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最小的乌托邦。
乌托邦是什么?
乌托邦就是只有我和你。
如果用鲁迅的话,还要有个卖大饼的。
不需要流蜜之地不需要金银挂树只需要我目所指,是你;只需要你手所触,是我但这个世界不止我和你。
这个世界有很多很多的人。
他们都看着我和你,哪怕我们彼此只能看见对方,但这个世界不止我和你。
小镇是个不太大的地方。
这种不太大体现在如果有人念诗。
会哄堂大笑。
九十年代已经是全民皆商的年代,相对于八十年代,诗更多了,也更尴尬了。
在那些五年之后又五年里,有人还在坚持写诗的,所以八十年代诗就像报复一样井喷了出来。
而九十年代,已经明显加快了时代的步伐,代价之一就是诗跟不上了。
诗是需要酝酿的诗是需要涵咏的诗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发酵,需要一段时间无人知晓。
诗就是爱情。
【我就是宏】这个算是电影院里的一个爆笑点。
是在【宏,你能听见吗】之后的哗然:宏就是这么个玩意吗?
我特别佩服这个电影请了一个真正的诗人来演诗人。
或许其貌不扬,但他的肚子里,他的眼睛里,有真正的诗。
【大家不要笑,诗是很严肃的。
我们要相信诗的力量】大家的笑声轻了一点。
这让我难过,这让我想到:时代洪流,螳臂当车。
在这个不透风的小镇,在这个大家都在急急忙忙却不知道忙什么的时代里,诗就是逆流而上,就是在泥沼里对你说:你看,苍穹之上,群星璀璨。
【我给你留一个电话,家里和单位都不太方便】【那天我在厂里打牌,打到很晚,输得特别惨】这个诗人的底色是滑稽,是窘迫,是满目疮痍,是奄奄一息。
却还在坚守体面。
却不忘记告诉你:你是我的…我有点记不清这里的台词了。
因为当时的我太难过了。
他写诗,他组织大家念诗,他没有想到,他竟然见到了活生生的诗。
这一次,诗也喜欢他。
这是莫大的残忍。
写诗的人就是困在山洞里的放逐者,每一句诗都是对石壁的叩击。
但就算偶尔冒出火星,这个世界绝大部分时间是沉默的。
这一次,世界传来了回响。
磁带的A面是被传唱到烂熟的情歌,磁带的B面是这个世界只说给你的回响,你是我的什么呢?
救星?
解药?
孤独的另外一份孤独?
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什么已不重要。
在这个大家对诗讪笑的世界,有你为我的诗神魂颠倒。
有你为我的诗什么都不管不顾。
我的诗那么好吗?
世间只有你最好。
如果没有这个案件。
这个乌托邦也许就这么无疾而终,也许会变得愈发惨烈。
不用再去设想。
我们只需要知道这首诗真的曾经被读出来过。
也有另外一个人听到。
人活在物质的世界上,就是最好的一种存在主义。
至于生命的意义——一辈子很长,总能参透的。
“眼睁睁看着人生的意义化为乌有,我们生存的理由消失了,这才是无法容忍的。
”——阿尔贝·加缪《卡里古拉》《河边的错误》引用了加缪的一句话当片头语,我也想用同样出处的话作为注解。
二刷时我特地关注了一些之前忽略的细节,终于一定程度上“捋清”了思路,逐一推翻了一刷后混乱不成熟的“灵感”。
(★后文含有大量剧透和个人解读,未观影且易受暗示的观众不建议阅读。
)公映首日,观众集中讨论的两个连锁问题是——1、主角马哲究竟有没有疯?
如果他疯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是自始至终,还是在某一个瞬间之后?
那个可能的瞬间又在哪里?
2、影片究竟在讲什么?
如果这是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那故事的真凶是谁?
如果凶手是疯子,那被害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
对这两串问题,我摘出了三个角度来解读。
一、哲学角度片头引用了存在主义哲学家、作家加缪的话,这是整部电影给我指的唯一一条明路。
引用百科内容介绍和记录一下存在主义哲学: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
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础上自我塑造……存在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个体的人没有了归宿感,认为自己是这个人类社会中的“外人”,自己将自己异化。
在个体迫切需要一种理论来化解自己的异化感觉时,存在主义就应运而生了……按照存在主义者的看法,如果人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最初他什么也不是,只是到后来他才是某种样子的人,而且是他本人把自己造成了他所要造成的那样的人……人不仅是他想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而且也是当他冲入存在以后,决心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
人,除了他把自己所造成的那个样子以外,什么也不是……简单概括:存在主义是一种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人”是什么样子是自己选择和创造的。
而本片的主角马哲,他的姓名却始终直白地向所有人宣示他的属性——一个唯物主义者,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信仰者。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是在后天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
即他同时满足的条件为——是他父母的儿子、是他妻子的丈夫、是他孩子的父亲、是他领导的下属、是他下属的领导,这时他才是他自己。
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对人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
影片中,最初的马哲拥有社会身份——刑JC大队的领导、一个准父亲、一个三等功获得者。
然后他逐渐失去了这些社会身份——他的三等功因为证书遗失、同事忘记而无法证明(我认为这功勋是真实有过的);他向局长辞职,并将工作交给了徒弟;他终于劝服妻子打掉了可能智力异常的孩子(我认为孩子被打掉了)。
当他走到最后这一步的时候,他终于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上失去了他自己,从马哲的意义上杀掉了他自己,他彻底疯了。
而他开始逐渐疯狂的时候又是何时呢?
当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一个唯物主义者,开始不够相信眼见的证据,而追问“命运”、相信巧合不可能存在、相信必然有某种“安排”的时候,他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了。
影片中有好几个“巧合”的替代词,比如徒弟口中的“歪打正着”,比如徒弟和他都说过的“寸”。
他批评徒弟“什么TM叫歪打正着啊”,他和局长争辩“怎么就那么寸啊”,这些时刻,他就开始逐渐成为存在主义的信徒,就不再是马哲了。
当他和局长争辩时,局长写了一个“止”,如果真的有命运,那或许就是它最后一次给出的暗示。
二、象征角度(一)服装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俗话还说,兄弟如衣服对象如手足(buzhi);部分地区还有一些习俗,会给某些亡故之人立衣冠冢。
总之,我国似乎有非常多的“俗”是用衣服来替代或象征人的。
这部作品似乎也是如此。
1、皮衣在八十、九十年代生活过的人或许会有印象,那会儿的JC常常不穿制服而穿皮衣,夹着一个包,看似不带职业身份、平易近人,其实那派头随时都在告诉你“老子是大盖帽”,刑JC尤其如此。
片花第一次曝光的时候我就感慨,马哲看着真TM像我四舅,太真实了(对我四舅就是个退休马哲)——马哲一开始就是这幅样子,一身皮衣、夹着包、叼着烟。
他第一次脱下那件皮衣,是在他蹲在疯子身边,尝试接近、观察甚至理解疯子的时候。
他把皮衣脱下来放在水上,学着疯子的样子要往上面放石头。
从一些日常行为学的角度来看,与目标对象做相同或相似的举动,会让对方降低防备、产生好感。
他果然成功获得了疯子的接纳,疯子主动在他的衣服上摆上了石头。
我认为这象征着他主动将自己同化成一个疯子,毕竟正常人想要理解疯子的逻辑,就只能将自己变成疯子。
后续他不断追问疯子杀特定人物的原因,就是在试图理解疯子的思维,就是不断把自己变成疯子的一个过程。
2、棉衣许亮死后,马哲辞职不成功,但选择让徒弟代替自己主抓案件。
这时他的衣服变成了一件浅色的棉衣,这件棉衣不再具有十足的派头,让他看起来像一个真正的群众。
同时,他毛衣里面叠穿蓝色秋衣并露着领子——这和许亮生前的搭配几乎完全一样;不顾家、不修边幅的他不仅买菜、做饭,接妻子下班时甚至还刻意理了理刘海露出一个微笑——这和许亮的行为也十分相似。
穿什么衣服是自己决定的,衣着的改变不仅象征着一层身份的剥脱,也象征着他选择了自己要成为什么人——许亮那样的人——乍一看挺正常,却经不起一点探究;稍微探究一点,你就要发现他病得不清。
3、制服片中的JC几乎都穿着制服,至少几次较为正式的开会场合都穿着制服。
只有马哲穿着皮衣,显得既合理又突兀。
合理在这就是我记忆中九十年代该有的风格,突兀在他真的看起来很不合群。
他唯二穿制服是在拍照和受表彰的时候。
但仔细看受表彰那一段场景——听表彰词,他目光充满了不真实感,不像在听自己的事迹;上台领奖,他像是确认了许久才将奖章正面转向台下,然后终于接受般露出了笑容敬礼——他没有丝毫受到肯定、褒奖时的喜悦,只有接受某种宿命般的认命。
他立了三等功,但不是他之前的那一个;他穿上了外套,但不是他一开始的那一件;他找回了JC的身份,但好像和最开始那个目光笃定、自信满满的刑JC大队长也不同了——他还是自己吗?
