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电影院看完。
看来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英文还是不行,很多细节的地方都没有听懂,所以看完以后有N个问题。
一出电影院就把imdb上所有的影评、卫报和每日电讯报上文采华丽词句拗口的评论都通读了一遍,但还是没能为我解惑,于是上来豆瓣看看有没有什么惊喜,结果发现居然一篇长评都没有!
好吧,那我来写第一篇长评吧。
以下都是我关于剧情的问题,有很多剧透的地方,所以没看过电影或者书的筒子们慎入。
第一,为什么Misery Junction的剧本手稿上的字体和Golem的那些杀人日记的笔迹是一样的?
这是说明Misery Junction的手稿根本就不是John Cree写的而是Lizzie写的吗?
总不能这夫妻俩笔迹完全一样吧?
第二,Lizzie为什么要嫁给John Cree,既然她根本都不想跟他上床?
他俩结婚那一段,John说我想跟你上床想了三年,可见Lizzie对他确实是没有男女之情的(否则哪用等那么久),那么为什么还要嫁给他?
是因为他有钱有地位吗?
可是我实在没太看出他有什么钱,社会地位我看不出来是不是比Lizzie和Dan Leno更高?
或者是因为Lizzie认为他很有才,可以写出剧本让她从喜剧演员变成真正的演员?
可是如果是为了这一点有必要嫁给他吗?
还是只是因为John一直追她一直很保护她?
可是从Lizzie的黑历史来看(Uncle和侏儒都是她杀的),她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别人保护啊!
第三,Lizzie和Dan Leno算是很有钱的人吗?
Lizzie嫁给John Cree以后,出了双倍工资把一直和John有一腿的女演员Aveline请回家当女仆+陪John上床,这是用她自己的钱吗?
如果这样她为什么比同为Music Hall的演员的Aveline更有钱呢?
是因为她更红?
第四,为什么Lizzie会成为杀人魔Golem?
只是因为她和John两个人夫妻关系不和好像实在有点牵强。
是因为她把杀人当成了她表演的舞台?
第五,Dan和Lizzie的性取向电影里有明确的交待吗?
两人都在舞台上反串,台下又是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俩一直没有发生一点什么,是因为各自的取向吗?
第六,最后,Kildare为什么要把那张Lizzie写下的她就是Golem的纸烧掉?
他急匆匆的跑去刑场从绞刑架上救下Lizzie,然后知道了Lizzie才是Golem,然后他就回房间发呆并且把Lizzie写下的证据烧掉了?
这算什么意思?
Golem的案子算是了结了吗?
Lizzie第一次上绞刑架的时候一直让侩子手等一等Kildare是因为她怕自己是Golem的真相就此湮灭吗?
第七,所以,最后除了Kildare以外,还有别人知道Lizzie就是Golem吗?
Kildare的警察助手知道吗?
Dan知道吗?
公众知道吗?
第八,Music Hall最后那场戏中Aveline被吊死是纯粹的意外吗?
还是有什么特别的暗示或者含义?
目前就想起来这些问题。
如果以后想起其它再来补充。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君君电影院],ID:TVwanda说到欧美史上最凶残变态的杀手,开膛手杰克算一个。
1888年的伦敦,他用极其残忍的手法连续杀害了至少5名妓女。
开膛剖腹、割喉放血、挖肠挖肾、削鼻削胸无所不用其极。
甚至连腹中女婴也被连捅了十几刀。
今天要说的这部电影跟它很像,一样和连环杀人案有关,一样潜伏着一个变态凶残的杀手。
不过,这部电影里的凶手是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纯情小少妇。
单看外表,打死你也不会相信,她居然是一枚变态杀人狂——《莱姆豪斯的杀人魔》I 2016豆瓣6.8
这是一部杀人成狂的血腥恐怖片,讲述了女主如何黑化、如何一手制造连环惨案的全过程。
重!
口!
高!
能!
预!
警!
