戛纳时间12日早上10点,明星们还没有开始在红地毯上登场,迫不及待的观众已经坐满了德彪西大厅,斯科特·雷德里和罗素·克洛合作的新片《罗宾汉》作为本届电影节的开幕影片在这里上映。
这部备受期待的新片是斯科特和罗素子2000年《角斗士》之后的第五次合作。
《角斗士》为罗素赢得了他演艺生涯的第一座奥斯卡小金人,“(《角斗士》)这部电影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
”十年前的成功让罗素感恩不忘,这也是罗素拿到这个剧本后首先想到联系雷德利的原因,“雷德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导演需要找到一些灵感时,最好是能从他自己的一个作品中去找。
”很显然雷德利除了在《角斗士》中,还从《天国王朝》中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很多灵感。
但是让一个几乎路人皆知的草莽英雄的传奇故事如何焕发新的生命力,这是编剧布赖恩·海尔格兰德需要面对的挑战。
在和导演雷德利的沟通过程中,创作团队一改以往影视作品中“出场即为传奇”的罗宾汉形象,而将焦点对准罗宾汉“如何成为一个传奇”的过去,并且在电影中加入布赖恩擅长营造的“麦格芬”:罗宾汉已经失去记忆的童年。
故事将开篇设置在罗宾汉跟随“狮心王”理查一世征战法国境内血腥厮杀的城战。
罗宾汉原本平庸的流卒生活随着皇帝在战场上的遇难而得以改变,他无心卷入了英国宫廷内的一场阴谋之战。
随着自己身世的逐渐清晰,他不仅需要帮助新英皇抗击法国的侵略,还需要保护诺丁汉郡自己心爱的女人。
战争胜利后由于他父亲誓死捍卫的证明皇权诞生于民主的材料重新威胁着新英皇的地位,他被迫入林为寇。
雷德利在《罗宾汉》中继续他曾经在《角斗士》和《天朝王国》这几部时代英雄剧中擅长的娱乐元素。
他采用特效将电影中的几个战争场面营造得恢宏磅礴,影片结尾的堵敌战堪称“12世纪版的诺曼底登陆”;而此时尚且使用本名的罗宾·隆斯特尔德(罗宾汉的原名)和诺丁汉郡主前媳妇玛丽安(凯特·布兰切特扮演)的爱情故事则一波三折,也颇为动人。
另外雷德利产品设计和服装化妆的“御用团队”的杰出工作也让这部电影在画面细节上充满了令人信服的时代感。
但是除了这些极具娱乐效果的元素外,在这个复杂的历史背景中仅仅依靠迷人的视觉效果并不能完成罗宾汉传奇的塑造。
很显然为了让这部“罗宾汉前传”中的故事比源自19世纪末期的罗宾汉的传奇多一些新意,编剧布赖恩费了不少周折,除了前面提到的“罗宾汉已经失忆的童年”让观众多一些纠结,还增加了皇权和民主之间的历史性渊源,可惜这两个最能让罗宾汉成为一个传奇的内容却是电影中交代最弱的部分。
于是这个雷德利/罗素的“罗宾汉前传”仅仅成了雷德利的一部“新天国王朝”,而不是罗素的一部“新角斗士”。
按照印度孟买电影节主席Srinivasan Narayanan的说法,《罗宾汉》作为电影节的开幕影片非常完美,因为这是一部能够聚集观众人气的娱乐性十足的好莱坞大片。
但是如果仅以此作为戛纳电影节选择他作为开幕片的理由,似乎不太充分。
(本文来源:网易娱乐专稿 )
说起影视圈翻拍经典的热情,中外貌似没多大差别。
我们这儿对四大名著和金庸小说拍个没够,观众也看不烦,每拍一次都能成为热门话题。
老外对罗宾汉题材也堪称情有独钟,20年前凯文·科斯特纳版的《侠盗王子罗宾汉》》还令人记忆犹新,英国BBC电视台的剧集《侠盗罗宾汉》也才刚落幕没两年,好莱坞大导演雷德利·斯科特又叫上老搭档拉塞尔·克劳,将这个全球知名的英国古代侠客重新搬上银幕,并赋予他新的传奇经历,将罗宾汉塑造成一个秉承自由平等理念,既反对国王对人民的残暴统治,又在民族危亡之际率领军队抗击法国侵略者的“侠之大者”,使整部影片具备了大气恢宏的史诗气魄。
但是,在好莱坞传统古装战争片日渐式微的趋势下,《罗宾汉》在故事情节、角色塑造上都不复以往古装战争片的功力,战争大场面也显得平平无奇,缺乏震撼人心的力量,再加上本片在美国糟糕的票房表现,好莱坞古装战争片要想重现《勇敢的心》与《角斗士》的辉煌更是显得遥遥无期了。
《罗宾汉》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雷德利·斯科特上部古装战争片《天国王朝》的续篇,注意看本片结尾字幕动画渲染场景的最后一个镜头,导演有意用片中没有的画面暗示了同《天国王朝》的承继关系。
从剧情来说,在《天国王朝》的结尾,赢得圣城保卫战的男主角在归隐山林的路上,碰上了雄心勃勃带领十字军东征的英国“狮心王”理查。
而在《罗宾汉》的开头,“狮心王”理查从圣城带领败军回国,罗宾汉正是军中一名普通的弓箭手,同样厌倦战争渴望平静生活。
就精神内涵来说,同《天国王朝》的主人公一样,罗宾汉也具有超越种族、宗教与阶级的自由平等精神和强烈的自省意识,对“狮心王”理查滥杀异教徒的行为直言其过,对“天赋王权”提出大胆质疑,坚决反抗约翰王的横征暴敛,为民众争取人权与平等而战斗。
本片其实也算是好莱坞近些年颇为流行的“前传风”中的一员,讲述的是罗宾汉聚啸山林之前的传奇经历——卷入英国王朝更迭阴谋、冒充贵族弄假成真、率军抵抗法国入侵,本片中罗宾汉的故事无疑是各个版本中最具史诗气质的。
罗宾汉的形象不再是凯文·科斯特纳演绎的潇洒不羁的骑士范儿,而是被原成一个具有平实情感的普通人,给人更为真实亲切的感觉。
另一方面,影片虽然给罗宾汉设计了石匠儿子的平民出身,但在思想精神上却“系出名门”,石匠老爸乃是在民众中倡导平等理念的自由先驱,宁死不向王权屈服。
罗宾汉继承父亲遗志,不再是传统故事中劫富济贫的侠盗,而是升华为内抗暴政、外御强敌、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
导演雷德利·斯科特、演员拉塞尔·克劳和凯特·布兰切特的“奥斯卡三人组”看似声势十足,都是演绎古装片的好手,前两人有《角斗士》的成功合作经验打底,凯特·布兰切特更是凭借《伊丽莎白》系列誉满全球。
其实,称他们“过气三人组”也不为过,因为所有辉煌都属于过去,雷德利·斯科特连续两部大制作影片《天国王朝》和《谎言之躯》都放了哑炮,拉塞尔·克劳和凯特·布兰切特的人气和票房号召力也已经江河日下。
这个组合给人老气横秋的强烈印象,对年轻观众缺乏吸引力。
影片整体故事和角色关系也没有足够的新鲜感,画面虽然具备雷德利·斯科特影片一贯的凝重大气的美感,表现英国山川河流的全景镜头雄浑壮阔,但故事还是不够吸引人,剧情过了开头的紧凑精彩之后,在中段显得有些沉闷缓慢,拉塞尔·克劳和凯特·布兰切特的表演也明显过于沉稳内敛,缺乏生动与激情,两人的对手戏也毫无火花可言。
除了大反派的光头造型比较惹眼以及约翰王的贪婪跋扈个性突出之外,其他配角都显得过于平庸,难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对约翰王这个反角的塑造更是体现出导演思维的混乱,在影片的大部分时间里,这家伙都给人标准的“无道昏君”印象,骄奢淫逸、横征暴敛、阴险残忍、外强中干,除了在王太后老妈面前还稍有点人味儿之外,几乎以一无是处,但结尾大战时,导演却又突然安排约翰王“人品大爆发”,一马当先率领英军杀向法军,颇有点他老哥“狮心王”理查的彪悍作风。
