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9’‘摇镜:刘烨和舒淇互相看着对方,错身而过,一个赶车,一个捡行李。
刘烨怦然心动了吧,有点小坏小伙的意思。
6’53:刘烨二话不说的拿过舒淇的行李,╮(╯▽╰)╭。
事儿成了。
8‘58’远景:一辆红色的客车行在葱葱郁郁的山路上,那色彩对比,真美。
刘思蒙和定国的区别:刘思蒙第一次见到叶星雨就是当面夸她长得好看;而当叶星雨说她惦记定国的时候,定国毫不表示地转移了话题。
卫红说:“也就敢我这么夸你。
袁定国敢对你这么说吗?
那帮男生会这么跟你说吗?
”也许从一开场就涉及到了这场爱情的本省——敢不敢?
法国那部著名的电影《两小无猜》,翻译的这个片名有失本质,原片名类似于love me,dare or not?
这段时间很喜欢徐佳莹的那首《你敢不敢》,是的,爱情需要勇气,况且是那个上山下乡的知青年代,况且是那个不敢正视感情的年代,况且是那个政治上的激进扼杀情感的表达的年代,况且是那个没有正确的理性而是非不分的年代,况且是那个很多人不敢说实话的年代!
——所以,你敢不敢说爱我?
林山这个人物的设定有些妙的,一开始星雨就提到他,然后说关禁闭,后来出场方式是那种“先闻其声再见其人”式的——他唱着《林海雪原》从顺山倒的树干上滑了出来。
狂放不羁的性格。
26‘32’‘那偷钱的小孩看见林山他们,抬头恶狠狠地说了一句:“老子不知道。
“,靠!
阿姨被你秒到了好么!!!
小小年纪就这么霸气,也是,饭都吃不上,饿着肚子,所谓赤脚的不拍穿鞋的,老子有的是胆儿!
28’25”:我真的很爱这种两个男生动手,坏小子的那个因为见着了自己喜欢的姑娘,立马把暴脾气压下去了。
小说里,电影里,坏小子总要栽在好姑娘手里的,一个人总是另一个人的债嘛。
30‘23’‘:这里我好想替星雨说一句:“袁定国,你敢为我打架,却不敢说你想我!?
”43’:星雨一通有模有样的教育,刘思蒙嗯嗯嗯这,哎,我也喜欢这段,这是被小言坑的不浅啊。
好爱那个“狗屁”啊,帅死我了萌死我了,“我早晚是洪椿坪的老大!
”瞧着之气,有出息!
卫红死了。
成长的路上最怕这个,玩伴里,没有准备的,有人先一步离开我们了,有人脱队了生疏了,有人反目了,最后我们就只剩下自己了。。。。。
1:5’9‘’:袁定国这种男人,总要在失去的时候才会重申自己的位置,但是,之前的胸有成竹之前的把握统统被击碎了,泄愤又算什么出息。
1:08‘40“:起初的那场架,星雨护着定国;现在这场架,星雨护着刘思蒙。
刘思蒙和星雨被二连的人给设计了,感情也就是那么回事,总要伤身伤心的,当初却是自己上杆子要揽上的。
1:12’14‘’:那个”几年以后“的转场字幕简直煞风景到极处,之前那场表决的戏拍的很有水准。
你直接转到下场,人们也会看明白,况且还是个不确定的”几年“,你说故事有这么说的么?
你有个确切的数字那还好点,现在太画蛇添足了。
舒淇真的是会演戏的。
有那种特殊的灵气。
同事说:”你整天这么唱,傻不傻啊,应该要为自己考虑了。
“多年过去了,结婚生子,她本来就是个安分的人,日子熬着熬着就更安分了。
1:20‘15”刘思蒙回来了,她在柜子里找衣服换上,像当初一样,她又被勾了魂去了,女为悦己者容,非我所愿。
星雨换了衣服,衣服被污水溅脏了,她没信心再去见刘思蒙了。
想起当初看颐和园的时候,对于最后一幕久久不能释怀,我们曾心存怨念的,我们曾念念不忘的,我们曾余情未了的,我们曾在心底一遍遍怀念的,真正绕回那个圈子的原点了,却觉得一切不过尔尔,那么,那些岁月折磨我们的到底又算是什么?
星雨,当初在上山的教室你,你都敢了,为什么现在不敢了?
家庭成了道德的束缚?
《两小无猜》的男主角从家庭里挣脱了出来,上演了一幕“上帝我也去他的”,简直浪漫主义到极致。
而星雨,我们就要被困在现实主义的牢笼里了,翅膀早已不能飞翔了,连奔跑也不能够了。
把一个人骗进婚姻里好玩吗?
袁定国的爱是爱,只是太狭隘,他不后悔?
不自责?
怎么可能,否则病床上哪来的那番坦白和忏悔?
