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杀戮黑帮枪杀,这种事不是每天走在街上都能撞见的,然而片头一老一少两个疯子硬是陡然把平静无聊的故事带入了血腥的场景,生活化的motel里,老板一家惨遭毒手,和观看的我一样,他们谁又能想到随着老头在镜头里的一出一入,不过一个长镜头的时间,两命呜呼。
小马仔,进去打水,随随便便,丝毫不在意面前躺了两具新鲜尸体,也不在乎指纹啥的。
当小女孩出现,也是稍作镇静,果断拔枪。
但是下个镜头一转,另一个寻常百姓人家的姑娘跃入眼前,讲述着关于怪物👹的噩梦,而温情的老爸在一旁安慰。
但是谁能料想,老爸非亲生,战斗力还远远超过片头两个看似牛逼实则逗逼的炮灰。
是的,小姑娘不是长了阴阳眼而是第六感超群,旁边那个看似温柔的男人就是梦魇中的怪物,怀揣者不可告人的秘密。
无论是片头的不幸还是此刻的平静都在默默暗示关于暴力的不可测和普遍潜在性,当然本片大大夸张了暴力的不可测和潜在可能。
随着两个逗逼被干掉,一家人的平和急转直下,组合家庭的真相浮出水面,V叔的身份也渐渐浮出水面。
校园暴力,只是个为了引出家庭暴力的幌子。
V叔一巴掌,正太好伤心。
V叔一发情,老婆不知如何是好,爱恨交加。
暴力从外蔓延到了这个本就是破碎凑成的家庭内部。
脑补剧情,不难得知,三年前V叔独自一人来到印第安纳小镇,遇到孤身一人的单亲妈妈大婶,以异乡人的成熟暖男气质辅以强劲的床上马力吸引到了寂寞已久的大婶。
组合家庭,大龄单亲妈妈和外地身份不明的男人,这个家庭本来就是不稳定的。
突发的暴力时间恰好渗入了这本就存在的裂缝里,生发蔓延。
矛盾的是,V叔为了保护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家庭,不得不将自己身上的暴力最大化。
家庭这个本来应该漫溢温暖的地方又怎么容得下这个沾染暴力的男人?
故事越往后,猛料越多。
原来,V叔在这世上并非孤身一人,而且有黑帮头目为其亲哥。
V叔本来也是杀人如麻的暴徒一名,而且cao人无数,常年被人怀疑神经不正常,活脱脱就是片头两个逗逼的翻版,于是开头那个神来一笔的镜头一转突然觉得非常有说服力了呢。
V叔因为挖了组织里辈分比他高的人的眼睛,导致哥哥地位动摇,自己只好远走他乡。
他万万想不到,当自己已经重新做人,以为会得到哥哥的原谅,哥哥竟然要他的命。
血缘之亲为了权利,可以如此,情何以堪。
情何以堪,于是杀之。
于是本片与上面👆相对立的一个命题出现了:黑帮这种需要营销暴力的生意到底是容不下亲情的。
于是血亲,家庭这些都成为了可以松动的概念,暴力恰巧成为了助推的一股力量。
暴力本身无罪,有罪的是驱动的欲望,普通稀松的有性,有凌驾物质和他人的权利,也有无因的为所欲为。
以下可能为过度解读:如何消化暴力?