估计导演是想让角色性格丰富些,表现他作为英王血统中尚武的一面,最后再用众人为罗宾汉欢呼而冷落英王来个反衬,只是这样一个一贯自私自利的人突然变得如此奋不顾身,转变太大而且之前没有任何铺垫,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近年来好莱坞传统古装战争片呈现日益没落的趋势,如果不是像《指环王》和《纳尼亚传奇》那样披上层魔幻的外衣,都逃不出票房惨败的命运。
一方面是因为观众审美情趣的变化,现在的年轻人更容易接受漫画超级英雄大片,以及皮克斯、梦工厂的动画片,对需要了解历史背景,搞清众多角色关系的古装战争片则不太感冒。
另一方面,如今的好莱坞越发商业,为了讨好观众短平快的观影习惯,极力压缩古装战争片的时长,导致《亚历山大大帝》和《天国王朝》经过删减后出现剧情和人物逻辑失调的缺陷,直接导致剧场版和DVD导演剪辑版口碑大相径庭的状况出现,对票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罗宾汉》更是给古装战争片唱响了挽歌,不仅剧情和角色老套乏味,战争场面居然也敷衍潦草、气势不再。
《罗宾汉》战争场面在大气恢宏方面,比之《勇敢的心》、《圣女贞德》、《亚历山大大帝》、《天国王朝》这些传统战争片都要差着一个档次(《角斗士》由于并不算真正的战争片所以略过),战争进程缺乏层次感和高潮,场面调度也略显混乱,精彩程度和震撼力远逊于雷德利·斯科特的上部古装战争片《天国王朝》。
即便罗宾汉的箭术依旧功力神奇,但这对观众来说并不意外,并不能成为吸引观众的理由。
开头英军进攻法军城堡小打小闹倒也罢了,那个城堡小成那样,再怎么拍也打不出《天国王朝》那样的大仗来。
结尾罗宾汉率军击败国内叛军那场戏太容易,叛军几乎一触即乱,束手就擒,没有看头。
看这场戏注意到罗宾汉率军攻来时,还专门给了一个光头反派骑在马上胸有成竹的镜头,貌似对遭遇英军并不意外,早有打算,没想到这么不禁打。
紧接着对决法军的海滩大战也没有战争片应有的起伏和层次感,英军既有地形优势又有士气优势,天上箭雨压制,地面骑兵冲锋步兵跟进,击法军于半渡,优势实在太大了,法军几无还手之力,这种胜负分明的打法有什么看头,还有凯特·布兰切特带领一帮小孩出来助阵这也太扯了吧,看不出有啥必要。
想想《勇敢的心》里面英军骑兵对起义军的压迫感,以及起义军浴血取胜的酣畅淋漓感,《罗宾汉》怎么有的比啊!
战争戏吸引人的要点就在于要先让正方处于劣势,让观众感受到好人命悬一线的压迫感和紧张感,然后再通过正方发挥智慧和勇气,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将观众之前压抑的情绪彻底释放出来,这才叫跌宕起伏、紧张震撼,大快人心,《勇敢的心》、《亚历山大大帝》、《天国王朝》等知名战争片都是这么做的,《罗宾汉》不这么玩,结果只能是把自己给玩死。
战争片什么都可以差,但战争场面一定要拍好,《罗宾汉》连战争戏这个好莱坞传统强项都保不住,看来好莱坞古装战争片在短期内真是无药可救了。
(文/列文)——影评删节版刊登于北京青年报
弓箭是冷兵器时代最厉害的武器之一,它最大的优势就是远程攻击能力。
13世纪,欧亚大陆东侧,崛起于蒙古草原的成吉思汗和他的骑射手们,凭借手中那张用牛角、牛筋和木头揉制成的复合弓,在几十年间横扫欧亚大陆,建立了空前绝后的庞大帝国。
这些身材矮小的东亚人,骑着蒙古矮种马,不带甲胄,轻装上阵,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却能在高速奔袭中,射翻西亚东欧那些高大强壮、手持巨斧长剑的重甲步兵。
就在欧洲步兵领教过蒙古弓威力不久后,欧亚大陆的最西侧,14-15世纪,英格兰人又用强劲的长弓在法兰西以少胜多,多次用近乎“屠杀”的方式击败了身披重甲的法国骑士。
此后,英格兰长弓手名满天下,成为一支令欧陆国家畏惧的劲旅。
其实,早在12世纪罗宾汉时代起,弓箭手在英军中的重要作用就逐渐显现出来。
罗宾汉是英格兰中世纪最著名的民间英雄,他精通箭术,侠义忠勇。
相传罗宾汉虽是身份低微的弓箭手,却有着高尚的骑士精神,赴义冒险归还了战死的理查王的王冠,却被无赖的约翰王恩将仇报,宣布为国家敌人和通缉犯,只得躲进丛林中躲避追铺。
在之前的小说和电影中,罗宾汉的形象通常都是披着绿色斗篷穿梭于丛林间的神射手,优雅诗意,他也是托尔金《魔戒》中的擅用弓箭大精灵族的原型。
但是最近上映的这部《罗宾汉》里,罗素•克罗饰演的罗宾汉却并不是这么一位被艺术加工后的“丛林精灵”,而是一名行为和衣着都非常写实的英格兰长弓手。
他跟随“狮心王”理查参加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并协助英格兰贵族挫败法王菲力的入侵计划。
影片最后的高潮,罗宾汉先是率领长弓手在海岸悬崖上居高射击法军登陆部队,然后率领骑兵猛冲,彻底击败法国人。
不过,罗宾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弓手,那时英格兰长弓还没出现,他用的弓只是威尔士长弓的一个变种。
英国游吟诗人仰慕罗宾汉的为人,遂把他当作长弓手的祖师爷,在后世创作的民谣中,就把长弓交到了他手里。
历史上,长弓手在英军中作为一个独立兵种出现,是在一百多年后“长腿”爱德华(《勇敢的心》里那个老国王)时期。
欧洲中世纪是骑士的时代,重甲骑兵在马镫和长矛的协助下,冲击步兵易如反掌。
影片《勇敢的心》中英军统帅对阵苏格兰起义军时也轻蔑地说“几百年来,步兵都不是骑兵的对手”,所以才敢贸然指挥骑兵去冲击他自认为是一群“泥腿子”的苏格兰人。
在这之前,弓箭手的作用跟罗宾汉时代也没太大差别,只是阵前骚扰,打乱敌军阵形,是辅助攻击角色。
但是这种情况随着大批长弓手的出现而改变了。
因为骑兵近战再猛,长弓手百米外一支箭就能让其毙命,《罗宾汉》里英勇无比的“狮心王”理查就是在攻打一座法国城堡的时候死于一个无名的弩手射出的冷箭(据史书载,射死理查王的这名弩手被活剥了皮)。
骑士对长弓手非常痛恨,因为他们要打打不着,却频频被射中,有劲使不出。
于是他们放出狠话,对俘虏的长弓手即使不杀,也要切掉他们的右手食指和中指,废掉他们的武功。
但是随着长弓手成为英军绝对主力后,步兵难敌骑兵的定理被彻底打破。
著名的克雷西战役后,“屠杀”了几千名重甲骑士的英军长弓手,集体向被俘虏的骑士们炫耀般地展示自己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以示自己的手依旧完好(V字手势代表胜利的由来)。
按说,法兰西骑士绝不是一群怂包,他们多数参加过十字军东征,与凶狠的萨拉逊骑兵PK也常能战上风。
长弓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威力,能够挫败骁勇善战的法国骑士?
