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涉足荒野,胡说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
徒步旅行,我以为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的产生可以界限现在和过去的生活。
因为在旅行中会遇见许多人或者事,会看见许多以前意识中美丽的景色。
同时孤寂会使人变得十分清醒和客观,那时候就会对自己或者对许多事情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
承受许多,抛弃许多对于生活都是一种大幸。
相比《荒野生存》、《127小时》我会推荐这一部,我不是说他们是同类型的电影,唯一相同的是hiking and finally finding something at least.在影片的前奏一直出现"quit",数数看看大致出现了二十来次,导演这个简单的手法就是对比后来的坚持到最后。
感觉其实对生活的决定和改变并不难,因为一本旅游指南、一幅画、一个人然后做出决定,去远足去hiking,去找自己。
当然你也可能会在找自己的路上迷失,但是能做出这个决定已经让你非比寻常了。
接下来说说女主在遇到给他发音乐传单的男人时,因为还没有从之前在荒野中碰到那个狩猎男人的恐惧中走出来,再加上太久没有和人接触(在商店里试口红的时候的对话,因为是生肉,原谅我没有听懂。。。
),所以她表现出一脸要保护自己的表情与举动。
她也在去赴约时开始打理自己打扮自己,我想这是一个找到原来自己的生活,所以她并没有停留太久,继续去PTC(我想应该就是那幅画的地名吧,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百度了没有找到。。
),我很喜欢结尾女主的画外音,诉说她后来的生活,结婚生子,给孩子起了她妈妈的名字。
哦对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非常非常爱她的母亲,当母亲招到酗酒父亲的虐待,妈妈带着她和弟弟离开那幢房子,因为妈妈的眼睛受伤,她去商店为母亲买药,脸上充满着害怕(这个画面来回出现了2次)。
再到后来母亲的去世这个导火线让她迷失了自己。
(不好意思。。。
我真的没打算剧透。。。。。
)好吧说正经的:我想和《荒野生存》比较契合,因为都是经过lost myself,then find myself.为什么更推荐这一部原因很简单,结局很好,她活下来了虽然中间我不知道多少次我觉得她快坚持不住了但最后她到达终点。
所以我认为这是治愈的一部电影,我很推荐。
(熟肉出来一定要再看一遍)
是被海报所吸引,然后断断续续看完,像是在看一个人久久地孤独地走在荒野上,如同叫醒我们自己。
人生也是一条长长的孤独的路,很多时候需要自己一个人去走去面对。
1.你并不孤独《涉足荒野》像是一部纪录片,纪录一个女孩独自踏上穿越沙漠荒野徒步的故事,她是整个徒步活动里唯一一个女孩子,毫无徒步经验的她因为生活的糟糕而选择了徒步,为求得一些内心答案,然后义无反顾的出发。
在走到一半因为鞋子的问题脚趾甲脱落,她不得不停下来残忍地把自己的脚趾甲扯掉,那一声响彻天地的惨叫也是对生活的呐喊;在途中差点遭遇图谋不轨的男子,幸运慌忙地脱逃;又在丛林里偶遇一个小男孩,与她一样丧父的小男孩在丛林里为她唱了一首歌,歌曲主要是让她记得不管走多远不要忘了回家的路,不要忘了家人对她的爱,让她在转身的时候蹲下来忍不住嚎啕哭泣;在途中遇到走得很快的徒步男子告知她一些地点消息,在羡慕他走得那么快的时候,却在下一站的时候通过别人口中得知他放弃了......她来自一个家暴的家庭,母亲却一直坚持不离开家暴的父亲带着他们乐观生活着。
直到母亲因病去世,她的世界也跟着崩塌,然后她结了婚却毁坏了婚姻,开始和各种人乱搞,吸食毒品。
就这样,她在徒步途中不断地回想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断地思考那些糜烂的生活对于自己来说是对还是错。
所有途中的回想都是她在一步步地叩问自己的内心,她独自上路,但她告诉别人她现实的生活比走在路上还要孤独,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人在等她了。
触动我的第一个地方是在听到那个小男孩在森林里为她唱起的那首歌,澄澈的眼神对着她 ,那个小孩也正是她心里的另一个被忽略的声音,因为这样,才会那么一下子击中她。
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可能很多时候会因为生活的日复一日就这样过下去了,而在忽然的那么一个时刻醒悟过来,发现自己一直忽略了自己内心的渴望和声音。
别忘了自己心中的爱,那份爱或许是走远了,但爱你的人依然存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期盼你回家,有人在思念你,你并不是孤独的。
2.生活并没有逼你一定要过得非常糟糕女主是个在绝望生活里生活许久的人,她甚至在某个时刻忽然想不明白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烂人。
电影里用徒步里她一次次的回忆片段击中了她,同时也击中了观看电影的我。
回望过去的生活,虽然没有女主那么惨痛的经历,但也会在回想的时候想起来一些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想起来让自己泪流满面。
如电影说的,如果再来一次,也许自己还是会那样做。
生活里所有过后想起来的错误都是生命对你的考验,你也许在这次的考验通不过了,给到你的教训是你往后可能不会再犯了或者至少给你提了个醒。
你可以选择一直谴责自己,也可以选择享受你当下的美好。
生活从来没有逼迫你一定要过得非常糟糕,所有的导向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你有着你自己生活的选择权。
触动我的第二个地方在于女主走完了整段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她站在众神之桥上的自白。
那时候的她,已经明白她所拥有的一些生活的美好,也足够有勇气相信她这样糟糕的生活也终将会变好起来。
4年之后她嫁给了在这座桥上离她不远的那个男子,9年后她和这个男子生了一个儿子。
“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一个人面对了,就像鱼儿在水里就够了一样,那就是一切。
我的人生,跟所有生命一样,不可思议,不可挽回,也很神圣,非常紧密,非常现实,贴我非常近,多么疯狂.....让它去吧。
我宁可当麻雀也不想当蜗牛,如果可以,我当然愿意。
”
很多人在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能和自己和解已经是种非常大的进步,当我们一次次叩问自己的内心,在背负那么多罪恶感和愧疚感的时候走下去,也许人生真的不会有一天快乐起来。