答曰:信仰。
V叔一直带着十字项链,杀了长兄后在湖边清洗自己,以及回到暴风雨后的家里参加晚餐时餐桌上妻子合十的双手,他忏悔的眼泪,我坚持认为是有意强调宗教意味。
不只是孔夫子讲“礼”,强调家庭观念。
圣经旧约里面那些繁琐无趣的聊血缘关系,和儒家文化下修宗祠,写族谱一个道理。
推己及人,从小家到天下一家,善的信仰能带来sulvation。
V叔捍卫“家人”,杀兄长,这其中爱已经成为暴力的动因,但只有以暴制暴。
餐桌旁的他,像野兽一样舔拭伤口,如此孱弱,暴力只有在真爱面前才会显得孱弱不堪,爱却不能包容不必要的随处寄生的暴力。
只有善的信仰能消弭一切罪恶暴力,但相比简单的欲望和暴力,爱与信仰都是如此虚无飘渺。
这是2005年上映的电影。
汤姆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他一家在美国一个小镇上平静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俩劫匪要抢劫餐馆,并企图伤害餐馆的员工。
汤姆无奈之下果断出手,杀死了这两个劫匪。
于是他被当作英雄受到大家的赞扬。
照片也登上了媒体。
没想到节外生枝,费城的黑道老大从照片上认出了汤姆就是以前的仇人乔伊。
找上门来报仇雪恨。
除了迫在眉睫的危险之外,汤姆还受到警察的怀疑,以及妻子儿子的不信任。
汤姆用暴力解除了危险,可是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和家庭的温暖却再也回不来了。
在影片中,每个角色的关注点都不一样。
对于黑道人物来说,我就是黑社会的老大,说一不二,只有我欺负别人的,没有人敢在我头上动土。
对敌人向来是睚眦必报,哪怕过了多少年,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
只要让我知道了,肯定要找上门去。
对于警察来说,维护一方平安,维护法制是职责所在,对汤姆的怀疑,对傅格迪的警告,当然也是必须的。
对妻子伊蒂来说,家庭幸福儿女平安,有一个“最好的男人”陪伴身边,夫复何求?
可是,一旦这种平静被打破,一旦发现这个男人曾经是个人渣,那种感觉被欺骗后的气氛和对家庭对丈夫割舍不下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无计可消除,只有祈祷上帝了。
而对于汤姆自己,告别他厌恶的过去,“乔伊已死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是他唯一的选择。
一旦有人阻止他这样做,他只能做出绝望中的最后一搏了。
影片中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只能这样去做,也应该这样去做。
然而这种于自己的“应该”却并非是别人所能接受的。
影片就是反映了各种“应该”中的冲突,以及各色人等如何设法去化解这个矛盾。
如汤姆对所有人的彬彬有礼,是为了彻底抹去过去;警察山姆小心翼翼的询问汤姆,并声严厉色的警告傅格迪,这些都是他的工作,同时也不希望得罪任何人;伊蒂要汤姆对她说实话,实际上是暗自希望她所看到所感觉到的都不是真的;傅格迪上门找汤姆复仇,同时对所有人包括汤姆和伊蒂都保持了足够的高雅风度,他只是轻声的对伊蒂说:“我向你先生要的东西会影响你,也许会改变你的一生。
”口吻中充满了同情和惋惜;奇瑞在动员汤姆“乖乖领死”前,反复向自己的亲兄弟说明这样做的不得已,是“应该‘的。
所有这些,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人们本来就是生活在这些选择、无奈和挣扎之中,虽然许多时候并不一定诉诸暴力,虽然许多时候不得不诉诸暴力。
从表面上看,汤姆足够强大,身手实在不凡。
他战胜了所有的对手。
可是当他自己丑恶的过去被揭露之后,最大的失败者不就是他自己吗?
他曾经力图用老老实实的做人,勤恳踏实的工作去洗刷自己的过去。
他也知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黑道早晚会找上门来,所以十几年来他小心翼翼担惊受怕的生活着,寄希望于侥幸。
可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厄运终于找上门来。
即便自己想洗心革面立地成佛,也远非想像的那么简单。
人一旦做出了选择,就要准备终生为这个选择付出代价。
曾经那么美好的家庭,现在却充满了猜疑。
妻子对他说:“我不相信你。
”儿子说的更加直白:“你是躲在衣橱里的黑道老爸吗?
如果我抢了商店,不让你分一杯羹会被罚吗?
如果我向警察检举你,你会把我做掉吗?
”可以想象,在汤姆今后的生活里一直会弥漫着这种不信任,他也只能在这种生活中忍受煎熬。
这或许就是他的命吧?
影片名为《暴力史》,我以为所探讨和反映的是人类暴力的历史。
看了之后才知道,编导只是告诉我们汤姆其人暴力的过往被揭示之后发生的故事,是汤姆个人的“暴力史”。
于是也自然会使观众去思考这样的问题:暴力是存在于每个人性格中的自然属性还是后天环境所培育出来的恶习?
这又引发了很宽泛的关于人类性格中暴力特征的探讨了。
我个人认为,暴力倾向是后天形成的。
源自于每个人成长的家庭和接触到的环境,不经意的语言和行动埋下了暴力的种子,如汤姆教育儿子打人是不对的,儿子立刻反问道:“打人不对,那么杀人呢?