这还要从长弓的特点和威力谈起。
长弓,顾名思义,就是比一般弓要长大的弓,它一般和射手的身高一样长,平均长1.8米,有的长弓接近2米,而普通弓长度一般只有1米多一点。
长弓能够以很高的频率发射。
一个训练有素的长弓手,如果瞄准射击,每分钟可以发射12支穿甲箭,不瞄准的话,每分钟可以发射15支,这个射击频率比19世纪手动装弹的步枪还要高。
从火力密度上说,一名长弓手的作战效率起码抵得上3名弩手。
传说有一个弩手要和罗宾汉比试箭术,可结果弩手的弦还没有拉上,罗宾汉已经射出了5支箭。
除了频率,长弓还有在当时看来极可怕的穿透力。
它发射的箭能在200米的距离上贯穿锁子甲,100米的距离上贯穿鳞片甲和钢板甲,或者是10厘米厚的橡木板,这个威力在中世纪的战场上几乎是无坚不摧。
大批长弓手能够给敌人造成极大的杀伤。
他们并不会射击个别的目标物,而是向敌军占据的地方作高抛物线密集射击。
如果以每分钟精确射出6支弓箭来计算,5000个长弓手1分钟内就能够向密集的敌军队形发射30000支弓箭。
这种攻击可以让敌方受到很大的创伤。
克雷西战役正是如此,有人形容战场遍地箭矢,有如大雪覆盖。
在火枪出现之前,1万名长弓手在战场上几乎就无敌了。
但是,要获得大量的长弓手,其实是很不容易的。
因为长弓的威力全来自于射手的臂力,每条胳膊至少需要使出40-50公斤的拉力才能将长弓张满。
要知道,我们平时常见的弹簧拉力器,5根加起来的拉力也只有30公斤,5根的拉力器能轻松开满的人,平时不常见吧。
因为经常受到强力的训练,长弓手们的脊柱甚至会变形,左侧小臂和右手手指骨骼异常粗大,这从他们的出土遗骨上可以看出来。
正是对力量的极端要求,使得对长弓手的训练漫长而艰苦。
英格兰人对此采用的方式是全民练习弓箭,约翰王的儿子亨利三世下令,英格兰男子只要肢体健全的,7岁后都要参加射箭练习和上肢训练。
英格兰人把这个政策保持了上百年,因而获得了优质长弓手兵源。
英格兰是现代足球的发源地,但在14世纪,踢球却是被法律禁止的。
这倒不是为防止足球流氓滋事,主要目的是为了不浪费男子的精力,让他们有心思专心习弓箭。
当时英格兰农民唯一的正经营生就是除了种地打猎,就是训练长弓和上肢力量。
每个周日做完礼拜后,他们都要到教堂附近的靶场训练。
其间还会有各种比赛,射得最快最远最准的即为优胜者,会获得额外的物质奖励,通常会是一大块面包或者咸猪肉。
另外,这些优胜者也更容易赢得姑娘们的青睐,对于普通人家的小伙子来说,成为一名长弓手在当时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
因为随着长弓手在战斗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他们在英格兰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阶层,虽然比骑兵低,但比普通步兵要高,战胜后可以分享战利品,收入比当农民强多了。
英格兰人的弓箭文化,使得他们有余地挑选那些身材高大膂力强劲同时又箭术精湛的青年入伍,优秀的长弓手部队弥补英格兰在人数和装备上的不足。
长弓手与重甲骑士相比的另一个特点是便宜。
13世纪中期,一个骑士的全套标准装备,包括盔甲、长矛,长剑、战马,这些总价值约30英镑,而一个长弓手的全套装备,包括弓、箭矢、匕首、头盔、皮甲背心,这些仅需花费1.6英镑。
因此英格兰政府规定,年收入在2-5英镑之间的英格兰人则必须拥有长弓。
既然法兰西人吃了长弓的大亏,为什么他们不大力发展自己的长弓部队?
事实上克雷西战役以后,法军确有推广长弓的措施,不久以后法军长弓手迅速成长,战术素质已经不亚于英军长弓手。
然而,法王担心,一旦这些平民出身的弓箭手团结一致,他们有可能变得比那些作为重甲骑士的法国贵族还要强大,更加难以控制。
正是基于这个忧虑,法王最终决定压制长弓部队的发展,因为当时法兰西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容纳一支平民军队的空间。
英格兰的农民则不同,他们素来只反贵族不反国王。
中世纪后英格兰人逐渐形成了一个叫做“约曼”的阶层。
约曼介于贵族和贫民之间,有自己的土地,有点像现在的中产阶层,不像法国的农民那样,完全没有土地,只能给贵族打工卖命。
作为有产者,约曼的作战士气比较高,特别是在保卫家乡的战斗中。
英格兰的长弓手主要出自约曼阶层。
而国王也正好通过募兵制来招募长弓手,使自己拥有能够制衡骑士贵族的力量。
正因为约曼用长弓技巧纯熟,所以作为骑士的贵族得小心对待他们,必要时必须尊重他们的基本要求,以防会用长弓的约曼叛乱,使自己落得法国骑士那样的下场。
权利出自权力,而权力来自武力,出于对于武力害怕的本能,英格兰贵族比其他国家的贵族更懂得尊重下层民众的权利,懂得倾听,也更开明,西方近代的最原初民主也在英格兰长弓文化的促使下间接而生了。
