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火新闻线》这是一部近年来华语影坛少有的现实主义佳作,控诉着香港日益堕落的媒体环境。
智叔因自己的女儿被奸杀,但是杀人犯却因为找了假证被无罪释放。
当他找到真相再度要求重审时,却发现香港竟然没有一罪两审的规定,他日日夜夜坐在政府门口呈上“一罪两审”法案的申诉,却因势单力薄而无人问津,凶手却在判决后不久成为了“优秀青年”,what?
于是他闯入电视台用炸弹挟持人质,要求立法会主席通过一罪两审的法案,作为竞争对手的《囧报》和《闪报》就关于点击率和真相展开了角力…这部电影在豆瓣上的评分并不高,但是对于一个即将迈入新闻行业的学生,对许多新闻媒体从业者来说,却很值得思考。
电影向我们抛出一个问题:究竟是否为了抢销量、抢点击率、抢收视,就可以放弃客观真实的报道, 忘记对正义与公平的追求?1.媒介伦理和社会伦理的冲突 一个“好的”的新闻、“精彩的”的镜头,往往发生在瞬息万变之间,当我们意识到事件的结果时,而我们往往可以在这些惊险的时刻采取行动来避免灾难的发生。
是名利双收还是选择道义,这是一个问题。
而在电影的开头,《闪报》的记者就因为想要抓拍一个女孩被脚手架砸到的镜头而放弃了救她的机会,而女孩却被辉爷所救。
但还有更多复杂的情况,并不是社会公德与个人名利之间发生的尖锐冲突,而是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之间的矛盾。
这在电影的另一个方面可以反映。
《饥饿的苏丹》 电影中出现了一张出自摄影师凯文·卡特之手的著名照片《饥饿的苏丹》,它刻画的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女孩因为饥饿无力地趴倒在地。
而不远处,一只硕大的秃鹰,正虎视眈眈得盯着这个黑乎乎的、奄奄一息的瘦小生命,等待着她死亡的一刻吃掉她的肉。
这张照片在纽约时报发表后激起强烈反响:一方面引起了国际舆论对苏丹饥荒和苏丹内乱的关注,另一方面,摄影者本人却也因此遭人诘难,他因为没有放下相机去救小女孩而遭到谴责。
在拍摄这张照片的过程中,凯文·卡特静静地等待了20分钟,并选好角度,尽可能不让那只秃鹰受惊,待秃鹰展开翅膀,在拍摄完毕后,他才赶走秃鹰并看着女孩离去。
而这张照片在获得普利策新闻奖之后不久,凯文·卡特就自杀了。
而他留下的仍有关于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的二难选择。
如果是拍了这张照片,那么小女孩的生命可能已然逝去。
如果没有拍下这张照片,问题可能得不到重视,因此还有千千万万的人要受苦受难。
作为一个记者,是应该真实地记录了自己所看到的情况,使这张照片得以传播,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从而拯救更多危在旦夕的人。
还是应该作为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去拯救眼前这个即将消逝的生命?
就拿辉爷在电影中想要公布的这段视频来说,如果他公布了内幕,可能能将高健仁和包庇他的人绳之于法。
可是那就是想要的结果吗?
最终就能促成“一案二审”法案的修改吗?
他只想用这个来请求立法会主席出面而已。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决智叔的问题,才能达成他的诉求,完成他修改法案的心愿。
身为媒体,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这才是这份工作真正需要的,去救人,而不是杀人,这更是身为公民需要做的。
我们是可以用所谓公理正义去审判一个人,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这个世界又得到了什么呢?
有些人觉得职业伦理很明显是应该服从于更具普适性的社会伦理,应当是一个“更合理”的答案,但是有些人觉得对于生命和人性的尊重始终应是第一位的,媒体应当始终以最大数人的福祉为第一要义。
而你有没有想过,这种社会伦理的合理性可能本身就是值得商榷的?
《导火新闻线》说一个哲学上著名的二难选择问题: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不过我们在这里把它变得更加复杂一点。
有两条火车轨道通往同一个地方,都很安全,不过一条早就不用了,另一条依然在使用,平时大人们都告诫孩子们不要在那条火车通过的轨道上玩。
有一天,四个小孩正在那条火车通过的轨道上玩,火车将要继续开往他们所在的轨道。
而在旁边一条废弃的轨道上,有一个非常乖的小孩听爸爸妈妈的话,正坐着看书。
现在你的面前有一个拉杆,可以控制火车变道。
只要你拉动这个拉杆,火车就会切换到第二条轨道,最终只杀死那一个小孩。
你不认识这些孩子中的一个,而你是一个扳道员,你的职责是负责火车的安全行驶,现在选择权在你的手里,你会选择什么?