那么试着跟自己和解吧,当你和自己和解的时候,世界也就跟着原谅了你。
不管你过往如何糟糕,未来你都一样拥有美好的可能。
3.在徒步中汲取能量这个影片关于徒步,让我想起了在新西兰徒步的许多经历。
徒步是一项很简单的活动,穿上一双适合的鞋子然后带上工具就可以出发;然而徒步也是一项不简单的活动,中途你会想要放弃,你会跟人走散,有的时候就走着走着剩下你自己一个人了,是一种孤独而又勇敢的行动。
而徒步最大的受益,在于你徒步的过程中对风景的感受,对内心的叩问。
当你沉浸于与自然对话或与自己对话的过程中,你才能慢慢从中汲取能量,然后把这种力量反馈到你自己身上来,让你在以后的某个需要的时刻,你内心的这股力量便会跑出来帮助你。
“在我因悲伤迷失在荒野之后,我又在丛林中找回了自我”。
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偶尔迷失方向,而找回自我是引导我们往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步骤。
旅行过许多地方,在大自然感受过大自然的力量,当一个人回归自然,将自己置身于自然之中去思考,才会慢慢地找回那个遗失了的自我。
4.和自己和解你或许堕落过很久,或许悲伤了很久,或许遭遇过许多不堪,都不重要,因为在你往前的每一步里,你都离那个过去的你远了一点。
试着和过去的自己和解,世界也会跟着原谅你,给你一个新的开始的机会。
从舒服的大城市背上沉重的背包去荒无人烟的山野里一个人徒步、扎营、找水喝、生存。
是她对自己过去人生中犯的错的自我惩罚,试图赎罪的方式。
在那没有网络没人其他人的时间和空间里,唯有过去的回忆撑着她一步步艰难的步伐。
回忆母亲、前夫和自己做过的事,吃过的东西喝过的饮料。
人恐怕确实唯有在苦的情况下才会去回忆反思过去,一个舒适的身边充满诱惑的环境,人很难足够清醒地彻底反思。
这样自虐式的徒步,也许有着对过去自己所做的悔恨,对自己的厌恶和失望,也有着一无所有生无可恋的冷漠和麻木。
“我们无法知道什么会发生而不是另一件事,什么导致什么,什么会摧毁什么,什么会让什么繁盛或死亡又或采用另一种方式。
如果我原谅我自己会怎样?
如果我感到愧疚呢?
但如果我可以回到过去,我不会做任何一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我想跟遇见的每个男人睡呢?
如果海洛因教会我一些东西呢?
如果我过去做的所有事正是导致我到今天这步的原因呢?
如果我永远不会被救赎呢?
如果我已经被救赎了呢?
“我们永远都不能为将来的事做好准备” 我用了好多年才成为我母亲教我成为的那种女人,那花了我四年七个月三天的时间,在没有她的情况下。
在我迷失在巨大的悲恸中后,我找到了自己离开森林的办法。
直到徒步行的最后一天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
我的生命如同所有生命一样神秘、无可挽回且神圣,是这么近,这么地就在眼前在当下,这么属于我,顺其自然是如此的疯狂。
” Problems don't stay problems. They turn into something else.My life, like all lives, mysterious, irrevocable and sacred, so very close, so very present, so very belonging to me, how wild it was to let it be. 最后一段是整个电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话。
其实这是足够长时间反思后的突然醒悟。
她接受了自己过去犯过的错,伤害过的人,表示了自己的歉意。
接受了自己也许本性就是放浪的的事实,看到了所有经历哪怕是不好的也会告诉她一些事情的好的一面,她知道了过去的自己就是这样,即使懊悔,重来一遍也是如此。
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一切又会产生一些结果,都不是她能预料到的。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有心理准备开启新的生活,事实是我们永远不能为无法预料的未来做好准备。
你想赎罪,也许你永远无法赎罪又或者你已经赎罪了,这没有定论,不论你虐自己多久也不会得到一个结果,那么又何苦继续执念于赎罪。
顺其自然,接受已发生的一切,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就在当下离你 如此之近,是如此的疯狂,因为它需要很大的勇气去面对现实,接纳过去不完美的自己,要毫无准备地面对完全未知的未来。
自我救赎要走到这步,才能重新开始生活。
不仅是放下对过去的悔恨和悲痛,还有面对现实和未来的勇气和心理准备。
你无法完全做好准备来迎接未来,但你准备好以没准备好的状态开启新生活的脚步了,这也是种心理准备。
其实这部片子看过也有不短的时间了,但却拖延着一直没写过什么。
看到它时我恰巧结束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旅行与动荡,回归有那么一点小安逸的生活,所以,它带来的感受十分个人并且强烈,我害怕一抬笔便不受自己掌控,把好好一篇文搞成了滥煽情。
现在嘛,过去了这么久,我尽量吧这是一部根据个人自传改编成的电影,讲述了作者Cheryl孤身一人90多天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的故事。
情节异常简单,如同日记般的点滴记录。
电影一开始,一个女人背靠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坐在山顶,拔掉自己因为穿着不合适的鞋子长距离徒步而变得血肉模糊的脚趾甲。
在屏幕前的人都看着肉疼的时候,她的一只登山鞋翻翻滚滚的掉下山去。
于是她把另一只鞋也扔下山去,朝着山谷歇斯底里的大吼。
我们跟着这声音,跟着她,一点一点追溯到旅程的起点,故事的开头,看看她是如何踏上这一千英里的漫漫长路。
Cheryl选择徒步的太平洋山脊小径(PCT),全长4200多公里,沿着北美最高的落基山脉,从美加边境到美墨边境,纵贯美国西部,涵盖了从沙漠到雪山的各种地形,景色绝美,天气多变,路途遥远又艰苦,全程走完大概需要4-6个月。
即使在资讯发达、装备先进的现在,每年能走下全程的人也不过几百。
Cheryl要用100天,走她能走的最远的距离,大概1200英里。
对于几乎没什么户外经验的Cheryl来说,这趟徒步的开始完全可以算作一场灾难。
她的背包大到几乎能把她压趴在地上;她的炉子因为用错了汽油在用过一次后便坏掉,只能吃冷水泡麦片;第一次一个人在荒漠露营,住在好不容易支起来的帐篷里,她在半夜惊醒时打开手电向外张望,然后对自己说,我不害怕;她每天只能走1112英里,每两分钟都会想一次放弃。
连续吃了8天冷饭,突然偶遇一个开着卡车的男人,她激动地跑过去寻求帮助,却在等待时从对方车里发现藏起来的手枪。
跟着他走,可能意味着一顿热饭和久违的热水澡,也可能是危险。
他问她,你是什么样的女人,像人猿泰山里的简那样吗?