他成为了另一个“马哲”,一个背叛马哲的“马哲”。
(不要说这个场合所有人都穿制服,他后面笑容灿烂的傻徒弟分明就还是一身皮衣。
)(二)道具1、乒乓球从中美关系正常化开始,受到“小球推动大球”的影响,乒乓球就成为一种流行趋势。
另外,乒乓球运动占地面积小,不像足球、篮球、排球一样需要较多参与者和较大场地,易于普及。
总之,九十年代乒乓球的意义完全不只是乒乓球,而是一种社交形式,机关单位内尤其如此,经常举办乒乓球比赛。
这也是2022年春晚“郝建”在办公室打乒乓球的由来。
影片中,一群穿制服的JC总是在打乒乓球,喊着“爱乒才会赢”,马哲并不参与。
故事开始时(没案发时)他还鼓掌叫好,后来就只是愣愣地坐在一旁。
仅有的一次,他在局长的示意下拿起球拍,先是看了下表,然后就两拍子把局长的球给扣死了。
我自认是个直来直去、不会社交的人,但他的“直爽”仍然令观影的我瞠目结舌。
除了打球时,乒乓球还出现了两次。
第一次,是他纠结疯子杀王宏的动机、迟迟不交结案报告时,大家拍照后,乒乓球被意外碰倒散落一地;第二次,是混乱的梦境中,乒乓球被用作抽奖道具,局长抽出个三等功给他,然后乒乓球从幕后轰然坍塌般涌出来。
这两次乒乓球都是混乱、无序、让人猝不及防的代名词。
马哲在看到这些散乱的球时,露出的表情近乎惊恐——他无法接受事情没有任何原因,就是那么突兀、巧合地出现这种情况,这让他不断追问原因的行为变得毫无意义;他想要的功勋也无法被任何有意义的努力得到,只能等着像中奖一般降临。
“眼睁睁看着人生的意义化为乌有,我们生存的理由消失了,这才是无法容忍的。
(——加缪)”2、摄像机从现代刑侦和司法来看,影像证据的参考优先级很高。
只要没有人为痕迹,它记录的内容比人的记忆更可靠,也更客观。
马哲弄丢了他的三等功证明,他的前同事也不记得他立功的事。
他自己的记忆是唯一刻录了这个历史的存在,像是被废弃了、没人愿意在意的摄像机,是他认定自己身份的“旧船锚”。
摄像机被烧毁,哪怕他用尽全力去挣扎、抢救,但胶片依然会损坏。
他唯物主义的理智和信仰、他笃定的记忆、他脑海中自己的存在,也被那些案件当事人、被一个又一个无序的死亡慢慢击溃。
3、打火机马哲的打火机总是不能一次就打着。
这是我一刷就很在意的细节,因为我始终相信——现实生活中可以充满巧合和偶然,但文学和艺术作品中不存在。
作品就是人为的,就算读者、观众并不理解,细节也一定藏着创作者的某些秘密,哪怕只是他微不足道的喜好。
火对于人类是很特殊的东西。
它常常与智慧、理性等联系在一起。
它是珍贵的,也是危险的。
人的智慧和理性也是这样,它们珍贵,因为有了它们才有了人类今日的文明;它们也是危险的,因为发展的智慧和极度的理性可能将人推向功利主义和冷漠的深渊。
摇曳打不着的火苗更是脆弱的,就像人的理性也是脆弱的。
在混乱无序的“命运”洪流中,人的理性就像一朵若隐若现的火,时时打不着,打着了也随时会被熄灭。
人的大脑和建筑其上的文明、地球太阳与银河系、宇宙的千万颗星辰,都只是某一次偶然后物质世界发展的一种可能,在无数轨迹中微不足道。
(三)声音1、《月光》从小到大,我一直觉得《月光》很美很温柔,这从未改变。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觉得这种美和温柔十分梦幻,不会在现实中存在。
全片《月光》奏鸣曲出现了三次——第一次从波光粼粼的河面转到马哲家里的录音机和睡着的妻子,第二次伴随马哲整个光怪陆离的梦境,第三次见证了马哲领奖和与妻子一起给孩子洗澡,每一次画面都经历了冷、暖色调的转变。
其中冷色调的画面,都是现实的或与现实紧密相关的、混乱又残酷的;而暖色调的,则是平静、温馨、所想皆如愿的。
冷暖色的交错是现实与幻想的交织,《月光》是残酷现实上遮掩的温柔幻象。
2、《花心》并不能十分确定,马哲和妻子一起吃饭的场景中,这首歌的歌词好像被改动了。
但影片信息量太大,我着实不记得改动的歌词是什么,只隐约记得有“离开”一词。
结合这一情节中,怀孕的妻子和马哲一起“喝酒”,在马哲唱歌时趴在桌上哭的细节,我认为那个有10%几率异常的孩子已经被打掉了。
马哲对这个孩子的存在曾经也是期待的,但在知道孩子可能会有异常后,他和妻子的对话中透露出的情绪几乎是恐惧绝望的。
那是在他知道疯子逃离精神病院、杀掉男孩之后。
无法治愈的智力障碍,几乎等于给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判了死刑,一旦这个孩子踩中10%的几率,他就是下一个疯子。
妻子白洁控诉马哲“没有感情”,但其实马哲的感情太充沛了。
他在云南时会在酒吧逢人就讲契诃夫,那是他批判现实的一腔热血;他追求妻子时,会给妻子唱歌,那是他独属于他妻子的浪漫;甚至担忧未来孩子时,他不是站在JC的角度担忧他危害社会,而是仿佛共情了这个未来的疯子,担忧他如何生活,那是他留给孩子的温柔。
这些也符合《花心》所要传达的核心,马哲是有感情、柔软的,甚至对许多人都会共情的。
所以当他看到那个本该被自己冲进下水道的母婴拼图完整地出现在墙上时,无论是他陷入了幻觉,还是现实中他妻子重新买了一幅拼好,他感受到的都是妻子对孩子的期待、是妻子打掉孩子的痛苦。
所以他陷入了再也无法逃离的噩梦。
“我无法选择,因为除了我所忍受的痛苦之外,我还因他的痛苦而痛苦。
(——加缪《卡里古拉》)”3、磁带钱玲的磁带几次被播放,内容并不完全相同,在我看来起到了旁白的作用。
第一次是在马哲、小谢和小谢对象吃饭时,紧接着在整个刑JC队,统一算在众人面前,内容主要含有——①宏,你来了。
无论你是什么时候来,我永远在B面的第一首歌等你。
②我今天吃了22个饺子,好撑啊,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③我又和我妈吵架了,我不想再这样了。
第二次是马哲独自开车经过小巷,差点撞到疯子时,场景中只包含马哲自己,或马哲和疯子两个人,内容增加了——④谁都看不到月亮的背面,我和你好像就躲在那里,只有我们两个。
然后在疯子经过、马哲刹车追下去的瞬间,重复了①。
仿佛在告诉大家,马哲和疯子共同所在的地方,就是月亮的暗面,不被众人所见,仅有他们两个。
而无论马哲什么时候去探究,疯子就在那里等着他,等着他主动踏入B面,也就是磁带的背面、月亮的阴暗面去找他。
第三次,是马哲的梦境中,磁带在播放,死去的王宏却在口述,除了他分手信上原本就有的内容,还增加了一句——⑤我们两个人,就是最小的乌托邦。
乌托邦——本意是“没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延伸为“空想的国家”。
在马克|-|-思结合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前,社-|-|会主-|-|义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也叫乌托-|-|邦主-|-|义。
所以王宏的爱情也好,马哲的成功也罢,美好的一切都是空想。
(四)场景1、拆毁一半的楼房马哲站在拆毁一半的楼房下,穿着制服的小JC却站在楼上俯视着他。
他的位置是濒临危险的,是被“制度”所俯视的。
2、舞台上的办公室胶片带来的朦胧、不真实的质感,逆转了电影技术进步后越来越身临其境的真实感,让观众清晰地知道自己在看一个故事。
但舞台上的刑JC队办公室,却没能让马哲明白他只是在看一个“故事”。
观众看的故事是荒诞的,马哲看的故事其实也是荒诞的。
——咱们走吧。
(《河》——结案。
)——咱们不能。
(《河》——我还有事情没想明白。
)——为什么不能?
(《河》——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咱们在等待戈多。
(《河》——为什么死的是王宏?
)(前台词引自《等待戈多》——塞缪尔·贝克特)戈多是谁呢?
不知道。
疯子为什么杀王宏呢?
不知道。
等待戈多和追求疯子杀人的理由,都是荒诞。
3、观众席上的马哲马哲几次坐在观众席上时,镜头都以马哲的视角给到了舞台上,那时马哲的位置和影院的观众席位置重叠了,马哲就坐在观众席上,坐在影片的观众“中间”。
他先是做一个主抓、指挥的角色,看着其他人鉴定、问询,像个看客。
疯子逃跑后,他也被拎到了台上和大家站在一起,成为一个舞台上的演员。
他从一个旁观的理智的人,变成了一个参与的疯狂的人。
坐在观众席的“马哲”们,我们又是从何时开始从一个故事的观看者变成一个参与者,开始像片中的马哲一样,探寻究竟谁是凶手、又为什么杀那些人的呢?
4、默默流淌的河,嘎嘎叫嚷的鹅影片中有两个非人但却有存在感的东西,河和鹅。
作为案发地点,河水见证了所有真相,但它始终不发一言,甚至毫不关心。
就像时间和命运的河,不关心其中的人类是如何挣扎的。
每次出现位置都和观众位置半重叠的鹅,却总是嘎嘎叫嚷着,像是急切地要说些什么。
虽然它只看过一些零碎的片段,还未必能理解它们。
我也是一只鹅。
三、社会角度按照前面所述,如果我不是马哲,或者不想成为马哲,我就不该探求真相和逻辑,这不明智,也不唯物。
但我探求的毕竟不是命运这种奇诡的存在,我探求的只是一个故事最接近创作者思路的某种可能。
而且我是一只鹅,我还是想嘎嘎乱叫。
我想,影片既隐喻了命运的无序,也隐喻了一个“正常”的社会是如何对待那些它眼中的“疯子”的。
一个特立独行的“疯子”、异常者,想要在“正常”的社会里证明自己存在有两种选择——1、规训自己,让自己变得正常、融入“正常”的社会。
这会让自己和最后虚假的马哲一样,在一个虚妄的世界中存在,代价是丢掉自己,让原本自身的“存在”消失。
2、杀掉自己,让死亡成为存在最绝对、最极端的方式,去“证道”。
就像片中每一个死者都在马哲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记忆,选择这种方式,必然会在自己的社会关系中留下深刻的存在痕迹。
代价自然是丢掉自己,让自身物质的“存在”消失。
结语:回到最初那些问题,我现在有了我的答案——1、主角马哲究竟有没有疯?
如果他疯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是自始至终,还是在某一个瞬间之后?
那个可能的瞬间又在哪里?
答:马哲可能疯了,也可能死了,如果他死了,死前也是癫狂的。
从他开始怀疑有“命运”时起,到乒乓球第一次滚落一地,再到他看到完整的母子拼图——开始、加重、彻底崩溃。
2、影片究竟在讲什么?
如果这是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那故事的真凶是谁?
如果凶手是疯子,那被害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
答:在讲命运——在讲命运这种奇诡混乱的玩意儿,你越是试图窥探它、理解它、抓住它,就越会被它束缚、操控、愚弄。
在讲社会——讲社会这种看似正常的疯子,你越是试图贴近它、融入它,就越会丧失自我、变成与它不同的疯子,然后被它抛弃。
故事当然是在破案,但故事没有真凶。
疯子杀了人,但他是混乱的、混沌的,他没有真的“杀人”,马哲没有杀人、“社会”“时代”也没有杀人,但“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他们也杀了人。
每个人都不是凶手,每个人也都是凶手。
被害人唯一的关联,就是他们都是被命运随机到的倒霉蛋。
最后的最后,思考这么久,我总该从这部影片中受到些什么启发、学到些什么——现实是残酷的,没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不必探求太多与自己无关的所谓事实,放过别人、有放过自己。
对自己好一点,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但也没必要工作得太拼,适当学一学小徒弟,寻找证物的同时也摸一条肥硕的鱼。
人活在物质的世界上,就是最好的一种存在主义。
至于生命的意义——一辈子很长,总能参透的。
“我还活着。
”——阿尔贝·加缪《卡里古拉》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阿镜Tangerine
一名警探在办案过程中步入癫狂,最后终于将凶手缉拿归案,荣获三等功。
表面上看是这样,有始有终,有主角有配角,有起承转合,很完整,在剧作上没有什么毛病。
但是为什么这样一部完整的电影,会让人觉得困惑,甚至影片的宣传语都是:不如发疯。
为什么如此强调疯这个概念?
因为疯本身是一种不正常,常人难以理解的状态,也就是说导演魏书钧对普罗大众的观影期待有着清醒的认识,他知道一部标准的、正常的警匪类型片应该是什么样,但他没有那么做,反而削弱了常规类型片中惊险刺激的部分,着重于呈现人物的内心状态。
观众跟随马哲一次次的碰壁,最终完成体验上的同步,身在局中而不自知,等到电影结束,回过头才发觉自己经历了一次难得的影像通灵。
河边的错误究竟是什么?
