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可以让老马(马丁·斯科塞斯)笑得最开心的人?
看完这部剧后就知道,绝对是弗兰·勒博维茨(Fran Lebowitz)!
基本上这部剧就是弗兰说脱口秀,老马在一旁不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几次我都怕老人家笑得岔气。
这部剧看晚了,看完特别喜欢!
弗兰·勒博维茨是一个神奇的人物,从小叛逆,女同,退学,典型的美国民 主 党 自由派,搬去纽约成为作家。
但写小说依然无法满足她的追求,因为她有太多好玩儿的见解,而且说话不仅直戳要害还极具幽默感,特别适合脱口秀。
之后她成名就是被邀请出席各种电视节目作评论,每次开口都惹得观众和主持人大笑。
事实上,看本剧前十分钟,就能感觉到她是老马(Martin Scorsese)+伍迪艾伦(Woody Allen)+卷西(Jesse Eisenberg)的混合体。
不仅是说话的语速、节奏和幽默感,连长相都是这三人的混合体她有很多对各种事,特别是纽约这座城市的独特见解,别人也很爱问她的看法,而且每次她回答得都很绝妙。
她的最大优点就是不用长篇累述,往往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但还能惹人发笑。
看老马呱呱呱地笑得那么开心就知道了。
本剧是老马指导并对弗兰·勒博维茨的采访,绝对是老马指导作品中最好笑的一部。
我真希望老马能学点她的幽默感,那他的之前那些电影就不会那么沉闷了。
精彩语录摘选:1)你的幽默感是怎么来的?
弗兰: 跟你的身高是怎么来的一样。
2)所以你觉得幽默感是天生的吗?
弗兰:反正对我来说肯定不是别人教的,从小我妈就跟我说:“女人不能有幽默感,男人不喜欢有幽默感的女生,谢天谢地,她说的并不正确。
”3)关于手机时代新纽约的生动描述弗兰: 我觉得只有我走路是真的看路的,其他走在路上的人都看手机。
而我没有手机。
我看到一个男生居然一只手发短信,另一只手拿着披萨,用胳膊肘来掌握自行车的方向盘,显然,他差点撞到我。
4)关于时代广场弗兰:看戏时不得以会去,但每次去都得被街上不看路的人撞个至少75次吧。
幸好纽约交通不好,车都开不起来,这也是为何我还活着。。。
居然有人带书去时代广场?
你对得起书吗?
5)关于纽约地铁弗兰:有次地铁居然关掉五个小时因为上面有异味?
你坐过纽约的地铁就知道,里面从来就没有无异味的时候!
后来他们说没有异味了就开放了,那是因为你关闭了五个小时没上人!
就算是出家的人只要坐一趟地铁就能再也无法心平气和。
6)关于人们只追求钱和价值弗兰:拍卖名画时画出现没人鼓掌,被卖出几千万后人们才鼓掌,他们根本不是在为艺术鼓掌,而是为了那个标价。
7)关于纽约太贵住不起弗兰:每个人都说纽约市太贵了,但是却有800万人在这里居住,奇怪了,他们是怎么住得起的?
8)关于为何依然有很多年轻人搬去纽约弗兰:纽约曾经很棒,我也是因此才搬来,不是因为它安全,也不是因为它安静,而是因为我们这些外来人有一些想法和观念与自己的家乡格格不入,无法被容纳,而纽约可以接纳我们。
比如同 性 恋,别的地方不接纳,于是纽约就挤满了愤怒的同 性 恋 们。。。
9)关于富人弗兰:每小时10美元是靠自己努力赚来的钱,百万富翁的钱都是"偷”来的。
10)关于在纽约生存弗兰:纽约是这样一个城市,你可能早上睁眼发现自己身无分文,但晚上就能赚到钱。
只是这种容易赚钱的途径现在越来越少了。
11) 关于那些把随身物品乱放缺乏警惕性的人弗兰:我年轻时在车里放了一包烟和一个苹果都被砸车抢劫,警察还说:“你这是自找的,把这些放在车窗前那么明显的地方!
”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那些会把包随便放在我面前却不看好的人,我看了都忍不住想偷12)关于音乐弗兰:流行歌手是最容易受人欢迎的。
音乐可以使人立刻快乐。
那些歌迷们真情实感地感谢歌手带给他们快乐。
而且不像毒 品、尼古丁和酒精会伤害别人,音乐在最快速度带给人愉悦时又不伤身。
13)关于她自己弗兰:我没有什么能力改变什么,但我就是有很多很多观点要表达。
14) 关于极限运动和做有挑战的事弗兰:我觉得人生就已经够有挑战的了,不需要再给自己添堵15)关于犯错弗兰:如果一生中不断重复犯同一个错误,那肯定是因为这件事你就是不擅长。
14)在宣传这个剧时被问:你会看这个剧吗?
弗兰:我不看,我没有Netflix 很想成为弗兰·勒博维茨这样的人,说话又尖锐又酷,别人不会觉得冒犯反而觉得好笑。
我又有了新的偶像!
这个剧已经在Netflix上播出了。
第一集超好看 发现共性。
第二集 精神上的东西更好 心灵相通的可以传承的情感好过多巴胺分泌的暂时的快乐 纯真年代 考尔德传记第三集 当过出租车司机 年轻人糟糕的坐飞机体验 富人六点从健身房回来 度假糟糕 小李子在片场法庭抽电子烟的特权 商业航班是啥和一般航班相比第四集 我的梦想也是不工作 在沙发上阅读 餐厅女服务员要想排上班就必须陪经理睡觉 如何不内卷 只有跳出来这个圈子。。
需要一些更严格的筛选。
和现在女演员出头没啥区别 经理是同性恋 大家都想去。。
但是他只雇男服务员房价好贵 也想中彩票第五集 体育 挑战是你必须去做的事情 而不是编造的事情。
体育也是生意 因为男人掌控世界 所以就要热爱体育吗?