中国人其实对罗宾汉这个人物应该不陌生,很早以前央视就播过以其传奇经历为内容的同名电视剧,长期浸淫于《水浒》式的替天行道的侠义故事的中国观众对这位侠盗王子产生好感和认同是一件太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对于我来说,关于罗宾汉的记忆是与一首歌联系在一起的,那就是加拿大歌手布莱恩亚当斯深情演绎的《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这首被翻译为《为你倾情》的情歌在上世纪90年代风靡全球,而其出处就是1991年美国拍摄的电影《罗宾汉》的主题曲,尽管有着包括凯文科斯特纳、摩根福尔曼、肖恩康纳利在内的豪华阵容,这一版纯美国式演绎的《罗宾汉》,也只有这首歌能够传世了,我就曾无数次看着VCD在《为你倾情》的MV中不断重温着罗宾汉射出燃烧着复仇烈焰的正义之箭的经典画面。
而在莱德利斯科特版的《罗宾汉》中,这个标志性场面得以重现,只是凯文科斯特纳换成了拉塞尔克劳。
作为一个有着深厚底蕴的英国导演,再现这位来自英国的侠盗王子,莱德利斯科特自然是不屑于采用简单的美女加英雄式的好莱坞经典商业套路的,于是我们看到这里的罗宾汉虽然足够骁勇,但笼罩在其身上的英雄光环被褪去,时势造英雄的传奇史诗被改造成了一个浪子回头的流氓发迹史,结伙逃兵、冒名领赏、被迫假扮夫妻、最终被骑士精神感召,罗宾汉的成才之路似乎充满了盲打误撞的偶然性。
用反英雄的方式塑造英雄,是这部《罗宾汉》改编最大胆的地方。
但这里的问题在于,拉塞尔克劳基本上是在延续《角斗士》苦大仇深的表演方式来塑造这个草莽英雄形象,于是本应有趣的一些转变过程反而变得生硬做作起来,导致观众既不能对罗宾汉建立英雄崇拜,也不能以轻松的心态去融入这个流氓无产者的人物内心,于是这个小人物大英雄的文艺故事就变得疏离纠结而且冗长起来。
影片最后用一场海滩大战见证了英雄的诞生,尽管拍得波澜壮阔热血沸腾,但由于突然感受到狮王剑带来的宿命召唤而战力大增并成为所向披靡的救世英雄的转变还是让我觉得突兀,从而让莱德利斯科特精心铺排的生死搏杀带有了儿戏的味道。
人物没树立起来,一切表面快感都是伪高潮。
尽管是在好莱坞商业电影体制下的运作,莱德利斯科特还希望在这里更多地寄托自己作为一个英国导演在把握一部英国题材电影时的所应展现的情怀,以保证影片在题材上欧洲血统的纯正。
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中对19世纪伦敦氤氲街道的迷恋式再现相映成趣的,是《罗宾汉》中对十字军时期英格兰乡野的白描式写真,回荡在篝火旁的激昂风趣的诺丁汉民谣,以及对古典骑士精神的过度演绎,但是没有盖里奇高效凌厉的叙事和剪辑,莱德利斯科特在这里的中古情调变成了夹带私货式的情怀泛滥,这让这部片长为140分钟的影片变得让人有点心猿意马。
综上所述,《罗宾汉》在美国上映后票房遭遇惨败也就不难理解了,也许日后人们能认识到这是一部优质的带有文艺气质的商业电影,但面对当今心态日益浮躁、要求趋于简单直接的电影观众,《罗宾汉》也只能感叹生不逢时了。
但是,如果买一张DVD在家里静静观赏,也许会发现很多在电影院里被屏蔽掉的情趣,而且我觉得,这个叙事节奏可能更适合习惯于文火慢炖的电视剧表述方式的中国观众。
《罗宾汉》的演员阵容基本上是个多国部队了,两位主演拉塞尔克劳和凯特布兰切特来自澳大利亚,大反派马克斯特朗来自英国,对罗宾汉的成长起到关键作用的老骑士的扮演者马克思冯西多来自瑞典,从而赋予了影片应有的古典气质。
尽管拉塞尔克劳的罗宾汉让观众无所适从,凯特布兰切特的玛丽昂略显平淡,但影片中还是塑造了一些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沉闷的次要人物,比如从一开始就十恶不赦到后来又变得很傻很天真的约翰王子就很有光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马克斯特朗扮演的反一号葛福瑞,在近期包括《大侦探福尔摩斯》中的布莱克伍德爵士、《海扁王》中的大毒枭阿米克在内的一系列反派角色中,马克斯特朗所表现出来的暗黑气质十分引人注目,在《罗宾汉》中正是他的强大气场为我的观影制造了最多的兴奋点。
在英国的传说中,罗宾汉的名字是极为响亮的。
关于他的故事并非史实,不过英雄通常都是夸张或者虚构出来的。
他的传奇有很多种说法,大致是说在12~13世纪著名的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英格兰的理查王被俘,留在国内的约翰王子趁机篡权,拒绝赎回理查王。
而与他狼狈为奸的诺丁汉郡长也趁机强占了忠心于理查王的罗宾汉家的领地,更试图染指他的心上人玛丽安。
罗宾汉被迫躲进舍伍德森林,以此为基地,领导一支农民起义军到处劫富济贫,最终成功赎回理查王,粉碎了约翰王子等人的阴谋。
反正罗宾汉的故事也是英国民间传说,所以电影与传说不符的地方我也就不说了。
罗宾汉在人们的印象里是一个神箭手,但是在电影中,除了片头和片尾稍微秀了下箭术外,其余时间竟是骑着骏马拿着长剑或是榔头冲锋陷阵。。
最后就是怨念无比的海滩战役了,英国哪里来的那么多马?
骑兵有马是正常的,但是弓箭手居然也人手一匹马!
一群人骑到悬崖顶再下马开始展示英国长弓手齐射密集打击的威力,虽然也没怎么展示出来。
好吧,这也就算了,但是紧接着又跟来一帮小屁孩。
上帝啊!
他们居然也个个都是骑马来的!
首先,这么多数量的马是怎么来的?
其次,要怎么在两天内聚集这么多马?
再者,那些士兵怎么也个个都会骑呢?
那个时候的士兵可大多都是临时征集的农夫,没有经过特殊训练,根本没有马,又怎么指望他们会骑马呢?