”在他的心目中,无论是持刀抢劫还是见义勇为,都是暴力。
偶然的事件又触发了这种暴力。
影片中,女儿的噩梦、儿子的被挑衅,乃至劫匪的横行,都是暴力的触发点。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无论暴力是先天还是后天的,能够触发暴力的机会会越来越少,这才是文明的标志。
由此想到一个题外话。
现在时兴的是“暴力美学”。
我不知道这指的是现实生活中还是艺术作品中?
也不理解暴力“美”在何处?
是实施暴力的过程还是暴力的结果?
是欣赏周润发躺地双枪射击或李连杰的蜈蚣鸳鸯腿,还是满地尸体上血肉模糊的身躯?
如果这就是美,那么我宁可去欣赏蓝天白云轻歌曼舞鸟语花香。
为了赏心悦目,也为了不把中午那顿饭呕吐出来。
我的观念实在是太落后啦!
本人评分:6.5。
很多人天生崇尚暴力,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很多时候,拳头要比语言好用很多。
而有些人会回避暴力,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没有使用暴力的能力,很多时候,越是回避暴力的人在被动的情况下爆发出来的力量越具有毁灭性。
如果说,达斯汀.霍夫曼的《稻草狗》是不得已的被暴力,那么,大卫.柯南伯格的《暴力史》则是身份对暴力的催发以及生存意识对暴力的驱使。
从表面上来看,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居家的男人,隐瞒了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重新拥有了新的生活。
在平静而美丽的小镇中,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安详的度过终身。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不得已成为一名施暴者。
抛开这个故事来看,本片讲述的是一个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故事,在面临威胁和死亡的时候,影片的男主角总是用暴力的方式化险为夷。
尤其是在身份被揭开之后,以暴制暴成了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除此之外,影片还隐隐约约的传达出了一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念。
其实,人类的文明发展史就是不折不扣的暴力史。
大卫·柯南伯格最聪明的地方就是,既没有对暴力行为做出道德上的谴责,也没有批判暴力存在的错误。
他所讲述的仅仅是关于暴力本身的问题。
人类是理性和兽性并存的产物,大多数时候,理性总是能压制住兽性,在某些时刻,兽性一旦被激发,理性将会荡然无存。
正如影片中的男主人公。
身份焦虑以及对自我的认同也是柯南伯格在电影中讨论的焦点,在他之前的作品《变蝇人》中,男主角通过改变基因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身份,而在《暴力史》这部电影中,则是通过掩饰和扮演的方式来抹掉过去的记忆。
身份焦虑的问题总是围绕着认同危机而形成的,只有处于危机之中,当稳定有规律的事物被偶然的不确定的体验取代时,身份问题才会变得至关重要。
当男主角的生活陷入危机和紧张中的时候,身份问题,才成了困扰他的问题。
影片在暴力的外衣下,阐述的是个人身份何去何从的问题。
《暴力史》男主角的身份焦虑是因为在死亡的逼近下,生存的残酷性和生命的荒谬性让他对自己真实的身份出现了一种恐惧和焦虑的感觉。
恐惧,是因为即将到来的,不可预知的悲剧,焦虑,是因为面具被揭穿,肉体被暴露在阳光之下的无可遁形。
男主角以为自己转换了身份就能拥有获得宁静生活的权利,其实,这只是一种不敢承认过去的自欺欺人。
所以,从根本上来说,这部电影依然是悲剧。
尽管,在影片的结尾,大卫·柯南伯格通过比较温馨的方式淡化了整部电影,但是,温馨的背后隐藏的是一个家庭无法言说的苦楚。
这个温馨的家庭曾经拥有过的所有美好的东西都已经支离破碎了,所留下的只是无可奈何的荒凉和回不去的酸楚。