从理性角度上说,马哲做的一切都没错。
发现尸体,查找证据,审问疑犯,找出线索,揭露真相,这是一个标准的再正常不过的办案流程。
但是为什么他会陷入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
因为从一开始他的逻辑就错了,他过分相信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想要找出作案动机,但是没有人知道疯子杀人的时候在想什么,也就是说作案动机从一开始就是不确定的,只有犯罪事实,没有逻辑真相,马哲最想要的那个答案像他的孩子一样,一出生就已经“死了”。
于是他内心的疑虑就变成了难以逃脱的梦魇:他不相信世界上有常理无法解释的事情。
这是他犯下最大的错误。
幺四婆婆与疯子之间禁忌的关系,宏与钱玲之间隐秘的情感,许亮不可告人的身份,在常人看来都是一种错误,而疯子如同河畔的神明一般目睹了这一切,他又用一种错误的互动方式(挥鞭or砍人,从婆婆处学来的特别互动)与周围的人玩耍,导致惨剧的发生。
无数个小概率事件的叠加,让整个事件变得不可理喻,这也是为什么局长要求马哲尽快结案,不要做无谓的纠缠,因为他清楚的知道真实的世界就是这样不可理喻。
而马哲站在河里,像个不肯回家的孩子,执拗的要找到藏起来的小伙伴,他只能抓到一手污泥。
而对那些带着传统类型片期待的观众来说,踏进电影院就是个错误。
观众抱着错误的期许看了一部大闷片,没有枪战没有追车没有大爆炸,随即破口大骂高呼上当,这个过程如同发疯一般,和荧幕中的马哲形成了某种暧昧的对应关系:嘲笑马哲,理解马哲,变成马哲。
这是导演魏书钧的恶趣味,也是他想带给观众的某种绝佳的冒犯体验。
电影开篇引用了加缪的名言:人理解不了命运,因此我装扮成了命运,我换上了诸神那副糊涂又高深莫测的面孔。
但也可以理解成:观众理解不了体验流电影,因此我装扮成了普通悬疑片,换上了那种高能反转的外衣,把你骗进电影院,让你真正体验一把什么是感同身受。
既当导演,又当上帝,魏书钧真狂,也真有勇气。
三等功是一个很好的剧作设计。
对于一名警探来讲,没有什么比曾经的荣耀更让人心安,那代表着一种有效证明,证明我所做的一切是对的,大家有目共睹的。
而当三等功的存在变得不那么确定,甚至没有一个人能够证明这件事的真实存在,马哲就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
照片、饭店、寺庙,疯子像个诅咒一样不断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墙上的钟馗捉鬼作为重要的视听隐喻,再次强调了马哲内心的变化,他已经不满足于抓人了,他已经开始抓鬼了。
一开始他将皮衣铺在水里,到最后疯子将皮衣披在身上,他们完成了身份上的互换,马哲成了疯子,疯子反而才是最接近真相的人。
虽然电影有很多不足,比如一些场面的穿帮,胶片问题等,但这依然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带给人的体验或许不是最美好的,但一定是特别的,至少是不庸俗的。
朱一龙是凶手!
所有人都是疯子!
挺简单一个故事,我说几句大家就懂了。
但是后劲儿很大,不建议代入,因为电影里所有人都是疯子!
婆婆怎么死的?
婆婆年轻的时候结婚,没两年丈夫就死了,受封建思想影响,一辈子守寡,孤寡一辈子的老人,很渴望有个正常的家,所以母爱泛滥收留了疯子。
疯子有暴力倾向,喜欢拿赶鹅的辫子打婆婆,婆婆喜欢被打,因为能想起刚结婚的时候也被丈夫打,居然有幸福的感觉。
也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当然这是原著,电影里朱一龙也就是马哲做梦,疯子杀婆婆的时候那个姿势,是有色气虐待的成分在里面的。
在梦境里,婆婆死之前就说【可惜甜蜜的死亡只有一次】,所以案子很简单,也就是一个边缘的,可怜的,扭曲的孤寡老人,训练疯子把自己杀了。
马哲在和疯子接触以及观察3天后,排除了疯子作案的可能性,况且村民也说疯子温顺,其实是因为疯子把暴力都发泄给婆婆了。
马哲要查凶手,有两个目击证人,一个是王宏和钱玲,另一个是许亮。
王宏是诗歌爱好者,借诗歌和爱情逃避现实。
马哲以威胁曝光王宏和钱玲的不正当恋爱关系为由,逼他们说出实情,王宏说出了“高个子大波浪女人”,但王宏和钱玲的关系还是曝光了。
于是王宏在河边被杀死了,给钱玲留了信,说诗歌改变不了人生之类的。
凶手就是疯子,疯子杀完人甚至就在街上溜达。
但是马哲依然不敢相信,难道这个案子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候马哲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追寻真相调查案件的过程,曝光了人们不被时代允许和接纳的秘密,导致了人们的不幸。
马哲还要坚持去查王宏所说的大波浪,并且不愿意以疯子结案。
疯子从医院跑了,又一砖头打死了第一个目击证人小男孩。
马哲曾经许诺小男孩一定抓住坏人,结果小男孩也死了。
这时候马哲才意识到,疯子才是凶手,但是他在错误的方向已经陷得太深,接受不了现实,所以想辞职,想让徒弟办案,自己退休。
加上三等功、老婆怀孕,孩子基因突变,有可能脑子有问题,所以他更加想逃避现实。
因此,许亮来教马哲做人。
许亮之前就因为流氓罪(或是冤枉)坐过7年牢,对马哲极为不信任。
后来马哲越查大波浪,许亮的秘密越是保不住,许亮选择自杀,马哲又把许亮救了。
救了以后,马哲发现许亮藏着大波浪的假发,才发现许亮是LGBT女装大佬,那个年代是不被社会接受的。
许亮的秘密所有人都知道了,许亮活过来之后就去给马哲送旌旗,表面上感谢马哲,实际上一转眼就当着马哲的面自杀,以死报复马哲。
这个时候马哲彻底崩溃了。
他意识到自己查案子,查到谁,谁就死。
而且最可笑的是全是白查,因为凶手一开始就是那个疯子。
马哲疯了,开始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开始做梦。
这一段是电影的文眼,幽灵镜头,背影拍摄,去表现马哲的梦境。
婆婆、疯子、诗人、女装、男孩,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死亡,极有感染力的超现实,边缘且疯狂。
最终,马哲彻底疯了,他喝醉了酒之后,朝着空气开了四枪一枪打死婆婆隐藏的怪癖一枪打死诗人不可告人的恋情一枪打死理发师的女装癖一枪打死男孩无知无畏的生命第二天马哲和局长说自己杀死了疯子,说开了四枪,结果打开手枪,一发子弹都没少。
马哲让局长杀了自己,因为这样才能圆满。
局长让他回家休息。
最后马哲在河水里自杀,恰好遇到疯子,疯子穿起马哲的衣服,变成了马哲。
这一段先是没下雨,代表幻想。
后续开始下雨,代表进入现实,因为前面所有凶杀,以及主要办案过程,都是在雨中进行的。
马哲终于在雨中抓住了真凶疯子。
后续马哲拿到了他渴望的三等功,但这一段亦真亦假,正如电影里大量的情节都是虚幻现实交织在一起。
一年后,孩子出生,马哲看似恢复了正常。
但镜头推进,孩子的长相、衣服和水里的玩具,都和疯子一模一样,孩子就是疯子。
也就是马哲变成了疯子,象征性的生下了疯狂的后代,隐喻时代的基因突变。
这个电影最让我汗毛直立,头皮发麻的点——所有人都是疯子,而观众就是马哲,最终也疯了。
一开始马哲肯定不会觉得这个案子这么简单——观众也是这样,都在等着马哲去挖掘出更深的秘密。
最后确实挖出了秘密,但是却和案子无关,并且害死了其他人。
这时候马哲是认知失调的,他从一开始纠结三等功,就意味着他是一个渴望调查真相,并渴望获得荣誉的好警察,但当他认识到自己想复杂了,弄巧成拙之后,他经受不住打击,分裂了。
导演成功地把观众变成了马哲,我们看完会像马哲一样,刨根问底的想知道究竟谁是凶手,那么多网友依然不信是疯子,依然在网上找解析,陷入对一切目击证人的怀疑之中。
最后,凝视深渊,逼死证人。
顺便说一下我小小的个人感受,电影我只看了一遍,绝不会再看第二遍。
因为我本人就是高敏感人群,极易代入,所以马哲发疯,抑或导演骗观众代入马哲,最终进入梦境潜意识,杀人视角的这里,太过于疯狂和超现实,真的让我很不舒服,汗毛直立。
所以开头我就说了,解读电影很简单,但我不建议代入。
此处有一个悖论,即如果我们站在上帝视角去看婆婆边缘人格和疯子的不不正当关系,那么是很简单的;但如果是以马哲的视角,也就是案件初期的观众代入视角,谁能想到这些东西啊?
最终,这作品还是在讲时代和所有人,即所有人都是疯子。
一开始只有马哲不穿制服,只有他是理智的,并且追求真相的但是他在追求真相的过程中,变成了疯子,穿上了制服,和其他人变得一模一样。
其他人是什么样呢?
爱乒才会赢的局长,满口荣誉和破案喜欢被虐的孤寡老人,渴求死亡喜欢女装的理发师,被时代迫害创伤被忽视的孩子,假扮警察渴望关爱信仰爱情的诗人,不被世俗包容喜欢唱歌的徒弟,做警察不严肃明知孩子基因有问题,依然要生的老婆,是真爱孩子的小学老师,情感不讲理智追求真相的马哲,最终再也不敢清醒是他疯了,还是世界本就疯狂?
其实海报写的很清楚了:没有答案,不如发疯。
我是影评人王俊俊,各个平台都能找到我,尊重原创,请别抄袭谢谢,抄袭全部由律师处理,被诉讼找代理律师,别来找我扫码关注——
很对味的片子,在影院给足了视听体验。
河边的错误,与其说是一种逻辑链条的缺失,不如说电影的表达所追求的就是一种类“马哲”似的疯癫感受。
1.用叙事传染疯癫观影的过程就是一个拧紧发条的过程。
疯子是如何造就的。
是拧紧的发条无处安放,是即将降临的判决无法宣布,是不伦的恋情不知何时曝光,是不被接受的癖好不知何时公之于众,是不知基因缺陷与否的婴孩是否降生,是不确定性。
所以电影是否有一个确切的答案并不重要,而关键在于,我们看完电影已经被传染上了一种疯,一种处处不确定,不包容的迟疑,神经质,这一点上,我想河边的错误做的很好,观影者的感受已和每一个受害者,马哲本人形成一种奇妙的互文。
2.河边的错误——一场疯病的传染首先谈谈河边的错误里对于环境背景的塑造,没有人去观影因而变成警察办公地点的影院,影片初期就从局长口中不断强调的集体主义,电影院掉落下来的“电影”,读书会里的那首诗“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马哲不断寻找“真相”被制止,那些“诗歌磁带”不重要,大波浪女人不重要,证据链才重要。
寻找真相不重要,交差才重要。
这是一个个人意志被抹杀,不允许出差错的环境,所有人在这种环境下都是紧张的,有些神经质的,但这座小城,在没有导火索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在规则和秩序内小心地生活,直到那场“河边的错误”的发生,彻底点燃了一群人的神经质,杀人的是疯子?
