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就是善恶的综合体,白天衣冠楚楚的慈善家,晚上就变成嗜血好杀的恶魔。
影片特别设计了一个影子人物,代表Mr Brooks的邪恶一面,以两人的对话,凸显了这样的对比冲突,或者将这样的内心冲突展现在观众面前。
Mr Brooks对世事的洞察、对人性的挣扎和对女儿的爱护,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影片的结尾具有很强的暗示意义. 占字符占字符占字符
人人都是布鲁克斯,因为我们的身体里永远是存在两个小人。
当然,我们并不是精神分裂到这种程度,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心目中也会出现另一种比较邪恶的想法,或许这种想法不会影响我们对事情的判断,但是我们肯定是有过,人的善恶都是相对的,而布鲁克斯是重度患者,他已经沉迷于这种杀人游戏,但是他有时候还是很想逃离这种生活的,所以他去专门的协会去救赎,他很佩服追查他的警官,所以他间接的去帮她,杀死了以离婚来敲诈她的丈夫,其实这也说明布鲁克斯先生是矛盾的,内心也有一个善良的角落,只是很多时候,善良被邪恶控制。
但是我们每个人也不是布鲁克斯,他的精神分裂导致他对事情痴迷到不用怎么休息,大脑也肯定是高速的转动,对事情的过程和结果把握的几乎不留下蛛丝马迹,这就是智商,高智商的人生不需要任何解释。
所以对于这种人的结局,导演也设定了一个很好的预示:那就是自己的女儿把他给杀掉,虽然最后只是一个梦,但是未必不会发生,因为他的女儿和她一样,痴迷于这种杀人游戏。
有时候做事情不是喜欢 ,而是喜欢做事情的这种感觉。
很無奈很無奈的時候....冷血如我也遭遇過這樣的時候,看什麼都是灰色的,吃什麼都是苦的,聽什麼都是吵的,只想把自己狠狠關起來,喝醉了,抱著膝蓋哭累了,睡下去,不想再看到明天的太陽。
這種時候,某只會在望彌撒時肆無忌憚打瞌睡的動物會學著虔誠的信徒那樣一直在睡前默念“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Th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我甚至不知道這句話是哪裡來的,也不確定整句後面應不應該加“阿門”,但這是我人生中聽到過的求向上帝的最實際也最有用的要求,像海上的浮木,讓漸將沉沒的人看到一絲希望,由放棄變而重新去爭取——肢體上雖然帶著遇難後的傷痛,不過至少在接下來的人生裡享有平靜的睡境——帶著這樣的希望在風浪中生存下去。
在這種時候,我寧願上帝是真的存在的,哪怕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將我丟到地獄的火裡去燒以懲罰我的不信——如果他真能在我碎碎念的時候賜予平和,勇氣和慧眼。
所以我不以為這是一個關於救贖的話題。
就像影片開頭說的 "The hunger has returned to Mr.Brooks' brain. It never really left.” Mr.Brooks只是在浪中掙扎而已。
大學的時候開臥談會,女生還沒有離開發夢的年紀——女生也許永遠不會擺脫這個年紀的心情——會討論說如果愛上了一個罪犯,一個殺人狂會怎麼辦?
“殺人犯也是有人愛的啊!
”有人舉出不知是哪個綜藝節目主持人的話說。
一眾理工科女生紛紛搖頭,其中的幾個是堅信愛情敵不過自己的原則和正義感,另外的則相信愛人是愛其靈魂,如果在soul上發現了污點,便無法再繼續做他的mate,那是對自己的貶低。
“也許會放他一馬吧”,我們的結論是,但絕對無法愛下去。
我說完之後就想到了我的初戀,我迷戀著的一個老頭子,是他在我幼小的心臟上捶下了第一下悸動,種下了我日後大叔大伯大爺控的孳根。
他的名字叫Hannibal Lector,電影史上迄今為止最著名亦是最具魅力的連環殺手,食人狂魔。
我偷偷地反省,究竟是我的原則太弱正義感太少,又或者我愛人並不挑剔其靈魂,只是看中了這老頭子冰藍色的眸子。
那天晚上,我還沒有學會向上帝祈求任何事物,於是只好盯著天花板發了好久的呆,想我的心智該是有什麼地方出了錯,才會厭惡Hannibal裡讓他自剁其手的結局,反而希望這個殺人如麻的傢伙像小說裡那樣帶著他渴望的MM自由地享受平靜的生活。
這個問題,在遇到Mr.Brooks的時候,終於變得清晰。
喜歡上——應該說迷戀上——Kevin Costner,並不是在他與狼共舞的時候。
天生口味古怪的我在高中時遇到一個同樣重口味的語文老師,在電影賞析課上放了一部被評為當年金酸莓獎的片子《郵差》。
一下被這個風塵滿面的男人迷上了,其墮落的速度不亞於看到《秋日傳奇》中金發飄揚的小皮,後者是純粹的荷爾蒙作祟,前者卻一直說不出個原由。
他不見得有多麼帥到驚天動地,也不喜歡耍弄這套。
只是站在那裡,定定看著,牙口很白,眼睛很藍,大腦門散發著早禿的危機,偶爾蹙一下眉頭,我心跳不止。
他周遭有一種氣場。
硬朗?