这部电影虽然简单,但是张力很强,影片的开头两个抢劫犯在乖戾中隐藏着邪恶,平静温馨的氛围中弥漫着一些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
柯南伯格在一开始就将悬念设定后,整个故事的开始,是汤姆在自己的咖啡馆内击毙着这两个暴徒。
整部影片的动作设计非常简单,利落连贯,剪辑凌冽,观赏性和娱乐性非常强。
柯南伯格将现代动作电影中经常使用的快速剪切所营造出来的观赏性和传统动作电影中的粗狂和直接组合起来,让暴力在这部电影中游刃有余。
去看DAVID CRONENBERG的这部以〈暴力史〉为名的电影,大致是因为记得早前一直欣赏的杰瑞米·艾恩斯演的他的两部片子《蝴蝶君》和〈孽扣〉,此片在巴黎上映的时候,这里的电影资料馆正好也在作CRONENBERG的回顾展,翻了目录才想起自己看过这个导演的其他几部片子,只是觉得他的电影暴力性太强,不太愿意记得细节,当时挑了几部看,其中还包括很早之前就看过的〈变蝇人〉,都是充满了探究自身身份问题或者是人物肉体与灵魂异化的电影。
《魔戒3:王者归来》里的Viggo Mortensen这次成为了〈暴力史〉的主角,特别留意了他到巴黎为本片作宣传时的报道,尤其记得他当时对此片里的一些情感关系所说的话"爱情关系中的一个关键要素,就是要尊重对方身上带着的病"。
因而前几日匆匆赶去看了电影,这个男人在〈暴力史〉中的表演果然让人刮目,完全跳脱之前的角色,将片中那个有着暴力过去,并且竭力自其中脱身出来的男主角演得十分出色,值得赞叹。
而电影中出现的两段不同情绪的性爱戏亦成为揭示现在的汤姆与曾经的乔伊关系的重要线索,尤其是第二段的近乎强暴的场面,男主人公回归到非常身体性的人,表面上是在用原始的情爱的记忆唤回妻子,或者是留住自己从当初习惯杀人技术的乔伊变成现在与世无争的汤姆的力量,究其深层意义其实是在揭示另一个重要课题:就是人性中无法扬弃的动物劣根性。
电影〈暴力史〉的导演CRONENBERG在解释这个片名时,亦特别说明影片所要探究的其实是整个美国,乃至是人类的犯罪历史、根源以及救赎的可能性,片名用"暴力历史"而非个人的"暴力故事",就是因为想到美国警察局登记罪犯时所用的术语,即某人有多长的"犯罪史"。
整部电影故事简洁,叙事手法流畅,其中的几段暴力场面处理手法快速而简洁,直接且犀利,最后一场戏停留在平静的家庭饭桌上,想要表达的情绪已经渐渐收敛,但是每个人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然后,所有的家中成员都坐在了一起,一起承认和面对最终共属一个特殊族类的彼此,虽然是一言不发,却已道尽了一切。
如以前在博上所说,我的兴趣在于惊悚片,对《暴力史》这类打着惊悚片旗号多少有点名不副实的片子本没有太多的兴趣。
感谢如约而止的冷空气,感谢吹了一天多的大风,终于让我在一个百无聊赖的晚上再次领略了导演老怪胎Cronenberg的本事。
这是部剧情简单的片子。
漫画改编,指环王里阿拉贡扮演Viggo Mortensen饰演的男主角,再加上老怪胎Cronenberg一贯的把简单的事情说复杂,把复杂的事情变简单的本事,基本构成了这部影片的全部。
一般说来漫画改编电影一定符合老美的口味:剧情大多简单,人物脸谱化,看起来不用费什么脑子。
这部电影似乎也不例外,与Cronenberg以前的片子《苍蝇》《死亡地带》等相比,《暴力史》除了剧情更易于理解外,一直在宣传这样一个主题:作为人的天性之一的暴力,是像疾病一样可以控制和治愈的。
用简单的剧情来探讨人性中的暴力,《暴力史》不是第一个。
此前一部英国女学者乔安娜·伯克的书《面对面的杀戮》,将这一主题阐述的很新颖,也更深入。
她一改以往大部分人所认为的打仗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很少有人会喜欢暴力和战争,而通过二次大战和越南战争期间士兵的日记,书信,报道等揭示了这样一个现实:日常生活中温和善良的人们成为杀手是由于战争结构使然,在战争的环境中,人们寻找快乐的方式往往就是将另外一个有血有肉的同类杀死:-------------------------------我原以为自己不会以杀戮为快事,直到有一天因为负责迫击炮,得以掌控可能是现代战事中最具杀伤力的武器……那天……我指挥着一枚炮弹打中敌营,眼见尸体甚至尸块飞上天,听见伤员、逃兵绝望的哀嚎。