确实跳皮筋比赛也挺好的哈哈哈。
不管怎么样 有另一面 不用迎合别人有自己思考 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 头脑发达思维简单我也不喜欢 我更喜欢聪明的头脑!
一样的观点!
她喜欢阿里也不是就要喜欢体育 但是可以认真倾听交流就很好!
不同的观点碰撞。
第六集 不用电脑不用智能手机的人 互联网对她如同卡戴珊一家。
她可以不用,我不用怎么生活呢?
应该也行,但是可以少用一点大概。
与我,更多的是人和人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大量如卡戴珊一家的信息,根本不关心。
知道Instagram和twitter是什么才不去用 她永远是个脑袋清醒的人。
你只能真正理解跟你同时代的人!
确实不太能去了解和理解不同时代的人。。
年轻的人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的美貌会消失第七集 讲读书 读书的意义曾经是可以放大很多倍你的世界 但是现在不是了。
看书不用找认同感,书不是一面镜子,而是一扇门。
这和lili看法一致,他让我不要总是看感同身受的书,但是我确实喜欢看现在地铁上看纸质书的年轻人多了起来,但是她又觉得他们看的书不够好 不太行。
那她应该写一些东西出来 ,告诉这些年轻人什么书是值得看的至少。
大部分人看书也是看推荐有的时候就被营销进去了。
后面确实写了tips for teens 感觉真的挺不错的在1978年的newsweek.Think before you speak,read before you think。
也想给娃买个这样的杯子。。
近年来网飞不仅电视剧拍得好,纪录片也完全不落下。
而一部优秀的纪录片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每个人的评判角度不同,大体上随便说说,我觉得若是单纯从拍摄手法上来看,有趣又顺滑的剪辑、镜头语言以及配乐,缺一不可。
但要是考虑内容,那就见仁见智了。
有时候只是想用画面涤荡一下心灵,有时候是真的想通过纪录片学习知识,但你想过吗?
有一种纪录片,看完是会让人很爽的……它也不是那种智识相通的心流体验,就是单纯地爽快。
偶然看到弗兰发言的截图让我心生好奇,打开这部名叫《Pretend It's a City (2021)》的纪录片,开启了我的“爽片”之旅。
在这之前我甚至不认识Fran Lebowitz这个人。
维基百科写:【弗兰·利波维兹(Fran Lebowitz)是一位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
她最为人熟知的是她通过对于纽约大都会生活的察觉、洞悉和描述,映射出对于整个美国社会生活方式具有讽刺幽默意味的评论。
有评论家称之她为“当代的多萝西·帕克”。
】弗兰来纽约之后做过出租车司机,打过零工,做了一些不太平常的小工作,后来得到安迪·沃荷的赏识,并作为他主办的杂志《访问》的一名撰稿人。
在那里,她写了一篇称为《我们的海滨》的文稿。
之后她也在杂志《淑女》工作过一段时间。
她的前2部作品《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均收录在论文集《弗然·利波维兹读者》(The Fran Lebowitz Reader,1994年)。
弗兰在电视和电影等其他领域也表现出色,因为她不仅是作家,还是喜剧演员、记者和演说家。
其实弗兰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她的观察和表达能力,这也是《Pretend It's a City》的魅力所在,让人惊讶于她的描述,怎么可以这么生动,每句话都可以拉去讲脱口秀的程度。
话说回来,看完会令那些没有在纽约生活过的人都心生向往。
我们可以通过她的描述感受到她对这座城市的“爱”和关心。
当别人问她为什么是纽约的时候,她会反问,除了这儿还能去哪里?
在这部由七个部分组成的纪录片中,故事由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导演和他的主人公、作家和全神贯注的弗兰·莱博维茨(Fran Lebowitz)合写。
纽约的城市光景和喧嚣,交织着谈话X谈话,交错的剪辑让人真的感觉在看脱口秀节目。
她讨论了疫情以及她对失去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悲痛,以及艾滋病&疫情对纽约艺术界的破坏性影响。
用弗兰自己的话说:“我没有什么能力改变什么,但我就是有很多很多观点要表达。
”不仅仅是片中提到的议题,弗兰对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不屑一顾,从竞技运动到健康和度假的概念。
她还会用生动的语言来告诉你她讨厌的理由,包括她为什么不使用智能手机,或是她如何“爱书如命”。
即使你不同意她的观点,也很难不欣赏她的表述方式。
甚至想要拥有这样的伶牙俐齿和睿智头脑。
整个纪录片使用的是20世纪70年代的风格和照片。
弗兰在每张照片中看起来都很出色。
固定的着装风格形成了她的个人特色。
她的眼镜尤其像点睛之笔。
这款眼镜的外观虽简单,但却是精心设计的。
弗兰曾经承认,她定制的眼镜价格和汽车差不多。
她的牛仔靴也是专门制作的。
她的上衣来自萨维尔街裁缝Anderson & Sheppard,她的男装衬衫则是来自Hilditch & Key。
我自己感觉这算是某种固执的坚持。
世界对待“一成不变”的人总是感到奇怪和了不起。
也正是这些东西让她变得“奇怪”而特别。
这是一部充满弗兰个人魅力的纪录片,是纽约的生活部落格。
不需要我摘抄过多的台词和叙述来表扬它。
也许我们可以尝试用相似的考察态度去看自己生活的城市,或许也会有新鲜的名台词诞生。
改变总是从觉察开始。
在大多数人都把脑袋装在屏幕里的时候,假装这是一个真实城市,让我们认真看看真实的城市,过去、现在,以及它将变成怎样的未来。
2022-2-1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于今年1月在Netflix上线,是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和作家弗兰·勒博维茨共同出品的纪录片,其主要以对话的形式并夹杂着一些采访和提问来呈现弗兰·勒博维茨对纽约生活的全方位吐槽。
在近期的美国娱乐节目《周六夜现场》,一小品对《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进行了恶搞。
小品全程是Fran随便讲几句,Martin都狂笑。
当我看完全七集纪录片后,发现SNL小品的演绎太精准了。