(含剧透)和“开膛手杰克”一样,这个故事也发生在19世纪末的伦敦。
那个时候的伦敦,似乎和阴晦血腥的谋杀案更相配:世纪末的颓废、忧郁和丧气满满,混搭着新纪元到来前的不安和惴惴。
接连发生的几起离奇杀人案,使得整座城市都陷入了恐慌。
甚至有人传言是莱姆豪斯(地名)的魔鬼被放了出来。
每一个凶杀现场都十分恐怖血腥。
每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也各不相同——
(有的被乱刀捅死)
(有的被挖去双眼)
(有的被砍头)
(有的被割喉)
(有的被吊死)如同《七宗罪》一样,每种手法显然都带有某种隐喻。
案发现场还留下了凶手写下的话:“旁观者看到的血液,未必比凶手更少。
”
这句话出自一本书,通过笔迹排查,警方锁定了4名嫌疑人。
其中居然包括马克思!
对,就是那个写《资本论》的马克思(1818-1883年),成了嫌疑犯之一。
马克思的角色只在片中简单露了个脸,说了几句台词,倒成了值得电影骄傲的特色——“我大英国电影随便一个时代配角,就是改变世界的三大人物之一。
”但是马克思莫名其妙成了嫌疑犯,也从侧面印证了那个时代的特征:异化、扭曲和肮脏。
而不论是杀人还是破案,都不是影片的重点。
电影真正要表达的是那个年代对女性的压迫和歧视。
片中就以女主为代表,展现了当时女性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由于母亲未婚先孕,女主从小便受尽侮辱。
年幼的她被男人骗进屋里强暴,母亲却认为她自甘堕落,用烧红的针惩罚她。
只因在19世纪末的英国,雏妓司空见惯。
那是一个保守的时代,又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一方面女人受到空前的尊重,一方面几英镑就可以买到幼女童贞的身体;一方面文学作品几乎“零色情”,一方面低俗作品色情描写肆无忌惮;一方面是教堂林立,一方面是妓院成群;一方面鼓吹婚姻神圣不可侵犯,一方面通奸嫖娼卖淫比比皆是......
这样的环境下,一个连环杀手便轻易养成:对男人和妓女的痛恨,对母亲痛上加痛。
对男人的憎恨导致她性冷淡,新婚初夜让她作呕,宁愿花钱雇一个陪睡的小三。
比起亲自上阵,她更愿意在门外冷冰冰的看着丈夫和另一个女人滚床单。
她杀死的第一个男人是个侏儒,因为他把“咸猪手”放在了她的腿上;在此之前,她已经毒杀了自己的母亲;剧场老板则死于拍裸照、性虐待的癖好;紧接着到妓女、犹太人、商人……最后毒死自己的丈夫,如同毒死一个陌生人。
至于她疯狂杀人的原因,除了报复外,还为了名扬天下。
甚至从她嫁人开始就是一场交易,身为一名演员,她期待丈夫为她写一部超牛逼的剧本,从此一鸣惊人。
出名是她的渴望,却不限于舞台,她要将自己的名字刻在石头上,哪怕是恶名。
在杀人这个秘密领域里,她将自己的行为称作艺术;作为女人却能做出令男人们震惊的事,这让她欣喜若狂。
“旁观者看到的血液,未必比凶手更少”彪悍的人生,不出意外就是童年阴影系列。
尤其是单亲家庭、遭受性侵的经历——这几乎是连环变态杀人犯的标配。
时代对女性的践踏 + 童年阴影,让她对反杀如此渴望,要么名垂青史,要么遗臭万年。
最终,她选择借杀人将男人踩在脚下,将社会踩在脚下。
可以说她是女权主义者的先驱,用了一种极端的手段,去实现自己血淋淋的价值。
对于这部电影,虽然从名片和简介就可以轻易猜到凶手是谁,导演也无意隐瞒,但这丝毫不影响观影体验。
至于影片结局,只能说疯狂到令人窒息。
然而,如果不仔细了解整个过程,就无法体会结局究竟有多灿烂。
回复剧名,在线观看!