如果不动拉杆,你履行了职责并且让火车正常行驶,但你将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眼睁睁看着不守规则的四个孩子在你的眼前死去。
一旦拉动拉杆,你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让火车没有沿着正常路线行驶,而且要为另一条轨道那一个无辜孩子的死负责任,但你避免了大多数人的死亡。
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
对于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在两个不好的结果当中选一个,我想这大概是最悲哀的事情了。
因此,我并不在这里给出一个普适的方法论,因为很有可能在做出选择的瞬间,我们自己都来不及思考,仅凭着下意识去做。
借用在知乎上看到的一句话:有时候,不是真实掩盖了自己,而是善良欺骗了我们。
2.隐私权与知情权的矛盾 电影中,《闪报》的记者为了追求更高的点击率,企图刺激智叔来诱导他犯罪,从而塑造一个“杀人狂魔”的形象。
他们不惜深度挖掘他死去女儿的花边新闻,甚至贿赂停尸房工作人员,将他意外身亡的妻子的遗照也上传到网上,导致他情绪激动之下引爆炸弹,炸死了一名企图逃跑的无辜人质。
戴安娜王妃 这不禁让我想要了新闻史上作为媒体从业者的一个污点:“戴安娜王妃之死”。
由于受到“狗仔队”的围追堵截,戴安娜王妃与男友多迪为摆脱一帮摄影记者的追逐,在巴黎发生车祸,双双身亡,司机也当场毙命。
“如果那些paparazzi(专门追逐名人的摄影记者)们不跟踪戴安娜,她的车不会突然加速,也就不会有后来发生的悲剧。
”10年后的2007年,当年的小报编辑——曾经就职《NewsoftheWorld》的PhilHall,终于公开承认,“感到对悲剧负有巨大的责任”。
而在Diana'sLastSummer即将公开的文档中,将披露数个为小报工作的自由摄影师的采访记录,“车祸发生后,整个媒体业陷入一种莫名的迷茫,每个人都感到愧疚。
”现代社会中,媒体是人们了解各方信息、实现知情权的主要渠道,法律保障每个人的知情权,因此媒体也应当致力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但法律同时也保障每个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和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
因此知情权与隐私权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发生矛盾。
但是对于公众人物而言,这种隐私权倒显得无足轻重了。
首先,所谓公共人物是指“在社会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有突出成就或身份地位显赫或因罪行重大等原因,而被公众普遍知晓的人物”。
在处理他们的隐私权和大众知情权的矛盾当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秉持的是一种“利益衡量原则”,即衡量权利所蕴含的权利内容,根据利益的大小决定权利的配置,也即前者所带来的利益是否足以将后者所省略。
如果能,则承认前者,反之则尊重保护后者。
而我国的人格权法编第五十五条中也写到:"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
""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
"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和场合下,应当允许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侵入甚至对公众人物的攻击和侮辱。
但在上面“戴安娜王妃事件”中我们也不难看出,这种对于公共人物模棱两可的处理原则实质上蕴藏着可以造成悲剧的种子。
而作为监督者的媒体,犹如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就这样悬置在公共人物的头顶,游走在隐私权和知情权的边界。
因此,作为一个新闻从业者个人的自律也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导火新闻线》3.娱乐至死或者生存 在电影中作为《囧报》对手的《闪报》,通过制造各种博人眼球的新闻,尽管为新闻界所不齿,但却实打实地赢得了证明受众喜闻乐见的点击率。
而坚持自身新闻原则和价值观的《囧报》却面临着濒临倒闭的困境。