在闪回的片段里,我们看到她的完全搞砸了的,loser的生活。
她有一个深爱她的前夫,但是她出轨,很多次。
在离婚当天拉她着他一起去纹身,面对纹身师的疑问,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直言不讳。
她对自己用药,怀着一个不知道父亲的孩子,折磨自己而又自我厌弃。
如她自己所说,她亲手毁了她的婚姻,还有生活。
她告诉他的心理医生,谈话并不管用。
然后,她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带着照片的太平洋小径旅行指南。
她要一步一步,走回曾经那个有责任、有追求的自己,那个妈妈眼中的自己。
于是她买下了那本书,出发了。
她开始扔掉巨大的背包里面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拔掉即将脱落的脚趾甲,换掉不合脚的鞋子。
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横亘的过去渐渐浮上来。
那些曾经压垮她的,似乎无可化解的过去,在对着群山的那一声嘶吼中,裂开缝隙。
她终于学会像母亲一样,坐在门前欣赏夕阳,沉浸于野草的香味。
走了十几天时,她遇到一个男人,他强壮、有经验、训练有素,每天能走22英里,给她讲后面的路况。
后来,她从别人口中听闻他早就退出的消息。
她几乎是徒步路上唯一的女人,受到照顾,也遭受惊吓。
直到路程过半,她才遇到另外一个同类。
面对试图采访她的人,她能说的只是,这是我的生活。
在接近终点时,她遇到一个小男孩,用甜美的童音给她唱《红河谷》。
小男孩离开后,她在雨中纵情大哭。
徒步的第94天,站在终点众神之桥,她说,感谢这每一步足迹所教会我的,还有目前无从得知的一切。
她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出口和归途。
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那一刻,恍若开悟。
曾经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各式各样的户外运动,登山、攀岩、攀冰、速降、滑雪、徒步。
这么些年过去了,大部分都慢慢封存淡忘了,连那时最爱的登山都很少去,但是,徒步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也许是因为这是最贴近人类原始本能的运动吧,没有太多的心跳挑战,也不需要更多的技巧,即使年纪渐长,体力下降,也总还是可以完成的。
但更多的,是喜欢那种缓慢但又绝不回头的行走方式吧。
可能在下一个转弯就会有的新惊喜,也可能会遇到糟糕透顶的天气,但不论好坏你都只能继续前进。
喜欢在荒芜的野外或者茂密的丛林里,倾听自己的声音;忘记前方的距离,只记得一步一步地前进。
从开始到结束,影片里始终萦绕着那首保罗•西蒙的《老鹰之歌》,在回忆里,在旅途中,在一切结束的时候。
I'd rather be a sparrow than a snail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Yes I would,If I could我宁愿如此,如果我能够I surely would我当然愿意 I'd rather be a hammer than a nail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当铁钉……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 street我宁可当森林也不当街道……回到Cheryl被问过的那个问题,what kind of women you are?
答案只有你能决定。
若有可能,该当伴着这歌声,一步一步走过那条小径。
当Reese Witherspoon背负甚至超过她身体重量的登山包踏上1100英里的远足之旅时,我便知道 这部电影当为我2014年年末小结奏响伴奏的旋律。
Chapter One · 内心世界开启于Curiosity 当我们开始读书的那一刻,老师强调“最有效的阅读是带着问题找答案”;当我们想要深入了解另外一个人,那便是爱情启程的最好证明。
在很长的一个阶段里,我是挺无聊的一个人:鲜少能够对任何事情提起兴趣,生活像是被安排好的一趟列车在轨道上缓缓行进。
有一次被突然问起未来想要做什么,“你不工作,那尊重从哪里来呢?
” 我愣住了,惊诧于自己竟从来没有意识到,没有工作便不能被尊重。
小时候的我还以为 永远都有名牌包可以背就永远都不会被轻视了。
于是那一刻,我开始对一些问题产生了真正的好奇,它们牵引着我开始了灵魂深处的成长。
“我喜欢什么?
我擅长做什么?
我的短板在哪里?
我为什么要学生物化学?
研究生的方向在哪里?
要如何规划职业生涯?
我想构建怎样的家庭?
如何教育我的子女?
…” 这些源于生存与尊严的考题被逐渐解开的那一刻,我才豁然开朗,为何美国教育的基础课总在探索:Who am I?