别打开,魔鬼一直都在盒子里这部电影依然有着黑暗的性质,对一些特定群体的影射也表现出一些电影之外的倾向性。
我只对人物性格进行了简单分析。
英国此类电影的阴郁气质并不适合所有人观赏。
——题记如果我说,连环杀手是天生的,你信吗?
何为天生?
即在你年幼还不能自主决定什么的时候,你的人格已经形成。
阿德勒说,记忆是人格的一部分。
记忆,不论你自己记得还是父母告知,不论真实还是幻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会成为你心中固有的印象,从而决定你持续的行动,形成目标。
常常看到一些鸡汤文字——“把握好人生的选择”。
貌似你可以选择,其实却无力把握——选择必将落入窠臼,朝向既定的目标。
比如,以引起老师关注为目标的孩子,会选择一次一次做那个坏孩子;以征服男人报复社会为目标的女人,会选择一次一次杀人。
除非有特别的刺激因素来解放他们。
当然,同样环境下,更多的人并没有成为“那一个”——变态的人是少数,“疯狂基因”应该也是人格的一部分,当环境、记忆共同作用,潘多拉的盒子就打开了。
所以,一个恶魔的诞生可能只是瞬间,而潜质的酝酿、生长、等待“机遇”,却非一朝一夕。
人的成年几乎由儿童时期决定,了解儿童才能了解成人,这已成为剖析行为异常的依据。
电影讲述了一个上古恶魔转世的故事,一个小女孩被附体的同时,一样伴随着人间的罪恶。
年幼的丽兹替母亲送针线活,被男人骗进屋里强暴了。
母亲以为她做了“那种事”,用烧红的针惩罚她——19世纪末的英国,雏妓卖身似乎司空见惯。
一个连环杀手的养成实在太简单了——有这些痛恨男人和妓女的记忆,还有母亲的痛上加痛。
14岁开始当演员的丽兹,发现了她另一个舞台,可以辉煌,可以虚荣,可以展示她童年困窘环境中无法展示的才能。
她杀死的第一个男人是同为演员的侏儒,因为他把“咸猪手”放在了她的腿上,而在此之前,她应该还毒杀了自己的母亲(在她最后向探长的交待中有闪回);剧场老板则死于虐拍裸照的秘密爱好;妓女、犹太人、商人……最后毒死丈夫,如同毒死一个陌生人。
对男人的憎恨使她的性意识倒错了,新婚初夜令她厌恶,此后她花双倍工钱雇回一个陪睡的小三,嫁人就是交易——期待丈夫写出以她为主角的剧本,从而一鸣惊人。
出名是她的渴望,却不限于舞台,比起那些会腐朽的名字,她要将自己的名字刻在石头上,哪怕是恶名。
在杀人这个秘密领域里,她将自己的行为称作艺术,她为自己是女人而做出令男人震惊、令全社会意外的事而欣喜若狂。
被求婚时她的回答“女人自己可以照顾女人”就像一个女王。
她被两种环境塑造:一是那个极端歧视女人的社会、时代;二是母亲早亡、家境贫寒、没有父亲的畸形家庭。
电影没有清楚交待她的家庭背景,但一个父亲的缺失,一个男人在孩子成长里的“不参与”,可以令男孩懦弱、令女孩不再需要男人。
支撑丽兹强大自我的,是极端孤独、自怜、自卑催生的另一个极端:冷酷、无情、渴求认可。
事物从来都是两面的,一个极端总是掩盖另一个极端。
如何凌驾于社会偏见之上、凌驾于男人之上、得到对自身优越的肯定,成为她坚定的“生命计划”。
她被吊死的一幕耐人寻味:如果承认杀夫,她应该可以博取同情而苟活于世,因为丈夫被误以为是“连环杀手”,她在为民除害。
可她如何能忍受她鄙视的男人夺去她的“威名”呢?