弗兰是谁弗兰·利波维兹(Fran Lebowitz,1950年10月27日-)是一位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曾在《华尔街之狼》扮演法官)。
代表作有《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弗兰自称花了十年生闷气后又出了儿童书《Mr. Chas and Lisa Sue Meet the Pandas》(1994年)。
弗兰出生并长大于新泽西州,在被高中开除后,于1969年搬到了纽约。
为了维持生计,弗兰最初一开始做过清洁工,出租车司机和pornography写手。
在21岁时,她开始为一个小杂志写书评和影评,杂志的创办者就是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的第四任妻子Susan Graham Ungaro。
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 Jr., 1922 – 1979) 是一位美国爵士贝斯手、作曲家、乐队领队。
他被视为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
随后,弗兰开始为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工作,写专栏 "I Cover the Waterfront"。
1978年,她出版了第一本书《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后,开始不断接受采访和上电视并成为当地的名人。
弗兰对她的犹太人身份的认同来自于其种族和文化,但与其宗教含义无关。
她自称从7岁起,她就已经是一位无神论者。
E01 Pretend it's a city 假装它是个城市弗兰被提问“你是怎么描述你的生活方式的”,弗兰回复道“我绝不会用生活方式这个词”。
弗兰被问“你会看不起人吗”,她回复道“有一些自命不凡是不好的,我的自命不凡不是针对你父亲是谁,你读的哪所学校,你在哪里长大,而是你是否同意我的意见”。
纽约地铁L线由于气味暂时关停了,弗兰说平时地铁车厢也不是紫藤味的高山村庄。
随后提到了911后的空气问题,即便在80个街区内人们都能闻到粉尘,Christine Whitman作为负责人仍表示空气没事,现在数千人得了癌症。
纽约生活物价这么贵,没有人负担的起,然而住在这里的八百万人somehow做到了。
弗兰说自己从未想生活在过去的纽约,这直接总结了一个半小时的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
E02 Cultural affairs 文化事务“为什么犹太人不吃培根?
因为太好吃了!
”
弗兰提到第一次(在某件事上)没有任何天赋是小时候学习大提琴,她随即认识到了自己可以通过练习能变得更好,而不是优秀。
大佬果真是早早就认清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情了。
弗兰对于人们关于自己真正喜好但不擅长的事情的建议是,自娱自乐不要打扰他人就好,人们没有必要去展示任何事情。
她批评人们现在喜欢去晒任何小事。
“音乐家和厨师为人类大部分愉悦感负责。
”
在接受斯派克·李(Spike Lee)的采访时,弗兰表达了对艺术和体育的看法。
艺术是人们去观赏一个最终结果,人们会反复地去欣赏这个作品,但体育在于整个竞技比赛的过程,当比赛结束输赢已定,人们不会把这一场比赛再重新看一遍。
为艺术鼓掌,而不是价格。
弗兰提到了毕加索作品在拍卖时,当画作出来后现场是鸦雀无声,当拍卖结束后,人们为被拍出的高价鼓掌。
她对查尔斯·明格斯(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的评价是个十足的吃货,让唐人街厨师都跑出来鼓掌那种。
一向目中无人的查尔斯·明格斯对另一位音乐家Duke Ellington却毕恭毕敬。
再自大的人都有一个其敬重的人物。
E03 Metropolitan Transit 大都会交通运输弗兰提到了纽约出租车司机开车太疯狂,她年轻的时候还谎称自己怀孕了,好让司机能够减速。
在提问环节,一个西班牙女人开始讲自己被警车撞,然后开始诉讼纽约这个城市。
弗兰和马丁忍不住打断,这不是提问,这是在讲故事。
一个地铁站为了重修关停五个月,弗兰忍不住吐槽这些狗狗的马赛克画像,在真正重要的问题解决前,艺术装置完全没有必要。
弗兰对于“度假”的态度也格外有趣,“我出门不是为了度假,而是为了赚钱,好让我能(不出门)继续住在这里”。
E04 Board of estimate 审计部门弗兰表示自己不喜欢写作,一直不满意自己的工作,随后意识到了自己就是讨厌工作。
弗兰谈到MeToo运动时,提到了反对浪潮(backlash)和撒谎的可能性。
她的态度更为细致和接地气,她的重点放在了普通女性上。
MeToo运动能够被引起重视是因为女明星们的参与。
要明确的态度是,这种演艺圈的潜规则当然是不好的。
对于女明星来说,你可以选择不去接某部戏而避免受到侵犯。
但对于在酒店整理床铺或从事类似工作的女性来说,她们很难有选择的余地。
弗兰说自己当年不去做服务员是因为要得到排班需要和领班睡觉。
E05 Department of sports & health 体育与健康部门这一集,弗兰表达了对现今的养生,体育,度假项目,和一些所谓的挑战的负面态度。
在接受Spike Lee的采访中,弗兰说自己讨厌体育。
她喜欢穆罕默德阿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拳击手,而是作为一个有象征意义的人物。
Spike Lee说体育的意义也很有道理,体育给予了观众一份认同感,并且对于黑人来说这也是他们最先改变自身地位的手段。
就是他不断打断弗兰说话和咄咄逼人的态度有点烦。
斯派克·李,美国导演,凭借《黑色党徒》获第91届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最佳改编剧本。
而极限运动只不过是人为的,没有必要的,自我编造的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并且现实生活就足够挑战了,这一段和小崔脱口秀说过的一段所表达的意义类似。
E06 Hall of records 户政部门开场弗兰说道,人会持续犯错,但年龄越大,能找的借口越少。
弗兰被提问有没有“guilty pleasure”,她说既然是乐趣,就不该有负罪感。
弗兰小时候到了7:30半就被要求上床睡觉,之后她问她妈为什么,她妈说过了晚上7:30就忍受不了她继续吵闹了。
片尾,弗兰说,真正年轻的人是意识不到年华逝去的,当你意识到了,证明你的年华(开始)逝去了。
E07 Library services 图书馆服务开场,弗兰被提问“你认为存在令人窒息的political correctness吗?