———这个问题将会伴随我们一生一世,有些人边走边思考,有些人忙到永远忘记了思考。
Chapter Two · Problems'll turn to sth. else 思考是面对困难时的自我救赎。
我无法说服自己,“当没事情发生就好了…” 明明是上天安排走入生命的人与事,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压抑背叛自己的内心?
决定与自我进行谈判交涉是我认为自己至今做过最英明的决策。
所以当我看到Reese选择独自一人走上别人眼里困难重重的逆境旅程时,我非但无法感到紧张惋惜,反而期待它所带来的真正的旅行的意义。
若真心敬业,那三百六十五行 行行皆可出状元;若思想自由,那家门口也是出游圣地。
Chapter Three · 当你有灵魂作伴 便再也不会孤单 孤单是人类痛苦的来源之一,而它最大的恶果就是让人对特立独行产生根本的恐惧。
纵然举袖为云,也无法驱赶内心荒凉。
若上天拣选了你无法沉浸于平庸之乐,你就该正视这份心底的呐喊,敢于找到真正的答案。
任何一项独处的活动:科研,跑步,登山,写作…Experts均致力于超越自我———发现问题,刻苦研习,最终突破局限。
外人看来明明苦不堪言,自己却乐得自在。
而做笔记 贯穿我整个学生时代 并让我沉迷其中。
想想还要感谢我的叔叔,教会我翻书之前,先看前言:所有的学问,都始于为什么;再好的方法,都得记笔记。
于是,我一直坚持写东西———学到的多就多记,学到的少就少记,但一定得落实到笔头上。
当我们学会旁观自己的境遇,用逻辑整理思绪,成长随笔便应运而生。
这种随笔像是旧照片,亦像熟悉的旋律,半岛铁盒的序,变成了日记 变成了空气 演化成回忆…Chapter Four · 一个人的旅行 “一次爱情就是一次反省” — 淋漓尽致从塑造到破碎,是我们都曾沉迷的Cocaine。
曲终人散皆是梦 繁华落尽一场空风往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其实一个人生活大可不必自哀自怜。
恋爱如同远渡重洋海外学子的困苦局麻剂,通过大量分泌noripinephrine阻断神经传导后再来些phenyl ethylamine消除疲劳 提升兴奋度。
没准备好的两个人在一起拖累消耗还不如放过自己。
未必非要与男女朋友分享心事,更要克服总想跟人黏在一起。
一个人完全可以谈恋爱,与生活 与未来的自己。
洁尘写,“爱情,说到底 还是一个人的事情。
” 不能同意更多。
因为懒得费心为谁刻意停下,那么不如崇拜未来的自己,这种追逐带来满足,表面上的单恋实则充实平静。
爱情是有那么一天,在无意识间加盟成长的旅程,自然与平静带来最终的归属感。
Chapter Five · 成长来自收获之外 当你不敢放手 就勿言得到。
生活这场旅行恰如万里徒步,随身背包里的东西需得够用却不能过重。
判断一个人是否富有,别去看他拥有什么 而去看他敢于扔掉什么。
不舍得扔东西 未仅说明恋旧。
曾经的梦想 鸡肋的爱情 过去的荣耀 渐行渐远的朋友… 人生旅途之初,青春与激情允许我们多做一些准备 无法决定的取舍便都学了带上。
然而 随着路途日益艰辛 精力能量的分配也需从广聚精,这时 放手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当发现自我对曾经不切实际的梦想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破釜沉舟 从己所好当不再爱他对曾经的缠绵缱绻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恢复单身 一个人上路当步入工作 对曾经的校园辉煌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一无所有 再次从零开始道不同 不相为谋对曾经的所有不再需要的美好勇敢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减轻行囊 准备收获明天的美好If you love something, set it free;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 is yours; if it doesn't, it never was.Chapter Six · 过半旅行之初,每每回首已经走过的路 “再坚持一下就好了…” 推迟的一次次放弃是对自己的鼓励与肯定。
转眼之间 旅程过半。
当困苦逐渐被遗忘,跋涉也变成了梦想的盛宴,另一种畏惧油然而生。
像是下午四点的日落,十一月的秋叶凋零,通往结束的交替与更迭让难过无所遁形。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一次次积累到一次次放下,似乎跟自己过不去这件事儿永远没有尽头。
敏感给我们带来漫无边际的悲伤同时 亦带来无与伦比的快乐。
也许拥抱畏惧才是放下自己,是天 是地 是神的旨意。
Chapter Seven · 还好我去了那场旅行 "What if I forgive myself? What if I was sorry? But 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 I wouldn't do a single thing differently."世界很大,事情很多,而我只有一个。
当Reese终于完成涉足荒野之旅,想起当年质问母亲如何在嫁给那样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渣 经历如此多变故之后依然那么快乐。
Laura的回答动人而深刻,“即便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嫁给那样的他。
纵然婚姻失败,可正是这段看似不该的结合给她带来了让她最幸福的两个人:她的一双儿女。
"If I can teach you only one thing, just to be a better elf. "三百多日嬉笑眼泪,但所幸 2014年 我还是长大了。
所谓优秀的对于记忆的影像处理手法,无非是一次次的镜头切换,快速甚至看似杂乱绕花人眼,但跟当下景物合理地配合出提示和线索。
这部片子显然有做到这一点。
而且就内容来说,回忆画面呈现的顺序和逻辑也是略杂乱的,并且所有回忆组织起来其实也不太算一个太完整的故事,但这反而符合了回忆的特征,片段化,破碎化。
但我其实是不太喜欢这种回忆穿插的电影的,不管它的处理手法有多好,可能因为我还是更把电影看做一场导演跟观众的对话,我不太喜欢絮絮叨叨。
可是我觉得在这部野外徒步旅行的片子里却成立。
因为独自的野外旅行,个人所处的实际空间虽大,但从事件密度和时间胶囊的角度,却其实是部密室电影。
而在头脑里胡思乱想,则是最好的克服closure phobia的办法。
除非你有写幻想小说的天才,大部分人最便捷地消磨时间的大脑质料无非就是自己的回忆,特别是如果它还饱含狗血和情感,那简直再理想不过了。
是的,本片讲的就是一个从不进行户外的女主角,背了一大堆充满狗血和情感的回忆,和许多不必要的物品,一个人走上徒步穿越的漫长道路。
狗血(Drama)和情感(Emotion)与大自然(Wild)的对比渲染是此片最好的地方。
自然某种意义上就是狗血和情感的反面。
就像片中女主角有一次吐槽的那张指着银河系地球的位置说“You are here”的图一样,在野外,在星际,在一切浩瀚无边的存在面前,人实在是渺小,人生活中的那再猛烈的狗血也实在会亿万分之一秒内就湮没于宇宙巨大的平静里。
可是“懂得很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人生”。
但也许身临其境,在荒漠里行走一遭,这道理真的可以不知怎么的稍微锻炼出一丁点面对真实人生的力量(然后微微助动于四年后她的新生?