守着一个不爱你的人,心里憋屈,还没法说出口,这份爱,酸,苦,涩到自己的心揪在一块,时时不能舒畅起来。
可,星雨陪上了半辈子,袁定过也陪上了自己的一生。
谁欠谁的,算不清的。
没有几个人是跟真爱走进婚姻的,也没有几个人能相爱到老的。
我时常在想,婚姻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1:18‘20“:二十九年前,赶不上那辆载满了人的客车,星雨遇上了刘思蒙;现在,舒适的客车上,她满怀心思的回来了,车子绕的还是那条蜿蜒的山路。
蛮喜欢扮演林山的那个演员——陈创,演技很好,学院派的,应该属于特型演员吧,但总觉得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也会像林永健一样的,会惊艳的。
1:13’15‘’:“是定国让你来的吧?
“星雨这个人心里明镜似的,当初他骗了刘思蒙,让星雨离开了洪椿坪,现在他还回来了,他用自己的死把星雨还回来了。
这出戏的结构是很好的。
最后那两场戏是什么意思?
当年的那个说”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的和尚和三个麻风病人又从他们身边经过。
然后闪回到他们的初见,刘思蒙没有帮星雨登上车。
如果这里换成古装片,导演是不是要把”车“换成”船“?
——百年修得同船渡!!
有缘也要荒废了岁月(被人,被政治),无缘的总归无缘?
呵,又是一幕不能让我释怀的结尾了!
前天看了一部电影《美人草》,舒淇和刘烨主演的,结局与我预期的完全不同,从头至尾我也一直没有搞清楚,为何这部电影要以美人草命名,总觉得有些牵强,不过无论从故事情节还是演员演技及拍摄效果来说,这部片子还是值得一看的。
03年的影片,讲述的文革时期的故事,多少会唤醒那份怀旧感。
舒淇的星雨形象与一贯的摩登不同,装束和服装都脱不开那个时代固有的朴素和单调,但骨子流露出的小子情调注定她不属于那个圈子;刘烨扮演的刘思蒙倒是很像他一贯的风格,吊儿郎当却不失认真睿智,而且他对美、对理想的认知与《血色浪漫》中的钟跃民如出一辙。
星雨和刘思蒙应该属于一见钟情型,星雨和定国是青梅竹马型,星雨由于种种因素最终没有和思蒙修得正果,而定国不计前嫌终抱得美人归。
其实星雨不是没有机会回到刘思蒙身边的,一次他在北京办画展,偷空跑回云南,当时吓着倾盆大雨,下班后的星雨急急忙忙地换上连衣裙赴约,她的谎言并没有瞒得住定国,只是定国没有阻拦。
三个当事人都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对待这次相约。
星雨乘出租车赶到那个路口,远远地在车窗看到撑伞的刘思蒙,酝酿了情绪,她打开车门下了车,可事情就是这么巧,一辆汽车疾驰而过,溅起的污水弄脏了她裙子的下摆。
她看着污迹斑斑的裙摆,犹豫了一会儿,又回到车上。
看电影的时候我就很担心,不停地说,你不会因为这个回去吧,别啊,别啊。
可她还是回去了,透过后窗看刘烨的影子。
如果她的裙子没有被溅脏,她会和刘思蒙私奔吗?
如果是这样后面的故事会怎样,两个相恋的人被相思苦苦煎熬了数十年,现在走到一起还会找到当年的感觉吗?
当年的爱情经过了时光的冲刷,依旧如新吗?
星雨究竟担心什么才没有去找刘思蒙,仅仅怕弄脏的裙摆打破昔日爱人的完美印象吗?
这个细节以后一直未被提起,哪怕几近花甲,定国去世,两人重续前缘,刘思蒙也没有提及。
这个细节成了一个谜,或许也是这部电影的亮点。
因为中年女人对着镜子慌乱挑选衣服、 穿自己觉得最好看的连衣裙去见初恋、 被路过的卡车溅脏了裙角所以错愕然后离开, 加一颗星星。
辛苦持家一辈子的肺痨老公临死前告白, 中年女人波澜不惊地帮老公擦盐水、抹眼泪, 因为知道你深爱我,所以一切罪不可赦亦可赦, 再给一颗星星。
这女主角必然是一位温煦而没有攻击性的天秤座我想。
因为“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的麻风病人箴言, 打动了这边的天秤座,所以再给一颗星星。
这个片段我大概忘不掉了,第一排右数第二位,用尽全力的老阿姨。
她的模样和神情使我着魔了,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擦亮眼”这三个字的口型,上牙暴露出来,下唇往前兜着,这模样让我感到沉醉,熟悉又亲切,不知道是像某个认识的人,还是像某种熟悉的事物,还是一种通感,让我在脑子里模糊检索到了一件过去的事情。
这种很在意却又死活抓不住记忆的感觉,折磨着我。
总之,这首歌和她是绝配,她应该是最佳原唱才对。
故事比较平淡,那个年代离我有点远,对里面那些属于时代的语言,有些想笑又有些笑不出来的滋味。
那么美好的青春,荒芜在那遥远贫瘠的地方,为了一个神话似的理想。
其实在不清楚遥不可及前,追求的过程还是激动和振奋的。
当然这些都与电影无关。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其实撇开背景不提,这种相爱却不能相守的故事太多。
像刘思蒙那种异类,就是放在现代也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人,但说实在的,他给我的感觉更像一个流氓。