为什么有了证据还执着,我们走入人性内心,隐隐觉得杀人的不是疯子,还有一种环境,一种在特定环境之下才会传染的疯。
河边的错误对环境的紧张是塑造得很到位的,从一开始,在密闭的空间里,队员突然地劈叉,就引起了我这个观影者的神经过敏,一如一个村庄里的人,一起河边的错误,点燃了一连串不被这个世俗所接受的秘密的存在。
唤醒了一群人对不确定的恐惧,包括马哲,这像一个精神传染的过程。
有着特殊癖好被打的老人,被疯子的镰刀砍下,撞倒了一群人的难言之隐。
所有受害者仿佛都在掩饰,掩饰自己身上的不可说,因为不可说而疯,因为不可说而死。
宏 怕自己的“丑闻”公之于众,所以诡异地全盘脱出,全盘交代,但是恐惧还是追着他,诗歌也无法成为避难所,他在河边死去,被疯子杀了,但却又谜团一般的仿佛一场自杀,让我想起《春风沉醉的夜晚》的中王平在一个清冷的夜里自毁,因为不被世俗所接受。
许亮因为自己的异装癖被警察按照流程抓进监狱,按照那些所谓的证据链,流氓罪。
他因此变得神经质,变得语无伦次,即使他是事件的无辜者,他也“被”杀了,被这样的不容异己的社会所杀,被程序所伤害。
影片中有一段让我印象极为深刻的场面,那是马哲自己的疯梦。
虽然是疯癫的,但却让我窥探到“现实”的另一面,梦里的受害者仿佛都自愿被杀害一般,老人在凶手面前趴下,忍受鞭挞一般,忍受砍刀,宏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躺下,写下一首诗一般的遗书,爱人在旁边陪伴,仿佛一种殉情,疯子只是命运的执行者,小男孩终于看清那人的脸,追求一种执迷,在真相中死去。
疯子是命运的手,指引他行动的是已然被社会排挤的人,不想活的疯人,恰巧在某个时间点被疯子点燃,有如一阵风吹过,将一点星火彻底点燃,一切都很巧,像一场偶然的降临,偶然的错误。
马哲在那场梦里,也染上了疯病,他看见疯子,如同看到了自我的投射,他开枪。
以为自己杀人了,杀死了疯子,在警局向局长叙事时,才发现自己在发疯。
但有一句很震撼,他表达,他杀了疯子是被安排的。
有如我对这些受害者的感受,疯子杀了他们是被安排的,背后另有黑手,是这样的环境,才能传染这样的疯病。
马哲和我都陷入这种不确定性里无法自拔,有如那个明明初始检查时还健康,但要降临时却被诊断为可能患有基因缺陷的孩子。
这个环境不允许不确定性,在看了那么多受害者过后的马哲,共情疯子的马哲,才会向妻子吼叫着说出,你有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
因为一个基因缺陷的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是活不成的。
影片的最后,我们好像既不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孩子是否患有基因缺陷。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样的恐惧和不确定会杀人,自己也传染上了这疯病。
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
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是自鸣得意的手淫。
——余华《河边的错误》后记剧透预警剧透预警剧透预警公众号:影探(ttyingtan)独家发布>>>>总评<<<<先说影片的整体感受。
相比于类型片和商业片,视听略寡淡,但富有张力,叙事也有些问题,但好在环环相扣。
将90年代那种遥远、厚重又模糊历史感,以及那种求而不得、似有还无、困兽犹斗一般的挣扎与迷惘表现得极为精确。
很有《杀人回忆》的感觉。
应该是参考了《杀人回忆》很多人看完《河边的错误》,都不愿离开电影院。
好像等的足够长,片尾的字幕就会给出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
原著作者余华早已给出答案:“河边的错误是什么错误?
我也不知道,就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错误”。
图源影片特辑-余华采访影片的导演魏书钧也很坦白:“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影片特辑-导演魏书钧
原著作者余华老师>>>>凶手·手法·动机·证据<<<<相比于原著,影片确实给出了比较清晰的答案。
首先。
死了几个人?
很简单,4个人:幺四婆婆、诗歌老师王宏、理发师许亮、小孩。
其中。
杀害幺四婆婆、王宏、小孩的都是一个——疯子。
理发师许亮,是自杀。
虽然马哲后来心智逐渐失控,无法分辨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但恰恰在他超现实的梦里,影片告诉了观众真相。
请记住这句话接着是第二个问题。
>>>>疯子是怎么杀害他们的?
以及动机是什么?
先说幺四婆婆——她死于和疯子之间畸形的关系。
死于疯子的失手。
这一点需要结合原著。
在影片中,马哲在房间里发现了鞭子以及天花板上的鞭痕。
但挨打的不是疯子,而是幺四婆婆。
在马哲梦中,幺四婆婆自己趴下,自愿受鞭打,还说“可惜只能死一次”。
在原著中,幺四婆婆和疯子畸形的关系表达的更为充分。
她把疯子既成儿子(原著还有让疯子吃奶的段落),又当成丈夫。
同时还暗示了她有一定的受虐倾向(与其说受虐,不如说享受有丈夫的状态):“‘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呵。
’那时她脸上竟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
影片中的下跪,则将老人迷恋在当时见不得人的SM,表达地更为明显。
但疯子呢?
疯子哪懂什么SM?
在他的眼中,鞭打是种互动,每鞭打幺四婆婆一次,她都会发出愉悦的呻吟声。
她可能甚至在之前的“互动”中提到过那种痛苦到濒死的快感,所以疯子才会下手越来越重。
直到最后这一次……
第二个受害者是诗歌老师王宏。
有人说他是自杀,因为他带了遗书。
但他自杀为什么还要约铃?
在她面前自杀么?
不,因为他没想自杀。
他本是想和铃做诀别,他带的是“诀别书”,而非“遗书”。
而且诀别书中有提到“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但我食言了”。
说明他没想着要“死亡”。
影片中还有一个靠近他的主观镜头。
这都说明他并非想自杀,现场还有第二个人(明显不是铃,铃在家)。
至于他和铃的关系,影片并没有明说,而是暗示。
他们可能是婚外情(铃是小三),也可能是师生恋,总之是那种,在那个年代,见不得家人见不得同事,见不得光的关系。
错就错在他选择在河边和铃诀别。
疯子没了幺四婆婆,也会找人来代偿之前的“互动”,在疯子的认知里,河边就是“互动”的地方。
疯子在河边寻找幺四婆婆,宏在河边等待情人。
那条河,见证了一场错误的相遇……见不得人的SM,和见不得人的地下情,都被一个疯子在河边毁灭。
第三个是小孩。
有路人看了疯子的照片进行指认,这场凶杀,板上钉钉。
但疯子的动机呢?
不是因为疯子要灭口(疯子是真疯,没什么复杂的心思),而是因为疯子想跟他玩。
影片开头就提到,孩子们会向疯子扔石头,疯子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像没有砸到他身上一样”。
所以,在疯子的认知里,拿石头砸人,和鞭打幺四婆婆一样,也是一种“互动”。
而这个孩子,很可能之前就砸过疯子。
所以孩子转过身,一脸放松和嬉戏的神情说:“原来是你啊。
”但这次,疯子又在河边犯了错。
事实上,小孩被他自己原本对疯子的恶意所毁灭……
影片在超现实的梦里交代了所有真相。
但这也正是让观众迷惑的原因,明明是梦,却是真相。
观众不愿相信。
就像马哲一样,明明幺四婆婆案凶器、指纹、血溅都很一致,很明确,凶手就是疯子。
就是这么简单。
但马哲不愿相信,“这么寸”。
他是一个严守原则,讲求证据的人。
真相对于他来说,需要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手法,和最终证据,缺少任何一个,真相都不是真相。
“真相”很简单,但如果你只想要上面这些表层的真相的话。
那这部影片将毫无意义。
余华在原著的后记中写到:“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
马哲想给自己一个说法,给自己一个真实。
他对自己内心想要的真相偏执和疯狂。
这也直接引发了理发师许亮的死。
许亮被判流氓罪入狱8年,但“真相”是有人作伪证,他做到第7年就被放了出来。
他不是流氓,这是“真相”。
但他已经知道,他的“真相”不重要。
就像原著里写的“我从来不相信别人会相信我”。
从他的言行举止,我们就能看出他当年对“真相”的挣扎。
他辩解过,申诉过,哭喊过,但无济于事。
最后审判出的“真相”就是他是流氓。
从那以后,他就变了。
看似狡猾,实际是卑微和绝望。
所以他会说“不是我干的,但这不重要嘛”。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嘻嘻哈哈,但内心却在滴血。
他有异装癖,在那个年代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
所以这次他不要真相,不想自己的事情被揭穿,只想略掉流程,快点被定罪。
但他遇上了为“真相”执拗的马哲。
拗不过,于是他想体面地死去,所以他服安眠药自杀。
但马哲把他给救了。
所以他对马哲是复杂和矛盾的:一方面他感恩马哲的救命之恩,只有马哲在生死关头,在领导、护士、医生都不敢负责等待家属签字的时候,敢为救命签字担责。
所以他亲自跑去给马哲送锦旗。
本应该送给医生的“救死扶伤”却送给了马哲,何其讽刺。
但另一方面,他恨马哲。
为什么马哲非要为了他自己想要的“真相”,让所有人都知道许亮最想藏的秘密?
在那个年代,一个公开的异装癖,无异于死刑。
所以他“计划好了”,戴上他喜欢的大波浪,一跃而下,正好砸在马哲的车上。
许亮死后,马哲开始动摇。
马哲越发接近自己想要的真相,揭露越多别人不愿公开的秘密,越促成了别人更多的污名和死亡……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许亮的大波浪,这都是在当时难以被接受的东西。
如果他听局长的话直接定罪结案,就不会有后面的案件。
他们也许就不会死。
>>>>那么,马哲到底得没得过三等功?
马哲如此执迷真相,一是因为他本身是个好警察,二是因为他想为集体争光荣。
他坚信,自己在云南立过三等功。
但①家里找不到勋章,②“这边没记录”,③云南的朋友也说从没有(还说他整天醉醺醺)。
这些客观的线索都足以说明,他没有得过三等功。
为什么他就坚信自己得过三等功呢?
因为那是他想要的“真相”。
现在单位需要评先进集体,他可能也觉得自己在云南的时候,应该得三等功。
但从他打乒乓敢杀领导的高球来看,他不会拍马屁,不会圆滑。
所以很可能,在云南他确实有资格也有机会得三等功,但领导没有给他。
这成为他一个心结。
所以,困兽犹斗,成为一种常态;求而不得,成为一种执念;这种执念最终取代事实,成为一种“真相”。
>>>>那么,马哲是什么时候疯的?
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马哲的“疯”不同于疯子的“疯”,马哲是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他的执念。
从马哲记得自己获得过三等功那时起,他就难以分辨真假了。
可能是他出现幻觉,也可能是他的记忆逐渐被他想要的“真相”所覆盖。
比如刚开始,马哲老婆头发明明是直的,但到后来却成了“大波浪”。
因为“大波浪”逐渐成为他查案的重要线索。
所有大波浪,都是嫌疑人。
以至于最后,许多女人在他眼里都是大波浪,包括他老婆。
所以他会看到拼图是完整的,明明自己扔掉了一部分。
以及他在老婆面前抽烟喝酒,刚正不阿的马哲会在怀孕的老婆面前做这种事?
都不是真的 。
在照相馆他发现路人照片里有疯子,以及在饭店看到疯子狂笑。
这些也不是真的。
所以他记得自己开了4枪。
第二天检查却发现枪里还是有7发子弹(3颗被剥落后,没有画面,但有4颗子弹被剥落的声音)。
最后他在河边杀死疯子是真的。
因为这个疯子身上还穿着病号服。
这时,马哲的身份也发生了质变。
他在河中浅下又浮起,就像那疯子一样。
马哲和疯子的灵魂在河中交融。
马哲从大队长变成了一个杀人犯。
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疯子。
“真实”毁灭了,取而代之的,是马哲想要的“真相”。
疯子只是个符号,他是隐藏在那个时代中的凶手,真正的凶手是“时代”,而马哲想要的真相,其实是“命运”。
>>>>那么最后,他的儿子是智障么?
这一点,影片的暗示已经很明显。
虽然医生说只有10%的可能。
但马哲儿子洗澡时,把玩具丢在水中衣服上的动作和疯子一模一样。
影片很残忍的告诉你,孩子,是个智障。
马哲摆脱了疯子,但没想到,他要抚养一个“疯子”。
继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许亮的大波浪之后,马哲也有了一个难以被社会接受的东西。
一个智障儿子。
命运,何其讽刺。
命运,就像马哲的车牌号一样,31415,是圆周率。
它是无理数,不会循环,却无穷无尽,和命运一样,没有准确的答案。
用余华老师的话说:“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命运的嘲笑<<<<但我现在要告诉你,上面的所谓“解析”只是一种猜测。
上面的问答其实都是逻辑陷阱。
比如。
与其问,马哲的儿子是智障么?