)。
尽管关在帐篷里她也就又沉溺到她起伏而刺激的回忆里。
并且她根本也没有那个心境去把这趟独自的徒步变成梭罗式的对自然的观察和参禅之旅。
除了最后那一点点独白有点感悟的意味,前面的日记什么的都是走逗逼路线的。
但她不得不坚持往前的白天里,她面对的是带错燃气的灶,过小而把脚打起血泡并且还滚下了山崖的鞋,以及巍峨不动的Huge F*cking Rock! 自然的客观性说好听点包容了感性任性的她,其实也就是让她无可奈何。
她一开始就有想过要回头的,只不过回去的路也已经看不到头了。
这里面关于女主这样的业余zuo死型徒步者与那些相对专业、准备充分、以此为生活一大乐趣甚至梦想的户外爱好者的对比,也是饶有兴味。
从女主各种天兵不靠谱的业余兼搞笑行为,到她跟路途上好几拨人类的相遇和接触,除了让女主显得更真是可爱,我隐隐觉得导演用这种“老子就是傻人有傻福,有小灾无大难死不了,F*ck几句总还是搞定“的情形,无来由地呐喊了一回,野外不仅仅是你们户外驴友们的!
也是老子的!
这里也许也在某种意义上否定了或者说质疑了专业驴友的某种把进入自然此事对待得过于慎重刻意甚至拔高的倾向,多少人是因为这件事的cool而在进行,跟女主这种生活狗血到带有很大严重但却又略滑稽的性质的出发点比起来,反而好像不那么接地气了。
自然就客观地在那里,天兵的女主,还是专业的户外爱好者,对于自然来说,其实都没差。
没有什么超越生活本身,不管是艺术,还是自然。
客观地来说,除了准备和经验的硬伤以外,业余同学在忍受生理上的艰难上当然也是弱得多的。
但是就意志上来说,以及里面有一个驴友问到的如何克服孤独感来说,女主这样的创伤求复原型业余选手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她明明就是在这看似孤独的路上成功逃离了生活或者更多是自己给自己套上的藩篱,隔膜和孤独。
所以她坚持下来了,但那个非常专业的裸泳男因为恶劣天气而退出了。
情绪上的“优势”某种程度上可能也有助于增加生理上的承受力。
或者说也许正是这种生理上的艰难和不适,反倒能让之前已经行尸走肉了的女主感觉到活着。
当然,电影整个看下来,非户外驴友的观众(我),还是会产生一种想要行动起来,想要学人家发展出这个把野外变成生活中常规一部分的爱好的冲动来。
并且也不会有人昏头到看了之后觉得不经过学习和充足的准备像女主那样出发不是在找死。。。
所以总的来说,本片主要是讲狗血如何在自然中被稀释,或者是在讨论这种稀释的可能性。
并不是在说,有什么问题你徒步户外走一遭,或者灵修一回,或者去一趟西藏,就像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样解决问题的这种鸡汤的路线。
以及狗血之前的母女情刻画得是非常感人的,感人到至少让我觉得母亲去世后的狗血和这次冲动的旅行背后的动机其实是有说服力的。
而对母亲的刻画,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好吧,其实貌似又有鸡汤的嫌疑。
简而言之,母亲是一个相信逆袭连洗碗都要高兴地哼小曲扭屁股的生活样样其实都不如意的屌丝。
但是编剧也说了,这个无比乐观的屌丝居然四十多岁就死了。。。
没有让屌丝逆袭成功好吗,无非只是说她有一个真的很爱她甚至依赖她的女儿;但另一方面你可能也可以觉得她对她的教育也不是那么成功好吗。
所以这部电影还是能够得到我的好评的。
因为宁狗血勿鸡汤。
最终却还是得到了主题要表达的那份感动。
这应该是我这辈子从头到尾认真看完的第一本英文书,我花了大概一个半月时间看完。
在从家到城里往返的火车上每天看几页,根据情节变化,有时候不管边上多吵都能看进去,有时候很安静但是注意力就是集中不起来。
因此有些部分我看书也确实没看懂,有些桥段也自然漏掉了。
四个小时之前我上网下载了这个片子,两个小时之前我看完了原著的最后一页,燃得不行,好像我和作者一样刷了PCT——挺厚的一本英文小说,能从头到尾看完对于雅思考了两次6分死活上不去了的我,精神上来说怎么也算是刷了个半程的PCT了吧。
当然主要并不是我好不容易看完这本书,主要还是跟着作者一路走过来最后被结尾感动。
合上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直接打开电影,一是因为我一直盼着这一天看完这本小说然后马上看改编电影,这肯定更能理解,二也是想说试着把看书没看懂的桥段在电影里补回来。
电影将近两个小时。