“为目标的心理”说白了就是极度的强迫症,她自曝了自己才是“golem”的真相,探长却将那个既有笔迹又有自白的证据付之一炬——探长的心理其实相当复杂,既有“压制、歧视女性”、不让女人出头的男权意识(毕竟,当时的社会环境就是极度歧视女性的),又有第一个案子办得被动、不力的狭隘自尊作祟。
案子告破,完全是女人自认,心理上,他已经输给了女人。
他其实一直把她当一个弱者在同情,承认一个女性“连环杀手”的存在,是作为男性、作为警察的耻辱,他不能接受自己的权力受到挑战,他需要一个反转来打败女人,于是,他依然仅以“杀夫”这一项罪名处死了她,而非她渴望扬名于世的“连环杀手”。
当然,从社会正义、民心安定的角度来讲,公开一个连环杀手的存在,势必造成治安不力、邪压倒正的乱象,会助长杀人魔的气焰。
这样理解,反倒见出探长的自我牺牲和良苦用心了。
从案子被隐瞒了真相这一点来说,我们还是看到一个社会、一个时代对女人的集体压制,基于此,一个女人超越时代、名垂青史的欲望才如此强烈,她借杀人将男人踩在脚下,将社会踩在脚下。
她是有着天使面孔的魔鬼。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她也许还在贫民窟里,为人妻为人母,籍籍无名,舞台令她滋长了魔性。
遇魔鬼而成魔鬼,遇天使而成天使,万事万物都讲缘,所谓的缘,不过是刚刚好的契合,时间、地点、场景——心里住着一个魔鬼,才能被魔鬼唤醒。
每个人都有目标,或清晰或模糊,每个人都被目标或清晰或模糊地决定着人生的走向,并因此保有自己独特的行动或生活方式,如果我们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们或许也就明白了这样的事实——人生,并没有太多的选择。
(特别感谢博友zdyjjl推荐本片,并与我探讨了大量相关细节。
对于结尾处小三的无端被吊死,他得出如下精彩结论——爱伦·坡曾说过:“一想到受众有可能窥见内幕,作家们就不寒而栗。
”所以啊,弄一点我们看不明白的东西,也是编剧导演给自己留点面子吧。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7fa25b0102zxz6.html
这部片必然让我想起了致命魔术。
当然致命魔术是无与伦比的类型片巅峰。
而这部就差了一些。
如果能处理到2个小时30分钟的长度,应该可以弥补很多内容。
首先明确的是,里兹上刑场前回顾了自己第一次穿水手服登台的场景,是的,她入戏了,她想表演。
或许她打算在刑场来一次华丽的认罪宣言,然后完成谢幕演出。
但是没观众,这个打乱了她的计划,争取来的1个小时缓刑,让她不得不改变计策,把真相告诉侦探,希望利用侦探,给她谢幕演出一个机会。
但是得知侦探不会再来了,她知道玩砸了,对着行刑官说,我不只是一个投毒犯,只有一个人自我陶醉表演了一番,看来演出必须继续,“here we are again”。
正如前面说的,悬疑片的正向效果,让片子增加了观赏性,没有标准答案,大家争论各种结局和意义。
但在这里还是有一个最大bug,9月24日书上的字是谁写的?
这本书很重要,写了70年前的一个杀人案,那次杀人案,与本次的共同点就在于,杀人地点是同一处。
那个对杀人魔的粉丝来说如同圣地的地方,被一家五口的裁缝占据了,这是那个片子开始时灭门惨案的动机。
但阅览室不能借出去书,来的人都要登记,侦探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逻辑点来找寻线索的,但最后,却以一个“没人知道是谁或者是什么时候阅读的”搪塞过去了,一个女人去阅览室,没人发觉吗?
