。
都走了,不在了。
和解无望了。
冯小刚将那一盆西红柿变成了一盒西红柿,让举轻若重的情节变成了戏谑和调侃。
从食堂顺出来,给心仪的女孩儿吃。
心仪的女孩儿香香甜甜地吃着。
那种香甜就是生活的温度和深度,没心没肺的香甜,没心没肺的温度,没心没肺的亮度和深度。
吃完之后,故事依旧。
一代又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虚掷”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雷锋也有私心,雷锋也有爱欲,更让人失望的是,雷锋也有绝望,也有木讷。
于此同时,大家依然各自活在各自的信仰里,高干的女儿嫁给了高干的儿子。
这位此前不愿意说自家身世的痴情男孩最终还是靠着身世赢得了美人的芳心,也就是操蛋的爱情。
那个因为仰视“雷锋”而鄙视刘峰的林丁丁从来不会认为她诬告了刘峰,她毅然嫁给了华侨,去了国外,胖成了大妈。
刘峰为什么做雷锋?
因为他来自基层。
何小萍去看望即将下伐木连的刘峰时,刘峰自己道出了这个经历。
就像旁白说得那样,只有始终不受善待的人才能够识别善良并尊重善良。
只有在基层滚了无数身泥流过无数次血汗的人才知道真情的可贵,才能那么长久地付出真情。
可是,在付出真情的同时,刘峰也渴望着爱情。
为了爱情,他也曾经纯情,曾经天真。
就像那颗西红柿,光洁,鲜红。
光洁来自新鲜和稚嫩。
新鲜和稚嫩容易受到污染和伤害。
西红柿在这部片子里,是无数值得回味的隐喻之一。
无数的隐喻最终都指向一个现实,一个充满人间俗世愿望的现实。
在世俗中,这一团红色代表着热烈,代表着欲望,代表着冲动,代表着生鲜……只是代表而已。
没有深度,没有救赎的温度,没有改变的力量。
《芳华》中,只有两个角色最有可能带给我们一个非常老套的大团圆叙事。
可是,他们最终都不是充满我们所期望的所谓正能量的人,都没有做出超凡脱俗的举动。
刘锋铁了心要死却没有死掉,只得隐忍苟活,过着鸡飞狗跳妻离家散的生活,没有孩子,没有稳定的生活,终于攒出一场大病,几乎死掉。
幸亏有了何小萍的照顾,得以延续生命,继续苟活下去。
何小萍呢?
终于逃出了家庭,却逃不出被嘲笑、被愚弄、被欺凌的狗日的日子。
爱着,不敢说;恨着,也不敢说。
终于说了,却不是那个对象。
凭着自己的努力,突然出了名,又发了疯。
发疯之后的何小萍居然又被治好了。
治好了的何小萍如狂人治愈后去候补官职一样继续默默无闻地活着。
再后来,也曾鼓起勇气说出心里话,扑进了心仪对象的怀里,结局也还是那样尴尬。
两人最终镇日活在了一起,却无法彻底走进彼此。
这就是生活。
冯小刚解构了他和编剧的芳华。
不再有期望,没有像《儒林外史》那样安排出民间四大奇人寄托希望,没有像《唐山大地震》那样用西红柿求取和解。
然而,他却仍旧拿出西红柿,仍旧使出调侃、嘲讽的手段。
他没有做出往常那样的努力。
唯一所做的,就是,铸造了一块警示世人的“永不妥协”“一个都不宽恕”的金币。
金币的一面是,生活就是生活,充满了琐屑和杂乱,一地鸡毛,无地自由;金币的另一面是,电影前半程让你笑,让你沉重地笑,而后半场让你哭,让你无法抑制泪水,无法光鲜地走出电影场。
冯小刚的文工团往事、季羡林先生年轻时亦曾代表所有男人表达的渴望一看的女生的光光大腿、邓丽君的挠心挠肺的靡靡之音、高干子弟下海经商拿地皮,等等等等,都是虚晃一枪,两枪,三枪。
三枪不拍案,也不惊奇。
三枪生万枪,万枪戳中的都是一个点儿,那个点儿写着这么一行字:生活就是颗大白菜,从第一层到最后一层,没有质的变化,但是,你还得一层层地剥下去。