这种拍摄手法我还真没想到,优点是完全尊重原著作者的各种插入回忆;缺点是真的太尊重了,无限玩意识流闪回我这看过原著的有时候都觉得心慌。
大体上来说还是比较贴合小说的,但是不能免俗啊,无论怎样都免不了“电影永远比不上原著给力”的事实。
单说电影本身的优点其实完全值得豆瓣的7.5分,那么在此小吐一下缺点吧,不吹不黑,当然知道所有小说改编电影都不容易,只是单纯讲讲。
实话实说,电影版至少跳过了40%的、我个人觉得比较精彩的桥段,例如Rainbow gathering,主角遭遇大黑熊和“要求了两回寄新鞋”之类的(更多没有拍出的情节这里暂时不细说了),Cheryl一路上遇到的旅伴电影里也比原著少了至少一半。
而电影版删除的这些旅伴中,我真不能理解居然少了Doug(同样,原著情节这里暂不细表),作者在原著中不止一次提到过这个大哥,在她的旅程开始的早期,萍水相逢的此大哥帮了她不少忙,后来路上偶尔分分合合,小说最后提到Doug在和她最后一次告别后,2004年去了新西兰玩滑翔伞不幸失事遇难,年仅31岁。
Cheryl甚至在小说结尾鸣谢部分的最后一段再次提到他,“他将早日度过冥河到达另一个世界”。
这么一个重要的大哥,电影里没有出现,真是比较惋惜。
此外发现原著中一些桥段发生的时间线被打乱了,当然这不算硬伤吧——如果观众暂时没有看过原著或者不那么死忠原本的话。
只是看过原著后再这么看,确实觉得有点别扭。
有些看书的时候非常有画面感的部分,原著中有一个场景是说Cheryl在一片“她见过的最美最壮观的星空”下回顾自己的生活,放声大笑然后失声痛哭,读到这时我自己几乎都有身临其境想哭的冲动......然后就这么被电影忽略了。
还有些原著中挺占篇幅的桥段电影里有点敷衍着就一笔带过了(忍痛枪杀母亲的马那一段),这也没办法吧,毕竟有时间限制。
不过不得不说,看了电影确实帮我补回了一些之前看书没太看懂的地方——没有我之前期待的那么多,但总归还是有点帮助。
然后觉得电影女主角还是挺拼的,除了感觉这一口一个shit一口一个fuck原作者好像没有那么糙之外(不过Cheryl阿姨本人看着是要比电影女主糙一些,没看错的话作者本人就是客串的正片开始时把女主送上路的卡车司机),其他在路上的部分,特别是包括母亲去世后一段时间的各种没羞没臊的生活,这些都真是毫无保留的拍出来了。
相比之下其他男演员倒觉得有点假,原著里对作者来说差不多和Doug一个地位的Greg电影里看着居然略有点变态,而后半段原著里真有点变态的邮差(片中最后一个递给女主补给盒子的大叔)电影里却看着还挺nice. 反正如果真要喷的话,个人感觉就是有些男配角好像没怎么选好。
总之看了原著再看电影,总会有惋惜的意味觉得虎头蛇尾。
不过除此之外,还是挺不错的。
最后Cheryl阿姨牛逼!
在刚结束旅行到家回神的日子,看了这部光看简介就预知自己会喜欢的电影。
从第一个镜头那风景开始,你知道自己会爱上这部影片所带给你的东西。
你熟悉它们,但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女孩因为一堆糟事走上了野外徒步达三个月的旅途。
就像每个出发去旅行的人一样,背负行李的同时背负着自己的故事。
你会在每个青旅遇上这样一群人,听到许多人各自不同的故事。
大部分的故事都有些黑灰色部分,也许你只是记住那些人,因为有时候他们选择的道路跟大部分人是不一样的。
似乎每个人都希望一趟旅行能改变自己或改变些什么,希望人走在远离过去的路上,哪怕最终都会回来,有些东西会改变。
所以很多人会一次次上路,有些最终选择四海为家。
谢莉尔也是这样期待改变生活,找回迷失前的自己。
一个背着大包不堪负荷的徒步菜鸟上路了。
没走一会就累了,就想放弃了,这种体会也曾有过,会不停的声讨自己,为什么来受这个罪。
同样的,当选择前进还是后退时,疲惫的你回头看看来时路,哪怕只走了短短十来分钟,你决定还是前进吧,与其再受累走回头路,不如踏入未知,也许前面有你想要寻找的东西。
前面有吗?
前方给你大部分的是感知身体各种痛苦,渴了、累了、酸了、痛了、好像受伤了、饿了、腿举不起来还得举呀,然后头脑中不停的咒骂自己,你傻了跑到这边来做什么?
真是有病自找虐受!
路怎么都走不完?
下坡就是休息下坡就是休息!
没走错路吧!?
大脑就像个歇斯底里的人反复重复咒骂质疑虚假安慰等闹个不停。
而身体在不停的缓慢前进。
是的,确实如自虐一般,我和谢莉尔最初一样,徒步对于菜鸟就是不断龟速前进又遭受着身心自虐的过程,风景?
事后才察觉到不管你多么小心避免摔倒扭伤走路,那些风景已经映入你眼睛,刻在你的记忆中了。
最后她改变了吗?