寂寞?
執著?
含忍?
我無法形容。
只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他挑電影的口味比我更奇特,因此也隕落得很快,幾部片子失利,一下子似乎就在好萊塢消失了蹤影。
Kevin Costner+Demi Moore,曾經的一哥一姐,但應該是沒有“老將出馬,一個頂倆”的意思,反而看著很淒涼的組合。
我基於對電影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熱情,以及對於愛戀的對象極其執拗的本性,剛剛回到巴黎,還沒來得及看影片簡介,看到演員表就顛顛地跑去了電影院。
我喜歡看Costner風霜滿衣衫的樣子,所以對於影片開頭他全套禮服配黑框眼鏡的造型至感不爽,生怕他出演什麼溫馨老爸,或者出軌中年男這樣俗爛的角色——這不適合讓我一見種情的人。
還好老科立刻露出了真面目,原來他是一個擁有雙重性格的連環殺手。
他的第二重人格,總是穿著全套黑色的Marshall非常有趣。
如果說Earl Brooks是傑出人類的代表——盡職盡責的好丈夫,體貼有愛的好爸爸,成功富有的企業人;那Marshall則是惡魔那邊派來引誘傑出人類的毒蛇——心思縝密,享受生活,毫不掩飾他自己的慾望。
而在關鍵的時刻,惡魔總會戰勝人類,因為Earl是Mr. Brooks的自我,而Marshall才是他的本我。
Earl希望借由斷癮治療停止殺人,擺脫Marshall,但他從來沒有說出類似“良心負罪”這樣的話,最讓他苦惱的是萬一他的身份被發現,那對於他的妻女來說會是怎樣難堪的場景。
所以這只是自我努力想要約束本我的慾望,歸於超我的階段,像我們每個良好市民一樣,想要受縛於社會道德文明,為的只是用興奮激情來換取波瀾不驚但是正常的生活。
他僅有的戰勝Marshall的一次,是為了救他的女兒。
本我是自私的,告訴他說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日後的安寧,應當讓他的女兒進監獄,殺了Mr. Smith,繼續他自己自由黑暗快樂的生活。
然而Earl說,“她是我女兒,我愛她”,衝破了Marshall的阻攔。
這是自我將本我昇華的一部分,是人類之間的關係對於人性的至深影響,所以文學影視作品裡才總是喜歡把“愛”當成拯救世界的金箭。
因此當Earl聽到Jane說“我自然愛你,你是我爸爸”的時候,他竟然也對自己女兒身體跳動的渴望謀殺的基因微微放了心(他對Marshall說“她還沒有走得這麼遠”,意思是她應該還沒有完全迷失自我)。
或者說,Earl是我們每個人用來和這個社會交涉的自我——擁有美好的家庭,成功的事業,無垢的聲名,而這一切只是為了滿足Marshall,也就是我們的本我的長遠的慾望——喜歡美食,喜歡做愛,喜歡謀殺。
所以我們才會喜歡Hannibal,才會喜歡Mr.Brooks,就像看到我們自己的自我終於擺脫了超我的控制,而屈從於本我,活出原來的面目。
像我們的祖先那樣從殺戮中感受興奮,從鮮血中暢飲愉悅。
戴上文明的面具,身體裡仍然殘存著野蠻的血液,奔流著尋找出口。
虛偽的人會別過臉去說“殺人者應該下地獄”,而誠實的人會承認“他們是我們的黑暗面的代言人”——他們並不是純然冷血的如動物,他們的慾望也許會臣服於感情,譬如Hannibal之對Starling,Mr. Brooks之對Jane,但絕不會默然於社會的標準,因為他們有更高明的頭腦,更高超的手段。
所以真的懂得Mr. Brooks的人絕對不會相信他真的會把性命交到Mr. Smith的手上。
Mr. Smith是個還在動搖的“我”,像大部分的凶犯一樣,厭倦了平淡的生活,渴望新鮮和刺激。
但同時又沒有足夠的智能和膽識。
他險險就將Mr. Brooks出賣給了警察,又在犯罪現場犯下了愚蠢的錯誤,這樣的人,既沒有決心去控制本我,也沒有能力去突破超我,這樣的人最後總是犧牲品。
影片塑造了幾段非常古怪的關係。
除了Earl父女,Earl和Marshall,Mr. Brooks和Mr.Smith之外就是影片的另外一條主線——Tracy Atwoods和Earl Brooks。
首先兩人的姓氏就很趣致,Atwoods是“在森林”的意思,而Brook則是可以作“小溪”解。
難道外國人也講究仁者擇山,智者愛水嗎?