你更应该问——马哲的孩子打掉了么?疯子真的被马哲打死了么?
最后马哲被授三等功是真的还是假的?
疯子明明没有攻击他,他却突然把疯子打死,马哲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反而荣获了三等功?
最后一个段落影片的光线色调都变得明快和温馨。
和之前的画面感觉格格不入,显得失真和梦幻。
那么有没有可能,这些都是马哲的想象?
现实中,马哲沉溺于河中,这些都是他濒死的幻想……一年后的孩子根本不存在,现实中他的儿子可能早已被打掉。
既然已经知道,云南的朋友说马哲整天醉醺醺。
那么,马哲是不是早在云南,早在认识妻子之前,就已经分不清哪是真,哪是假?
马哲是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他的妻子是真的么?
疯子是真的么?
还是马哲,其实就是那个疯子?
“任何一个命题的对立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
”原著更为精妙,你甚至无法确定凶手是否只有一个人。
现在,你会发现“真相”忽然又变得遥远。
它就像π不断出现的下一个数字,忽大忽小,无尽且无常。
这才是影片的意义。
客观的真相就是马哲梦中着火的胶片摄影机,已经成为灰烬。
马哲还死死的保住,真相明明就在胶片里,但他不可能看到。
退一步讲,即使他看清了客观的真相,他会相信么?
实际上,不止马哲,我们每个人所坚信的真相,都不是客观的,而是我们自己最想接受的。
河边。
是婆婆的嘲笑,宏的嘲笑,疯子的嘲笑……那都来自命运的嘲笑。
比起影片。
我更喜欢原著最后的荒诞。
原著中,马哲最后杀了疯子。
局长为了帮他脱罪,教他在医生面前答非所问。
耿直正义的马哲岂会靠装疯卖傻钻法律的空子?
但在医生一次又一次重复的提问下。
马哲终于撑不住了,他答非所问。
局长和妻子笑了,以为他终于可以骗过医生。
但没想到他的回答越来越离谱,直到医生说:“让他住院吧”。
马哲是成功骗到了医生,还是真的疯了?
局长和妻子目瞪口呆。
观众和读者觉得荒诞和可笑。
每个观众都怀揣着自己得到的真相和答案,觉得自己懂了,但其实还是那句话:
文/女神的秋裤2023.10.22凌晨3点/青岛更多影片解读:【当邪恶潜伏时】深度解析——上帝已死【电锯惊魂10】你不知道的10件事【灵媒】深度解析——两个家族命运的碰撞全上帝视角看懂《信条》:尼尔才是男主最伟大的钳形攻势【咒】深度解析+你不知道的10件事打开时间,生于虚无——你并没有读懂《降临》的悲伤————补充————原著是余华老师于1987年创作,影片将故事背景改到了1995年。
一些观众会觉得影片画面模糊,像2K摄影机没对好焦。
那是因为采用了16毫米胶片拍摄,特意营造的90年代的胶片模糊感(但对焦应该还是有问题)。
很早就有人找余华老师改编这部作品,包括张艺谋。
但最后都没有成。
余华老师说,最让他满意的,是影片丰富了那个年代生活的质感。
天线电视机,大皮衣,毛衣毛裤,二八大杠自行车……
余华说,这是一部关于生活的电影。
我很同意。
我还想补充说,不要太在意答案。
商业片和类型片基本有问有答,有仇必报,但不要被这些电影惯坏了。
没答案看不懂就打一星,没必要。
不是所有的电影都会给你答案。
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有答案。
重要的是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你解构了除了答案之外的某些东西。
案件的真相其实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凶手就是疯子,但在马哲这种老刑警看来,杀人都要有个理由,这是他多年刑警生涯教会给他的,究竟疯子为什么要杀人,还是真凶真的另有其人,他想要捋出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用缜密的逻辑推理推出真相。
但可惜,疯子就是疯子,他没有逻辑,他想杀人便杀,甚至他杀完人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在街上,他是马哲这种老刑警完全无法理解的一类杀人犯,不图财不图色,啥都不图就是要杀人,所以马哲不信,他开始一一检索证据,想亲手找出能说服自己的真相,他的确顺着手头的线索找到了线头,发现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但那些秘密不是能拿来救人的药引,反倒成了杀人的凶器,他越努力,就越失败。
他没有抓住凶手,自己却成为间接害死别人的凶手。
PS:我觉得其实孩子没生下来,他最后也没抓住疯子获三等功,这两个画面都是马哲的幻想,我更加相信马哲最后在河里自杀了,在他最渴望的两个幻想中幸福的自溺于河中。
PS two:关于最后两个画面是幻想的证据补充:a.三等功:在最后的颁奖大会上不偏不倚又是三等功,感觉不是巧合,是马哲对自己执念的投射。
在云南获三等功一事局长说没有官方记录,马哲也没有找到证书,询问战友对方也表示没有此事,所以这只是马哲的妄想,太过渴望立功受奖的他将想象当成了事实。
b.孩子:马哲和妻子甜蜜起舞那段明显二人都喝醉了,按说一个孕妇不应该喝酒,而在舞蹈之后紧接着的段落是二人前往照相馆拍摄孕妇照,还拍了很多,从马哲之前的态度来看他是不赞成生下可能有智力障碍的孩子的,那为啥又是高兴的跳舞又是兴致勃勃的拍孕妇照呢,只可能说明夫妇二人已经决定打掉孩子了,因为决定打掉才会不管不顾的喝起酒来,并且拍下一家三口第一张也是最后一张全家福留念。
那墙上幻想中完美无缺的母子纹样拼图画也是证据,那是只存在马哲幻想中的完美生活。
对于因朱一龙或“悬疑片”噱头进影院观看《河边的错误》的观众来说,导演魏书钧大概率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但对部分影迷来说,他已经是从内地青年影展发展出新生代导演中,最知名的代表之一。
比起两个月前刚在影院上映的他的第二部作品《永安镇故事集》,最新的这部《河边的错误》更宣告了他在向一个成熟导演的角色演进:《河边的错误》不仅证明了他具有持续创作新作品的能力,更证明了他可以讲述一个超脱青年影人经历与经验的故事。
不再把故事设置在青春里(《野马分鬃》)或剧组里(《野马分鬃》和《永安镇》),《河边》是一部改编作品,原文本是余华的同名短篇小说。
无论是原版还是影版,“疯癫”都是《河边》的核心意象。
《河边》的疯人们和《狂人日记》一样刻画了一个凋敝奇诡的空间,发出了一种直指现实本质的控诉。
而就余华小说《河边》进行改编,在另一角度上也颇有意义:它让人重新记起了余华。
在成为“潦草小狗”、社交媒体上“年轻人的嘴替”、“躺平学”大师,以及现实主义名著《活着》的作者之前,他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先锋小说浪潮的代表人物。
不喜欢《河边》的观众,会怪它“故弄玄虚”。
但谁说“玄虚”一定低于所谓的“真实”?
《河边》记录的就是这样一种玄虚。
文学性的,但也是指涉现实的。
它与疯子的故事平行展开:记录真实的影像在无人问津的角落死去,而被侵占的电影空间里,演的都是言不由衷的故事。
文 | 雁城编辑 | 青青子(本文首发青年志Youthology)01 从文本到影像选择余华早年的小说《河边的错误》进行改编,毫无疑问是聪明之选:作为如今中国互联网上流量和大众好感度最高的当代作家,“潦草小狗”/“年轻人的嘴替”/“躺平学”大师——余华,给予了这位年轻导演的新作以背书与初始流量(当然更有一股核心流量来自于朱一龙的加盟);而作为改编对象的原文本,是余华年轻时的作品,既带着悬疑和阴郁的噱头,又相对冷门、不至于像诸多名著改编一样带来先入为主的压力。
当然,这并不是说对这篇小说进行影视化改编是一件易事。
实际上,在我阅读小说而尚未观看电影时,出现的疑问就是:应该如何改编一部这么抽象的作品?
因为余华以笔展开的,是一个鬼影幢幢的小镇、一群面目模糊的人、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惧。
越是可怖之处,越是以简笔写之。
这是一种刻意陌生化的空洞,或者不如说是由空洞构成的恐怖,好像这个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冷漠的异常什么也没有,而除了主人公马哲之外的角色,都只是影影幢幢的鬼魂。
除余华的写法外,文学的媒介特征也导致作品不可能直接被转换为电影。
比如小说中描写马哲第一次与疯子见面:“这时那人扭回头来朝他一笑,这一笑使他大吃一惊。
”因为阅读小说是线性体验,且叙述者是信息的唯一提供者,所以读者看到“这一笑使他大吃一惊”时,并不能判断是什么引发了马哲的惊惧——可能因为这个笑容扭曲,或者对方面相异常——只能悬置自己的想象,再待下文:“那人又将头转了回去,把被许多小石头压在河里的衣服提出来,在水面上摊平,然后又将小石头一块一块压上去,衣服慢慢沉到了水底。
他仔细回味刚才那一笑,心里觉得古怪……”因此,《河边》影视化必须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是对抽象作品的逻辑与细节补全、使其能血肉丰满地撑起超过一个小时的篇幅;其次是文字逻辑到影像逻辑的转化。
这两者都决定了电影《河边》不可能是小说忠诚的镜像。
实际上《河边》在这两方面的处理效果,都出乎我意料。
小说中的那些鬼魂,的确在魏书钧的影像里活跃起来,尽管这种活跃减损了第一印象中的恐怖感:乍看平平无奇,魏书钧的“沛水市万宁县”,是一个“第二眼恐怖”的空间。
没看过小说的观众很难想象,影片中很多关键剧情和细节均属影版创作者捏造,比如马哲与妻子的绝大部分交流内容、他们可能先天残疾的孩子、失而复现的拼图、许亮的异装倾向、乒乓球与三等功……如果说余华的原文本营造的恐怖是基于文字的“无”,那么影版的恐怖则是基于影像的“有”。
最有代表性的篇章,莫过于那段编织了受害者死亡场景的马哲的梦境,其中对蒙太奇的运用是近年院线上少见的华彩。
经由创作者细心的编织打磨,影版《河边》的文本是异常丰富的。
每一处“赘笔”都似有玄机,每一个细节都不容放过。
当然,这种操作在文艺片中并不鲜见——我一般称之为“面包屑”式的细节。
它们逗引着观众中最细心的那一撮(他们往往有另一个身份,即影评人)如同小麻雀一样逡巡、俯冲。
为证明自己的独具慧眼、为体现与导演的惺惺相惜,这些面包屑被挑剔出来,咀嚼、发散、品评,成就《教你读懂
然而,让我惊喜的是,创作者为《河边》填补的细节,并不只是“奇技淫巧”,而大多言之有物。
比如马哲的衣服就值得一看:从开片第一场戏起,他就坚持穿黑色皮衣,这正是他与众多穿警服的同僚不同的个性标榜。
但随着他越来越迷失在案件中,警服初次出现在他身上,却是在一个私人场景:和妻子一起拍孕期合照,后者特意强调不要换掉警服,因为这是他值得尊敬的职业象征,重要性甚至超过心不在焉的他本人。
紧接着,他放弃主导案件,没型没款的针织布料也取代了皮衣,像是整个人被抽掉了主心骨。
在影片的最后,他坐在人群中央接受褒奖,警服不再让他和周遭环境产生任何区隔,就像他不再坚持念叨让人听不懂的疯话,而对荣誉顺从而沉默地敬礼。
从皮衣、警服、常服又到警服,光是马哲的衣服,就无声但生动地演绎了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动态关系,从(有保留的)共存、迷惘,到屈从、融入。
实际上,这正是影片的主旨之一。
虽然《河边》里那桩连环杀人案为影片提供了类型片的外壳与噱头,但是正如影片在宣传海报上写明了“没有答案”,它是没有谜底的。
不仅因为刻意留白,而且因为不够重要(尽管关于谜底的讨论不出所料成为短视频平台的核心宣传点)。
真正处于叙事核心的,是马哲与他所处的诡秘空间。
比起原文本,影版通过削减疯子的描写,把更多重心转移到马哲身上,或者不如说是更确凿地点破了后者与疯子的对位关系。
患有先天疾病的孩子(神秘的遗传基因)、一发不少的子弹、惊鸿一瞥的诡异照片都是为了凸显这一点。
精彩视听语言迫使观众代入马哲的主观视角,逐渐展开的叙事又力证这种视角的吊诡。
然而,从一个可信度最高的角色(警察)到一个最不可靠的角色(疯子)扭曲的是马哲,还是他所见的这个世界?