”,弗兰说我的呼吸很顺畅。
太佩服弗兰这种四两拨千斤的说话方式。
弗兰说,“如果你把一本书掉在地上了,你要亲吻它一下”,这是她在犹太教堂学到的对祈祷书的态度,她也将此应用到了别的书上。
弗兰在年轻时为安迪沃霍尔工作写专栏,声称二人关系不好。
在安迪沃霍尔(1928-1987年)去世两周前,她把她持有的所有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卖掉了了,为了支付公寓的维修费。
弗兰真是没财运啊。
二人的犹太人长相也太明显了!
1978年,当弗兰受邀为《新闻周刊》写专题,她的父母对此格外惊讶。
弗兰的父母不看《时代周刊》(因为当时的老板亨利鲁斯是反犹人士),但是看《新闻周刊》(Newsweek)。
其写的专题就是为青少年提供意见,在纽约公立图书馆售卖的冰箱贴上就引用了其中的一句话。
弗兰从成名到现在,她的服装造型和说话态度几乎没有变化,果真大佬在年轻时就决定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这是一篇3.8妇女节特辑,关于《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的影评。
她是谁Fran Lebowitz (1950年10月27日-)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她也是女权主义、同性恋,她为Aids群体发声,评论是她的工作。
代表作包括《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 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 1981年)。
这部传记式纪录片由Martin Scorsese导演,每集30分钟左右,共7集。
每集围绕一个大主题,以和Fran对话或采访的形式,讨论她的人生哲学。
纽约一直是Fran创作的母题,因此纪录片也围绕纽约展开,从艺术、大都会交通、金钱物质房产、谈到健康、书籍、生活等等。
Fran因幽默讽刺的谈吐并总有新观点和视角出名,幽默却不浅薄或讨巧,这部纪录片也将她的此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
全程小Trick不断,全剧总会伴着着Martin或观众的笑声,看到有个短评是“一直担心Martin会笑背过气” 觉得太可爱了哈哈哈。
Reviews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点是Fran谈及很多对年轻人的观点,比如地铁上所有人都在看手机,路上总有一心多用,描述精准、充满画面感,Fran另一个特征是她很抵触互联网技术,她从未拥有过打字机、电脑、手机。
关于她对Judging的看法也让我非常有感触,现在的网络环境让很多人失去了这一技能,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再评判。
评判从不是坏事,糟糕的是不会正确的Judging,我们更应该评判的是作品本身,而不是作品背后的人。
Fran讲故事的能力真的太强了,当然她也说,很多人问她如何变幽默,这就像成年后要长个一样难(So I quit immediately hahaha!)。
她总会对那些看似习以为常或被认为理所当然的现象发表观点,在她的描述下,才醒悟该行为有多么不可理喻。
Fran热爱写作,但是当她发现写作变成工作时,就不再热爱工作。
她说她唯一想做的事是成天躺在沙发上阅读,但是没有这种工作,如果有的话她早就有钱买房子了。
看到这里我真的笑出声,好的全世界的打工人都一样,我心满意足了(不是
艺术的慰藉从来不是让人大彻大悟,让我们对生活多一点点热爱、反思和精神被满足的愉悦,这就够了。
不得不说,整个纪录片我最最最喜欢的还是最后一集Library Services,Fran探讨了书籍对她的意义,Fran说“无论你是谁,你拥有的只是自己的人生,但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
对我而言,读书是一种变得富足的办法,也许这就是我从不关心钱的原因。
因为只要你能读书,你就会非常富有,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一直读书,就不会想金钱,金钱不重要,但读书就很重要。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这点对年轻人更加重要。
我期待的女性公众人物形象之一观看传记作品,比起共鸣,我更期待的是了解我未曾经历过的生活方式,作为探索更多可能性的范本。
从第一夫人Michelle Obama,火遍文化圈的埃琳娜·费兰特,到学术圈的上野千鹤子,我总是期待在公共作品中看到更多元的女性形象,她们的成功不是基于完美的身材,我指的是,不像超级英雄电影或综艺节目中的女性,身材姣好和貌美是作为成功女性的必要条件。
Fran在出版第一本书并且走红后,她的穿搭也成为她的icon之一。
每次看到她慵懒地坐在椅子上畅所欲言,说起她20出头刚在纽约当司机的日子,那一刻我明白,她始终是自由的,身体上精神上都是,没有什么能禁锢她,哪怕纽约本身。
此外Fran作为女权主义,也谈及了对#MeToo的看法。
一直认为20世纪后半叶很有魅力,那个时代造就非常多有创造力的艺术家,Fran便是其中之一,当她在回忆80年代的事情时,我发现她从未衰老。
Here's toToniMorrisonFran和Toni Morrison一直是非常好的朋友,这部纪录片也是为了纪念她,在全剧快结束时出现“In loving memory of Toni Morrison”,那一刻我热泪盈眶。
Toni Morrison:“When you get these jobs that you have been so brilliantly trained for, just remember that your real job is that if you are free, you need to free somebody else. If you have some power, then your job is to empower somebody else. This is not just a grab-bag candy game.”