说真心话,那是我平生最快乐的时刻。
... ...那种可以操控生死的感觉,沿着枪管望去,瞄准一个人,心里念叨,好,就你了。
感觉归感觉,实际做又是另一码事。
你未必会觉得难受;相反,你会很骄傲,特别是一对一,对手也有机会的时候。
两人不过扔一个帽子的距离。
这就是“猎人”的乐趣。
... ...——摘自《面对面的杀戮》-------------------------------同样是暴力这个主题,英国女学者可以追溯它的根源,认为这是人性中无法避免的一面,而怪胎导演Cronenberg可以用帅哥Mortensen在杀手和家人前的判若两人;面对过去和暴力的挣扎来证明暴力如病,治愈只需要爱和时间。
一千个人眼中总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李安曾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臂山,若换做Cronenberg,想必他一定想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部暴力史。
小电影,坦率的,含蓄的,勇敢的电影。
结局,按照电影的规矩,Joey会在湖边自杀吧,我看也有观众也在imdb留言表达这个想法,既然我们都想到了,显然是俗手。
有观众说,结局有点weak,然后一个自称罗曼蒂克式的观众回文表达她的观点: 在结尾,这是他们在片中第一次make love的地点,而且目光对视的呼应,含蓄的表达了the love is still there的结论。
女儿的表现我觉得也是很有意思的,它是在这个僵局——一个有点社会化的尴尬场面——成人思忖自己面子的时候——,孩子为父亲取出了餐盘和餐刀餐叉。
似乎可理解为,未来是innocent的。
很low-profile的电影,yet powerful in several aspects。
已经很难了,在这个主题下。
同今天看的另一个电影《Bewitched》一样,演员的表演为影片增色很多。
后者是妮克·基德曼主演的,迷人。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屎到底能不能扶上墙呢?
影片讲述一个平庸小镇上一个平淡无奇的家庭,丈夫打理一家咖啡店,过着悠然自得的生活;一天,两个穷凶极恶的混混在店里寻衅滋事,丈夫忍无可忍,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忽然间,战斗力提升了100个贝仙,一举变成超级塞亚人报销两大恶人,由此声名大躁,远近驰名,说到驰名,我刚在驰名眼镜店配了副黑框眼睛,非常老气!
这场意外,让生活从此改变,原来,丈夫曾经是纽约黑帮的头目,杀人无数,吃喝嫖毒四项全能;媒体的曝光,让仇家从四面八方涌入,一场厮杀再所难免;可这并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是自己的家庭,妻子、子女,从来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妻子觉得受到伤害,从头到臀都是场骗局,可她如此爱他,爱这个家庭,该如何面对?
俗话说得好,抽刀断水水更流,唯有一搞解千愁,在这个进退两难爱恨交集的节骨眼上,一场无理性纯肉欲的云雨之欢如洪水猛兽般爆发,两人在楼梯上胶着,厮打,纠缠,爱之深,恨之切,惟有在激烈的肉体碰撞中释放、发泄……楼梯是种很悬的东西,狭窄的过道,容不下两人,只能合二为一;倾斜的坡度,有失平衡,只能全力以赴;历史上,通过楼梯性爱化解爱恨情仇的范例不胜枚举,著名如乱世佳人,克拉克.盖博将斯佳丽强行按到在楼梯边上一番云雨后,斯佳丽容光焕发回心转意,大呼受用;所以现代家居中,一条楼梯真的是家庭和谐家好月圆的必备产品,很幸运,我们的新房都有楼梯。
说到哪?
恩,两人一番肉搏后,妻子撒手而去,表面仍是愤恨,心里却是高兴的。
而这时,丈夫最大的仇家出现,这个仇家不是别人,而是他的…… 一部情节不错、很有力量的影片
我希望它片长更长一些,可它只有一个半多小时.它给我的感觉是真正的一部电影,一部让我产生去拍电影欲望的电影,一部可以感受电影魅力的电影.它不同于<断臂山>这样的电影,它比较特别,比较非主流.我希望<暴力史>有前传或者续集,它完全可以拍.