我觉得影版添的最妙的一笔,是“三等功”。
马哲始终记得自己得过一个三等功,但是无论是他人证言(妻子、战友)还是实体证据(档案、证书)都无法证明这一点。
如果只说到这里,这不过是体现了记忆的不连贯性,即是人类精神不稳定的核心特征。
但影片最后,“发疯”的马哲通过暴力执法(书中是故意杀人)获得了真正的三等功,却将这种不稳定的记忆上升为了宿命性的谶语。
如果那记不清过去的,会被世人唤作疯子,那预知了未来的,还是吗?
02 疯癫与暴力无论是原版还是影版,疯癫都是《河边》的核心意象。
如何理解这种疯癫?
不难想到需要回到中国文学史上去,尤其是当代文学史上。
而提到疯癫和中国当代文学,绝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狂人日记》。
与其说《河边的错误》受到了《狂人日记》的影响,不如说后者奠定了整个当代中国文学疯癫叙事的基础。
《河边》中,马哲的视角逐渐扭曲、展现出与现实完全相悖的一面,正如《狂人日记》里的叙述语言越来越杂乱无章、越来越转向对内部心理的刻画。
实际上,就小说《河边》进行改编,在另一角度上颇有意义:它让人重新记起了余华。
在成为“潦草小狗”、社交媒体上“年轻人的嘴替”、“躺平学”大师,以及现实主义名著《活着》的作者之前,他是八十年代末先锋小说浪潮的代表人物。
大学时读他的《一九八六年》,怎么都无法想象和高考必读书目出自一人之手。
同样围绕着疯癫的概念,《一九八六年》的极端残酷、泯灭理性,只能说比《河边》更甚。
文中专门研究各种刑罚的中学教师,精神错乱后,在自己身上施展中国古代的各种酷刑:那锯子锯着鼻骨时的样子,让人感到他此刻正怡然自乐地吹着口琴。
然而不久后他又一声一声狂喊起来,刚才那短暂的麻木过去之后,更沉重的疼痛来到了。
他的脸开始歪了过去。
锯了一会,他实在疼痛难熬,便将锯子取下来搁在腿上。
然后仰着头大口大口地喘气。
鲜血此刻畅流而下了,不一会工夫整个嘴唇和下巴都染得通红……比这种骇人听闻的酷刑更可怖的是他面对暴力惊人的超脱,好像身体并不是自己的一部分:“用手去摇摇鼻子,于是那鼻子秋千般地在脸上荡了起来”,就如《河边》里,围观群众说疯子被孩子用石头砸了,却好像被砸的不是他本人。
而欣赏这出大戏的围观者,没有展示出半点怜悯:“他们就这样坐到餐桌旁,就这样离开了餐桌。
”《河边》里也有这样类似的围观者诡异的木然:原作中幺四婆婆是疯子的收养者。
当她牵着他的手去买菜的时候,小镇人一拥而上围观:”他们仿佛碰上了百年不遇的高兴事,他们的脸都笑烂了。
”
与鲁迅作品对中国国民性格的控诉略有不同,余华作品中的暴力与疯癫同时回应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尚未纾解的历史性创伤和后现代社会的结构性创伤。
前者指向刚刚过去的历史灾难留下的集体创伤,它在许多先锋文学作品包括《一九八六年》中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背景和疯癫的源头。
后者则并不与某一特殊事件强绑定,而是与支配控制我们所有人的某种普遍经历有关。
在《河边》的两个文本中,直接的历史指涉都引而不发,留存的是一种隐身的、令人不安、难以归因的荒谬氛围。
如杨小滨在《中国后现代:先锋小说中的精神创伤与反讽》中指出,在余华的小说中“萦绕整个中国现代小说史的自我解构的幽灵来到了最显著的位置”。
文明史上,疯癫既是被制度塑造和利用的概念,又是探讨人类内心世界和社会压力的手段。
在福柯的理论中,“疯癫”并不是残疾。
相反,“疯癫”就是知识。
愚人拥有着“完整无缺的知识领域”。
他在一个智慧、理性的人看来透明无物的水晶球中,发现了隐形的知识:(疯癫)所产生的怪异图像不是那种转瞬即逝的事物表面的现象。
那种从最奇特的谵妄状态所产生的东西,就像一个秘密、一个无法接近的真理,早已隐藏在地表下面。
这是一个奇特的悖论。
当人放纵其疯癫的专横时,他就与世界的隐秘的必然性面对面了;出没于他的噩梦之中的,困扰着他的孤独之夜的动物就是他自己的本性,它将揭示出地狱的无情真理……《河边》里的马哲看似和这样的疯人形象是背离的。
他并不像《狂人日记》中的“我”一样直指“地狱的无情真理”——吃人的历史,因为他的言语中皆是矛盾与谵妄,似乎并无半点真相。
其实,马哲更像一个水晶球,透过他的视角和他的梦,那个疯狂的世界逐渐向我们展开:疯子受霸凌、诗人被轻贱、老妇嗜受虐(“可惜只能死一次”)、异装者被诬陷(小说中许亮说:“我从来不相信别人会相信我”)……
有趣的是,起初马哲是这个世界作壁上观的一员,甚至是理所应当地驱使着这个世界变得更疯狂的力量:他用泄露隐私威胁钱玲说出“宏”的身份。
在许亮感谢他让所有人知道了自己的异装癖时,他也未流露半点不安,意识不到此举不妥。
他的天职是追逐正义,不在乎揭开过谁的疮疤。
但这也不意味着他是个“坏人”,他会冒雨给钱玲送去王宏的遗作,也因为许亮的死深深痛苦。
这就是《河边》的疯狂:不分善恶,所有人都是疯狂的一环,同时以施虐者和受害者的身份。
一如孩子虐待过疯子、疯子杀了孩子;这种暴力和施虐亦在这种环环相扣中扭曲了面目,模糊了可被理性收编的缘由,比如老妇主动寻求受虐的快乐,而这种快乐沿袭自她更早以前经历过的痛苦。
小说中写道:“幺四婆婆告诉他们:‘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啊。
’那时她脸上竟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阶级,《河边》的疯人们和《狂人日记》一样刻画了一个凋敝奇诡的空间,发出了一种直指现实本质的控诉。
原文本中《河边》的叙事空间和《狂人日记》更类似,是一个没有时间、没有名字、没有事实的所在。
绝大多数角色没有名字、面目模糊。
这种抽象性使作品的指控更具有超验性。
影版《河边》虽然用低清晰度的摄影、具有时代标记的物件(服装、建筑、流行歌曲、幻灯片放映机、录音机)等具象化了故事的时间特性,但关于梦和幻觉的描写仍然保留了其超越时代的一面,展示出作为隐喻的延伸的潜力。
甚至《狂人日记》的结尾还在呼吁“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影版《河边》片末却已经用一个诡异的特写镜头,暗示这种疯狂已经镌刻在婴孩身上,甚至早于他诞生之前。
03 真与幻的故事因为是改编之作,又有类型片的外壳,《河边》乍看之下和魏书钧的前作有明显的差异。
如果说有什么显著地把《河边》与《野马分鬃》和《永安镇》联系在一起,那就是电影的存在。
魏书钧再一次把自己的电影拍成了“关于电影的电影”。
余华原文的《河边》里是没有电影存在的,所以片中关于电影的元素都是影版创作者的发挥。
起初,我其实对于这种电影元素的硬植入比较不屑,因为其中当然有身为电影创作者的自恋在。
类似的自我投射在魏书钧的前两部作品《野马分鬃》(主人公是摄影系学生)和《永安镇故事集》(展示了一部电影的拍摄准备工作)更加直给。
甚至在这两部作品里,你都可以轻易找到一个可以和导演身份产生直接对应的角色,它直接成为魏书钧本人的镜像——至少,留有让人这么揣测的空间。
《永安镇故事集》剧照。
《河边》的一开场,就强制性地把办案现场搬到了电影剧场里。
警察局局长说了一句明显是编剧硬塞给他的话:现在没人看电影了。
之后还有一个场景,是工人把电影院的招牌从楼上拆下来,刚好把“电影”两个字摔在了地上。
无疑传递了一种电影人的自伤。
幸好《河边》里的电影元素不只停留在这个层面。
随着影片演进,电影空间越来越成为幻觉与梦境的暗示。
当警察们办案的过程发生在拆除了银幕的舞台上,它是更接近真相,还是更接近表演?
马哲的私人办公室被安排在原本的放映室,和舞台保留一些距离,也暗示着他对于这种表演性的自知与疏离倾向。
但之后,他的位置一度随着他的意识迷失,挪到了观众席间,似乎象征着他从“放电影的人”变成了“看电影的人”,对他所见一切的真或假,失去了间离效果带来的判断能力。
到了影片最末,影院成为表彰大会的举办场所。
这一次,台上和台下演起了同一出戏,为同一种虚伪的胜利拍动手掌,也意味着幻觉吞噬了整个电影空间,不再可能产生一个客观孤立的旁观者视点。
有趣的是,在另一方面,电影元素又相反地暗示着真实的可能性:在他的放映室里,马哲反反复复用幻灯片机看案件相关的照片。
与这种真实但零碎、难以构建逻辑链条的影像相对立的,是连贯、具有说服力的文字叙事——正如警察局长一再要求的:你要写一篇围绕结论展开的报告,没有用的就不要写。
马哲和警察局长之间最大的冲突,就是他拒绝忘记被用这种熟练的主流叙事所驱逐出去的边缘性的事实,疑点、悔恨、秘密、幻觉……因此他也拒绝把这一切排除了以后编织出的胜利故事,这种故事并不如它所包装的那样正统、恒久、坚不可摧,比如一本“薛定谔”的三等功证书。
所以,在他混乱梦境的最后,出现了一架放映机。
它记录了所有鬼魂死前的呢喃,然后熊熊燃烧。
在手持的晃动镜头里,马哲向它奔跑过去想要拯救它,以一种唐吉可德奔向风车的姿态。
最终他在电影院里醒来。
如果把这一系列象征联系起来看,我们能更完整地看见一曲对电影的挽歌,它与疯子的故事平行展开:记录真实的影像在无人问津的角落死去,而被侵占的电影空间里,演的都是言不由衷的故事。
不喜欢《河边》的观众,会怪它“故弄玄虚”。
实际上,我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客观评价。
谁说“玄虚”一定低于所谓的“真实”?