在量化研究的方法在社会学各种研究领域的拓展,数字在评判一个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重要。
如今市场化程度愈益高度发展,作为媒体的点击量无疑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它不仅与各种广告收入挂钩,还关乎着一个媒体的影响力。
一些媒介为了争取受众,不惜专门挑选低俗的社区新闻,甚至选择新闻中的一部分进行片面报道以投其所好,不仅使得真相被掩盖,甚至造成了媒体本身引导受众功能的缺失。
这就是为什么简书永远是鸡汤王道,为什么微博热搜永远是一些八卦绯闻,为什么UC标题党总是“震惊”,为什么知乎live“十分钟就能带你看完一本书”。
我记得在《十三邀》里有一期,是关于许知远和马东的对话,在播出之后人人夸赞马东知世故而不世故,而许知远古板。
马东说:“娱乐是人的天生本能,所以任何媒体,都有动力去娱乐化。
”但我觉得这也不全对,市场化娱乐化固然没错,但不管是什么事都有个度,娱乐过度总会“致死”。
而对于媒体来说,如何在保证自身生存和娱乐化倾向之间寻求一个平衡,就成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新闻媒体对于社会大众的思想认识、行为方式有着深入的导向作用,对大众形成潜移默化的思想、观念的导向。
因此,如果一个媒体被市场所引导的价值观牵着鼻子走,就失去了它本来引导大众的媒介功能,也违背了作为一个新闻从业者应有的道德追求。
面对着迅猛发展的中国新闻事业,为了避免新闻困境的出现,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也提出了指导性的准则。
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第三条就从法律的角度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要求,要 “自觉遵守宪法、 法律和宣传纪律”, 从业务角度提出 “不揭人隐私、 不诽谤他人, 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 要处理好新闻报道与司法独立的关系。
第四条专门从新闻真实性、客观性原则出发, 提出 “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 “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
但这一切还不够作为一种普适的方法论来指导新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坚守新闻伦理最终还是要靠行业自律来解决问题,虽然实现的时间可能会相对遥远。
但是作为新闻从业者,电影中周佳怡书在片末的一段话却很能发人深思:“我们必须了解自己的渺小,用初学者的谦虚自觉、饥渴者的渴望求知去拥抱未来。
记者确实是“饥饿的一群”,但我们不能像饥饿的老鹰般,不顾一切去啃食一个快要饿死的小女孩。
我们必须有谦卑的自觉,求知的渴慕去处理新闻。
这样才是一个记者,一个传媒应有的态度。
”
致敬新闻从业者
這是一部充滿了正能量的電影,看完後我發現我已經好久沒有深入反思過自己的言行舉止了。
電影好看嗎?
不好看我就不寫這篇文了吧?
我不說電影內容,以免劇透。
我最想說的是這部戲帶給觀眾的一個訊息,一個值得你認真思考的訊息。
曾幾何時你在報章上看到的東西你基本上不會懷疑其真偽性,但你今天還會嗎?
你可曾聽到身邊的人和你說「報紙你也信?
」。
近年的傳媒誇大或虛構新聞已是司空見慣,畢竟為了點擊率,為了收視,為了有更多的觀眾及讀者;有了上述的才有廣告、有收入,公司盈利你才有薪水,完完全全是一個靠吸睛賺錢的行業。
你可以充滿道德地譴責傳媒為了點擊及收視而放棄所謂的專業操守。
但,你有否考慮過正正就是這些誇大了,虛構了的所謂新聞才吸引到你花費你寶貴的時間閱讀/收看?
是否一個很誇張的標題讓你有更大機會詳細閱讀整篇文章?
是否一張性感女郎或肌肉型男的照片讓你更快點擊收看相關影片?
是的,問題出自你身上,正正就是你願意看,人家才會做給你看。
你是否應該提升自己個人品格及知識看一些並不嘩眾取寵的東西?
當大家品味變好了是不是可以改善到香港的傳媒風氣?
你去慨嘆一代不如一代的時候又有否檢討因為你膚淺的品味讓傳媒業墮落繼而影響你的下一代變得更膚淺?
看完這部電影真的很讓我反思,我也希望可以提升個人品格為下一代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是這電影感染到我去寫這麼多讓我們一起提升嗎?
不,我也只是為了點擊,讓你給個讚而已。
片中反派闪报主编的一句“小新闻就炒成大新闻,没新闻就编新闻”道出了,现如今传媒行业的潜规则,记者早已不是揭露真相的代名词,而成了某些不良记者获利的“摇钱树”和炒做自己名声的工具!