在电影院前犹豫的时候,我的脑子里转着TIM BURTON的僵尸新娘和这部David Cronenberg 的A History of Violence。
由于最近看了两部Tim Burton的片子,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和Big Fish(有空会扯扯),最后还是选了这个限制级的电影。
我对暴力电影并不反感,对天生杀人狂和搏击俱乐部的喜爱还有点耸人听闻。
大海报上挂着魔戒里面国王Aragorn的扮演者Viggo Mortensen的头像,这个有北欧血统高大男人似乎具有一种天生的领袖感召力。
我看过电视上的宣传片,这次他好像不“想”当英雄。
印第安纳州的小城米尔布鲁克,Tom Stall(Viggo Mortensen)是个温和谨慎的模范公民,在一个镇上的快餐店经营一份工作,律师妻子漂亮能干,膝下一子一女,生活平静如水,再普通不过的幸福。
一切被一次偶然颠覆,像一个恶梦惊醒一次睡眠。
影片开篇,一个杂货店前,敞篷车里的年轻人吸着烟等他的同伴(后来知道应该称之为同伙)。
杂货店被血洗,孩子也不能幸免,没有打斗,只有结果。
拉得很近的镜头让所有场景充满张力,甚至能闻到血腥味。
时间似乎是一个大太阳的午后,两个沿路抢劫杀人的劫匪作了一次血腥的停留。
和英伦影片常出现的雨夜湿淋淋的阴郁罪恶与东方电影里拉拉扯扯死死大大还要配上台词的拼杀比起来,好莱坞的罪恶似乎更加热爱西部沙漠里沉默的阳光,需要理由么?
需要遮掩么?
赤裸裸的暴力,蛮横而残忍。
一路杀劫来到米尔布鲁克,一段故事结束, 一段故事开始。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Tom 在千钧一发之际干净利落地解决了闯入快餐店的劫匪,出手之迅速甚至让他来不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他的枪瞄准已经倒地的劫匪的头,扣动扳机,不眨眼,一切似乎出自本能。
没有人惊异于他的行为,媒体的报道使他称为万人瞩目的英雄,坐在病床上的Tom关掉电视,预料到即将到来的风暴, 表情复杂。
洗不干净的血,Tom曾是Joey,费城赫赫有名的黑帮头目,血债累累,仇家无数。
他在沙漠里窝了两年想彻底埋葬的过去终于浮出水面。
Joey对于Tom,对他毫不知情的家人,是一个正在苏醒的血淋淋的恶梦。
面对寻上门来的黑帮和曾经对他无比信赖依靠的家人,Tom和Joey在挣扎.他自己的否定以及家人建立在埋葬历史上的信任并不足以推翻黑帮的确认,反而在后者的威逼骚扰下,前者在动摇。
一向温和退让的儿子出手将挑衅的同学打成重伤,妻子在黑帮的跟踪骚扰下变得脆弱疑惑,镇上的警察也开始质Tom的真实身份。
Tom一直试图杀死的那个Joey在仇家以他儿子的性命作为要挟时终于再次爆发,直至只身入虎穴,斩草除了本是同根生的仇家,以血洗了血。
像大多数好莱坞的电影主人公一样,Joey是战无不胜的英雄,反映迅速,出手敏捷,不心软,不犹豫, 是程序写好,一开机就不可收拾的杀人机器。
他唯一的“弱点”是他那个想成为Tom的善良愿望,使他无法面对家人的眼光。
影片结尾,Joey变回Tom回到家中,正在晚餐的家人都沉默着,最后女儿为他端来盘子,儿子递过来晚餐,描一笔有些尴尬的温情。
怎么说,虽然故事有点俗套,我觉得这还是一部不错的电影,镜头干净利落,情节紧张刺激(另外有两系列有看点的性镜头,一次浪漫, 一次暴力),虽然某些隐藏观点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难堪。
暴力史不像天生杀人狂那样刻意挑衅关于道德善良这样的传统观念,但通过Tom被埋葬又被激发的杀戮本性,以及结局对强者的臣服似乎在诉说美国老大站在血腥历史上的暴力政治。
如果以血洗血的暴力逻辑在正当防卫的基点上被激发。
如果不能停止的杀人机器面对自己和家人的痛苦挣扎无法被隐瞒。
如果血的历史不能被遗忘,人类能走多远?