叶星雨为他献身的那一幕显得太过突兀,有哗众取宠之嫌,舒琪刘烨,怎么也得激情一下,不过导演较含蓄,通过阴影来表现,且也只是点到为止,很是文明。
我想肯定有很多人如我一般都有些许的失望害羞,想来导演还是要表达一种纯洁美好吧。
一种理所当然的,叶星雨与袁定国结婚,生子,一过几十年直到他病逝,她那面无生气的脸上应该都是无奈吧。
定国生前曾对她说过从他七岁开始,就想着,只要星雨好,什么都愿意。
是的,什么都愿意,只要她好,有这样的丈夫她应该幸福,只是这无爱的婚姻是比岁月更厉害的杀手,岁月只会让人衰老,而后者却会让人精神死去。
在几十年后,袁定国的葬礼那天,刘思蒙与叶星雨终于重逢了,这是他们自分手后的第一次相见——影片的结尾,我想更能表达导演的一种态度,他将刘思蒙与叶星雨相遇的场景闪回,只是叶星雨没赶上那辆车,那辆与刘思蒙相识的车。
==============================================================================================这是我早在几年前写的影评,当时的我还单身一人,没有爱的经历,对爱的定义与评价,完全就是来自电影,再加上自以为是的感悟。
现在明白,只有经历,才会懂得,正因如此,如今的我慎言惜语,不敢妄言。
但是有一点我一直看得明白,也很是坚持——不要因为感情以外的任何因素结婚。
其实,不就是天天过日子呗,但是与爱的人一起,日子却是有滋有味的微笑
前言五一在家。
某天一早打开电视,发现央视电影频道在放《美人草》,在此之前,只是听说过其名字,只是知道一向以性感女神著称的舒淇在这部片子里突破自我饰演了个女知青。
不过只看了一遍,就给我留下无数的思考。
可以说,这是一部在我生命中让我思考最多又使我难以入睡的片子(也许是唯一一部)。
于是决定写影评的时候一定要写这部,但寻碟的历程却十分艰辛,校园外的地摊上没有,害得我专程跑到夫子庙去淘,在问过了十家店后终于觅得这张VCD,珍贵得很。
先把剧情简要介绍一下。
1974年夏天云南,昆明知青叶星雨(舒淇饰)在探亲之后返回兵团连队的路上邂逅了让她一生难以忘怀的男人——大江对面的北京知青刘思蒙(刘烨饰)。
叶星雨青梅竹马的男朋友袁定国(房斌饰)是她所在连队的排长。
在红春坪的集市上袁定国和好友林山等人和刘思蒙发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袁定国和林山都被打伤。
伤感而多情的叶星雨成为两个团知青武斗的导火索。
为了平息流血冲突,叶星雨过江找刘思蒙谈判,却陷入了一场感情的旋涡。
叶星雨将自己在袁定国面前保留了多年的初夜交给了刘思蒙。
然而幸福的天平并没有向两颗相恋的心倾斜。
下来我要把具体剧情、场景、画面和我对于电影艺术美、心理变化、人性美、爱情美的思考联系起来表述。
请各位看官一定要耐心,首先我可以保证,如果你能跟着我的思路,必定会得到一番洗脑的升华,如若觉得我在吹嘘,或者对这些话题不感兴趣,那我劝你不要看下去了,我不是一个喜欢听到刺耳批评的人。
(一)影片首个场景是叶星雨到团里去申请回城指标。
起先我以为在整部影片中,这只是个由头而已,但后来意识到:团领导一句很关键的台词提醒了人们那个年代的背景,“申请病退回城是有一定规定:得有你家属所在地地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家属所在的单位、街道、派出所的介绍信,还得有你申请人本人所在连队的介绍信。
……经过连里的民主讨论表决,再正式批准。
有啥不清楚的,尽管找组织,组织!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
文革时期,知识分子下乡。
我不希望把对那个年代的批评仅仅停留在政治黑暗或政策失误上,那是一个中国绝大多数人主动或者被动地犯着不道德错误的时代,而这所有的错误中对人危害后果最大的就是人们没有自由,哪怕你想做到最好,哪怕你努力,也没有用,人没有自己,人只是组织中的一个元素。
一个道德的社会应该让存活于其中的人们都有最基本的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如果一个组织不能保证其中的人有个人幸福的话,那么除非强力控制,组织中的人无可质疑地会存在离心力,如果没有,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被组织骗了。
文革中的社会是一个变形的社会,但其中的人却可以不及社会外在整体表现的如此变形,他还是可以尽力做好自己,当然这里不讨论这种努力的后果。
(二)第二个场景表述的是叶和刘思蒙爱情的发端。
晴朗的天空映衬下,一辆红色的长途客车行驶在云南那充溢着热带绿色气息的山间公路上,刘思蒙因为车内人满,坐在车顶,当他发现车后有没赶上车的姑娘在追着车狂跑的时候,先是喊司机停车,见不起效灵机一动把车顶上的行李往下扔,于是便有了他和叶的邂逅。
当刘思蒙的眼盯着叶星雨看的时候,我确信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为什么?