就象片中的一样,各家媒体为了争夺点击量和曝光率,早已屡屡突破良知底线...不管遇难的家属如何难受,像苍蝇一样围上去提问各种让其难受的问题,不故其感受;不管事件的真假,只要有爆炸性,就第一时间刊出,结果屡屡被反转打脸;将自己位于法官的地位,去主观的审判事件中的弱者,结果导致了更多的“我弱我有理”的事件发生,任何一个行业的工作者都要有自己的良知底线,记者也不例外!
已经很少有关于记者传媒题材的电影了。
记者曾经是无冕之王,笔尖扛道义,揭露不平事,为民请命;记者也是过街老鼠(尤其是娱记),防火防盗防记者。
在一起挟持事件中,涉及对新闻报道职业操守的思考、司法如何回应弱势群体的诉求、政府如何应对突发事件、谈判专家的人性关怀。
着眼点丰富,增加了影片的厚度。
吴孟达与周星驰分道扬镳后,几近息影状态,这次表演中规中矩。
在低头族日益增多的互联网时代,依靠这种市场需求确实可以做到很多事,这个故事幸运的以自身的悲惨获得了公众的同情,案件本身昭显得社会问题更多,吴大爷的故事被部分当权定义为冷血暴力事件,他们欲以武制暴,这本身更加冷血!
片尾对一罪两审的修正案,现代化的香港官方明确宣布,政府不会受到任何单一事件的影响?
其实,任何人、组织、甚至是伟大的历史时段,都会有决策失误、或者是当时可以,但随着外界的变化而不合时宜,吸取经验教训,重新迈上征程才是最好的选择,没有必要死要面子不肯接受,做人做事都是一样一样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中曾有过“人血馒头”的说法,因为实在太过于骇人听闻,多年以来一直无法忘记。
原本只是以为是由于愚昧无知才产生的这个词,现在才知道,现代社会,仍然还有“人血馒头”的存在。
作为新闻媒体,在飞速发展的快节奏社会,如何能够博人眼球,吸引注意力,已越来越难,对于媒体人来说,要求越来越高,快!
快!
更快!
已成为他们的日常标准,谁能先一步爆料,谁能爆出猛料,谁就是赢家。
电影中多次用著名照片《饥饿的苏丹》举例,说明媒体人要时刻保持饥饿感,才能对所有事件敏感,管中窥豹,从细节推到全程,抢占先机才会赢。
甚至于闪报主编的名言,没有新闻就制造一个新闻。
看了一些影评,发现这部电影被一些专业新闻人士批评为是一部非新闻专业的电影,其中的故事塑造太过于脸谱化,程式化,与实际相距甚远。
甚至于违背了媒体原则,不能称之为一部反应媒体人的电影。
但是个人认为,影片中提出的问题确实是存在的,是值得我们社会大众和媒体人深思的。
君不见,当初《饥饿的苏丹》作者凯文卡特在获得94年普利兹新闻特写奖后不久,就因为巨大的压力自杀身亡。
原因是被人指责当时只顾着拍照而没有采取人道救助,但事后很多专家学者表示,照片中兀鹰是一种食腐动物,并不会对小女孩造成威胁,且在摄像头外还有她的母亲在身边,而且小女孩的手上还有代表当地人道主义组织特有的手环,表示她并不是孤独无助的。
原本在照片中有的注释和作者的说明,因为某些原因,被剪切掉了,看到“不完整”照片的人士便得出了一个作者是冷血杀手的结论,舆论大众硬生生逼死了一条人命。
“人血馒头”自古有之,现在社会很多新闻媒体也是屡见不鲜,近期的江歌案,有媒体不为江歌母亲奔走呼号,反而是对江歌在日本的私生活大加评论。
汤兰兰案,面对一个被亲人性侵的女孩,在多方人士的努力下,好不容易让她隐姓埋名重新过上了新生活,但是在该案爆料后,听闻某些媒体居然开始深挖这名受害者的身份,妄图将其公之于众,满足大众好奇心,而后果,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回到影片,印象最深的一个是吴孟达扮演的受害者的父亲,不愧是老戏骨,将丧女之痛表现的淋漓尽致,以至于隔着屏幕都能深刻感受到这种痛苦。
另外就是闪报的女主编,戏份不多,但是出场非常惊艳。