其次,作為影片的男女主人公,這兩個人從來沒有碰過面。
即使是一個作為罪犯,一個身為追匪的警探,兩人大部分時間仍然在自己的生活中打轉,Earl忙於搞掂Mr. Smith和解救自己的女兒,而Tracy則疲於應付前夫的敲詐和對頭的追殺。
但是僅一點了解之後,Earl喜歡上了Tracy,這並不是出於男女之間的傾慕,多少有點類似於Hannibal對Starling起始的好感,像是從地獄裡嗅到了遠在天堂的同類的氣味,遙遠的,甚至可以說是站在兩極的,但在骨子裡卻是一樣的。
Earl感嘆說他喜歡Tracy,因為她雖然有一個富有的父親,但她卻擺脫了他的影響,選擇了自己的人生,而擁有了屬於自己的事業,而這正是他期望於Jane的。
而Jane恰恰讓他失望了。
她沒有能擺脫他的影響,一如他早前害怕的一樣,她繼承了他的基因,染上了殺人的惡癮無法自撥。
如果說Earl的自我在頑抗,Jane的自我業已迷失,Mr. Smith的自我在掙扎的話,那麼Tracy和Starling一樣,擁有超人般堅定的自我。
她恨她的前夫,但她並沒有殺死他的慾望,她有富有的父親,但她並沒有依賴他的想法。
她抗拒外界施加於她身上的影響,甚至拒絕別人的幫助,企圖以自己的力量控制局面。
Mr. Brooks也像Dr. Lector一樣,幫了我們的女主角一個小幫——他殺了她的前夫,引她去找到她的仇敵,解決了她生活中的干擾,為的只是一個答案——Marshall常常問Earl“為什麼定要苦苦掙扎?
你終究鬥不過誘惑”,那為什麼,為什麼她竟然能擺脫。
-為什麼你要從農場逃跑?
-因為羔羊在尖叫。
你答應過告訴我野牛比爾在哪兒。
Dr. Lector笑了,他遵守承諾幫助這個年輕的FBI探員救出了她的羔羊。
作者說因為Starling是Lector僅見的少數沒有墮落的人。
-為什麼你要當警察?