或许解释说不是强制登记的,那么侦探以这个为线索锁定4个人就很荒诞了。
这个bug或许是编剧为了推动情节发展,不得不生拉硬套上去的。
当然这本书启发了女主,可是试问哪个杀手会在杀人前,在一本阅览室的公共图书上乱写乱画自己杀人蓝图的。
而悬疑片在负面上必然会隐藏人物关系,使得该发掘的地方压抑了。
第一对人物关系,女主利用侦探,她绝不仅仅将侦探视为唯一观众,她的野心可不止这么少,那么侦探的内心戏就缺了,他的动机是什么?
他一开始就同情女主,最后也保持沉默,解释的缺位让一切说法都不为过。
第二对人物关系,可能悬疑的需要,使得女主和丈夫的关系让人看不懂,丈夫一开始被扣上凶手角色,真相揭开后,这个角色轰然倒塌,他说他在家不再感受到安全了,他那时内心真实的想法是什么,或许只是自暴自弃了,感觉前途被毁了。
如果仅此而已的话,人物形象就显得单薄了。
女主结婚前事业应该很成功了,有钱,但是难道真为这样一个剧本,息影三个月?
结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是爱情?
有可能,但她小时候的遭遇肯定让她抵触家庭生活的,后来干脆成了形婚。
所以看来真的是为这样一个剧本,息影三个月,期待越大伤害越大。
也能解释。
第三对关系,莱诺和女主共谋还是继承,回过头看完全看不出来。
这浪费本片增加深度增加内涵的一个绝佳良机。
莱诺这个人物形象应该好好利用,只有他没验笔迹,我觉得导演一开始是想搞事情的,但最后似乎笔迹和他又扯不上关系。
我觉得,如果莱诺处理成里兹的精神门徒,试想一个人用自己被吊死来达成自己最轰动的演出,那么里兹之前的演出是失败的,没人看。
在这里需要门徒继承意志。
如果最后的戏增加20分钟,把女二号吊死安排成宿命,安排成借尸还魂,重新成就里兹。
那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了。
当然,这样的话,前面需要做更好的铺垫,从里兹和莱诺共同喜爱的那本书,到《悲惨结》这部戏中戏,都要填充内容并且与现实构筑映射。
如果真这么拍成了,它是一部6星电影了。
1880年代伦敦的莱姆豪斯(Limehouse)地区,黑暗脏乱、浓雾弥漫,扒手、流氓、罪犯寄居于此,在这里发生了一连串骇人的谋杀,受害者皆死状凄惨。
凶手因其残暴的手法被称为Golem(戈伦):一种犹太传说中的怪物。
一时之间伦敦市民人人自危,关于凶手的流言也不胫而走。
另一方面,音乐剧演员丽兹(Lizzie)因被控毒杀亲夫而遭逮捕,整个案件谜团重重,受命调查Golem身分的警探,却渐渐发现两起案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乍看之下,《莱姆豪斯杀人魔》(The Limehouse Golem)是另一部取材自开膛手杰克的类型电影,但在悬疑氛围的表面下,所潜藏的却是女性主义的暗流。
丽兹来自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因受喜剧演员丹利诺(Dan Leno)的影响展开舞台生涯。
随着警探的介入,丽兹与丈夫的过往渐渐被揭开:丽兹的丈夫是位失意的剧作家,第一次见到丽兹时就对她的处境起了同情,进而不由自主地关心她。
这种情感是上对下的,相当古老的damsel in distress(陷入困境的少女)传统。
然而丽兹等待的并非拯救,而是功成名就的机会。
她将希望寄托于丈夫的剧作〈悲惨交点〉,以为能藉由扮演女主角为自己赢得荣耀。
然而〈悲惨交点〉在首映之日便彻底失败,之后丈夫更强迫她中断演员生涯,种种压迫让丽兹活在悲惨之中。
警探渐渐对丽兹起了同情,同时认为自己有义务为她洗刷冤屈,然而这种同情何其虚假。
剧中警探与丽兹丈夫的名字都叫John,似乎正暗示了两个男性角色的共通点:试图扮演拯救者。
电影利用警探的视角达到叙述性诡计,从头到尾,一切推理都是为了营救丽兹而展开,但丽兹并非他们所想象的受害者。
她对于自己的欲望一直握有相当程度的主控权。
在〈悲惨交点〉中,她扮演压迫女主角的男性,丹利诺扮演的却是被压迫的女性,性别的对倒不只是剧场风尚,更暗示了操控与被操控的复杂关系,当警探一开始以男性形象假想犯人时,就注定被这种理所当然的迷思狠狠嘲讽。
这是一个必须从结局说起的故事,因为唯有走到最后的终局,角色真正的样貌才能呈现在观众眼前。
惊人真相并非事件的终结,反而是角色塑造的真正起点。
就这点而言,有趣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并非全然虚构,Golem案件的四个嫌疑犯中,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和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皆是赫赫有名的真实人物,丹利诺也是19世纪末真实存在的喜剧演员。
虚实参半的人物设定,模糊了真实与虚构的界线,也呼应了嫌疑犯的暧昧处境,而一再与嫌疑犯合而为一的凶手影像,更让「凶手」的意义延展,衍生出更多层次的可能。
为什么是Golem呢?