顺便说一句,那个小屁孩头头很吊啊,拿着两把匕首顺秒3个全副武装的法国士兵。。
要不是看在最近迷中世纪的份上,给个2星就不错了。
与其寄托于一个寿命有限的偶像国王所给予的自然法上的支持,还不如在成文宪法上赋予罗宾汉以永久的合法性。
一、平庸中的不平庸2010年上映的电影《罗宾汉(Robin Hood)》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部比较平庸的作品。
根据出品方环球影业公司(Universal Studios)所公布的官方数字,该片的制作费用高达1.5亿美金,乃名副其实的好莱坞大片,票房3.21亿美金,投资回报率超过了100%。
但是和该公司同年发行的动画电影《卑鄙的我》相比就显得比较尴尬了,后者7000万美金的投入换来了全球5.43亿美金的回报。
更加讽刺的是,剧中扮演罗宾汉的演员、好莱坞著名影星罗素•克劳在10年前另一部环球影业公司发行的电影《美丽心灵》中曾扮演不幸于今年离世的数学家约翰•纳什,两部影片的票房相差无几,但是《美丽心灵》的制作费用还不到6000万美金,绿林好汉的吸金能力完败于传奇数学家。
10年前,罗素•克劳曾凭借纳什这一角色获得奥斯卡最佳男演员的提名,10年后,他满脸胡子、略有发福的形象却没有得到大多数观众的认同,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不像侠盗”的罗宾汉。
剧中另一位澳洲演员、扮演罗宾汉情人玛丽安的凯特•布兰切特也基本上处于可有可无的“花瓶”状态,让人觉得这个刚刚凭借《伊丽莎白2:黄金时代》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的演技派 “女王”有些不思进取,一心只想赚钱。
当然,好莱坞演员的名利法则也决定了两种常见的接戏套路:商业大片和文艺片。
前者可以挣钱,后者为了获奖。
而且讨论像《罗宾汉》这样的商业大片中的演技本身也有些敝鼓丧豚。
不过与演员的演技相比,本片的导演是的的确确的让很多人感到失望的。
作为指导过《银翼杀手》、《末路狂花》、《角斗士》、《天国王朝》的殿堂级导演,雷德利•斯科特似乎没有达到以往的水准。
本片自2010年戛纳电影节开幕首映之后,批评之声不绝于耳。
烂番茄的新鲜度只有43%,metacritic上也只有53分,IMDB和豆瓣上分数也达到惊人的一致:6.7分。
那么影片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很多人认为,它并没有展现出大家所期待的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罗宾汉,而只是 “一部精化版的天国王朝或者一部情节更紧凑的角斗士”,或者说是所谓的“罗宾汉前传”。
应当说这些批评的立场都是来自商业娱乐或者纯粹的审美艺术,但如果我们从电影史的角度来审视这部看上去比较平庸的影片就会发现它其实并不平庸。
自19世纪末电影发明以来,迄今为止,以罗宾汉为主角的电影超过了50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前苏联、日本、印度都曾经涉足过这一题材;类型更是多种多样,动作、历史、魔幻、爱情、歌舞不一而足,甚至连著名动画系列《猫和老鼠》都拍过两部动画版的罗宾汉。
但不管是制作年代、国家还是影片类型,这些作品的故事结构大致雷同:在12-13世纪著名的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英格兰的理查王被俘,留在国内的理查王的弟弟约翰王子趁机篡权,拒绝赎回理查王。
而与他狼狈为奸的诺丁汉郡长也趁机强占了忠心于理查王的罗宾汉家的领地,更试图染指罗宾汉的心上人玛丽安。
罗宾汉被迫躲进舍伍德森林,他以诺丁汉北部广阔的舍伍德森林为大本营,联合小约翰、温里奥等人,劫富济贫,整治暴戾的路德曼贵族、官吏,并把得来的钱财用于救助贫苦百姓。
最终成功赎回理查王,粉碎了约翰王子等人的阴谋。
这个劫富济贫、反抗权贵的侠客故事千百年来为人们所传诵。
(周冉:《当草莽英雄背负历史重担 侠盗“罗宾汉”的虚幻与真实》,载《文史参考》2010年第13期。
)如果我们无视罗宾汉的存在,这个故事的架构是基本符合史实的。
狮心王理查与其说是一位国王,还不如是一位骑士,把毕生的心血和精力都献给了十字军东征。
1192年秋,他在东征回归的过程中被奥地利公爵利奥波德五世俘虏并于第二年的春天高价卖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六世。
作为王储的约翰眼见大哥被俘,非但没有筹集赎金积极营救,反而密谋发动叛乱,趁机夺取王位。
虽然理查王并不是一位称职的国王,他在位10年间逗留英国本土的时间只有6个月,但是在骑士文化盛行的中世纪,这位传说徒手擒狮、生吞狮心的铁汉君主是全英格兰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有着无与伦比的超凡魅力。
所以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均把约翰的夺权视为无耻的叛国行径。
他们在坎特伯雷大主教休伯特•沃尔特(Hubert Walter)的领导下对约翰的叛军予以痛击。
与此同时,埃莉诺太后亲自出马以15万马克的天价赎金接回了理查王。
1194年3月,理查王回到英格兰,约翰立即宣布投降并且得到了赦免。
如果我们让休伯特大主教换上一身绿色的紧身衣,把家搬到诺丁汉森林,练习一下射箭技术,那么这段历史就可以冠名以“罗宾汉”即刻搬上大银幕了。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罗宾汉电影均结尾于1194年3月。
(见图1)当然,罗宾汉作为一个虚构的文学/传说人物,别说1194年,就算是出现于1294年、1394年,甚至中世纪任何一位英格兰国王的时期都是可以的。
但问题在于,罗宾汉的电影故事在1194年已经结束了,而约翰王的故事还没有开始。
尽管西敏宫外竖立着狮心王的塑像,但是根本不懂英语的理查与英国宪法、议会的起源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1199年继位的约翰王才是《大宪章》故事的主角。
在1216年10月去世之前,约翰王执掌英格兰政坛长达17年之久。
在这17年中作为约翰死敌的虚构人物罗宾汉又是作何反应?
有没有参与反抗约翰王的武装斗争?
甚至是参与《大宪章》的制定?
直到2010年《罗宾汉》上映之前,几乎所有的罗宾汉电影对于这些问题均采取一刀切的回避态度。
所以就此而言,2010年《罗宾汉》绝非是一部平庸的作品,它是一部展现英国宪法起源的影像史诗。
二、罗宾汉的合法性通过图1我们可以直观的发现,与2010年《罗宾汉》相比,绝大多数的罗宾汉电影才是所谓的“罗宾汉前传”,那么为何过去这么多的编剧和导演只拍前传,不拍后传呢?
笔者认为,这涉及到了罗宾汉的合法性问题。
罗宾汉最初的原型是1226年约克郡巡回法庭案件记录中的一个叫做罗伯特•胡德(Robert Hod)的罪犯。
同时期所出现的类似“Robehod”或“Hobbehod”的名字也都是来自于法庭的卷宗,所以罗宾汉最早的身份就是一个强盗——一个纯粹的罪犯,即英语中“outlaw”。
这个单词现在一般直译为“逃犯,歹徒,亡命之徒”,但是它的古典义项却是普通法中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一个人被判罚“outlaw”便意味着对其取消了法律保护,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去侵害甚至杀死他。
那么作为一个永久隔绝于文明社会以外的“outlaw”,怎么才能得到人民的传颂呢?
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对“outlaw”中的“law”进行解释,这种“law”是一种巧取豪夺、欺压百姓的恶法,所以“outlaw”才是符合自然法、道德律的正义之举。
这部电影中的第一幕就是这样的一段文字:In times of tyranny and injustice when law oppresses the people, the outlaw takes his place in history.这句话可以翻译为:在恶法欺压人民的暴政施虐、不义横行的时代,绿林好汉就此登上历史舞台。
(本文所引用中片中字幕的中译文均来自“无极电影网”,个别词汇有所改动。
)所以自14世纪以后,英格兰的老百姓在数百首民谣的传唱中逐渐的将罗宾汉塑造成了一个杀富济贫、锄强扶弱、替民解忧的绿林好汉和民间英雄,即所谓的侠盗,英语中的“heroic outlaw”。
尽管此时罗宾汉的形象已经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但是其格局仍然有些狭小,不过是个偏安一隅的地方侠客,因而他需要突破成为一个能为全民族所共同认可的英雄。
同时,他所谓的“侠”、“heroic”这种自然法范畴中的“正义”概念也需要一个更加权威的关照。
所以在这种需求之下,就有人开始把罗宾汉与英格兰史上最伟大的君主之一的狮心王联系到了一起。
狮心王理查不仅自己光明磊落、勇敢善良,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敬仰,而且他还有一个可以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邪恶弟弟”——约翰。
这样一来,罗宾汉代表底层人民反抗权贵、惩奸除恶的事业就有了终极目标,而不用成为一个与国王为敌的极端的反政府主义者。
所以此时的罗宾汉已经不仅仅是侠客这么简单了,他还被赋予了鲜明的金雀花王朝时期的骑士特征。
他效忠国王,跟随国王参加圣战,与国王的叛军势不两立,最后又救回了国王,终于彻底的成为了一个民族英雄。
分析到这里,我们应该明白了为什么过往的罗宾汉电影均结束于1194年3月,因为那时的罗宾汉达到了个人声望的顶点,是一个民族英雄神话的完美结局。
所以对很多编剧和导演而言,在罗宾汉的世界里,狮心王理查是一个绝对不能死的角色,只有他活着,才能不断地为罗宾汉这个“outlaw”提供最为权威的合法性支持。
2007年初环球影业公司花了百万美金从伊森•瑞弗(Ethan Reiff )和塞卢斯•沃瑞斯(Cyrus Voris)两位编剧手中购得的最初剧本也是这种常规的神话模式。
但是一年之后,雷德利•斯科特作为导演入驻剧组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否定了这个剧本。
他要拍一部全新的罗宾汉。
整部电影长度155分钟,可是开场22分钟,可以赋予罗宾汉合法性的理查王就死了。
导演雷德利•斯科特的胆量可见一斑。
他要通过这部爆米花的商业大片讨论一个几乎没有人讨论过的问题:没有狮心王的庇护,罗宾汉如何获得合法性?