《河边》记录的就是这样一种玄虚。
文学性的,但也是指涉现实的。
正如凯博文(Arthur Kleinman)和凯博艺(Joan Kleinman)对“文学疯癫”的阐释:或许那些始于幻想、梦境、痛苦的肉身和与现实脱离的恍惚状态的变化,那些保护内心世界、 个人以及家庭的变化,那些使社会记忆保持鲜活的变化……,那些批判和抵抗压迫的变化,最终都将通过文化—政治过程拓展成为世界的变化
影片背景,1995年,计划生育政策方兴未艾,“人多将带来贫穷”,“人多我们的社会将不堪重负”,所有社会问题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下被归因于普罗大众不加节制的繁衍,那是个厌恶“人”的时代,健康的婴儿尚不能完全被允许出生,马哲那个有十分之一概率是傻子的孩子,更是会被官方语言(片中以医生代表)/社会共识所冷遇,一个有概率成为傻子的孩子,长大后便有可能成为不了“正常人”(哪怕这种可能性仅占十分之一),正常的人尚被深深厌恶,所有“非正常人”势必受到社会更大的敌意与摧毁,全片“死去的”、“被怀疑”、“被确切指认”和“被审讯”的均是“非正常人”,他们是异装癖者,是偷情的人,是疯子和收养疯子的人,他们是那么卑微、怯懦和没有尊严(从另一个视角看,所有片中出现过的“非正常人”都死掉了,无论是死于自杀还是他杀——他们不容于世)。
马哲内心深深恐惧,自己的孩子长大后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他无法想像若果真如此,孩子如何面对(就像他对妻子所说),更关键是自己如何面对(即便是向局长递交辞呈那一刻,他也只能推脱说妻子怀孕,而不敢说孩子可能有问题,因为他知道他这个可能非正常的孩子是不会被祝福的,就像局长劝他赶快用另一个非正常人草草结案一样)。
“弑子”逐渐在马哲潜意识中萌生,他无法杀死妻子腹中的孩子,他便只能越来越疯魔的要杀死他长大后的样子——疯子。
杀死疯子(同时也是定罪于疯子),心魔方能解,完成“弑子”,才能重新赢得那枚或许从未获得却已丢失的勋章,那是一枚同世俗站在一起而得到肯定的勋章!影片最后那个虚化度非常高的三口之家场景,或是心魔得解后的新生,更或是一个永远无法企及的梦境。
采写:王诗淼制片人,经纪人,深焦负责人豆瓣/小红书 @走神王导演魏书钧的新片《河边的错误》首映于今年戛纳国际电影节的一种关注单元,在刚过去的平遥国际电影展上作为开幕片与内地观众初见面,不仅拿到了藏龙单元的“费穆荣誉·最佳影片”,还收获了本届“迷影选择荣誉”。
紧接着在10月21日,影片正式全国院线公映,周末两日票房接近9000万。
影片紧随朱一龙饰演的刑警马哲,在南方阴冷的冬季,河边接连发生的凶案,马哲在探案过程中似乎越来越接近真相,却也逐渐走入疯子的陷阱,迈向疯狂。
全片采用16毫米胶片拍摄完成,这在今天中国内地电影工业里,是非常罕见的尝试。
胶片所还原出的九十年代,令我颇为惊讶。
深焦DeepFocus曾在戛纳期间对话过本片导演魏书钧(戛纳评价最高的华语片,导演畅聊余华的小说和朱一龙)。
这次借上映之际,我采访了本片的摄影指导程马、美术指导张梦伦,以及造型指导苏超,试图知晓他们如何打通时空隧道,让观众重回那个年代,去历经一场亦梦亦真的迷雾追凶。
《河边的错误》剧照01 胶片看完《河边的错误》,我陷入这样一种思考,为什么九十年代对于我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吸引力?
我是九零年代生人,这样一个意义非凡的十年,承载我生命最初的岁月。
我还没有完全记事,那些重要的时代事件甚至像是平行时空里的,并没有在我的记忆中留痕。
我因此很喜欢翻阅老照片,它们是重要的证物,是小孩子记忆的转录,提供着我为什么会顺利来到这个世界的线索。
父母曾是一对风华正茂的情侣,大学毕业到进入婚姻,之后组成家庭有了我,照片里的小朋友,曾被爸爸抱着洗澡,喂鸟的时候有爷爷护着,从小有一双短粗的肉手,老喜欢装模作样翻看些纸制品。
《河边的错误》剧照余华的同名原著完成于1987年5月20日,导演魏书钧则将电影故事带入九十年代。
片尾暖黄柔光里的婴孩,我愿意相信他会是健康且快乐的,而且他要是能够顺利长大,应该跟我一般年纪。
这是一部在当下拍摄和制作完成的电影,我很难不去想,三十多年前的文本,架设在二十多年前的故事,跟我现在的生活有什么关联?
我总是期盼发现电影和真实生活进行连接的部分,《河边的错误》最让我沉浸其中的是,影片提供某种进入九十年代的入口,在一个没有更明确纪年法的背景下,朦朦胧胧之中,丰富了我对这个十年的视觉想象。
《河边的错误》剧照在看完剧本之后,摄影指导程马便跟导演魏书钧提出,应该选用胶片拍摄,“既然这个故事要发生在九十年代,胶片天然带有大家对于这个年代的记忆。
而更早的七八十年代,可能还有一些黑白照片。
”“与其拿数码摄影机去复杂地模拟九十年代,还不如直接用胶片来拍摄。
”程马选择的是阿莱ARRI 416 16mm摄影机。
16mm有着更粗的颗粒、更低的清晰度,在他看来,这些是更有个性的胶片特征。
“大部分的高端数字摄影机,一直在模仿35mm胶片,经过不断迭代,后来的爱丽莎系列已经很接近35mm胶片的感受,但没有什么数字摄影机会去模拟16mm胶片。
”16mm胶片带来的模糊感,还能够帮助在影像上制造出距离感。
“不要看得太清晰,摄影机不要贴得过于近。
”程马说道,“马哲始终处在对真相不清晰,在不断追问和寻找真相的过程中,从整个剧本的气质到人物的视角,都呈现出让其他人很难接近的感觉。
”
《河边的错误》剧照02 河和雨在被问及觉得难度最大的场景时,美术指导张梦伦给出的答案是“河”,“这个承载一半戏量的场景,到底是一条怎样的河?
”河边的错误,好像既是谜题又是谜面,全片看下来,河始终流淌存在,马哲反覆回到犯罪现场寻踪,但片名中”错误“的所指却虚虚实实。
河的存在,也加剧了一种真切的、南方冬天独具的湿冷感。
片中有大量的夜戏和雨戏,水雾之气笼罩,让案情走向更加模糊迷眼。
《河边的错误》剧照在摄影指导程马看来,河和雨,可以进行三重拆解。
阴冷多雨的季节,符合南方基本的气候情况,雨水冲刷走犯罪痕迹,无疑给马哲侦破案件提升了难度。
此外,雨和河还有“表现力价值”,辅助故事氛围的创建,以及给人物感受以外化的塑造。
“表现力之上,还有更高一层的表意,关于命运感,个人努力和命运抗争的无力。
”马哲很努力,但是马哲无法控制河流,无法控制下雨,这就是“命运的捉弄”。
片中有几处令我难忘的镜头,让我对河流多了几分敬畏,认识到河流的野蛮和冷漠。
一是开场不久,摄影机彷佛潜入河水的幽魂,要在暗中伏击;二是临近结尾,伴随马哲下水,一颗晃动的长镜见证马哲把自己没入水中,又在回头看到疯子时,摇摆着向岸边挪动。
《河边的错误》剧照程马回述这场马哲下水跟拍长镜头的拍摄,一共拍了两条。
第一条拍摄时,朱一龙想一边对抗刺骨的冰水,一边完成表演,对自己不太满意。
傍晚时分,合适的天光溜走的很快,第二条的拍摄,大家一致同意要追求真实的感受,放弃演绎一种设计出的东西。
抢在太阳落山的蓝光时刻,镜头记录了天由亮变暗的整个过程,“河底有淤泥、沙子和鹅卵石,摄影机和演员往上走都很困难”,正是在流动的河水里,“让观众体会到演员下水的决绝,以及马哲看见疯子之后,往岸上走的艰难感;如果是特别平滑的摄影机运动,观众的感受会大打折扣。
”这条无名的河就在这里,“它不是温柔的江南水乡,也不是汹涌的流,就是静静在那淌着,有荡漾和吞噬感。
”美术指导张梦伦如此说道。
当然,觅得这样一条河路也并不容易,“由于建设的脚步实在太快了,新农村的大白墙油柏路,连锁旅游步行街,这无疑大大增加寻找九十年代乡镇的难度,新的时代总会代替旧的,但不一定代表新的就是比旧的好,尤其是千遍一律的建筑和风景,显得索然无味,这确实值得我们思考。
”
《河边的错误》剧照03 03 普通皮衣从《野马分鬃》开始,造型指导苏超连续跟魏书钧合作了四部长片。
彼此间的信任和默契,也让苏超更能放开手脚,在“不刻意,不做作的基础上做人物造型”。
《河边的错误》里,各色人物身上这些符合影片年代感的衣服,是苏超从古着店、咸鱼、以及亲戚朋友那里搜寻来的“时代证物”。
影片上映前,在海报及预告片里,马哲的皮衣造型就颇惹人注意。
这件带有年代感的皮衣让这个生活在九十年代刑警有了更强的可信度。
“马哲的皮夹克是我在日本玩的时候,收的一件很普通的古着皮衣,作为九十年代的衣服,是很普遍也偏简洁的,当时买它是因为衣服很干净,保养的很好,我很想拥有。
”
《河边的错误》剧照而作为内搭的果酱红马海毛毛衣,竟然是苏超从一个十几年没见过的朋友那里借来的,这是让她印象深刻的一件手打的毛衣,“那个款式,说实话不太符合九十年代的审美,但是颜色和使用痕迹都很舒适。
”“马哲的皮衣和不符合时代款式的毛衣,我想这个组合是有颗粒感的,是不打扰演员塑造角色的造型搭配设计。
”苏超还谈到,其实当时也找了一些其他皮衣备选,但都太刻意地反映那个时代了。
苏超说她阅读剧本后,又重新去读原著,“幻想把我带入到故事发生的芦苇荡,我闻到了鸭子的气味,闻到了老人身上的气味,对马哲的疑惑和不理解越来越多,也发现了很多他普通的一面,越是普通,越是帮助给予一个主要角色真实的存在。
如果一切都是巧合,那就很不真实了。
”
《河边的错误》剧照“我参考了很多当年的纪录片,翻阅了好多亲戚朋友自己家的老照片。
90年代距离我不算遥远,我家有很多时代的痕迹,也有很多时代变迁诱发的人生起伏的故事。
”苏超在父亲的老照片里找到了马哲的某些影子,还从父亲的衣橱里拿走了条绒夹克,片中出现在照相馆老板的身上。
《河边的错误》角色海报钱玲的湖蓝色羊绒蝙蝠袖外套则来自于二姨,“我对着我家老照片,在家庭群里要衣服。
我二姨给我翻箱倒柜找,我俩开着视频选衣服。
她一件一件给我讲这件衣服的由来。
那时候我突然觉得,这些哪是衣服,它们都是有自己经历的、有自己痕迹的生命啊,在大箱子里压了二三十年了,还是崭新的,带着那些岁月沉积的味道,带着它们跟主人最后一次游玩的心情。
”
《河边的错误》角色海报在这里,苏超有一句特别想说的话:“谢谢给我衣服的家人和老朋友们,你们的衣服又多了一段不一样的生命历程,它们在银幕里又活了。
”九十年代是公共的,更是私人的。