这个犹太传说中的人形造物,由泥土或石头组成,必须由人赋予生命,当人们在它的前额贴上「emet」(希伯来文中「真实」之意)时,它便活过来,而当「emet」被改成「met」(死亡)时,它便失去生命。
Golem并不拥有自己的意志,因此也无关邪恶或良善。
剧中凶手在命案现场留下一段文字:「旁观血腥者比施暴者更嗜血。
(He who observes spills no less blood than he who inflicts the blow.)」从19世纪末一直到现在,大众对于诸如开膛手杰克等犯罪者一直有种毫不掩饰的好奇,《莱姆豪斯杀人魔》反过来指控/揶揄了这种好奇——Golem的罪恶并非单单出于凶手之手,推波助澜的大众人人都参与其中。
大众对于谋杀案的关注使得凶手一再犯案,正如无生命的Golem被人的意志注入生命。
Golem操控着大众,大众更操控着Golem。
但这就回到如何获得名声与荣耀的问题了——为了永垂不朽,一个人必须做到什么地步?
丽兹对丹利诺说:「有些人的名字被刻在石头上,有些人的被刻在冰上。
」她希望自己的演员生涯有真正的代表作,而非注定被遗忘的插科打诨。
丹利诺告诉她:「如果你想让名字被刻在石头上,你可以自己拿起凿子。
」丽兹的确自己拿起了凿子——或说刀子——但拿起刀子就能刻入石头吗?
得知一切真相的警探选择掩盖事实,这对丽兹而言无疑成了最大的嘲讽。
最后丹利诺将丽兹的故事改编成新剧,首映当日,扮演丽兹的女演员因舞台装置失灵,演到绞刑片段时,竟真的被吊死在台上。
底下观众一片哗然,丹利诺立刻冲到台前接替了女演员——彷佛一则再明显不过的隐喻,丽兹死了,就得有人代替她活下去——无论这个活下去的丽兹是否是他人再现的想象。
最后(想象中的)丽兹站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欢呼,但这欢呼所为何来?
是旁人不断替她塑造的受害者形象,或者她为自己一刀一刀划下的罪行?
她的确让自己重新活在舞台上了,但这形象何其空心。
虽然看到这一幕还是有点替她开心的,但这种开心也何其虚无。
看完了这部英国悬疑恐怖电影:《莱姆豪斯的杀人魔》,一般般,论一个被时代戕害想红想疯了的女艺人是如何走上戏精级别的变态杀人狂魔之路的,这可能是卡尔·马克思被黑的最惨的一次了,哈哈哈哈,竟然是以杀人嫌疑犯的身份出现的!
话说英国人是有多喜欢舞台剧,连恐怖片里面都有贯穿舞台剧,可惜的是电影剧情太散,悬疑推理色彩太弱,叙事太凌乱,过于矫情,缺乏悬疑恐怖电影该有的质感!