很简单,是我喜欢上了她,而且我认为刘思蒙和我一样。
这也许应该当作玩笑话,但冥冥中感觉这就应该是“符号”所带给观众的心理感受。
叶星雨扎了两条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白色上衣兰色长裤,黑色布鞋,很端庄秀气,而那种娇小单薄的身材又使人顿生怜惜疼爱之意,更重要的是她内敛羞涩又不闭呆的微笑注定迷倒了观众。
演员的自身条件加上化妆师赋予她的特定造型引导观众得出这样的结论:叶星雨是美的。
当然,这种美并不单单在外貌,还会由表及里。
那我又为什么会认为刘思蒙和我一样呢?
不得不佩服,吕乐导演挑选了刘烨这样一个帅气、阳光、看起来很可靠的男人。
我丝毫不避讳看电影前对于刘烨已有的喜爱,那如果原先讨厌这名演员的人来看这个场景,他是否会想,刘思蒙又在打人家小女生的主意了。
但这种担心似乎是多余的,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无偏见地去看电影,而如若一个人十分讨厌其中的演员,这部电影他八成是不会观看的。
想到这里,又一个问题出现了,电影为什么会让人有身临其境的虚幻假设?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最好先考究一下其他的文学或艺术样式。
人们在读小说或看戏剧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去把自己当作其中的一个人物,但诗歌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人们在看诗歌、读诗歌的时候会把诗歌当作了解作者实在心理感受的途径;在听别人读诗歌的时候,分两种情况,如果单是抒情诗,人们在意的是诗歌的内容和朗诵者的语气交汇出的效果,而除此之外的叙事诗更在目的上更接近于小说的讲述告知故事功能。
那为什么人们在接受外来的长篇叙事的时候会把自己当作故事中的人物呢?
深层的心理原因是这样的,人们在历经一个漫长的旅途时,有在“旅途”中寻找与自己相关事物的倾向,以便获得归属感。
这种倾向可以由很明显的事实证明:姚明加盟火箭队后,央视体育台始终在大批量地转播火箭的比赛,而当有些场次不转火箭而播其他队的比赛的时候,收视率立刻下降,而且比赛即时互动平台上始终也是和火箭有关的观众留言,为什么观众不关注其他队的比赛了呢?
正是由于这种相关性的缺失。
再比如,观看一场西甲比赛,虽然可能那家俱乐部和中国观众毫无关联,但中国球迷还是会习惯性地挑选比赛的其中一方当作自己的支持对象。
扯远了,回到刘思蒙的表白上来。
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需要多长时间?
三年?
三个月?
三天?
还是三秒呢?
之后有一幕戏,刘思蒙说,“我喜欢上你了,从那天你拿行李跑过来的时候起。
”有人可能说,这人也太滥情了,怎么能随随便便这么短时间就喜欢上别人呢?
那我要反问,多长时间算不短呢?
必须澄清一个事实,喜欢不等于爱。
刘思蒙把叶星雨接到车顶上同行时,剥香蕉给星雨吃,并主动搭话要认识她,他的有所行动而非“冷落不理”,表现出了自己对于叶星雨的“兴趣”。
在这个阶段,我只能用兴趣,因为当一个人无法对另一个人做到他的概念中的“足够了解”的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爱上了另一个人。
当他因为介绍信有问题而被押下车的时候,最后用他深邃的眼神亲和地望着星雨,留下句话,“你知道吗?
你特别好看,不骗你。
”你特别好看。
刘思蒙没有继续说下去,如果再往下说的话,应该是“我很喜欢你”,但是没有说,他知道时机不成熟,只有当他进一步和叶星雨有了两次接触,他才说出口。
为什么时机不成熟?
我想在这部分讨论的时机也不成熟,后面到另一幕戏时再议,也好继续吸引读者眼球。
同样让我思考的是叶星雨此时对于刘思蒙的夸奖的态度。
她眼睛呆呆地定住,刘思蒙的直白让她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她可能会觉得刘思蒙这个人怪怪的,可能会对他感到难以适应。
从之后的一幕戏中,可以得知叶星雨对此事最真实的感受。
她和好友卫红在卧谈,卫红说,“你身边没人敢这么夸你吧(说她漂亮)”,但星雨却不自觉骄傲地说,“有人敢!
”当卫红追问是谁时,她又谨慎地不说出口,拉上帘子睡觉。
我想,尽管那时她不一定喜欢上了刘思蒙,但躺在床上的她,一定在想念着,不,是回忆着那个夸她的那个人的音容笑貌,怀着被夸的满足感和被承认的幸福。
(三)下来出场的人物是叶星雨的男朋友,袁定国,也是她所在排的排长。
他拉着牛车去接叶星雨。
毫无疑问,这个时候的叶星雨还是喜欢着袁定国的。
她把从家里带来的蛋糕先拿给袁定国吃,说他“回到队里就吃不着了”,可袁定国的反映是“给大家伙留着吧,晚上还有会呢。
”她还向袁定国表示,“自己在家里很惦记你们”,袁定国不解风情地说,“咱们这个集体是该惦记”,叶星雨无奈地进一步点明,“我说我惦记你”,可袁定国却不着调地来了一句,“一会到了驻地,别忘了跟连里报到”。
袁定国的扮演者是房斌,并不出名,长相也一般,不过很正气,可以代表中国的正统男人,换句话说,长得很象党员。
对于袁定国的话语中表现出来的足够共产主义精神和对于叶星雨的亲切关怀,我表示钦佩,但不羡慕。
不好推敲到底袁定国是否能理解叶星雨的话语中表现出的对自己的情谊。
后面有幕戏,是排里的人在竹林里劳作,袁定国的卖力表现让我相信袁定国确实是个“过日子的人”,或者更准确些,是个“生活型好党员”。
经过了刘思蒙“大胆”、“直白”、“深情”的夸奖,在面对一个不懂爱情的榆木疙瘩时,此刻的叶星雨是否会想起那个阳光的刘思蒙呢?