《河边的错误》是对于那个辽阔年代,暗处一隅的一种特殊描绘,而主创团队在去合力完成这样一个作品时,调用了珍贵的个体记忆,这也让影片并没有弥散空洞的怀旧,即使片中南方小城因凶案变得人心惶惶,这些有生命力的老物件,以及镜头背后主创们在现场的真情反馈,都会让胶片里的影像附着一些驱散寒冷的温热。
《河边的错误》剧照04 梦与电影院《河边的错误》是张梦伦和魏书钧的第三次合作。
“这次的挑战在于如何拿捏影片实与虚的程度,它就像我们昨晚做完又想不起的梦,或者看到某样事物想起做过的梦,这次尽可能把这种特质释放揉在一起,难点在于不着痕迹。
”我真诚地觉得,魏书钧的作者性在于,电影一定要关于电影,电影里一定还有电影。
这种执着的元电影倾向,也让《河边的错误》对于九十年代的诠释,变得有趣和开放。
如果一味地去对年代进行还原,或许会带来老旧感,但在重现时代氛围的基础上,去模糊真实与臆想的边界,无疑是让一个大家记忆里的年代活跃起来的方式,而那条静淌的河流因此被赋予更多神秘感,片中的其他空间也都更灵活多变。
《河边的错误》剧照电影院原本就出现在剧本里,梦境和现实需要在电影院发生交汇。
张梦伦讲起电影院的美术设计,“魏导设定警局有一场戏是,兵乓球掉落,汇聚在马哲脚下;另外还有一场出现兵乓球的戏,是在马哲梦里。
梦里这场戏要在电影院的舞台拍摄。
我把电影院舞台做成兵乓球可以汇聚的微倾斜角度,仔细看会发现,掉落的兵乓球都往一个方向汇聚。
兵乓球在梦里的汇聚和警局里的汇聚会产生链接。
因为舞台地面的倾斜,以至于舞台上办公桌椅都是东倒西歪的,这也正符合舞台作为临时办公场景的气质。
”对于摄影指导程马来说,电影首先得“真”,电影媒介的特点是“制造一种逼真的幻觉”。
片中所使用关于电影的元素,一方面是导演真实的感受和生活的反映。
“魏书钧学电影,然后也一直在做电影。
他平时对生活的观察或者感受里,他会对一些跟电影有关的元素更敏感。
”程马认为魏书钧能够把他自己的喜好控制在现实性的成立、物质建立非常真实的基础上。
《河边的错误》剧照“九十年代,电影院确实不景气,各种倒闭的电影院被用来当成溜冰厂、或者用来做温州商品特卖会,霹雳舞演出,我小时候都有印象。
”警察在电影院里办公,这是导演喜好的体现,“但巧妙的地方在于不生硬,这个东西能跟当时的现实社会环境相结合。
”05 创作与感受在跟三位主创的交流后,我会想借用“松弛感”这个流行词,来形容魏书钧在创作方式上的开放和高效。
关于剧组氛围,程马的描述是,“表演性很低”,没有那种与创作无关的“假装性的忙碌”。
剧组完全是“以创作为第一要务的”。
《河边的错误》是顺场拍的,“这看似是反效率的事情,反而效率更高。
我觉得很大的原因就是我们没有做一些假装性的无用工。
”
《河边的错误》剧照美术张梦伦则谈到,“魏导在前期不会干预太多美术创作上的事,偶尔会开个玩笑提出观点,正是这种状态,会让美术更要紧跟上他的节奏,信任他的改动,当随着他脉络进行下去,我发现更能准确找到影片呈现的样貌。
”苏超坦言《河边的错误》是“创作上输出最多的一次,输出并得到认可。
”“这是跟魏导直接沟通次数较多的一次,我知道他要什么。
我也对那个时代的了解和掌握比较有自信。
因此我才拼命的去借、去要、去找那么多。
”
《河边的错误》剧照苏超在做影视剧造型指导之余,闲暇时也会进行一些即兴表演。
“开机前,导演还邀请我给跟组的一些主要警察们做了即兴表演的培训。
我觉得我大学的表演课没有白上,观察生活的训练被我沿用到现在的工作中了。
”“我能记住很多人的瞬间,生活里的我认为有意思的状态都是我做造型的灵感。
有时候不止是衣服。
”苏超说,“感受是重要的。
”
《河边的错误》剧照感受是重要的。
我又回想起程马对于剧组工作方式的介绍:没有分镜,“电影发生在现场”,而不是产生于筹备办公室里面的想象。
程马认为,在获得真实感受之前,所有的想象一定是调用以前的经验、重复以前的经验,不管是别的戏里的经验,还是看电影时的经验。
“我们尊重在真实现场的感受。
原来可能是一个废弃的大楼,美术把它变成警察局办公室、一个真实的电影院,我们再把灯光调试到合适的氛围,演员带着造型走入环境里。
这种时候,我也就像一个穿越者,看着一个真实的场景,一个真实的人物,而不再是一种电影的布景,也不再是演员本人了。
”程马如此说道。
《河边的错误》剧照我在想,《河边的错误》之所以能让我对九十年代产生临场感,或许正源于,大家在拍摄的时候,都在“感受”,“感受”是打开各自时空通道的定制钥匙。
导演、演员、摄影、美术、造型,等等在现场的创作者们,每个人想要复原和抵达的九十年代因此相互交叠,在个体感受的相互作用之下,成就了最终成片对于时代图景的描摹,迷离混杂,危机四伏,却又充满魅惑力。
- FIN -
不仅没看懂,反而没有让人为了搞懂继续看下去的欲望,不知所云。40多块一张票,2张票钱能不能退。什么玩意儿。快100块的票钱,我买点卤味,还能获得比这多百倍的快乐👋🏻
看的第二部魏书钧,比之前作品气质更冷峻,套了类型片的壳子,但其实讲述的重心并不在破案故事,而是人心里那些复杂的色调、交织的渴望、不能宣之于口的隐秘念头。非常有文学性,九十年代的朴素、诗意、诡谲、惘然的气质呈现得很到位。朱一龙的演技比预期更自然成熟,没有过度使用他的眼神,反而让角色的贴合度更高。故事气质和余华的原著有所区别,电影的气质更为暧昧,朱一龙的表演则赋予了男主角一种流动的脆弱感,是很有辨识度的演员的个人特质,我很喜欢。以及莫西子诗竟然也来客串了一把,是个小彩蛋!
评论是怎么回事?说句“妈的,拍得那么烂,卧槽”有这么难?用“艺术”和“文艺”就能掩盖“难看”的事实吗?当我没看过文艺片?那些狂吹公众号收钱了?
仔细的看完想了一会儿还没懂的就不能说它是高级
很诗意的电影,电影的质感和片名挺像的,有江南水乡的氤氲,有一种迷幻的不真实感
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朱一龙并没有演出马哲那种偏执和迷失,导致剧情有点脱节。
当一个原著作者希望用90min映后来补充说明的时候你就该知道,他不是真的要夸导演,而是要讲明白他究竟真的讲了啥。如果说魏导玩出了属于自己的风格,善于使用自己的魏式黑色电影冷笑话,那就没必要增加侦探的部分了。胶片拍的质感挺好,但是挺浪费资金的下次别用了。好好讲个好玩的故事就算了,拍个疯子发疯没必要。当然如果你不是为了讽刺时代的话。如果有,那再加两颗星。如你所拍,电影没人看了,电影掉了。
疯子就是凶手 局长当时说了从作案手法 凶器 血迹喷溅都能符合 但只有马哲不愿相信 幺四婆婆是受虐狂她通过疯子鞭打她 让她想起死去丈夫获取快乐 影片里她也说为什么人只能体验死一次 所以是她让疯子杀了她 而王宏在河边是为了给钱玲分手信所以内心沉痛 在疯子的世界里他认为人能通过痛苦 死亡来获取快乐 他想让王宏快乐 所以再次下了杀手 而小孩可能是因为小孩们经常捡石头往他身上扔后发笑 所以他认为扔石头能让小孩快乐 只是他控制不了力度而再次伤人 而电影中的马哲他打着找寻真相的幌子 不断揭露一个又一个不被当时社会理解的秘密 但是人不能没有秘密 所以他揭开过秘密的人都死了 所以要说疯子是过失杀人 那马哲就是间接杀人 他们都是凶手 即电影的后面暗喻 马哲就是疯子 疯子就是马哲
过于平庸和套路了,完全没有疯起来,也不知道这种程度叫啥意识流。电影延续了原著的空洞和主角的符号化,为什么难改编?没有角色,没有情感,没有逻辑,当然难改编啦,所有东西一句时代性和个体的矛盾就给解释了,是不是也太敷衍了?《月光》响起我真的是绝望,国内导演不光光就知道这么几种讲故事的方法,甚至也就知道这么几首古典乐。还有诗歌的元素,电影院里的警察局也太肤浅和土鳖了吧,这个故事,除非拍成没有鬼的鬼片,否则真的是无聊无趣。在亭台楼阁上的象征和隐喻没有任何被讲述的必要。魏书钧不知道,真正的发疯是看不出来的,真正的诡异是隐藏在现实里面的;你拍的这才哪儿到哪儿呢!某种程度上是第二个《热带往事》,祝大家捧杀愉快。
是魏书钧迄今所有电影里最喜欢的一部。16mm胶片带来模模糊糊的1990年代感。虽然办案选择废弃电影院当然是不错的想法(也有点过于刻意),但最大的惊喜还是流量明星也可以演得非常好,那种愈来愈主观、荒诞、谵妄的心理刻画挺成功的。
余华老师亲口评价说,这个小说改编起来有陷阱,不是那么容易。自此我彻底折服于余华老师的情商~
PYIFF 7th第三部。魏书钧的表达从来只有片汤话,自我满足于无法构成回环的表面,辅以迷影元素抖个机灵讨好潜在观众群,或许他自己相信了,但无法让我相信。
不让观众懂就是高深了吗,就是好东西了吗,那里可以看出有什么东西可以把主角逼疯的,降智弹幕很无语,主角转个身都要夸,傻帽太多了。文杰蓝天B站智慧屏
超现实主义的梦靥不是谁都能举重如轻地拍,朱一龙在大银幕前,银幕涌出一堆乒乓球,银幕在播放胶片烧掉的镜头,瞬间就想起《罗马》用电影院拍摄来作为场景拍摄,以银幕为光源之一的镜头。当然最大的问题是,朱一龙的身体太不像一个来自90年代的小镇派出所队长了,就举手投足里还是一个好出身,总之让人不经意就意识到他们都在很努力且认真地演戏而出戏。
工作日晚看这部电影是我的错误…
是不是跟原著有点不同,原著是一个疯子三次杀人,罪恶的有序性完整呈现在小镇居民眼前,一个警察阻止了有序的延续杀了疯子,组织为了救他,重新推论警察是疯子,疯子重生了。改编更像是一种抓不到罪犯的无能狂怒,没有面对另一种真相的恐怖感。余华写的是被困在某种偶然中必然的逻辑体系里,人在无意中发现了生活的真实,以至于搞不清楚疯还是清醒的边界,所有的暴力行为都是有不可名状的逻辑在里面的,导演需要把这种逻辑性展现出来,目前看并不太成功。不过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魏书钧,展现了一种成熟的魅力,没有前两部作品的矫揉造作了。
电影首先是大众的艺术 你不能既想让大众花钱买票又把电影拍得好像生怕大众看得懂
这部片子主演如果是廖凡 应该就能进主竞赛了
两心给余华,只能说这个本被拍得乱七八糟的...妈的,最烦装逼的人
本片的高潮真的在许亮笑意盈盈地送完锦旗之后,马上就跳楼自杀,反讽马哲的这一刻,达到高潮。此刻,艺术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