此时的约翰取代了理查成为了英格兰的国王,那么曾效忠于国王的罗宾汉做出反叛国王的举动又要作何解释?
他还是不是一个能够被统治阶级和民众双双接受的人格分裂的“民族英雄”?
尽管导演表示他并不是一个“罗粉”,但是在它看来,如果始终在狮心王的羽翼之下,罗宾汉是永远不可能独当一面的,现在才是考验这位侠盗的真正时刻。
于是斯科特搬出了《大宪章》,与其寄托于一个寿命有限的偶像国王所给予的自然法上的支持,还不如一劳永逸的在制定法上赋予罗宾汉以永久的合法性。
换言之,罗宾汉不用忠于哪位国王,只需要忠于《大宪章》。
众做周知,大宪章是英王约翰与封建贵族就君主权力的限制而制定的一部宪法性文件。
那么罗宾汉作为一个下层侠客怎么才能参与到这个历史事件中呢?
影片首先给予了罗宾汉以贵族的身份,让他有资格进入到这个权力角逐的平台。
影片中,狮心王理查临死之际,命罗伯特•洛克斯利(Robert Loxley)爵士将王冠带回英格兰。
可是罗伯特爵士在行进至法国布劳赛良德(Broceliande)森林的时候中了法王设下的埋伏,又是临死之际,嘱托碰巧路过的逃兵——罗宾汉将王冠带回英格兰,而且还增加了一个任务,要他把传家宝剑带回诺丁汉交予其父沃尔特爵士。
这样罗宾汉便冒充罗伯特爵士返回英格兰,到了诺丁汉之后,老爵士沃尔特担心膝下无子遗产无人继承,于是二一添作五,默认了罗宾汉的冒充,而且还送了一个儿媳妇——玛丽安。
对于罗宾汉而言,从天而降的地主父亲、金钱、美女(寡妇)都不是最重要的,爵士的身份才是可以使其参与大宪章博弈的入场券。
凭借爵士的身份,罗宾汉带着王冠来到了伦敦,将王冠交给了埃莉诺太后,太后当场给王储约翰戴上。
这一幕的对话相当简洁有力。
约翰王登基之后看到罗宾汉问:我不认识你。
罗宾汉:诺丁汉的罗伯特•洛克斯利,陛下。
约翰王:欢迎你。
我哥哥是怎么死的?
罗宾汉:如他所愿,战死沙场。
陛下。
约翰王:如他所愿。
你把消息带回来,应该得到奖赏。
跪下。
打算赏赐。
但是……约翰王:你说你是诺丁汉人,你的父亲,沃尔特爵士,欠国王的税收。
我的王国。
告诉他管理国家要花很多钱。
人人都需要交税。
先交上税再说。
在罗宾汉和约翰王的第一次对话中,国王、贵族、征税这些《大宪章》的关键词就已经跃然纸上了。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在场的还有使《大宪章》得以流传后世的功勋大臣——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
三、立宪世家影片接下来就进入到《大宪章》的立法节奏了。
约翰王听信法国间谍戈弗雷爵士(Sir Godfrey)的谗言,命其作为征税官率领军队向北方领主们征纳赋税。
如果领主们稍有反抗,那么戈弗雷便以约翰王的名义烧杀抢掠,以此来挑拨北方领主与国王的关系,为法王入侵英格兰做准备。
应当说剧情的这种设计虽说有为约翰王开脱之嫌,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遵照了客观史实。
比如,戈弗雷征税大军行进到虚构的鲍德温男爵(Baron Baldwin)的领地时,后者说:“我们已经为理查王的战争付出了财力和人力,再没有可给的了!
”此言不虚。
理查王连年征战,所有的军费都来自本土的赋税,后来又为了筹集赎金,整个英格兰又被榨取得民穷财尽,沉重的赋税曾激起伦敦人民1196年的抗税暴动。
所以1199年去世的理查王为他的弟弟留下的是一个经济与社会几近崩溃的英格兰。
在这种情况下,约翰王继续横征暴敛,本就对王室政策颇有不满的贵族们终于忍无可忍,在罗伯特•菲兹沃尔特男爵(Robert Fitzwalter)的领导下揭竿而起,先是在斯坦福集结,并于1215年5月24日占领了首都伦敦。
导演雷德利•斯科特担心仅有男爵叛军还不足以迫使约翰王就范,于是另外还安排了法国军队的大兵压境,意图以国内、国外的双重压力来推进《大宪章》的签订。
终于,双方于6月15日在伦敦以西20英里的米尼兰德开始了最后的谈判。
影片中代表叛军与约翰王谈判的两位贵族分别是罗伯特•菲兹沃尔特男爵和虚构的鲍德温男爵。
笔者颇感疑惑的问题是,既然已经尊重史实安排了罗伯特•菲兹沃尔特男爵这位真正的叛军首领,为什么还要另外杜撰一个虚构的鲍德温男爵?
或者,如果非要凑够两个谈判代表的话,为什么不从其他比如尤斯塔斯•德•维希勋爵(Eustace de Vesci)、理查德•德•克莱尔伯爵(Richard de Clare)这些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中进行挑选?
这对于坚持“用严谨的态度,讲虚拟的历史”的斯科特导演来讲颇有些让人感到意外。
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影片中满头银发的鲍德温男爵似乎在叛军中享有极高的威望,应该是一位辅佐过理查王与约翰王生父亨利二世的股肱之臣。
所以在《大宪章》的谈判过程中,叛军代表的发言资格也是论资排位的。
这样一来,本就是通过冒充的身份得以进入体制的罗宾汉,怎么才能在谈判的过程中争取到话语权呢?