-我父親悔恨我不是個男孩子。
我窮極一生就是想證明我的父親是錯的。
你答應過告訴我你在哪兒。
Mr. Brooks笑了,他說“我正在一座高樓上”,然後將紅色的手機從樓頂上摔落。
影片沒有停止在Earl的噩夢上,因為死亡於他是解脫,是掙扎的中止,是問題的中斷。
而他不能停止掙扎,人類無法解脫,無法停止掙扎,無法停止發問,只有一遍一遍地祈求上帝說請賜予我平和以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賜予我勇氣來改變我力所能及的事,賜予我慧眼來區分其中的不同。
Costner偏愛離奇的故事和詭異的劇本。
這次,即使是在大眾的眼中他應當也沒有挑錯。
電影兩線並行卻錯節有致,絲毫不亂,奇情迭出卻又在情理之中,邏輯之內,台詞中還不時來個幽默。
Costner和Moore兩張從來表情不很豐富的臉各司其職。
相對而言,因為Tracy Atwoods警官個性堅硬,果敢獨立,所以Demi Moore的任務要簡單一些,就是做回二十年前屏幕裡的自己即可。
而Earl Brooks卻是在標準好先生和變態殺人狂之間來回穿梭,難得Costner在溫情的家庭和緊張的謀殺之間演得一點也不脫節。
Earl Brooks (Kevin Costner) is a wealthy, successful businessman recently honored by the Portland, Oregon Chamber of Commerce as "Man of the Year." In his secret life, Brooks is a serial murderer, known as the "Thumbprint Killer." Brooks has abstained from murder for the past two years by attending Alcoholics Anonymous meetings to cope with his killing addiction. He feels the compulsion to kill rising again, however, as his id, Marshall (William Hurt) becomes more insistent. Brooks kills a couple while they are having sex in their apartment and, as part of his pathology, leaves each of the victims' bloody thumbprints on a lampshade. Brooks follows his meticulous modus operandi, including fastidious preparation and cleaning up the crime scene before departing. Marshall then notices that the couple's curtains were open.Brooks' daughter Jane (Danielle Panabaker) unexpectedly arrives home, having dropped out of college in Palo Alto, California. She visits Brooks at work and mentions that she would like to get a job with his company. The same day, “Mr. Smith” (Dane Cook) turns up at Brooks' work and blackmails him with photographs of Brooks (taken because of the open curtains) at the most recent murder. He demands that Brooks take him along on a murder; reluctantly, Brooks agrees. Mrs. Brooks (Marg Helgenberger) reveals that Jane dropped out of college because she's pregnant. The Brookses are then visited by detectives from Palo Alto who want to interview Jane about a hatchet murder committed in her former dorm building. Marshall and Brooks realize that Jane committed the murder and consider letting her go to jail to "save her" from becoming like them. Eventually, however, Brooks uses an alternate identity, flies to Palo Alto, and commits a similar murder to make it appear as if a serial killer is loose, thereby exonerating Jane.Brooks decides that he no longer wants to kill, but knows that he cannot stop himself. Not wanting to be caught and shame his family, Brooks concocts a plan where he will write a note to his family claiming to be terminally ill, and leave, never to return. Brooks researches the background of the police officer chasing the Thumbprint Killer, Detective Tracy Atwood (Demi Moore), and discovers she's in the middle of a messy divorce from Jesse Vialo (Jason Lewis). Brooks decides that Vialo and his lawyer (Reiko Aylesworth) will be Smith's first "victims". At the scene of the Vialo murder, Smith urinates in a fit of panic, leaving his DNA for the police to discover later. While driving away from the scene, Smith pulls a gun on Brooks, which Brooks and Marshall had predicted would happen. Brooks explains his plan to Smith, who agrees to kill Brooks. Brooks takes Smith to a cemetery he owns, and explains that they will find an open grave; Smith will shoot Brooks and then cover him with just enough dirt to mask the body. The next day, a casket will be lowered into the grave and covered, and Brooks' body will never be discovered.Smith attempts to shoot Brooks, but Brooks reveals that, at some point prior, he had broken into Smith's apartment and bent the firing pin on Smith's pistol, rendering it inoperable on the off-chance that Brooks would change his mind. Brooks' brush with death makes him realize he wants to see his grandchild and he turns on his would-be murderer, slitting Smith's throat with a shovel. As Smith lies dying, Brooks reveals that he used many different MO's before becoming the Thumbprint Killer. With Smith's urine providing the only DNA evidence of the Thumbprint Killer at a murder scene, Brooks will remain undetected.Mr. Smith is named as the Thumbprint Killer and Brooks returns to his normal life. Knowing he is in the clear, Brooks calls Detective Atwood, whom he has come to admire, to ask her why she is a police officer. She replies that her father had wanted a boy, and she wanted to succeed in spite of him. Atwood is unable to trace the call before Brooks hangs up, but she realizes that the Thumbprint Killer is not Smith. That night Brooks has a nightmare in which Jane kills him, suggesting that he fears Jane will become like him.