过去永远不会改变,但是她找回了重新开始生活的自信,通过这条路的磨练。
这一路的风景是绝美的,但过程大部分是痛苦的,身体和心灵备受煎熬,还有那种孤独无人倾述的日子。
反省剖析内心,大部分不是在静谧中完成,而在踏入的每一步,每一个为前进而付出的汗水泪水中。
当身体遭受巨大的必须忍受的考验时,你才真正看清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
有时候道路在那时才会清晰。
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寻找自己要走的路。
这不是一次两次简单的说走就走的旅行能得出答案的。
它需要你不断的付出努力以及挣扎,也许每一种方法并不适合所有人。
但长时间达两三个月的徒步旅行,你需要你付出大量准备考量,然后付出身心的努力去达成,也许对迷茫的人,可以一试,比如我。
我认为千玺一代往后所有的那些孩子们,其实是一个非常悲惨的,为什么因为我们作为90后我们都知道手机这个东西它是不好的东西,是吧,因为手机也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东西,它影响我们不能够正常的享受我们现实的生活,他已经让我们戒不掉了,为什么我们要说戒不掉呢,因为这个东西它本身是没有的,我们我们生活我们曾经生活在没有手机的时代,没有这么发达的手机的时代过,我们知道那种没有手机,我们其实很快乐每天看,小时候我们每天看动画片出去玩耍,然后也非常的快乐,不像现在这样非常的累,非常的累所以我们现在在说戒掉手机瘾因为这个东西真的是我们上瘾之后得到的产品,本身是没有后来有了的东西上瘾了可是05年的往后的孩子们,他们面临的问题是他们一出生就有这个东西,他们从来没有体会过没有手机是什么样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手机根本不是上瘾,而是生命的一部分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一样,他们会想怎么可能没有手机呢?
没有手机那还能活着吗?
我们也能体现过现在,没有手机,很难生存,很难很不方便,而他们呢对于他们都不是不能不方不是说不方便,而是说无法生活他们根本不知道原来手机可以干掉的,就像我们出生,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这条胳膊其实是不应该长出来的,但是后来有人给你,是一开始你一出生他给你安上的,你说这可不可怕,我们不可能意识到这个东西它有问题啊,因为从我们的记忆中它就存在所以说我认为那些孩子是很很悲惨的,他们的能力越来越弱了!!!
OK,现在重点回到我们身上,我们就没有一出生就伴随着不好的东西吗有思维一些弱者的思维,我们一出生就是有的所以我现在觉得有一些不好的习惯,有一些不好的想法,不好的思维,不好的东西,比如说手机,我们应该去戒掉它,介要的理由就是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坏处,但是他确确实实就是幻术,只要干掉他,那一定是好的,我们之所以害怕是不是恐惧,就是因为我们太习惯了,但其实只有我们但凡了解了解这些东西,它本身就是一个错的东西,我们只是把一个本身是错的东西,当成一个对的东西来对待了,这并不是我们的错,而是因为我们习惯了,我们没有感受过那种正确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样的,所以我们误以为把这些错的东西当成了对的东西,其实我们应该去戒掉它!!!
而我们借的方式其实也很简单,只要不是他怎么都行,反正他是错的无所谓他他干掉,只要能干掉他怎么干都行就好像今天我不玩手机了,因为我觉得没有他我很快乐的生活,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只要我不玩怎么都行,怎么都能快乐了,只要我不困难我怎么都能快乐,这就很好,这就是我们尽量的方式,就是我们不再担心没有这个东西我们会很痛苦,因为这个东西本身就不应该存在
我能够戒掉手机,我能够戒掉熬夜,我能够戒掉胡思乱想,我能够正常的生活,我能够戒掉错误的思维,我能够一直去看书,戒掉各种各样的怀疑我之所以能够做到,是因为我我我认知到他这些东西不是说我的缺点,他都谈不上是我的缺点,因为他根本就不属于我,他只是别人插在我身上的一根刺。
而并不是说我这个地方做的不好,但毕竟是属于我的,我虽然做的不好,但最起码是有一部分我是做了的,虽然我打的不是满分,但是我最起码及格,我是60分不是这样。
他不是60分。
他本就不属于我。
他不是帮助我,只不过是帮助我的程度,有一点瑕疵,有一点错误,他不是让我从060分,而这个60分虽然不及格,但至少也是他帮我的,不是这样的而是我本身能打100分来着,结果他给我扣了40分。
这根刺一扎到我身上,他就给你扣了40分手机,一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你生活的体验就扣了40%的幸福感
我的牛逼之处就在于只要我意识到他不是我的缺点,而是我身上的一根刺,我无论如何都可以干掉他,不是我的我一点都不担心你,要是我的一个剁掉我的一根手指头,我还担心疼呢,但是把它拔出去我只会更高兴,我只会更加舒服,我有什么做不到的只要能够做到,我怎么都高兴,怎么不管怎么拔出去都行这就是我的牛逼之处,因为我能意识到他对我就是害处缺点你都会联系到你身上,这是属于你的,但其实并不是!!!!!