千百万别带着希望,你带着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所以,不要再惦记西红柿了。
冯小刚绝望了,他再次拿出了它,径直让演员吃了。
没心没肺地吃完了它们,然后,所有的悲欢离合纷至沓来,一样都没有少,当然也没有多,外甥打灯笼,照旧。
《芳华》:集体讲一半,战争讲一半,过去也就不复存在了杭城有雨,雨势渐歇。
提前看的《芳华》,通红的底色和绿色的标题,却和当日的雨一般,渲染得够劲,力道却不足。
《芳华》讲的是七十年代末文工团发生的故事,一群俊男美女,在特定时代下的青春岁月。
电影以第三者的口吻娓娓道来,但是她的讲述却非常克制。
只作故事衔接的用处。
当旋律铺展,红绿配色犹如满地罂粟,然真要说些什么,倒是说不上了。
更多是一种军队题材的形式主义罢了。
将故事置身在历史里,用追忆的视角去看,再平淡的故事都能因此带几分“超然”的感觉。
因为时代本身才是最好的故事。
再多,却是没有了。
像是一群不知愁滋味的少年郎,他们会笑会闹,也会联手欺负人。
并不是说穿着军装就一定善良,也不是说那个时代的人就一定淳朴。
偷懒、吃醋、攀比、矫情,那些“人”身上有的毛病,这个年代的人也有。
故而,对时代本身的刻画就显得尤为重要。
时代之于人物是一种成全。
主人公刘锋是是一个雷锋式的好人。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
一个被所有人都喜欢的人。
然而,这个人,在某天同心爱的姑娘表白之后,一夕间从神坛跌落。
所有人都指责他,觉得他猥琐。
被表白的姑娘觉得恶心、难堪,他是刘锋,一个像“神”一般的人,怎么能够喜欢她?
而她,担不起,腐化“活雷锋”的罪名。
语言在那个年代无疑是一个极度危险的物什,稍不留神就可能被改造。
这是一个好的桥段,然则,在影片中出了差错。
一家之言。
在我,看到的是自私自利的胜利,和集体主义的冷漠。
被表白的姑娘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有两块表,和不同的男孩约会。
当刘锋抱着她的时候,她本能是不抗拒的,等到她作出反抗、哭泣,不过是被人看到,恰恰那人说她腐化“活雷锋”罢了。
这个时候,当是要分辨一下“人言可畏”的时代特殊性的。
可镜头一转,姑娘一哭,活雷锋彻底走下神坛,接受调查去了。
在调查过程中,审讯的人逼他认罪,还没开始审问就已经给他定了罪。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有从前的荣耀都成了讽刺,整个集体都选择疏离他,仿佛沾上他,就是沾上了腐败。
可也是几个镜头一转,就上了战场。
烽火连天,看不清楚刘锋的脸。
看一个时代,是要走进去看的。
电影给我们搭好了框架,填了内容,却又过于“轻描淡写”了些。
本该振聋发聩的时代符号处理得“柔软”了些,以至于丧失了力道。
这是一个阶级鲜明的年代,人以群分是必然的。
落后必将受到排挤,位于第一梯队的人掌握着完全的话语权。
去歧视一个人,何尝不是一种身份的“自矜”?
刘锋出事,成分不好,所有人都不肯为他出一句话。
因为他们是一个集体,要统一行事。
这种时候,真相反而变得不重要了。
集体需要的是一个光鲜的人。
一旦出事,只会撇清关系,才是最大的讽刺与刻薄。
高台之上的赞礼,掉入尘埃后粉身碎骨。
影片的结尾,文工团解散,所有人各奔东西。
聚散如星点,从此不相见。
集体分崩离析,将出现新的集体。
其荣辱、其观念,却不会丧失。
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博弈,又将何去何从?