那简直是一定的。
记得《一声叹息》刚选定演员的时候,引起了一些争议,说张国立扮演的那个中年男子有了外遇(刘蓓饰),但他的老婆却是比刘蓓漂亮的徐帆扮演的,拍出来弄得影迷很难理解。
幸好,这部片子没有本末倒置,刘烨的魅力比房斌强多了,也比较符合一般大众的审美眼光。
(四)下面一出戏更大的作用是引子。
刘思蒙手下的小喽罗“狗屁”在红春坪偷了二排司务长的公费,刘思蒙为保护“狗屁”,动手和二排的人打了起来,当叶星雨跑来劝架时,他马上停止了打斗,并向叶星雨所在的二排的人赔礼道歉。
袁定国很小器地拒绝了叶星雨对自己表示的关心,他肯定感到了刘思蒙是为了叶星雨才住手的,而当晚上林山叫嚣着要带着人去五连找刘思蒙算帐时,袁定国先是阻拦,但后来林山的话又激起了袁定国对于刘思蒙的嫉妒或是仇恨,他也跟着去了。
我在想,袁定国的这种行为是不美的。
他不去主动地向叶星雨表示自己的爱意,他表现出了仅仅是对于叶星雨的关心,那不是爱,而更接近哥哥对于妹妹的呵护;他还不允许别人向叶星雨表示爱意。
我想对袁定国说的是,既然你作为叶星雨的男朋友,你就应该有足够的信心或者应该试图通过行动获得足够的信心让她一心一意跟着你,也就不必去担心别的男人对她有何企图。
与之对比,刘思蒙处理此次冲突的方法是让“狗屁”带叶星雨去找他,要对他讲清楚,第一次叶星雨没去;第一次没请去又请第二次,这一次叶星雨去了,叶星雨打的旗号是要说服刘思蒙去“承认错误”。
这时的叶星雨为什么敢于独自跟着“狗屁”去找刘思蒙?
最基本条件:刘思蒙是可靠的。
刘思蒙在这次见到叶星雨的时候对话很有意思。
“你跟他们说咱俩的事啦?
”“我是说别因为这件事影响咱们之间……”可叶星雨对此的回应是很绝对冷淡的,“我跟你之间有什么好影响的?
”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你刘思蒙对我有什么意思我不管,反正我对你是没有一点感情。
我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在叶星雨的脑子里斟酌,但我认为就算她是这样说,她脑里未必这么想,毕竟她在对比刘思蒙和袁定国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产生对刘思蒙的好感,再说,如果她真的对刘思蒙一点感情都没有的话,她又怎么会只身来到幽秘的树林来劝降呢?
回到那句绝情的话,这让刘思蒙很受伤。
他试图通过轻松的语言进一步表达对叶星雨的感情,但被叶星雨一句话毙倒,此时刘思蒙只能用沉默来表示内心的悲伤、气愤和不满。
由于下雨,叶星雨第二天才离开,此时刘思蒙终于向叶星雨直接表白了。
“你们俩认识多长时间了?
”“快一辈子了。
”“青梅竹马啊。
那你们都不可能再喜欢别人了吧?
”“不可能”。
“可是我喜欢上你了。
自从你那天拿着行李跑过来开始。
”之后他们碰到一位僧人,刘思蒙希望僧人能告诉他们(刘思蒙和叶星雨)是否有缘,僧人的回答出乎意料:“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这句高深难懂的话语我在此无力解读,只是感觉它象极了《红楼梦》里疯癫和尚念叨的《好了歌》,只是感觉电影的作者希望这句话给观众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思考。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明显地看出叶星雨已经对刘思蒙有感觉了。
(五)袁定国知道了叶星雨和刘思蒙呆了一晚上很不放心,找她谈话。
之后林山提议让叶星雨做诱饵把刘思蒙引出来教训他。
叶星雨识破了他们的计谋,在第三天红春坪的集市上佯装打刘思蒙实则让刘思蒙逃走。
感到歉意的叶星雨又去林子里找刘思蒙,没找到。
突如其来的好友卫红的死给叶星雨触动很大。
刘思蒙某天去找叶星雨给她回城介绍信,叶星雨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于刘思蒙猛烈的爱情,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刘思蒙。
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袁定国知道了这件事,他象一头受到羞辱的雄狮震怒了,他质问叶星雨,“从七岁到现在十四年,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偷吗?
为什么他可以我就不行?
”这段的结局最凸显的是叶星雨把自己的初夜给了刘思蒙。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首先,最基本条件:叶星雨爱上了刘思蒙。
这是唯一必要条件吗?