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这是我的理解。
就是手机啊,错误的思维方式啊,这些你的各种陋习的缺点,还是本身是不属于你的东西。
我们曾经理解他为我们的缺点,就好像我们的手指头有问题是歪的,是断的或者是并指是或者是断指或者是多指,但它至少是属于我们的,只不过他出了一点问题。
所以我们舍不得把它扔掉。
但其实是这么回事儿,他本身就不属于我们,他是我们身上最恶心的东西。
所以我特别想让这个恶心的东西离开我,就好像我身上长了一块寄生虫就像金鱼身上的那个藤壶一样,就像钻在人皮肤里的那个皮筋,非常恶心的那个东西,就像头发里的虱子一样。
就那个钻在你皮肤底下的那个皮银吸你血的那个皮银。
你感受一下那个感觉。
它本身就不属于我们,只要把它干掉,我们怎么都会变好,不会有丝毫的变差,不会有丝毫的变差,我戒掉的手机瘾,戒掉的只是对他的影,我不是说能做到不用的话其实也挺好的。
就比如说我们的熬夜,那肯定是这样的,我们的错误的陋习,我们的错误思维肯定也是这样的。
只不过手机这个东西,灾难的地方就在于,他真的是有一点点好处,但他确实不属于我们,就好像我们身上长了虱子可以让一些丑陋的女人远离我们,因为哪怕是丑陋的女人也嫌弃我们也嫌弃有柿子,但同样也让那些幸福的生活,也让那些漂亮的女孩子更加远离我们了。
就你感受一下这个感觉就回归到刚才回归到刚才就是皮肤底下的这个皮炎金鱼身上的,这个疼我们去掉,我们只会快乐那为什么我们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呢?
因为这个东西它从出生就伴随着我们了,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它是一个问题,只不过我们一直在忍受这个痛苦,我们习惯了我们没有感受到没有,这个痛苦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快乐,所以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快乐所以从今天开始,戒掉撸管,戒掉熬夜,戒掉不卫生,戒掉放弃的思维,戒掉自我贬低的思维,自我贬低也是你身上的藤壶
2015/4/18@大礼堂
值得一看
“我的生活跟其他人一样,神秘而美丽,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注定是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狂野而残酷啊,就让它继续吧” 当你不能从容地生活,只能说遭受的还不够。放逐自己,真正放得下,才能再次拿得起。春风化雨的好电影。“去发现自己最好的一面,然后让最好的自己保持一辈子”
这部电影好在有伤痛的人被引起共鸣,开头那些wtf真的是真实心理写照。想起在西澳独自一人搭车的经历,看的我从头开始哭到尾。苦旅能解决问题吗,不能。但能极大激活生存欲,这是在熟悉的环境里得不到的。徒步本身就是治愈,那些翻滚的想法最终会排出体内,这经历会让人更坚韧。
面对痛苦悲伤的方式有几万种,是逃避还是接受,每个人都不一样,看看怎么选择了而已。
预想和实际差太大,也并没有体现过多在hiking过程中的细节,电影既要解释女主的背景故事,又要粗糙涉及hiking,时间也不允许。原书应该才更精彩。
“涉足荒野”这个名字听上去貌似一部救赎电影;但实际上它是借一个女人,让我们学习着如何在自己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依旧坚韧的生存。或者说学着在自己可以控制的情况下生存,要知道,有时候看似“可以”要远远比“不可以”更加困难。
人生真的很操蛋,不管是命运的打击,还是自己的折腾,我们还是得挣扎着生存。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救赎的方式,继续move on。
因为生活上的某种变故而开始吸毒和滥交,然后通过徒步做出改变,为一件事找一个借口或者出口,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只是需要一个过程而已,一直滥交下去,有一天也会忽生厌倦,做出改变吧。
荒野细节很多,闪回情绪也不错,但两者联系很弱,整体感差一大截。闪回刚开始放的内容太多导致进度和公路部分对不上,后期女主一个人懂得坚强并享受这场徒步时,还不断放闪回,出轨和老公这部分其实没必要这么大篇幅。可能还是说的太浅了吧。公路部分合格
看似疯狂的举动,多有背后的促因;但本片将旅行与促因杂碎的混合在一起,却让人感觉没了涉足荒野的狂野,对生活也并无深刻的认识。
2015年4月7日22:10:21,纪录片不在于好坏,就看故事讲得好不好了。我觉得深有感触,行走在路上的感觉,可能只有走了之后才知道。这是旅行,不是旅游,但是另一方面,旅行的终点,还是正常的生活,因此,旅行的实际意义,一样是需要关注的。
“我把大部分骨灰撒在墓地周围,剩下的放到嘴里,跟沙子一起咽下”四处滥交、嗑药吸毒、怀孕堕胎后,我选择涉足荒野、融入记忆、追求奇迹,来修补童年阴影、家庭暴力、生活创伤选择这段旅途是进行一次苦行僧式的折磨来实现自我救赎,还是通过风吹露宿寒冬酷暑的下的生存欲望来产生排异重塑人格漫长旅途后,男孩一首红河民谣,让她跪地不起,痛哭着喃喃自语:“我好想你,我好想你”她想的是母亲,还是本心中的自己?“无法知道,何事是否发生,什么引导了什么,什么毁灭了什么…如果是我做的事让我来到这里呢?如果我永远无法重新振作呢?如果我已经原谅了呢?闪回与旅途频繁交叉的表现形式,有了迥异于《荒野生存》的气质,谈不上那个高明,但个人更喜欢后者。毕竟大量相似的旁白和回忆消磨了体验感,也让剧情停滞【7.3】
真人真事改编,不错,小男孩的歌声非常治愈。
又是旅行或无意义的经历去寻找平静和神圣的女文青装逼指南。为什么这种套路我看着想吐,生活中的人这样我就觉得超傻逼
三星半。旅行是为了让自己学会与自己相处,你会发现人是多么容易在各种嘈杂和欲望中忘记自己。而肉体的疼痛,面对生存的威胁,只有那些最极端的恐惧,才能迫使破碎的她去正视往日无法面对的伤痛。有时候,我们没法改变,无法忘却,那就只能跨越。
配乐剪辑拯救了平庸的剧情,reese的表演提名奥斯卡毫无异议,有些地方看着还是很感动
开篇上来就是女主在拔脚指甲,太血腥恐怖了😱母亲去世导致她堕落,然后要靠徒步重新找回自我的故事,就一般般吧
中规中矩吧。看完了也想去徒步。
很不错的一部电影,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