于是影片又为罗宾汉设置了一个让其他所有反叛贵族们都无从置喙的身份——立宪世家。
罗宾汉的生父托马斯•朗斯特里德(Thomas Longstride)尽管是一位石匠,但却是沃尔特爵士、威廉•马歇尔爵士心悦诚服的宪法天才。
对于这种“脑洞大开”的剧情,罗宾汉与观众一样的感到不可思议,他问到,我父亲有什么观点,沃尔特爵士回答说:“国王对臣民的依靠,更甚于臣民对国王的依靠。
这是一种危险的观点,但是能让你为之着迷。
后来,数百人、上千人来倾听他的话,听从他的召唤。
从领主到农奴的各阶层的人。
”而且托马斯并不仅仅只是一位宪法学者,他还是一位宪法实践家,早在《大宪章》制定的至少30年前(罗宾汉6岁的时候),他就联合沃尔特、马歇尔、罗伯特•菲兹沃尔特、鲍德温等人秘密订立了《权利宪章》(Charter of Rights)。
这个争取权利的秘密举动被当时的国王亨利二世视为异端,派人把托马斯抓了起来,要求他放弃宪章,并且供出同伙的姓名,但是托马斯怀着满腔的立宪理想,宁死不屈,英勇就义。
所以对于罗伯特和鲍德温这两位叛军代表而言,罗宾汉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冒充爵士的乡下汉,他还是其革命战友、立宪同志、救命恩人托马斯的亲生骨肉。
而且罗宾汉在当天还特意回了趟老家,在父亲牺牲之地祭奠哀思。
经过这样的处理,来到米尼兰德的罗宾汉仿佛“宪法专家托马斯”附体,拥有了无可争议的话语权。
他当着约翰王与众位叛军领袖的面发表了激情演说:如果要建立未来,就必须打好基础。
这片土地的法律,让人们臣服于国王,国王要求臣民的忠诚,却不给予任何回报。
我曾去过法国,巴勒斯坦,现在又回来了。
我知道,暴政只会导致失败。
你建立一个国家如同平地而建一座教堂。
给所有人以权力(Empower),你就会得到力量。
如果陛下能给予正义,以自由宪章的形式确立正义,让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壁炉前吃饭,不会被毫无理由的定罪,或者没有罪名的监禁,能够靠自己的努力来工作、吃饭、生活,尽量过得快乐。
这样的国王才是伟大的。
不只会得到臣民的忠诚,也会得到他们的爱戴。
这段话简直就是《大宪章》的通俗精华版。
立刻得到在场所有叛军的认同,而约翰王又刚刚得知法国军队马上就要登陆,急需得到叛军贵族们的军事支持,所以决定签署这份自由宪章,就是30年前托马斯所起草的版本。
颇有些遗憾的是,尽管这部电影的主题就是《大宪章》的立法史,但是这个虚构的《权利宪章》和1215年6月15日开始制定的第一版的《大宪章》相比显得有些滑稽可笑,仅仅只有一段,与其说是一部宪政,还不如说是一份声明。
不过有一点到是严格遵照了史实,这份《权利宪章》的签署人同样也是25位。
几个月之后,危机一过,影片中的约翰王立刻撕毁了宪章,如同历史上所曾经做过的那样,并且宣布罗宾汉是一位“不法之徒(outlaw)”。
罗宾汉被迫进入诺丁汉森林,正式开始了绿林生涯,成了一名侠盗。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的侠盗虽然没有了理查王在自然法道义上庇护,但是却依然有着极为坚实的合法性基础,那就是罗宾汉亲自参与制定的“大宪章”。
凭此,罗宾汉仍无愧于英格兰的民族英雄。
——暴政用法律压迫平民,特权阶级依赖武力和恶法欺凌弱势群体。
影片中查理王的弟弟是个好政治家,但好政治家并不等于一个好的社会制度。
最近看了不少以欧洲中世纪时代为背景的影片,这部罗宾汉把反抗暴政,人民自由的意识形态表达的很彻底,进步社会的思想行为基础其实很简单,“效忠国王但是无所回报”就是非常好的参考标准,好莱坞的文艺工作者们用很浅显的方式传播了“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真谛,远比某宣布雇佣的那些拿钱不干事的人民艺术家强一万倍,他们怎么就拍不出这么一部让人心服口服的片子来呢——
相对于SCOTT执导的角斗士和天国王朝,小小的一个罗宾汉总是让我感觉不尽兴,就好像有人给你扇了一把不温不热的火,怎么都烧不起燎原之势,可能以草根人民的生活为主线不太像SCOTT的描绘风格,各种元素的参杂总让人觉得一种做作之感,而且感觉SCOTT一味的把草根一族和国家存亡宗教教义等生拉活扯的搭在一起,有点强求的造作,也就是高不成低不就,浮在半空中缺乏承托感的就是岌岌可危的SCOTT要传达的君臣(子民)关系和父子感情吧,可能震撼人心的总是大场面,战争的残酷,人民要在国家落寞暴政统治的剥削下挣扎生存,亲人面临分离失散,这样的场景才可以很大气的渲染到观众躁动的心灵,所以SCOTT想要借着这条大动脉给草根一族输送一点豪迈的血液,但是草根的底蕴又太不受了这气势,反而一方面田园风情生活爱情滋生的点到为止,让我顿时摸不到头脑了。
是,SCOTT在角斗士里把隐藏在一个国家命运背后一个普通男人对家人的深爱和向往的回归描绘的很动情,可以说相当成功,在天王王朝里面以史诗的画卷隐藏在幕后娓娓道来的是所谓神性讨伐的东征背后违背人性的争夺,一个寻找救赎的男人以最简单也最难的尊崇神的旨意救赎了一座古城和它的人民,但是在罗宾汉里面,我看不到这么清晰的画面,我看到的是一种东平西凑,角斗士里的战线和暴君统领权力争夺,天国王朝里的宗教教义,其实这两个元素的汇集只要不太突兀也就是一种所谓假期强档大片,但是SCOTT可能想展现温情和还原朴实的英国田园风情生活还有战乱中的爱情,却把整个影片豪迈的大片血液注入到了庸俗的皮囊里。
我还记得里面有一段在酒吧里罗宾的伙伴寻欢找妞,其中一个给另一个说,你知道吗泡妞的最好办法就是从搭讪最不漂亮的那位开始,然后我就想到了在美丽心灵里面纳什同学的金发美女理论,然后我就顿时石化和无语了。
SCOTT可能也是好心和挑战突破,想带一点现代文化气息来迎合一下年轻大众,但是可能他的洞见也就是家国政治山河里的人性,对于太生活民俗化的东西,揣摩得过于偏离了。
于是就是这样一部鱼龙混杂的大片,就像主厨炒了一桌五味混杂的大餐,有日本料理,西餐,清炖甲鱼,以及韩国泡菜,然后再一股脑的给你全端上来,让食客不禁发问,这是个啥玩意儿啊。
当然SCOTT这部片子里摄影角度和画面呈现很多都很用心和成功,比如罗宾最后拉开弓箭的慢镜头,还有影片前后跳跃的漫画感的丛林。
RUSSELL还是依然帅气性感啊哈哈哈,眼神,温情但坚定的眼神很重要,女主角是本杰明巴顿里的芭蕾女,柔里带刚,坚强勇敢的性格被她诠释得很到位。
总之如果抱着娱乐的精神去看这部片子,是元素很集合,看你在哪一个target group了,我喃抱着角斗士和天国王朝的角度去做的省视,可能要求也太牵强了,哈哈哈,好吧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影片给每个人的反馈都不一样吧,主要是哪里有同感了给你揉到心坎里去了,然后走出影院就觉得爽了。
RT, 这就是观感那些冷嘲热讽的人先不要激动你们有没有发现, 整部片子雷德利像憋了一肚子气派下来的? 从法国战场到英国海滩保卫战再到国王和罗宾汉的决裂, 再穿插着暧昧感情戏和 罗宾汉假戏真做演骑士。。。
整部片子的剧情跨度很大, 非常繁杂, 绝对不是90分钟可以拍下来的. 而且明眼人会发现:影片剧情过于紧凑, 作为一部史诗片, 其中的镜头短切\瞬间移动非常多, 这有违雷德利一贯的风格——从《角斗士》到《天国王朝》,我们看到的大多是战争场面长镜头,人物对白中景长镜头,哪有像《罗宾汉》那种反恐战争节奏:狮心王理查出现的很急,死得很快,语速比耶路撒冷铁面王快了三倍,好像命中注定要打酱油似的;海滨防御战也是法军突然出现,英军瞬间阻截,接着法国王太子一声令下迅速溃退,不给观众欣赏的时间,对比耶路撒冷围城站——这简直是剪辑下意识的自虐嘛《角斗士》当年的成功取自一个异常垃圾的剧本,其故事很老套:将军立功,国王被谋杀,将军被灭口,不成,走上报复之路,加上一点美式民主憧憬——被雷德利一渲染,就成了奥斯卡最佳电影。
而《罗宾汉》的故事很有新意:一个农民弓箭手,恰逢国王战死,拯救一骑士不成,化装成骑士撤退,怎奈那骑士是国王的贴身侍从,国王的死讯得由他亲自汇报,于是一段假戏真做的传奇故事开始。。。。。。
剧本比起《角斗士》更有一层“逼上梁山”和“平民崛起”的意味,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智慧,“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云云。
总之,我不相信一向化腐朽剧本为神奇的雷德利,是自愿作践自己的片子的,我不相信一部剧情如此繁杂的片子仅仅需要90分钟,我不相信他愿意把史诗片排成反恐片的节奏。
结论是:罗宾汉被阉了!