居家男是不好惹的。
记得英国一家科幻杂志评选过英国民众心中最具特色的虚构人物,人皇大人名列前茅,解说词是这么讲的:阿拉贡他的伟大之处在于既要假装自己是个要饭的,还要保持王者风范。
嗯,大概洪七公也是这个范儿。
气场决定角色,大概没有哪个白痴观众看见一个壮男扎起围裙就会以为这是个纯种家庭主夫,让这帮身手不凡的家伙锅碗瓢盆才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
像文·迪塞尔那样笨拙的挂一身奶瓶子不算专业,让克里斯托弗·沃肯跟约翰·特拉沃尔塔唱情歌技术含量也不是很高,所以小食店老板的设定我看还差点,最好维果大哥就是个全职先生,每天给孩子把尿喂奶,收拾卫生买菜做饭。
最近发现的经济适用男数量很可观,大多都是维果这一型阴暗的好好先生。
有稳定的工作,不出去乱搞,会做家务,会带孩子,在外面惹了什么天大的乱子他都能轻松摆平,最重要是壮,身体好…最不济手头缺钱了还可以让他出去干几票,反正我不介意杀人狂,BTK本人在社区里就是个公认的模范大好人。
那个开车给人送货的Jason也不错,他还会跳脱衣舞…他家儿子也不错,不愧继承老爸的优良基因,看着像个弱小受,干起架来还真有他爹的风范,最重要的是该出手时就出手,面对气场不输给他爸爸的埃德·哈里斯,眼也不眨就把人家美大叔给崩了。
呜,我一直在纠结,其实埃德跟维果长得很像啊,为毛不让他演哥哥捏?
哪怕是安排成“二少爷,大少爷噶屁了,您回去主持大局”也好啊,可惜教父家里的钩心斗角堪比皇宫,所以,小西西里,小敖德萨的二少爷们,为了您的身心健康,还是出来当居家男吧!
PS:玛丽亚·贝罗长得真漂亮!
这是神马东西...
《武侠》剧本照搬的这个吧。
本片改编自约翰·瓦格纳与文斯·洛克合著的同名漫画小说,《暴力史》与大卫·柯南伯格以往的作品全然不同,影片发展的动力更多的依赖于叙事。在某些层面上,本片颇具主流意识,但在故事的表述上却又是非常态的。为了与黑手党避嫌,柯南伯格与奥尔森特意将原著中黑帮分子的姓氏由意大利改为爱尔兰的。
节奏好慢。。。主人公的儿子看起来既像托雷斯又像《社交网络》里男猪
就,完了?。。。
还行...
看了《暴力史》后,原本在我心里地位就比较低的《武侠》又降低了一个等级。继张艺谋的《三枪拍案惊奇》糟蹋了《血迷宫》后,陈可辛的《武侠》也做了类似的事(这部相对没那么糟糕),我对此也只能表示无语。
故弄玄虚
柯南伯格和维果.莫特森的老搭档组合,较<东方承诺>来说画面没那么好看,也许是为了配合乡村的背景吧,但是暴力场面一点也不含糊,主角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迸发出的暴力因子让我看的牙痒痒的
三年算球。大卫脑子被驴踢了,老套到极点的故事,俗烂的音乐,呕吐的叙事方式,他妈的还能更差一点吗?
科南伯格的正常之作
柯南伯格也能如此简约爽利!1.与"缪斯"维果·莫腾森首次合作。2.暴力的传染与继承,三场以暴制暴的屠戮令人大呼过瘾,恰折射出了每个观者心中的暴力倾向。3.以暴力(耳光)方式教导儿子不使用暴力。4.楼梯暴力性爱段落极具深意。5.回归家庭,小女儿先摆餐具打破僵局,结束于夫妻含泪对视。(9.0/10)
一个黑帮大佬归隐田园后又不得不重拾暴力去收拾烂摊子。片子相比柯南伯格其他作品,实在是太过平铺直叙太寡淡了。
没看完
所以说 武侠 抄的还挺是那么回事的呢。。
浪子回头。柯南伯格,难得的正常。
没觉得有多好,反而觉得节奏太慢太长,并无多少悬念张力,一眼看透,比较浪费时间。
故事还成,但这片名儿是怎么回事?追记,原来是漫画改编,这是漫画原标题
一开始看的沉闷的,直到看到汤姆为救店员而开杀戒,那时以为他是特工呢,想到了《特工狂花》,以为导演搞出个男版的而已,在家门口的一段则知道了其原来是浪子回头金盆洗手的黑帮杀手。到最后的兄弟相煎,理由只是损失太大,上不了位了。最后一段够压抑的,没有声音,小女儿和儿子的行动,最后男女主角湿润的眼角告诉我们,汤姆回来了!只是搞不懂为什么叫做暴力史,感觉没多少关系呀!
柯南伯格怎么变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