话说,2016 年拍摄的港片,里面所有的人都说粤语,但是只有反面角色说普通话,什么意思,恐怕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导火新闻线》是由电视剧《导火新闻线》原版人马拍摄的电影版,影片讲述囧报及闪报为了点击率的媒体斗争,却无意陷于了寻仇者闯入电视台用炸弹挟持人质,向政府高层请愿通过恢复二次申诉,作为媒体正邪两方是如何站在各自立场斗智斗勇,事态不断升级揭露出官商勾结等隐情的故事。
(本段源于百度百科)20余年前,一幅名为《饥饿的苏丹》的摄影作品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也让世界开始关注当时发生在苏丹的饥荒。
按下快门之后,图片作者凯文•卡特赶走了秃鹰,他注视着女孩继续蹒跚前行,然后情绪崩溃。
然而,更令他崩溃的是,照片获奖之后,他受到种种谴责,谴责者认为他太残忍,没有放下相机去救小女孩。
于是,颁奖结束后两个月,凯文•卡特因经受不住非议而自杀。
在这部港片中,《饥饿的苏丹》不但是探讨记者这一社会角色的定位的重要道具,也是对片中所刻画的媒体生态的比喻。
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片中营造的是这样一种媒体生态——媒体为了流量可以编新闻,也可以用各种低俗新闻填满头版位置。
另一家媒体,备感流量压力的代总编被上司的一句“如果你有本事,有个人风格又可以赢到点击率的话,我保证什么都不说”呛得哑口无言。
电影预言了媒体过分争夺受众注意力的下场。
这些预言最后是否会成真我们不得而知,可是先于这部电影出街的同名剧集所展示的一些情节,如总编当街遇袭、记者越权更改头版等,竟然在之后成了现实中发生的事件……实际上,《导火新闻线》所预言的传媒生态,与美国19世纪末那场黄色新闻大战非常相似。
当时普利策(没错,就是设立普利策新闻奖的那位)的《世界报》和赫斯特的《新闻报》,为了争夺读者,频发刊登骇人听闻、刺激人的新闻,标题也是怎么色情暴力惊悚就怎么来。
黄色新闻大战终结于时任美国总统麦金莱遇刺之后。
《世界报》因为在此前鼓吹刺杀麦金莱的言论而被迫停刊。
而我们的传媒生态,似乎正朝着《导火新闻线》的预言一步步走下去……科技的日新月异,让媒体与受众的地位发生了调转,受众注意力成了稀缺品,原本代表着权威客观公正的媒体反而泛滥起来。
算法的不断改进,让各个资讯客户端都在推送“用户想看”的内容。
这是这些所谓的“用户想看”的内容,很可能会绑架媒体,让其丧失权威性、公正性,一味地往猎奇和重口地方向发展。
以前摄影记者凯文•卡特因为没救人而备受谴责,而在《导火新闻线》中,无底线的记者却可以为了点击量穷极一切逼迫当事人,让其做出杀人行为。
上月瑞士回上海的飞机上第一次看到这部片,心潮澎湃,今天忍不住二刷。
影片题材以及电影传达了正确价值观是非常值得赞赏的,在引起共鸣的同时更喊出了大众的心声。
传媒人心中都应该保持这团不灭的理想主义之火。
片末女主的这段独白让人久久不能平静,Mark&自勉:『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很多人都觉得这句话是乔布斯的名言,但其实它源自杂志《Whole Earth Catalog》出版人Kevin Kelly 在停刊号封底的一句话,根据他自己对这句话的阐释:我们必须了解自己的渺小,用初学者的谦虚自觉、饥渴者的渴望求知去拥抱未来。
记者确实是「饥饿的一群」,但我们不能像饥饿的老鹰般,不顾一切去啃食一个快饿死的小孩。
我们必须有谦虚的自觉,求知的渴望去处理新闻,这样才是一个记者,一个传媒应有的态度。
希望更多的人能看到这部片,敬这部理想主义的《导火新闻线》。
正义只有在人多势众的形势下才能发挥作用,这是一大可悲之处。
什么时候,每个人,尤其是身在高位能够决定、修正光明之路走向的人能够不需要迫于公众压力,而是本心就存在正义对错的天平与勇3气,为这个世界多做一些有意义的正确的事,该多好!
保持饥饿,保持愚蠢。
不光是对记者群体的要求。
大家共勉,世界和平。
讨论的死循环讨论新闻道德和新闻价值的时候常常容易陷入困境,因为没有设置一个特定的前提,那就是新闻到底为谁服务?