致敬 Toni Morrison.祝所有女性节日快乐The End.
《假装我们在城市》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纪录剧集,讲的是他的朋友弗兰•勒博维茨对纽约城市以及生活中一些话题的看法。
她有像图书馆一样的公寓,她曾经想买很大的公寓就是为了装下自己的万册图书。
听弗兰聊天真的非常有趣,她说自己从来不用社交软件,所以也没有电脑,苹果手机。
之前有人自以为是的给她介绍什么是照片墙,什么是推特。
她表示非常生气,“我没有这些东西不是因为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刚好相反,我正因为知道它们是什么,所以才不用它们。
” “我只有一个地址,一个普通手机,这两样就足够了”。
她承认自己是对文字有天赋的人。
小时候的她喜欢大提琴,父母打算凑钱给她买大提琴让她练习。
然而她说,大提琴我很喜欢,但没必要在这上面花钱,勤加练习只能让我变得进步,却无法让我优秀。
“作家,画家或其他艺术家,最重要的是天赋,天赋最伟大之处在于它具有唯一一个绝对分散在世界各处的特性。
它和任何事情都毫无关联,它无法买到,无法习得,无法继承,也无法遗传。
” 她一直以来的观点是“读书是一扇门,而不是一面镜子”,因为很多人读书是为了寻找自我认同感,而不是拓宽自我。
对于城市,四千万美元就为了增加时代广场的装置,五个月的地铁关闭就为了墙上能贴一些艺术装饰。
她认为这一切都很荒唐,为什么他们要拿着纳税人的钱去添置一些无用的事物,却选择忽略掉坑洼的水泥地以及掉落的瓷砖。
而让人更震惊的是,半小时甚至一小时以上的公交车等待时间,对于乘客想问“XX大道离XX站最近”的时候,司机的回答竟然是理直气壮的"I don’t know "。
理由是这么多站台,他怎么可能记得住。
但弗兰认为记住每一个站台,这是基本的职业操守。
这甚至想让那些能记住四千道菜品的服务员来当司机了。
在当代城市,似乎人人都在提醒你要有健康的生活状态。
弗兰说“以前没有养生,为什么现在大家都在讲养生”,这是一种贪婪,不生病对于大家来说还不够,还得要更健康。
这其实是一种额外的健康,这是需要用金钱去买的。
为了健康,大家还会选择爬山,大概人们是想挑战自己吧。
但这些挑战都是假的,其实不用去爬山。
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去做。
那些让他害怕,或者他们认为自己很难做成,不擅长做的事情才是真的挑战。
“赚大钱的前提条件是喜欢钱,非常爱钱,非常在乎钱才行。
我一直认为,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认为钱够用就行,另一种人就是有钱人。
”我喜欢弗兰对于金钱的看法。
她说她非常讨厌钱,但是她喜欢各种东西,比如家具,车,衣服等等。
她希望她的钱能支付她所拥有的东西就足够了。
整部剧集,弗兰可以跟你吐槽纽约的物价,诉说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各路名人的趣事。
她与安迪·沃霍尔吵过架,还被大胖子查尔斯·明格斯追过十几条马路,只为了跟她说句想一起去吃个饭。
或者在CBGB、Studio 54夜夜笙歌不闭眼的奇幻旅程。
弗兰的生活都是多姿多彩的,在纽约这座城市,她有自己独特的姿态。
1.我从来都不认同"恶劣的乐趣"这一说法。
因为,乐趣只要不伤害到别人,它能让你感到快乐就够了。
2.读书,不是一面镜子,能让你看到自己。
它是一扇门。
能够为你提供一个你现实中无法触及的世界。
3.及时行乐,无所顾忌。
4.即使高中退学了,还是有追求梦想的权利,和实现梦想的能力。
5.钱,不重要嘛?
不,它比你想象中的要重要的多。
弗兰·勒博维茨就是那种认识五分钟你就会爱上的人,但需要足够的勇气才敢接近。
弗兰·勒博维茨是谁?
马丁·斯科塞斯拍了一个纪录片系列剧集来介绍。
弗兰谈论一切,我们通过这个“一切”了解弗兰。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合作,很多人好奇他们是怎么相识的,弗兰在台上扭头问马丁,马丁重复了一遍像在思考,“我们怎么认识的?
”,弗兰接过话头,“我们自己知道吗?