电影改编自彼得·克罗伊德小说《丹·雷诺和莱姆豪斯的杀人魔》。
讲述1880年伦敦的莱姆豪斯区发生谋杀案,人们认为这是古老生物石巨人所为,但真相另有隐情。
刚看这部片,颇给我一种看到福尔摩斯的错觉,影片时代感很强,浓重的英式侦探剧风格,环境、舞台、服装及各种道具布置都十分考究,气氛营造得颇为到位,人物演绎也非常精彩,给人很强的带入感。
我想重点说的是,剧中的几个关键人物包括基尔代尔警探、利兹、雷诺、克里和艾夫琳,以及艾夫琳的死和影片的最终结局。
基尔代尔警探自以为通过印证笔体找到了真凶约翰 • 克里,但他一开始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武断地将图书馆一本书里的笔记认定为一名男性的笔体,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核证,认为其出自克里之手,得出克里是杀人凶手的结果必然是不可靠的,因为他根本不可能看到克里真正的笔体,克里的手稿都被利兹销毁了。
直到他从绞刑架下救出利兹并让她写下克里是杀人犯的辩解书时,她却写下自己才是杀人恶魔,这时他被这一事实极度震惊,内心无比煎熬,他没有将事实公之于众,而是在思虑再三后把利兹的辩解书烧掉了,我觉得一方面为了保留自己的名誉和前途,一方面也为了不让利兹以杀人魔扬名的希望成真。
再说说利兹以及她和克里、雷诺等人的关系。
利兹从小是很可怜的,生活环境极其恶劣,小时候被人性侵,回家后没有得到母亲的保护安慰,反而被母亲用烧红的针扎下体的经历,让她极度厌恶那个社会,厌恶自己的母亲,厌恶男人和性事,也埋下了她日后成为杀人恶魔的种子。
她和克里结婚,对克里没什么感情,主要就是想利用他让自己出名。
她不想和克里同床,便找来艾夫琳做克里的女仆和性伴侣。
当她发现克里写不出东西时,便自己主导了《悲惨结》这场杀戮大戏,而人们则误以为是克里所作,可以说利兹是一个极为残暴的恶魔,同时又是个编戏演戏的高手。
克里的死主要是由于他知道了利兹的所作所为(有一幕利兹回家时,镜头拉到了地板上炉火旁带血的衣服,而克里神情紧张地坐在旁边),利兹必然会将他除掉,以掩盖罪行。
利兹和雷诺关系非常好,雷诺很欣赏利兹,对她很有好感,也非常关心呵护她。
他俩经常探讨问题;在利兹要上演戏剧用到绞刑架时,雷诺特意叮嘱要检查绞刑架安全(关于绞刑架安全问题,利兹和克里也曾经说过,这个问题也为日后艾夫琳的死埋下了伏笔);在利兹和克里交往时,雷诺还告诉她要提防克里。
在和利兹交往过程中,雷诺感受到了她的野心,对她的所为也应该是知道的,但他却一直在事业上帮助她,甚至帮助她掩盖罪行,他俩还有可能是共谋。
他真心希望帮利兹实现梦想,使她的名字进入名人堂,被世人铭记。
关于最后艾夫琳的死,好多人认为是自杀,对于这一观点我不能完全否认。
但是从雷诺的种种表现,包括他说化妆品颜色拿得不对,艾夫琳上绞刑架时他站在护栏旁看了她一眼,化妆镜里映照出他那种冷漠无情的眼神,直到绞刑架要下落那一刻他才应付地说了一句有人检查安全了吗的话,都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艾夫琳的死他是事前确定的,极有可能是他策划的。
结尾处当雷诺代替艾夫琳继续扮演利兹的角色,他眼里噙着泪花和基尔代尔警探对视那一眼,意味深长。
最后镜头利兹出现在绞刑架处,她导演的大剧谢幕了。
虽然没有以杀人狂魔的名义被世人铭记,但她却想不到自己以英雄式的人物实现了被世人铭记的梦想。
片子很英伦风,很哥特式。
紧致的服装,还原式的背景。
如果你很爱看戏剧,这部剧是很好的选择。
以戏剧作为背景,脱离开这个舞台,仍是一幕更大的戏剧,而你作为观众,看着这作为整体的最大戏剧。
男女主人公将妆容跟情节推到了极致,不算是一部传统的电影,倒像是看了场莎士比亚。
有这么一段对白:――我夫人原来是干这个的(肉体),你怎 么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
――为什么惊讶?