文/冯凝与其说《罗宾汉》,不如说《罗宾汉前传》更为贴切,这部在雷德利.斯科特的创作生涯中算不得长的影片,却也白白浪费了两个半小时来叙述一个意义不大却又冗长乏味的故事,给那些期待看到劫富济贫的罗宾汉的影迷当头一棒。
《罗宾汉》最大的缺陷是每个结构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高潮,而叙事的内容又无法述说清楚,这导致影片虽有足以媲美同期任何一部大片的技术水准,却无法勾勒出任何一个个性鲜明的角色来。
细数罗宾汉在影片中的成长,即使可以明显的理出一条曲折的线路,从敢说真话,到抗命逃跑,从追求浪迹天涯,到主动承担送剑使命,似乎能看出青年英雄的成熟,但站在观影者代入之后的角度,会发现这个男主角的立场摇摆不定,渐进性全无,同时缺乏情节推动力,更没有说服力。
一个身处边缘的个人英雄人物,永远是怀才不遇,被上层仇视,而生命中永远会出现一个默默支持的女人,这个女人永远会在最关键的时候释放这个英雄的男性激素,助他战胜那个一直压抑在他头顶的阴霾。
最后他们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
如果说迪士尼制作的《波斯王子》遵循这个套路是电影公司的文化决定的话,那么《罗宾汉》也偷懒的走这一路线,是不是有些自降身价的嫌疑了。
罗素.克劳扮演的罗宾汉,以他标准件一般的忧郁双眼出场,也以他百搭的健硕身影结局,没惊喜没有改变,而我们已经看了多年。
如果说这是成为劫富济贫的真正意义上罗宾汉之前的那个少年,那么罗素.克劳的扮相不免过于苍老了些。
再看凯特.布兰切特诠释的玛丽昂,凯特虽然是一个气场强大的女王级别的演员,但她与超级硬汉罗素.克劳的搭配,两人一对上眼,看上去就像迟暮的老年眷侣,毫无激情的从初识到考验最后相爱,硬凑的感觉时刻笼罩在影片中。
以“罗宾汉”名之,通片来讲述罗宾汉如何成为绿林好汉,这一手似乎有些克里斯托弗.诺兰重构蝙蝠侠系列,炮制所谓“前传”的味道,然而,诺兰的蝙蝠侠前传虽在一定程度上剖析和解答了这样一个暗夜骑士的成长经历和内心的挣扎,但其标志性的一举一动却分文不少,蝙蝠侠风驰电掣的感觉栩栩如生,而斯科特的罗宾汉故事,几乎可以是任何一个追求自由的角斗士的成长历程,除了那一手百步穿杨列无虚发的弓箭神技,一般意义上的“罗宾汉”元素荡然无存。
可以说斯科特生生将一个胡乱杜撰的故事安插进中世纪的某个空间里。
哪怕导演只希望独辟蹊径的找到叙述罗宾汉传奇的全新视角,也不该忘记经营商业电影的本性,更何况,这样的罗宾汉实在乏善可陈。
如果真如影片的宣传语所说,展现一个历史真实的罗宾汉,那我情愿放弃那种真实,毕竟在电影院中无人期待看一个平凡人的无聊非史诗。
但退一步从文本中解放出来,再看《银翼杀手》《天国王朝》等影片本身的命运,不难发现斯科特是一名被好莱坞的体制所阉割的导演,公映版和导演剪辑版的巨大落差使得他在票房和口碑的争夺战中永远被那无形又无知的黑手所缚,极难施展开拳脚。
结合影片中罗宾汉一味追求的那种自由,斯科特在好莱坞的制片体制里最大的渴望,会不会像罗宾汉那样,摆脱专政独裁又水平有限的电影公司老板之镇压,让影院的银幕自由完整的原生态展现他作为一个艺术家没有被玷污的创作结晶呢?
没什么特色的片子,场景不错,我爱中世纪
年度睡觉大作,完全没有《天国王朝》的气力;一亿美元就鼓捣出这效果?克劳基本一致保持着一个酷酷的表情,给路上全身镜头的时候就像个矮胖子;最后决战拿一把小铁锤,有够雷;有很多刻意幽默实则让人哭笑不得的桥段
居然看完了……
也许“史诗”“巨制”从来就不合我胃口,译成侠盗,也完全不合适,对KB,至今未有好感。那么这部片子的闪光点只剩下场面了,不知道是我成长了还是这片子有问题,杀戮场面看到麻木,砍人砍到没有刺激了,只悲哀和恶心反感。
苦大仇深的苦瓜脸罗宾汉~
Ume影城 VS 子怡汉拿山石锅拌饭伺候
已经是dc了。任谁都无力回天。
no sequel, please.
个人觉得充其量就是个人物冰山一角的传记,不能算作史诗电影。片子对中世纪文化还原得很到位,弓箭、服装、头盔、冷兵器、民族音乐等都非常考究,不过似乎狮心王的死和历史有些许出入。不足之处很明显:罗宾汉留给大众的印象并不是士兵,游侠才是本质,而这点除最后他射布告那段外其他都没有很好地体现
5星气质,4星素质
中庸之作。没什么亮点,也没什么大毛病。
不太好看, 没看完我就走了. 不 应该是太难看了
罗宾汉竟然不怎么射箭了~ 原来是前传~
又是一部虎头蛇尾的烂片,140分钟的片长就有100分钟的沉闷,枉费了那么多明星演员。
中规中矩
罗宾汉前传
剧情老套,演员老套,场面老套,要求不高的可以凑合看看
都要看睡着了。。。
一坨屎
枯燥么?不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