真心受不了十条评论有八条都在说精分第二人格。
这部顶多和psycho有关。
和分裂有毛线关系啊。
所有一切都可以用精分来解释?
too young too shallow。
明显MARSHALL的设计是为了向观众交代男主的心理活动好吗。
这部片子还是很值得一看的,导演功底深厚故事平缓铺陈开来。
涉及到父女之情,父亲为女儿打乱了自己的理性和原计划。
夫妻之间有亲昵和亲情可是妻子对于男主的深夜去向毫不怀疑。
一开始我期待并不高,看到一小段枪战的时候倒是有些惊喜。
主情节的操控很有力。
即使在脚本上有些“无巧不成书”的意思,这倒也可以谅解了。
也许这部电影并没有致命ID那么出名,可是我觉得比致命ID好看。
见仁见智吧。
致命ID的线索安排太故弄玄虚。
以上。
探讨人性的双面性,展示残忍、阴暗的另一个自己。
布鲁克斯先生是个成功的上流社会人士,热衷慈善,德高望重,家庭美满。
这样一个满分男人,人格里却有着另人不为所知的一面:另一个他自称马歇尔,不断诱使布鲁克斯以杀人为乐。
刚开始看有些头晕,搞不懂马歇尔和厄尔之间的关系,后来明白马歇尔其实是Mr.brooks的双重人格,厄尔足够冷静和机智。
最搞不懂史密斯先生,他是一个十足的蠢货,鉴定完毕,他愚蠢的出场就能预料到他被杀的命运。
第一次接触这种题材的美剧,剧情好评结局潦草~我们总会期待美好,所以避谈人性之恶,于是大丽花总在内心最深处绽放,直到浮出水面才让我们瞠目结舌:真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平时看不出来啊,藏得太深了太变态了。
布鲁克斯先生,道德放一边,人性摆中间,直面灵魂处最黑暗的部分,去表现分裂力量的暴力美学。
为什么这是一部好片?
连环杀手可以说几乎是最不令人待见的题材,面对多条生命的毁灭,观众们具备了不逊于杀手一般的冷静的品质。
不就是死几个人么?
何况又不够血腥,人皮客栈那样的血肉横飞流似乎还能稍微撩动观众们厚重的神经,但又转瞬即逝,不给人留下任何印象。
布鲁克斯先生作为一部题材古旧,场面不算血腥,有没有过多限制级镜头的影片,何以成为一部好片的么?
我想只因为一个字,“抗争中的人性”。
上面有位朋友写了很好的评论,叫“每个人心中都有Marshell”,我深以为然。
Dark side不仅仅存在于电影和Stephen King的小说中,它潜伏在人心最阴暗的角落。
当主体意识恍惚时,它便会趁机而出。
这就是为什么世界著名的连环杀手一般都是著名的精神病患者。
但Mr.Brooks超越了该层面的潜意识的控制剧情,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本我与超我的竞争。
影片中Brooks先生无疑是成功的,身居高位,爱好慈善,笃信上帝。
可以说是社会的精英,salt of the earth。
其实要成为这样一个人不难,只要严格遵守条条框框,压抑不为社会主流接受的欲望即可。
但Brooks没有那么好运,他一方面祈求能维持自己超我的理智,一方面还要受到本我的引诱。
影片一开始的祷告是很好的诠释,我们甚至可以感受到他苦苦抗争的颤抖的心灵。
悲剧就是把人的命运毁灭给人看,我想说有时候无需毁灭,也是悲剧。
Brooks先生虽然还活着,但谁能否认他已经身在地狱?
日复一日的抗争,难道不是最大的惩罚?