我想是的。
也许在那样一个封闭守旧的时代,叶星雨会顾忌到社会周遭环境对其的不利评价,但正是叶星雨的不顾忌,让我感到钦佩。
那为什么叶星雨没有把同样的机会给袁定国呢?
很显然,叶星雨和袁定国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这种感情似乎更应该定位于亲情,兄妹之情,连友情都算不上。
袁定国想做的就是对叶星雨好,照顾好袁定国,但这是爱情吗?
有人说,袁定国和叶星雨那么多年了,而刘思蒙和叶星雨才认识多久,这样的结果不是对袁定国不公平吗?
打个比方来解答这个问题。
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馒头,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米饭吃,他发现米饭和馒头虽然同样起充饥作用,但米饭比馒头好吃,他很自然地喜欢上了米饭,那你能讲米饭是不正当竞争吗?
你说米饭利用了那人吃馒头时间过长产生的腻烦感的弱点,那好,倒过来再看。
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米饭,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馒头吃,他可能觉得馒头很新鲜,但由于馒头确实没米饭好吃,他下顿饭还是会选择米饭。
同样的道理,爱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还有没有其他因素促成了叶星雨的第一次呢?
从这件事情往回看。
一,卫红的死,生命如此轻易脆弱的消失让叶星雨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情的可贵,人只有珍惜好现在的生活而不要顾忌这顾忌那才能没有遗憾;二,对于刘思蒙的歉意,在红春坪虽然是为了帮助刘思蒙逃跑,但是确实是她给刘思蒙带来了麻烦。
这种歉意从她只身去林子找刘思蒙也可以看出来,她还在林子里发现了刘思蒙根据她的嘴型刻的木雕,她知道,刘思蒙真心爱着她;三,袁定国的表现,我丝毫不怀疑当刘思蒙这样一个各方面条件都比袁定国强的人在叶星雨的生命出现后,叶星雨看袁定国时的眼光更加挑剔了,而袁定国的表现实在让人难以恭维,小心眼地带着排里的人找刘思蒙算帐,这是多么不男人不理智的做法!
换句话说,袁定国的行为和外貌都是不美的。
对于袁定国的意见,并不仅仅限于此。
团里下来了回城指标,袁定国起初瞒着叶星雨没有告诉她;而到后来,袁定国虽然是排长,虽然他明明知道叶星雨很想回城去照顾独自在家的父亲,他还是仅仅表示,“我也会帮你的”。
帮自己的女朋友是他天经地义应该做的事情,还用说吗?
他应该尽力、尽全力去帮才是!
不过这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离他而去。
爱一个人,应该尽力去帮他做事,这是对的,但如果这件事情是把他送到月球上去,再也见不到,再也无法帮他,再也无法爱他,这件事情还该做吗?
后面继续讨论。
(六)袁定国出于极度的嫉妒,假借叶星雨的名义骗刘思蒙让他到二连道歉,而当刘思蒙雨夜来到二连后,遭到的却是一顿毒打。
刘思蒙误以为是叶星雨骗了他,再也不理她了。
通过民主选举,叶星雨回城了。
雷声轰鸣的夜见证了刘思蒙在狂风暴雨中遭受着袁定国一手导演的惨剧,见证了刘思蒙在对于生命绝望的时刻萌生的对于叶星雨的极端仇恨,尽管这只是个误会,一个致命的误会。
毛草屋里烈火般的情欲终究被倾盆的大雨浇灭。
刘思蒙藏了起来,为了自己的安全。
叶星雨在找他,希望他能听自己解释事情的真相,但是刘思蒙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
原本热恋的人被这样一个卑鄙的导演拆散了,当然要怪袁定国,但并非圆满的结局是否也有刘思蒙的过错呢?
他为什么不静下心来听听叶星雨的解释呢?
归根结底,他并没有给叶星雨足够的信任,这也许就是“速食爱情”与生俱来的缺点。
燃烧起来轰轰烈烈,但却被暴风骤雨轻而易举地浇灭了,他们的爱情也没能逃出这个怪圈。
也许,他们还需要做很多。
(七)过了几年,袁定国也回到了他和叶星雨原先生活的城市。
他们结婚、生女、过日子。
又过了几年,从美回国举办画展的刘思蒙打电话给叶星雨要见面,叶星雨特地换了衣服去见刘思蒙,但最后关头她还是放弃了,回到了原本规律的生活节奏。
我不希望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毫无疑问,叶星雨始终爱着刘思蒙。
老天作弄、命运造化的结果却又使她和袁定国走到了一起。
她的选择正确吗?
没错,是刘思蒙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
那好,换一个话题,如果她最终和刘思蒙在一起,她是不是会更加幸福呢?
有人可能说,刘思蒙是个画家,还去了美国,要是叶星雨跟了他会衣食无忧,生活宽裕,当然会更加幸福了。
可如果我做个假设的话,上面的那句话就不成立了,袁定国是个画家,袁定国去了美国,那叶星雨又应该跟谁呢?