若对象不确定,讨论则无意义。
举例来说,如果新闻选择为资本服务,资本的目的就是利益最大化,那么新闻价值就会相对高于新闻道德;如果新闻选择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那么新闻道德就会相对高于新闻价值。
人道主义与新闻真实新闻的宿命不是钱权主义,而应该是人道主义。
所谓人道主义,是指将人和人的价值置于首位的概念。
体现为尊重人、理解人和关心人。
新闻报道中体现人道主义,就需要站在人自身的角度,贴近人自身的情感,表现积极向上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无疑是理想状况,因为一旦人的意识与活动介入新闻,人的主观思维往往会使得新闻违背真实性,从而改变新闻的报道性质,变成宣传性质。
然而所有国家的新闻都是经过人为筛选后的报道传播,只不过我们脚下这片土地,宣传意义明显大于报道。
无可避免地会提到新闻自由度,然后无可避免地开始质疑,挣扎,妥协。
人道主义即使当下很难与新闻真实作出平等的结合,但越是因为难,才越显得珍贵。
挣扎后沉默我相信新闻价值是新闻人的出发点,也是他们的目的地。
我更相信人道主义是新闻人的出生地,更是他们理想国。
我本该庆幸自己是新闻专业的学生,但在这片土地上,更多的时候我是充满憎恨又无能为力。
片子拍得很一般,但可能因为一直干媒体,还真被那股子理想主义范儿打动了。
就想到了恐怖直播,但是这部太单薄。一直在摩擦,高潮迟迟盼不来,最后只想尿尿
想要模仿,可惜太烂
KEEP HUNGRY,KEEP FOOLISH 良心,不仅是作为一个媒体人的底线,而是作为一个人的底线。
給三星因為達哥是男一號,毛記抽水成功。感覺沒電視劇好看,有點過於理想。方凝金句依然是亮點。
吴孟达转型之作
心有余力不足的代表。
992
跑的比香港记者还快!这种东西不存在。
1 先给达叔点个赞吧,,,。2 归根结底还是监管问题 一开始 被害人和嫌疑人都是标签人物 案子本身情节恶劣 然证人翻供 嫌疑人无罪释到故事放 被害人父母被威胁7年 那么问题来了 结案以后到故事开始的这段时间 香港记者没有一个人跟踪深挖的?民众也都失忆了,,电影肯定故意夸张了 但是为什么呢。
以目前香港电视剧制作的功力,似乎最有深度和反思也只能到这一步了,夸张脱离实际,才是作品最大的缺点,不管是新闻还是电影,都应该真诚和真实,才能真正有深度和感人。
电影版讲了两条线,一条是香港小市民希望通过合法抗议获得立法会关注,修改一审终审制为二审终审,让因当时没证据被释放的杀死女儿的凶手再被审判一次。另一条是两个新闻价值观的较量,一边是看热闹不怕事大,一直在刺激整件事的价值观,另一边是即使没有新闻做但是也希望能解决社会问题的价值观。
和电视剧完全没得比
人物塑造正邪不两立,也终究是邪不压正,但是现实呢?往往可能是另一番样子,看看如今的今日头条~
不合格的電影就是不合格,新聞專業從來不是為英雄而生,記者不應該捲進事件,旁觀才是記者真正的天職。這部電影到底有多認識新聞?有沒有尊重過新聞?這樣想做英雄的記者不如轉行吧,由第一天就知道新聞是沒有理想主義的,電影的二元對立也實在低手。
港剧的胡编乱造漏洞百出。以为怂恿修改立法就是记者的良知,粗糙雷人。
还行吧,3.5星,达叔的表演是唯一看点,有点肤浅,新闻自由,呵呵了,闪报的主编虽然说是台湾背景,可一点没有台湾腔完全是普通话,有点没意思,减半星。
三星半,剧改影,后劲不足,结尾20分钟像公益广告,剧本再打磨一下会更好。这些年同题材影片也不少,基本可以看作传媒业的“寒战”,但立足点和出发点甚至比寒战好,虽然后半部分依旧有些套路,明显感到导演铺太大收不回来了,但是这个社会需要这样的电影出现,相信广大传媒从业者看后都应该深有体会。
探讨了新闻价值观与社会、法律之间的关系,很赞
鼓励性五星,这不是我要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