”,然后我们就听到马丁在这部片子里,作为本尊出现的无数次哈哈哈哈之一。
他们没有广而告之的深谈应该已经有过很多次,因为弗兰是一个随时都在高谈阔论的人,对生活的城市、对年轻人的思潮、对社会的看法,她有太多看法。
不夸张地说,任何时代我们都需要这样的知识分子,非常需要,事实就是,这样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少了。
我们中国影迷更熟悉的是导演马丁·斯科塞斯,马丁为什么要拍她,这是看这个纪录片之前我个人的疑问,我相信持这样疑问的不止我一个,而答案就在这个片子的每一集里,把弗兰是·勒博维茨这样一个学识渊博,且能把所有的看法清晰幽默表达的知识分子引为好友,并拍摄这样一个纪录片,简直天经地义。
他们在银幕上的合作,第一次是同样由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弗兰·勒博维茨是一号嘉宾。
第二次是弗兰出演马丁的电影《华尔街之狼》,在里面客串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
然后就是这次的纪录片剧集《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个人纪录片剧集不多见况且还是由马丁·斯科塞斯执导,但是只要你打开看一集,你就没法不被这个侃侃而谈的女人吸引。
“天赋”伟大的地方在于,买不到,无法习得,也不能继承的东西。
无关身份、地位、种族、肤色,上帝手里握着一把沙子,散落在世界人口的各个角落。
弗兰很小就发现自己没有大提琴天赋,而且大提琴是她到目前为止唯一喜欢但没有天赋的事情。
当时她所在的学校,到一定年纪后,学校会收回学生手中的大提琴,弗兰喜欢便希望父母买给她一把,但是就在爸妈商议怎么为她筹钱买下一把大提琴的时候,弗兰说我不要了,其实我弹的并不好。
妈妈说,那是因为你练习得少,如果你多加练习。
弗兰说,不,练习会让我进步,但并不会让我变得优秀。
她12岁的时候拿到过班里的风趣幽默奖,对,她来自一个有风趣幽默奖评选的学校,尽管竞争并不激烈,尽管她从小就被告知搞笑的女孩不受欢迎,事实证明,妈妈错了。
但是幽默这件事,有人在很多年后在她的讲座上问,如何得到,弗兰犀利但真诚地回答,想变得幽默跟想长个一样。
纪录片主要的篇幅都是弗兰的讲座,对谈,或者跟几个同道聊天,串联这些场次的主要是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的纽约市全景微缩模型展区,以及弗兰穿梭在纽约街头的画面。
她庄严肃穆又气势汹汹,她只是行走在这个城市,你都感到她跟这个城市之间的张力,她对一切发表看法,街景布置、市政部门、年轻人、运动员、干洗店、纽约时代广场,纽约的一切都是她谈论的对象。
她总是有很多意见,自称愤怒的原因是,意见多多而又无能为力。
她想当市长,但她知道市长这份工作非常难,所以她自请上夜班,别人上白班,她上夜班,上任第一件事情想改善地铁交通。
她谈论很多公共话题,围绕本人的首先是爱读书,她租很大的房子,为此飞到各地去工作,为的就是放下她的一万册书,她跟已故诺贝尔作家托妮·莫里森交谈,谈到写作,托妮·莫里森 劝她把你改成“我们”,这样会让读者有代入感。
弗兰说NO,随后解释,你是你作品的主持人,敞开怀抱欢迎大家来,我不是,我是我作品的检察官。
作为评论家,弗兰非常严格,对别人很严格,对自己更严格。
她认为,喜欢没有问题,但一个面向大众的作品,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准,这也是为什么她讨厌写作的原因,她小时候非常喜欢写作,但自从写作成了工作,她就不爱了。
太爱写作是成不了好作家的。
大部分号称喜欢写作的作家写得都很烂。
托妮·莫里森是她认识的唯一喜欢写作还写得好的作家。
事实上,她认为现在的人太爱展示自己了,一点点小事都要发到社交平台上。
正在的表达却在被不断地压缩,并且大部分人随着年龄增长,会逐渐融入到这个世情社会,渐渐失去表达的欲望,但弗兰不是,看到她总是想到被引用了无数次的杰克·凯鲁亚克的金句,叫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当然,也永远愤怒。
简单剧评一下虽然我不太了解这位作家/幽默大师,但我第一眼看纪录片的时候,会对她独特的思维所吸引:看透城市生活现状的本质、一阵见血地戳穿城市现象背后原因、到位地总结了不同城市群体的想法。
当然她是站在西方国家城市的角度,进行普遍日常的解读,当然也是以纽约为代表城市展开的,比如:城市人的生活习惯、阅读现状、政治参与、年轻人、互联网的普遍等等,每一集都有个大主题,然后细琐地收集弗兰在这些方面表达过地见解。
虽然这无法代表所有城市,但是也不妨去找找自己所在城市与弗兰所在城市所交集的方面,用幽默、嘲讽的方式去看待城市生活的日常貌似也是个有趣的方式,去对自己的城市表达热爱和愤怒。
一些弗兰语录以下都是我是从第二集开始截的图。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句弗兰对年轻人想说的:Think before you speak. 因为我怕我翻译的不准确,我只能说很像“三思而后行”地意思,其实对于年轻人而言更是如此,我们总是表达自我地时候蠢蠢欲动,但不妨先暂停了解自我、了解事情本质之后,再表达。
有时候作为个体的我很难全部都做到,但这句话很有启发哦。
以下是从第二集开始截图了的弗兰语录,当作我地乱序摘抄
弗兰对年轻人想说的
关于坏习惯
关于音乐
读书如何让你富有
当弗兰面对“政治正确”的调侃
关于挑战,关于犯错
视觉艺术的标价 & 为何喜欢小孩
面对互联网冲击 & 享受乐趣
当遇到与你不同时代的人
弗兰很生气,因为她是纽约街头唯一看路的人。
她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就叫“假装我们在城市”,以警示那些目中无人的挡路者——这城里还有其他人呢!