也可能是我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缺少“感同身受”的体会。
在我,却始终觉得,好的作品必将是能打破时空间隔而产生共鸣的。
抱歉,在这本片子上,我感受不到。
力道太均匀,反而少了感染力。
要说的主旨很多,却像棉花,轻飘飘的。
配乐再震撼,也深入不到人心。
这是一篇优秀的命题作文,却谈不上杰作。
过去是虚晃而不真实的,就连影片传达的感情也是。
讲集体讲一半,讲战争讲一半,过去也就不复存在了。
【晨起听闻改档,怕是再上映,又不是我所看到的模样了。
剪刀手惯有本事。
】
相信很多读完严歌苓原著的朋友在看完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后都有或多或少的遗憾。
那些阅读时在头脑中浮现的人物形象,被冯导具象化了之后,竟都变得那么陌生。
黄轩与刘峰的形象、气质实在差的太多。
书中的刘峰是个长相一般、淳朴厚道的山东青年,从小在梆子戏团打的基本功,说话带侉味儿,有些粗枝大叶;而黄轩却是一个长着桃花咪咪眼,自带闷骚气的精致青年,说话也是文艺腔,根本不像过过苦日子的农村人。
剧中他从一开始就不断勾引林丁丁,生怕观众看不出来,完全抛弃了书中的隐晦暗恋而成了明侃搭讪,以至于他后来伸出咸猪手在观众看来竟显得顺理成章了!
怪不得那场本该严肃的“触摸戏”,竟在影院里引起了笑场,甚至刘峰被审问的时候也有人笑,我旁边的一个女生还说“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见这个戏眼因为导演的失误而完全的颓散了。
观众不认为黄轩饰演的刘峰是个不近女色的活雷锋,自然也不会把“触碰事件”这样严重的、彻底改变命运的问题放在心上,本来非常精彩的一场戏成了闹剧,后面被处分也成了莫名其妙。
其实还有个原因,因为书中的禁欲气氛也没有被表现出来。
由于冯小刚的个人审美情趣,前面拍了很多大白腿、更衣室、游泳池等“美丽”的镜头,让文工团里春意盎然,犹如化外之地,对纪律、管制方面几乎只字未提,所以摸就摸了呗,何必大惊小怪!
其他的几个女孩演员除了容貌身材外,值得说的似乎也所剩无几。
贫乏的演技让大部分观众患了脸盲症,说不清谁是谁。
本来找她们的目的是想发挥她们舞蹈的优势,但跳舞的镜头被剪了又剪,最后只剩下惊鸿一瞥。
我不明白草原女民兵那场戏为何要剪掉,单纯因为时长?
我看是得不偿失。
主角无出彩,配角更出戏。
书中的团长是个不动声色、口蜜腹剑、内心冷酷的角色,也是刘峰、何小萍命运悲剧的大推手,但冯却无意于将他塑造成反派,反而对他保留了很多同情。
在发现何小萍装病后,团长隐忍不发,但最后却露出凶残之相,“他跟野战医院打招呼说,把小何同志分配到洗衣班吧,她需要艰苦锻炼。
野战医院比文工团仁慈,只让何小嫚在洗衣班洗了一个月的脓血绷带,之后就安排她上了护训班。
”一个大领导,下放了一个女兵,本来就到此为止了,竟还不厌其烦地妄图继续摧残人家的命运,其人品之低劣可见一斑。
饰演团长的赵立新在剧中成了多愁善感的矛盾体,在关键的剧情上,他竟缺席了,好像都是不得已似的。
特别加的那场告别戏,他竟和舞蹈老师抱头痛哭,说“我们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真是可笑极了!
像他那么精明的人,怎么可能不提前知道自己的前途,或许早就找到了下家,最多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冯小刚的这一系列安排都是与原著精神背道而驰的,只是借题发挥,表现出了自己的某种心声罢了。
影片的后半段更是散乱不堪。
何小萍的装病、发疯都是无头无尾,毫无铺垫就发生了,让人感觉她有点自作自受。
究其原因还是上文所述的蹚浑水所造成的。
善恶其实是分明的,但却被怀旧的温情主义变成了一池浑水,反正都过去了,过去几十年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看这部电影就好像切豆腐,刀子挺快,但切在豆腐上,力道也全化掉了。
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原著中的瑕疵,比如严歌苓的化身萧穗子,她的旁白在电影里是那么样的居高临下、站着说话不腰疼,特别是最后那几句台词,看似深刻,其实可恶的要死,反正倒霉事没发生在你身上,你在那假惺惺地感叹,还代替人家发心声,真是让人有些作呕。
原著里萧穗子的男朋友被抢了的真相是在最后由郝淑雯酒后披露的,郝由于嫉妒心而主动找萧的男朋友上床,就是为了羞辱萧这个“闺蜜”(这个男朋友在电影里没有,不是陈灿)。
这个剧情的反转也是有些讽刺、自嘲的味道的,在这种激化下,萧穗子也终于承认自己在刘峰被批斗的时候落井下石了,这也体现出了作者的一种反思的精神。
但电影里除了怀旧,却啥也没有了。
冯小刚眼中的刘峰和何小萍之悲剧都是个人悲剧,也只能自己消化苦果,然后甘之如饴了。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细节是什么?