我认为叶星雨和刘思蒙在一起会更加幸福,但和刘思蒙的资产地位无关,而是因为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不过我对自己的结论也没有底气,因为我实在无法解释清楚什么叫幸福。
曾经的中国民众在建国初期共产党的愚民政策下也认为自己很幸福,不过他们生活得却又是那么的贫困艰难;现今社会的国人更加理智更加富裕,但时时觉到的不满足感又在摧毁着脑中幸福的理想。
既然无法搞清,那我索性得出一个更干脆更美好的结论——只要一个人一辈子能和他相爱的人相守,那他就是幸福的,既然拥有了最爱的人,她便是他最大的财富,他还能向上帝奢求什么其他的呢?
(八)又过了一些年,袁定国病重,去世前他把骗刘思蒙的事情告诉了叶星雨。
在公祭的时候,叶星雨碰到了袁定国通知的刘思蒙。
他们再次相遇在雨天,相遇在那条曾经遇见过僧人的铁道。
二十九年过去了,又有僧人经过他们的面前,此时的他们想必都想起了那句话,“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剧终,导演又给观众留下了新的思考。
同样是赶公车,而这次坐在车顶的刘思蒙没能帮叶星雨上车,那这段幸福而又痛苦的爱情还会诞生吗?
我不太喜欢袁定国这个角色,这种讨厌在剧终达到了顶点。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我从袁定国的临终遗言里看不出善来:“我骗了刘思蒙,这些人我一直都没对你说。
因为我妒忌,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不后悔!
”袁定国尽管犯下了如此不道德的错误,但到临死他都没有反省自己的行为,没有忏悔。
他应该忏悔什么?
就象潘知常老师说的,项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男人,以刘邦的胜利为起点,中国人开始遵循卑鄙的流氓行事作风。
只要结果是好的,只要最终我战胜了你,就像袁定国所说,只要我袁定国和叶星雨在一起而不是你刘思蒙和她在一起,我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而不去想自己的行为方式是否道德,是否美。
袁定国应该忏悔的恰恰就是:虽然自己胜利了,但自己是流氓而不是英雄。
袁定国在此剧中是典型的中国正统男人形象,但也是不美形象的代表。
那谁是美的呢?
叶星雨?
如果没有刘思蒙的出现,叶星雨这一生可能连一次象模象样的爱情都没有,她很可能规规矩矩地守妇道,结婚生子,然后平淡地死去。
不过当刘思蒙的追求卷着缘分因素到来时,她学会了真爱,她利用自己的行动去追求美好的事物,而当刘思蒙误会她时,她也极力挽回他们之间的感情。
叶星雨是美的,但现实生活的残酷却让这样美的女子又轮回到原本的生活轨道上,证明了什么?
证明我们这个社会是不美的,就算再美的人也得不到美好的命运。
刘思蒙呢?
他敢于追求自己心爱的女人,不畏惧世俗的偏见和周围环境的不支持,他也是美的。
我相信,没有叶星雨的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也会出现李星雨,王星雨,但叶星雨却只有一个。
看这部戏,最大的遗憾就是他没能和叶星雨走到一起。
“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佛家话语实难参透,不过道理大体还是懂的了。
是冲着漂亮性感的舒淇和帅气忧郁的刘烨去看的的这片子。
况且导演吕乐还曾是老谋子的御用摄影师,画面质量有保证。
2004年是摄影师“摄而优则导”的一年,值得期待的还有顾长卫的《孔雀》,都是叙述特殊年代的故事。
而这种乱世传奇最合我的口味。
感觉自己骨子里有股不安分跃跃欲试,走路也会出神想心事,思绪飘到古代去。
整部片子充溢着浓浓的青春期伤痛在里面,郁积的压抑。
我一直觉得让爱情以纷乱年代的残酷青春表达出来最让人心动。
初恋的恍惚迷离、羞涩含蓄又狂野奔放的意味。
男人流血,女人流泪。
饱满的人性。
舒淇演的挺到位,单纯无辜又千回百转,看得到克制的欲望。
而戏里痞气又霸道的刘烨,是我中学时代喜欢的男生类型。
爱得浓烈恣肆,刚毅有力又温情,生命力蓬勃旺盛,是年轻英俊的兽,十分迷人。
糟糕的是片尾,那场人到中年的再度重逢,让整部影片落入窠臼,失去张力,走向平淡。
也许这就是真实的人生。
吕乐要讲述的是本原的生活。
只是作为艺术语言来看,这段戏让人泄气。
最迷人的爱情,就似美人草,盛放处也是凋谢时,如在刀尖上行走,如昙花般瞬间璀璨的绚烂,如夜空中偶遇的一场烟花,短暂浓烈,却足够一生的回味和感恩。
它只存在于记忆中或者幻想里。
永远不是真实。
有一天,我们终会接受相濡以沫、安稳平静的感情。
看了他很多好几部片子,血色浪漫,蓝宇,还有最近的保持通话,但是,喜欢他,从这部开始,或许,下一部片子,依旧还可能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这里面的他,忘不掉了
师傅,你看我俩有没有缘?
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如果再来一个轮回,你还会为了一个仓促奔来的美丽女子扔下别人的包裹,让司机停车么?
如果再让你选择一次,你还会因为溅在裙边的泥浆退而不见他么?