在纽约生活了五十多年的作家弗兰·勒波维茨,对这座她离不开的城市和其间的当代生活都有诸多不满。
作为弗兰的多年好友,同样深爱纽约的马丁·斯科塞斯显然了解也欣赏她的愤怒。
继2010年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后,马丁在Netflix原创纪录剧集《弗兰·勒波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再次将镜头对准了这位手上无权却意见多多的友人,捕捉她在访谈、演讲、城市漫游和咖啡桌对话间的连篇妙语,一同为纽约献上一封辛辣而真挚的情书。
都市观察家的生活意见1980年前后,两部有关纽约生活的随笔集《Metropolitan Life》和《Social Studies》奠定了弗兰作为作家、评论家的江湖地位,也让发表意见、评判事物成为她此后的主职工作和风格标签。
《假装我们在城市》是一部弗兰的意见集锦,也是她观点密集而结构松散的建城宣言。
全剧共有七集,除开与剧集同名的第一集,剩下六集的标题都取自纽约的某个政府部门名称,为弗兰信马由缰的漫谈划定大致方向。
但即使有预设主题,也不要指望弗兰会照本宣科。
她有太多的话要说,对任何人事物都有一箩筐的意见要表达,金句和妙喻层出不穷,名人趣闻和年代轶事信手拈来,最终把所有命题发言都全部变成自由发挥的爵士即兴。
在“文化事务部”里,弗兰赞美天赋在人群中分布的随机性,讲述因才能不足而放弃大提琴的童年往事和曾获得的“班级幽默风趣奖”,但一转头,她又开始对当下文艺环境大发不满,一针见血地批评人们在拍卖场上为了成交价而不是毕加索鼓掌;在“预算委员会”中,对房地产市场不敏感也阻止不了弗兰对纽约的摩天大楼发表高见。
她不懂建筑但懂衬衫,所以,在城市建筑上彼此借鉴的纽约和迪拜,到她嘴里,就成了互相抄袭的布克兄弟和拉夫劳伦;而在“体育与健康部门”下,大烟枪弗兰又犀利地嘲讽起了养生,认为“养生是一种贪婪,”责怪硅谷刮来的保健邪风,吹得纽约街上三分之一的人都背起了她看不惯的瑜伽垫……
听弗兰说话是一种纯粹的享受,哪怕是少数略显陈腐的论点,经她的坦荡和诙谐一包装,都成了值得摘抄的箴言。
而比言语更迷人的,是弗兰那独一无二的人格魅力。
弗兰尖酸又真诚,对自身的局限性有着清醒的认知,谦虚地表示“人只能理解同辈人”,但到了每次开口表达意见的时候,却仍是强硬无比地爱憎分明,毫不妥协,也从不抱歉。
已故作家托妮·莫里森曾建议弗兰把文字中的“你”换成“我们”,以表达一种对读者的邀请。
但显然,弗兰不喜欢“我们”,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延续了她的这种距离感。
对于观众,弗兰既不亲热也不讨好,她就像一个脚步过快的导游,一路撒下聪明的词句,完全不在意身后的游客能否跟上。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想紧随她身后,再听听她还有什么话要说。
旧日纽约消亡史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的“纽约全貌”展区,是《假装我们在城市》中反复出现的一处场景。
宏伟的纽约市微缩模型间,穿着鞋套的弗兰小心翼翼地跨过大桥,活像空降纽约的哥斯拉。
不管弗兰在谈什么,她的话里永远只有一位主角:纽约。
她和纽约之间的爱恨纠缠在剧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纽约对她来说是《尼伯龙根的指环》一样庞杂繁复的大麻烦,却也是一处从不无聊的文化天堂。
噪音,地铁,游客,房价,市长,干洗店,时代广场,装置艺术……弗兰对纽约的种种怨言虽然幽默但不新奇,大多时候只是在重复和加深现代人对纽约固有的刻板印象。
而在表层的抱怨之下,那些对旧日纽约的快照式追忆,才是整部剧里更为珍贵动人的部分。
69年就来到纽约的弗兰是一位联通各界人士的活坐标,也是许多历史事件的亲历者。
她见证了O.J.辛普森案件宣判时的万人空巷,也呼吸过911后覆盖城市的“烟尘”;她曾为安迪·沃霍尔工作,看过拳王阿里与弗雷泽的世纪之战,还被爵士传奇查尔斯·明格斯追着跑过第七大道;
她开过出租,因此知道司机们常去的Belmore餐厅(Belmore餐厅也在马丁的《出租车司机》中出现过);她嗜书如命,然而钟爱的旧书店大都关张消失……
在弗兰轻描淡写的回忆里,所有的故人旧事连成线,已被拆除的建筑构成记忆的街区,她脑海中的纽约在鸣笛声和爵士乐响中拔地而起。
碎片化的观点输出不足以描摹纽约的样貌,搭配上个体记忆的真实重述,才能让一座已经消亡的旧日城市再度鲜活。
最佳损友老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在剧中的存在感很低,他藏在背景里,鲜少提问也从不插话,只会用阵阵傻笑声回应弗兰的妙句。
但这并不是说马丁对作品的参与度低。
谈话间隙,马丁会适时剪进杂志剪报或影像资料来丰满友人的表达,就像一条俏皮另类的“导演音轨”,一撮点缀性质的香辛料,为《假装我们在城市》增添多一层风味。
当弗兰谈到出租车速过快,马丁就插入一段自己电影《下班后》的片段;当斯派克·李和弗兰因体育话题产生异见,马丁就立马补充94年斯派克·李在赛场边和尼克斯队员互喷的名场面;在弗兰讲起《华尔街之狼》片场和小李子的电子烟往事后,马丁还要用自己颇有辨识度的嗓音录一段煞有介事的免责声明……在采访中马丁曾表示,这部作品的创作初衷很单纯,他只是想和弗兰待在一起。
两位老友像一对最为默契的喜剧搭档,而马丁视角下对弗兰毫不矫饰的欣赏目光,也让整套剧集在可爱风趣和愤世嫉俗间找到了完美平衡。
不过,拍摄时的弗兰和老马肯定没料到,一场疫情会彻底改变纽约的样子,也赋予了这部作品新的意义。