1.精神病医院,夜晚礼堂外草坪上何小萍的独舞。
很多年前读过黄仁宇《黄河青山》里的一段话,大意是,岁月流逝,悲伤和冷笑竟然可以互换。
当年的严肃而今成为荒诞,而当年的冷笑竟也变成了感伤。
草坪的尽头,那场即将曲终人散的演出正灯火通明,这个穿病号服的精神病患放下了当年集体演出中的紧张,完全沉浸在舞蹈中,真是纯美的感伤和荒诞。
如果电影在此刻结束,也未尝不可。
谁都知道,从此,在中国,时代的车轮隆隆向前,一切都将成为为了忘却的纪念。
电影还是继续了。
犹如生活。
2. 海口街头,刘峰定睛认出照片上的林丁丁,嘴角的那一抹笑。
那一瞬间有释怀,自嘲,怀念,谅解,只是没有了爱恨。
这也算是相逢一笑泯恩仇,一笑间,你我芳华不再,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3. 蒙自车站,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满身风尘疲惫潦倒的中年男人,轻嘲道:什么是过的好?
什么是过的不好?
比起埋在这里的弟兄,我敢说我现在过得不好吗?
天高云淡,风日正好。
还有一只独臂,还你那年未尽的拥抱。
因为这最后一幕,对演员黄轩路人转粉。
——————-很多评论都在讲这个电影不如原小说批判深刻,然而我还是很喜欢这个电影。
冯导是在后来时代的洪流中得益的成功者,因此他有谅解,有妥协。
严歌苓不是王朔,没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无论是萧穗子得知父亲被平反时泼茶大呼,还是何小萍握着父亲临终前从新疆劳改地给女儿织的毛衣欲哭无泪,都是严歌苓们的伤痕。
文工团解散时合唱的送战友踏征程,也是伤痕文学(电影)“带手铐的旅客”插曲,唱彻大江南北。
那个时代的很多青春都是在这样小心翼翼中压抑,在压抑中清醒,在无法挽回的创伤中复苏。
我还依稀记得童年时翻到过家中抽屉里母亲珍藏的翻拍的平反文件,一长串名单里有我外公的名字,他在我出生十年前就寂寞地去世了。
有那么多无法等到的归来。
但严歌苓也有谅解,有同情,有淡忘。
还能怎么样呢。
一回头,轻舟已过万重山。
所谓历史,亲历者往往不适合秉笔直书。
他们只能怀旧,抒情,欲语还休,在感伤中交织着光影,是非短长留与后人评说。
因此,这部电影的缺陷如此明显,但了解的人,也都原谅了。
这是一个时代的广陵散。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
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
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
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
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
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
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
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
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
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
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
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
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
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
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
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
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
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
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
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
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
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
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
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
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
——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
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
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
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
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
……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
……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
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
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
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
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
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
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
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
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
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
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
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
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
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
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
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
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
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
“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
…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
…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
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
…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
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
…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
…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
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
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
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
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
《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
《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
“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
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
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
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
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
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
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
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
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
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
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
而《芳华》,则恰恰相反。
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
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
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
最终送命的是我”。
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
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
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
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
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
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
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
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
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
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
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
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
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
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
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
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
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
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
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
工人不都得下岗?
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
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
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
不讲道理了不是?
”。
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
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
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
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
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
“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
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
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
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
谁是海外华人?
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
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
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
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
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
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
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
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
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
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
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
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
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
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
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我很讨厌阶级啊时代啊,这些宏大的命题框架,好像把这种标签一贴,就洞悉了事情的真相,没了讨论空间。
这不是全部真相,因为忽视了每一个人原有的样貌性格与故事。
刘峰的命运与他是谁的儿子关系不大,核心原因在于他给自己规划的人设出了大问题。
电影里的刘峰,穿梭在红二代和知识分子后代中间。
他是自卑的。
按说只要稍有悟性,通过学习来融入集体慢慢扩大视野了解世界,并不是一个门槛很高的事情,尤其当你身边还有很多水平和见识不凡的人。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吗?