其实欲望如影随形,从不曾离去。
MY GOD,请赐予我宁静,去接受我所不能改变的。
请赐予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
并赐予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布鲁克斯先生》
在给这部片子添加标签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加“双重人格”,但最后放弃了,因为以这部片子的呈现方式来看,马歇尔与厄尔不是各行其志,而更像深深了解彼此的多年老友,是同谋,是另一个自己,或者说,根本就是自己。
观众似乎已经习惯了“A一直是大好人A,直到有一天发现B其实就是自己,从而惊慌失措地卷入人格斗争”的套路。
至于马歇尔和厄尔呢,不妨看成一个人的两套心理机制的并列对话。
出于现实道德及罪恶感,厄尔长期以来努力实现自我对本我的压制,而平时在旁唆使杀人的马歇尔则为真实的欲望与快感代言。
他们并非本质不同,只是所属意识层面不同,行事原则不同,事实证明两个人的深层需求是一致的,两个人都聪明优雅,他们是协商与合作关系。
厄尔曾通过社团活动的帮助将马歇尔压制了两年,故事开头时马歇尔如幽灵般卷土重来,影片并未忽视处理两个人的关系变化:厄尔先是逃避拒斥,不过用不了多久就和马歇尔一起快乐地大笑,就像知己兄弟把酒言欢。
说到底,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位恶魔。
有人与他对抗到底,有人游移不定,有人向他妥协,有人与他握手言和,有人与他共谋大计。
有热心观众认为这部电影缺乏有力的冲突,因而失去了叙事的力量,其实不然,影片的核心冲突不在于外界施加给厄尔的阻碍(包括女警察和志愿当杀手的笨蛋跟班),而在于厄尔的内心:想洗手不干回归宁静的愿望VS深深存在于血液中的杀人的欲望。
女儿犯案的事件促使厄尔作为杀手的主体性生成,他在马歇尔劝阻的情况下拿起了屠刀。
女儿的怀孕促使他放弃了人间蒸发的完美计划,因为他想看着婴孩长大,想维护美好家庭,想看宁静的结局。
这场抗争的结果是厄尔最终未能从内心的挣扎中解脱出来,他只能深深地沦陷其中,在孤独的精神悬崖边不断向遗弃他的神明祈祷,甚至挚爱的女儿也成了他梦中的魔鬼。
宁静的幻景注定不可能实现,他将在不安与挣扎中继续日后的人生。
女警官的线索确实和主线互动很差,厄尔和女警察之间的张力直到最后都没有形成,不过厄尔对这位女子特别在意的原因想必和他女儿有关,女警和厄尔的女儿都是富二代,不愁钱不愁前途,但在女警的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女儿所缺乏的信念与斗志,他更害怕女儿实现“抱负”的方式是成为一名愚蠢的惯性杀人犯。
他感到心中的天使蠢蠢欲动,那份不安正是最后噩梦的由来。
要让观众对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产生认同,最便利的方法就是设定他深爱着自己的某位家人(妻子也好女儿也好),影片也采取了这个方法。
可惜各条线索交织散乱。
如果我是导演或编剧,可能会尽一切可能强化厄尔与女儿之间的情感张力。
最后我们发现影片中的任何人都不能真正走入厄尔的内心,没有人真正了解他,观众也不能真正了解他,他始终是那个孤独而优雅的危险男子。
杀手可以超然脱俗,凌驾万物,但这种主角设定的犯罪片最好能展示足够惊艳的杀人技术和犯罪场景,然而这位布鲁克斯先生除了那张时刻提醒你“我很沉着冷静酷”的脸以外,似乎不剩多少特技了。
他太成熟太酷,把自己包裹得太好,结果少了点真,难以真正打动人。
尽管如此,个人还是喜欢这部片的气质,很淡很冷很克制。
当犯人被导演用人格化的角度来表现的时候,观众会觉得有点迷人。
这个时候,道德会变得模糊。
观众有点变成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里面的人质。
严谨,精密,有力,冷静。
一点点迷人。
看过CSI的都会认识男主角的太太。
训练记忆。
练习。
又是精分,满足人内心窥探和杀戮的原始冲动
炮灰smith弱到不符合理科生智商的级别了。有些事,只能一个人骄傲一个人痛苦,即便父女母子都不能直说,是人类最大的悲哀。这是我从这片子里看到的。
狗屁不通
人格分裂的电影总是很吸引人
接受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
这部看着没什么感觉呢~~就是都死得挺惨的~~
人格分裂下的杀手,片尾Brooks先生的梦,血浆终于喷涌而出,震撼人心,正所谓虎父有犬女!
人格分裂的片通常都有点意思
很精彩
没亮点
有其父必有其女,布鲁克斯先生的恐惧一点儿都不为过。况且这些事儿布鲁克斯还需要马歇尔,可是Miss布鲁克斯可是单枪匹马闯关的侠女。
剧本稍差,结尾松垮。可惜了我的男神。
如果没有那结局,这部电影只值3星
这可能是最早看过的精神分裂片儿了
双面生活 痛苦么?还是快乐
优雅么 就是人格分裂挺多余的
跟自己斗也其乐无穷。这部虽然不是太著名,但确实很精彩。凯文•科斯特纳让我印象最深的三部,与狼共舞,布鲁克斯先生,瓶中信。
1.没风格没质感,跟二流电视剧似的.2.人格分裂+后窗+dexter+女警官=shit
不要总自以为你了解谁,只要一个小念头,爱你,杀你都有可以。
很不错的娱乐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