当人潮汹涌的日常纽约暂时消失,剧里弗兰所有的抱怨都成了失去才知珍惜的怀恋,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从一场针对纽约生活的吐槽大会,变成了一份封存住纽约最后活力的珍贵纪念。
虽然纽约总在变化中,但如果现在有一个能一键把纽约复原到疫情前的红色大按钮摆在面前,哪怕是最讨厌街头行人的弗兰,想必也会不假思索地一把按下吧。
没那么好笑
受不了日瓣文青的追捧。本身就是个inner joke大集合。评论尼玛搞得还在上个世纪电视台放北京人在纽约似的🙄️舔着个脸荣光荣光的,真是一脸问号。没有不同意fran见解的意思,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强行去共鸣没有共鸣的生活。I'm just not interested。不行吗。几年前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来美以后才发现,书名里的美国大城市=纽约,而不是美国的大城市。因为,美国有且仅有一座符合jane Jacobs笔下的城市,那就是纽约。纽约在美国其实是个另类的存在,New Yorker亦如是,这拨人大概是全美为数不多更习惯住高层apartment而不是house的人了吧😛
看了十分钟实在看不下去了,从没见过自我感觉这么良好的“老女人”。这一星是给马丁的,虽然还没看见他说话。
笑不出来
Fran 生於美國文化史上最後一段高雅與糜爛尚能共存的時光。想像她白天和Warhol 在Broadway 辦公室吵架,晚上回到仍未士紳化的East Village。即使對她不熟悉的人,也能從對話中關於藝術、資本主義、#MeToo、公共交通的小觀察小牢騷拼湊出這城市獨特的氣息和節奏。和Marty 可愛的友情再加一分。
7.7/10 大多数时间都做到了Witty,但是鲜有精彩的Intellectual的时刻,尤其是第三四集比较沉闷,但最后三集简直效果爆炸,我想这当然也和观看者是不是同意Fran的观点有关,她鲜少留有余地,正如她所说,她是一位Prosecutor,当我被审问时固然觉得不适,但当我站在她身边一同审问其他人时,是无穷的快乐。
一集弃。毒舌但不是幽默,负面情绪太强,只能算是吐槽不算纪录片吧。在我看来这个年纪的作家并不应该带有这样的优越感,怎么会对纽约的普遍现象如此震惊呢。并不觉得好笑,马丁的笑就像罐头笑声,不明白为什么会笑成那样。
看不下去,get不到
请问好看好笑在哪里。。。
意义何在?我又不是看不进书,至于听一个高晓松式的评论家大倒苦水?
会想到《十三邀》的那句slogan:带着偏见看世界,但不同于许知远的故作深沉,弗兰用幽默来当自己的保护壳,她的妙语连珠让几十年如一日的老派变得自洽。关于纽约的观点对我太有启发,让我得以带上战斗的心情投入毕业以后的生活。马丁的笑着实有些夸张,有时难免会像对朋友的逢迎。
偏见,牢骚,做作,肤浅,自大,得意,自恋。
一个左棍的价值宣誓,十分无聊。
处理手法蛮简洁但也轻盈,这种轻盈一部分是用幽默代替深入,比如问到弗兰对现在令人窒息的政治正确有什么想法,她说她呼吸还算正常,剪辑也到此为止,似乎马丁也就是陪笑捧场型创作;另一部分应该和它作为一部讨论焦点主要在城市空间的人物纪录剧集有关,这于年轻观众而言相当友好了,vlog、播客、standup comedy都以近似的形式和内容被我们接收过,就像纽约的文化精英主义(褒)一面的科普入门。(作为午餐剧蛮舒服)
马老你还是拍电影吧
伍迪·艾伦说‘我永远不会想加入一家有我这样会员的俱乐部’,他说的俱乐部大概就是指弗兰这样的纽约知识分子。看到有评论把勒波维茨和艾伦对比,愈发觉得伍迪·艾伦让人觉得幽默的地方恰恰在于他对于自己的刻薄有一种神经质般的自我意识,能让他一边表演刻薄,一边又让人觉得这个人可笑。相比之下,‘我是纽约唯一一个不会边走路边发短信的人’等等自我标榜实在是让人尴尬。刻薄的我实在是接受不了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刻薄。
老马丁的笑点真低啊,个人觉得一般,get不到弗兰那些幽默,怼斯派克•李那段有意思,确实很少人会重温整场已经知道结局的球赛啊哈哈。总之她的生活态度还是很赞的,一个人住,被书籍环绕,真的好。
知识分子碎碎念,固执、有人格魅力,虽然说啥全忘了,但是马丁的笑声荡漾在脑海里哈哈哈哈哈。评论好多精神纽约人,有意思。看了前四集,对我来说属于心灵鸡汤类别,以后不开心了再找来继续看吧~
算作是《公众演讲》的续集,但又因更长的篇幅与片集化而在观感上比前作更加放松和从容。依然不认为勒波维茨的讲演时时刻刻都闪耀着幽默与智慧,斯科塞斯在纪录片中也存在数次由无动于衷至附和表演性大笑的突然转变。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勒波维茨之口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两人对纽约的爱,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回想而显现。斯科塞斯继续在对话间穿插各种视频素材让语言描述变得具象却又是极个人的记忆速写,甚至还间接回顾了自己的迷影史与创作史,对《黑胶时代》首集曾展现过的The Mercer Arts Center倒塌事件的真实回忆,让斯科塞斯和他的作品成为了纽约的镜像存档,如同皇后区艺术博物馆中巨大的纽约微缩模型版图,他真的倾其一生热爱着这座城。
其实我也喜欢party,我也不爱出门旅行。我也讨厌钱,喜欢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