就算有些红二代很装逼很操蛋,但是还是有很多不错的红二代。
要知道搁在现在,别说红二代了,就算是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都不跟你家小朋友过家家了。
刘峰面对这些战友的身份压力,给自己设计了一个道德完人的人设,他无条件的对所有人好,用自己的巧手,包揽了文工团从食堂到澡堂的所有杂活累活。
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活雷锋,是空气和水一样的存在,离不开他,但也看不见他。
道德完人的缺陷是只有崇拜者或对立面。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但却融不进去任何一个小圈子。
很多男战友对他嫉妒嘲笑和愤恨。
而在心里默默喜欢他的何晓萍,会说:“他是最好的人,我配不上他”
另外,道德完人是不能有性生活的,面对欲望必须只能一定要克制。
面对蜘蛛精白鼠精杏树精的花式撩拨,唐僧必须强压欲火。
而喝酒吃肉打家劫舍,杀人都不眨眼的鲁智深,却万般不能接近女色,否则聆潮圆寂成佛的这个形象无论如何也接不住撑不起来。
所以被刘峰抱了一把的林丁丁面对郝淑雯的质问:“医生啊干事啊那些人都能抱你,为什么偏偏刘峰不能抱?
”,她会抹着眼泪说,被别人抱行,就是被活雷锋抱就不行。
其实不难理解,本来那些医生干事都是人人皆知的猥琐,被他们抱了就抱了,亲了就亲了。
因为,被他们丫抱了亲了甚至睡了都不是我浪,而是是他们丫太猥琐。
不是我小龙女喜欢被摸,而是尹志平太无耻。
一但被活雷锋抱了,自己就成了坐在唐僧怀里的女妖精。
所有人都不会认为唐僧不好,而是因为我太骚太浪,我的道德品质有问题。
所以林丁丁才会百般诬陷刘峰,洗白了自己,改变了刘峰的命运。
而那些平时只能仰视他光环的战友,到这个时候,则毫不客气的把他的人格踩在脚下
可以说,刘峰手巧并不心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糊涂蛋。
糊涂在不能识人断认,明明知道自己在林丁丁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既不改变自己的策略变成强者,也不改变爱的流向,任荷尔蒙激发的盲目一见钟情控制自己。
还糊涂在,不能顺应潮流改变自己,通过学习提高眼界来改变自己。
他拒绝了读大学深造的机会,可以说打造人设放弃作出的最大牺牲,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放弃和得到之间他也没想明白。
红楼梦里秦可卿的弟弟秦钟临死前,和无常判官大费周折的求情,续了一口气,等宝玉来了说话,而宝玉来了,他说了什么呢?
“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
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看到了吗?
这句话看起来俗不俗,俗,为啥临死到想起功名利禄来了呢?
其实这是秦钟的一种反思,我们如此叛逆,如此这样那样的作,看起来我们多牛逼,而实际上,挺傻逼的,你人是什么人,不会因为喜欢世俗而变化,以功名未要,你看的是皮,我看的是瓤,功名加身,做出很好的事就是有情怀的人,做出很垃圾的事就是没情怀的人,这本不关功名这个皮的事,而是关于你自己该怎么样看待自己的事。
显然刘峰,没有这样的觉悟,思想幼稚犹如中二的孩童。
自己造了人设,崩的太满,绷得太紧,甚至想要用一心求死的牺牲,来成就和树立起在明月沟渠那个女孩心中的地位,心心念念还是自己这个小我。
而经历了更多生死的何晓萍,则超越了自己
相比较那个受尽屈辱,仍然在用一生倔强的寻找尊严的何晓萍,刘峰渺小而又不值一提。
刘峰扔掉了属于自己荣誉的那些证书,但却从来没从心里放下它们。
文工团就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似乎没有一条故事的主线,但是却塑造了一群完全不同个性的人。
我不认为其中的哪一个人有什么好坏,包括辜负了刘峰的林丁丁和郝淑雯。
但芳华终会逝去,时间会给每个人一个人生答案。
细水如流的时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选出一些幸运儿,把他们推上浪尖,也会抛弃一些失意者,把他们丢在海底。
有些人活成了悲剧,有些人活成了英雄,更多的人活成了俗不可耐和默默无闻,说不好谁更幸运。
2017年就要过去了,用这样一部电影与一段芳华告别,心里装满了无可名状的感叹和失落。
可以想象严歌苓原作是很好的,但是真白瞎了: 1 整部电影就是故意煽情,甚至做作,好几幕戏以为自己在看春晚小品 ; 2 第一部分近一小时,看不到青春和军队的光辉,只看到人性原来在每个年代,都是又丑陋又利己 3 战争部分只有突然和可怜没有感动 4 因之前人心太丑了导致整部戏无法释怀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浪费时间!