我讨厌错过的爱情故事。
而偏偏这个电影,就是有关错过。
他说,我从7岁就希望你幸福。
为了你幸福我什么都敢做。
而就是他,亲手毁了她的甜蜜和幸福。
因为噬人的嫉妒。
本想原谅他,随便感慨一下,都是因为太爱。
只是,所以他就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去伤害别人,甚至去剥夺别人的幸福么?
说到底,便是自私。
他最爱的仍旧是自己。
一切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私欲。
却把自己卑鄙的想法和做法都推给了她,因为我太爱你,所以我这样做了。
看到她之后回去的日子,那样恹恹的,结婚,生子,下了班便是买菜回家。
唯有在听到他的消息时,她整个人才算有了些生气。
就觉得,很难过。
年轻的时候,他那样用力地喜欢她,叫她的名字,告诉她,我就是想把我的感觉告诉你,我喜欢你。
哎,后天我去街上,到时候街上见。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这还有一个苹果,给你。
一个人,像春天的小鹿一样洋溢着生气出现在她面前。
拉她上车,告诉她,你真的很好看,不骗你。
再次见到她时,紧盯着她,满脸幸福的笑。
送她东西,从树上放下吊篮给她吃葡萄。
也为她挨揍。
流泪。
伤心。
可是,很多年过去了,青春不再,当他们不会再为任何人任何事激动,伤心,怨恨,落泪时,那个故事,那段感情,就好像曾经做过的一场梦,那么不真实。
然,再相见,再次看到那个高僧从眼前走过,还是想起了那天,他的眼中满是渴盼,急急地问他,师傅,你看我俩有缘么?
只是,这一次,两人都缄默了。
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
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也许,两个人能够相识,相爱一场,便算是难得的情缘了?
不然,当初,她奔了过来,他看到了她,却没有让司机停车。
他们之间,最多也不过一面之缘。
哪里还有之后的种种。
所以,就应当感激么?
错过了此生最爱的那个人,有时,我宁愿不要有这一场相识。
PS,发现舒淇很有味道。
太喜欢她了。
刘烨也不错。
很吸引人。
还忘了说。
今天你生日。
我却看了这部片。
真讽刺。
美人草将青春时代的无奈与纠葛杂糅着时代的推波助澜通过简单纯粹的画面展现出来。
其实人生不过就是这么奇妙,一个男孩无意间遇上追车的女孩,决定帮她,成为那么多人的缠绵纠葛的开始。
面对老实勤恳的青梅竹马与反叛真挚的追求者,叶星雨一句“我不属于这里”已经昭示着独特的刘思蒙势必比满腔革命精神的袁定国更能虏获叶星雨的心。
不过时代的汹涌裹挟着浪潮中的人们,他们是无奈的是挣不脱时代的安排与束缚的。
叶星雨即使能叛逆地和刘思蒙迅速升温做爱,也免不了因为一个名额,一场谎言而使整个禁忌反常的感情崩溃。
即使能逃离边疆,也终在未来再次相逢袁定国,延续青春时代那“不属于”却“青梅竹马”的无奈、随安。
悸动的叛逆的种子终于在接到刘思蒙电话时爆发,迫不及待的换上一身漂亮的裙子赴约,她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她只知道这是她永远没有消磨的属于内心的冲动,然而这种冲动随着一滩泥水洒在裙子上而消散,那一刻她清醒了过来,心里的冲动又只能屈服于现实,裹藏进内心。
我感受到吕乐所想表达的,就是在叛逆与屈服交替过程中对于自我意识的强烈渴望又不断碍于现实与时代的无情拍打。
这是个人与外环境的对立,即使能凭借个人捅出一个洞口,现实也会用你的血和痛将它弥补。
不错
刘烨依然迷人啊舒淇还是那么销魂,可惜都烂在导演上了
板凳上的爱情
故事其实没什么新意 但是想来有点辛酸
三角恋
绝望的人不该相遇
除了刘烨舒淇没看点。故事都没讲清楚。
错过
难道我看电影只是为了看美人~~=.=
一念之地狱,一念之天堂
好演员 烂电影
2006nian
喜欢舒淇
比预想更打动。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不错
给我感觉就是文艺片,而且文艺得过头了:很多镜头都是两人四目相对而一句话都不说,做作了点~和《芳香之旅》有太多似曾相识(虽然《芳》还要晚3年,但我先看到《芳》):文革及知青、三线地带、三角恋、帅哥跑了又回来、老公死了……
刘烨的眼晴很有特点,无管时光如何在他脸上留下痕迹,但他的眼睛、眼神一如既往的干净清澈。丝毫没有被世俗所沾染,纯粹干净。所以他演绎起文艺片来真是别有一番味道在其中。舒淇女知青形象与她自身的形象总有着莫名的不和谐感,会让你不自觉的跳戏。
红唇木雕。
很爱刘烨年轻时拍的那些戏,湿漉漉的长睫毛大眼睛,自带文艺忧郁内敛滤镜,天赋型选手,不用开口,那种清澈纯真的眼神和笑容一秒让我想起钟跃民的血色浪漫、龙小羽、刘思蒙。很多年以后,这几部剧还可以一看再看,一眼难忘。
很喜欢。。。结局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