述而不论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集体性溃散之后的怀旧,而叙事者恰恰是影片中林丁丁那样的人,理解不了理想主义,对于历史的认知始终在它的那点尔汝恩怨里打圈,它们甚至连幸存者的愧疚都不会有。这是一撮干部子弟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芳华,如今它们升格为各种利益既得者,开始了自己假惺惺的编撰。
唉。为冯裤子的粉丝感到捉急。
冯小刚现在的意义是“我这么牛逼我这些题材都敢拍。”但其实好题材都被他砸到了手里。调教演员比不过张艺谋的《归来》,人物悲欢比不过《军中乐园》。莫名其妙给女二加了旁白和爱情线,最终导致没有一个人物讲清楚。以及,黄轩真的很丑。
施暴者的书写,自然是带着眼泪的。它哭了,不带一丝忏悔,好像只是为了激起你的眼泪。它甚至是极美的,《红色娘子军》也是美的,但它也绝对是羞耻的,是艺术被政治强奸后,产下的畸形儿。
别的不说,注意看开头文工团小姐姐的腿肚子、大小腿粗细比例,这一准找的芭蕾腿模,令人惊叹,是徐皓峰《师父》开头说的大洋马的匀称比例,----练出来的好腿,扬我国威 !!!
方登、方达、芳华……郝淑雯为护独臂刘峰悲愤之下动了粗口,后面又大谈俩人的战友情谊。可当年因感情冲动被发木场的时候,我们怎么没有看到除何小萍之外的战友情谊?很显然,此时间段退伍老兵战斗英雄之冤的煽控意图优先级,要高于前期角塑的一致性,所以大半篇幅内居于贬意的郝淑雯也必须配合变脸正义凛然。这就是冯小刚此片问题的一个缩影:刘峰汇集各种人性之好而近伪;何小萍汇集各种缺陷之糟(甚至包括体臭也刚好归她)而近假,以至于让观众在反向情绪维度上体验了一把什么叫高上满假大空!所谓的共情感动,只是产生于某种理念立场的先入为主,而不是由叙事本身的精彩生动所推动造就的。
这…原著得背大锅吧,这个视点实在太有问题了,说全片萧穗子最坏真是没有问题的,该笑该看热闹一个没少,全片最埋汰的台词也让她吐出来了,而被伤害的人们只要最后在芳华过的人前“温和善良”显得没受过伤害就够了,好像这些都没发生过,而停留最后悲凉的依靠只是为了不让大家看到你们老丑了的样子?!
才华跟不上野心
终于看了最近炙手可热的芳华,听说又延长密钥期了。嗯,值得。芳华中的一颗番茄🍅吸引到我,但看完后却满是对那个年代的畅想以及那种情怀对我的深深感染。有感情的作品是可以有生命力、真正打动观众并走进人心的。芳华,做到了!
看到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候竟然生出“妈蛋怎么还不完我要回家了”的想法。。。
想要表达的太多,结果什么都浅尝辄止。剧情生硬,缺乏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流畅自然。剪辑零碎,当然这有可能是审查制度所致。角色无一可爱,要么可恶,要么可怜,要么无感。本来因为题材能够涉及越战,以及演员的青春貌美,还能给三星。等到最后林丁丁发福的照片一出来,顿觉这个情节猥琐到令人恶心。
这就是中国目前最夯的导演的最厉害的作品。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所以冯导为什么不把重点放在刻画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更厚重的角色身上?穗子戏份多到浪费
今晚国内首映,不知道豆瓣上十几天或好几个月前的好评从何而来?据观察好几位好评中的熟悉豆瓣红,你们朋友圈中动态也没显示有去多伦多观影呐?三分给摄影灯光后期。剧情一盘散沙,东打一枪枪西打一枪,没一枪打得特别深刻。芳华大概就是年轻妹纸的大白腿儿。仰天长叹,国人的钱可真好赚啊是不是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