――像我这样一个绅士,一个学者,娶了一个堕落的女人。
――为什么要感到惊讶?
世界上像你这样的人多的很。
男人在他们真正追求的东西时假装慷慨,是在庆祝通过拯救生命扮演上帝。
这个片子的开头是一场舞台戏的开始,结束是一场舞台戏的落幕,已经很明显的在映衬出这部电影的主题。
人生如戏,剧终落幕,只有那些能够被观众所鼓掌所铭记住的才是演出的成功者,无论你所饰演的是什么角色,女主要做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成功者,她对于默默无闻的生活早已经厌倦。
只要能够被世人所铭记,自己的名字能够永恒的被刻在这个城市里,才是她最大的愿望我追求。
影片中所出现的这个杀人魔,我觉得并不是女主,也不是女主的丈夫,它只是一个可能被女主利用而达到目的实现永恒的机会。
而杀死女主丈夫的则是女主为丈夫雇佣的女仆,也就是她曾经的情敌,而情敌最后也在舞台上自杀了。
影片中的夹杂着大量假定推理的画面,以及女主回忆的画面,或者说着是女主编造的画面,同现实发生的情节混在一起,真真假假就如上演的一部人生大戏。
女主是无辜的,一开始她还希望能够活下来,但最后她选择了一种更好的活下来的方式,让自己的名字成为永恒,不过并没有得逞,最后还是被以毒害丈夫的罪名绞死。
结尾探长在剧院看戏,当那个女演员被吊死后,仍然有一个假冒的替代者出来谢幕,赢得了大家热烈掌声,观众所期待的永远是快乐,是故事,是以假乱真演技精湛的故事,这个时候的探长或许才真正的明白,女主向他说的那一切,以及最后给他看的那张字条,不过是一场戏和一些道具而已。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伦敦,潮湿阴暗的街道,嗒嗒嗒的马车声,若隐若现的煤气灯……从福尔摩斯到开膛手杰克,仿佛只有在如此的环境下才能生产出举世闻名的侦探和杀人狂。
其实,这个在工业革命达到顶峰的时代,侦探和杀人狂就像一对双生儿,彼此需要,彼此依存。
由此,维多利亚时代也演绎出“技术革命达到一定阶段人类的道德和价值观也会分裂到一定程度”的社会规律。
这是一个保守的时代,又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一方面妇女受到空前的尊重,一方面几英镑就可以买到幼女童贞的身体;一方面文学作品的几乎“零色情描写”,一方面通俗作品的色情描写肆无忌惮;一方面是教堂林立,一方面是妓院鳞次栉比;一方面是鼓吹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一方面是通奸丑闻的司空见惯;一方面是工业技术的日新月异,一方面是城市基本的卫生条件都无法满足…… 在这个分裂的时代,人在自己的体内仿佛也有另一个“自己”,一个对立的自我。
女主Lizzie自小就是受到虐待并被成人性侵,骨子里的自卑和暴力因子必然会伴随她一生。
她对名誉的渴望无非就是为了抵消她自卑的恶感,为利益的不择手段无非是她体内暴力因子的背书。
所以她可以不爱约翰.克里斯却嫁给他,因为他有帮助她实现人生突破进入上一阶层的可能。
可惜的是工具的价值就在于价值本身,所以当克里斯失去了利用价值,他也不过是Lizzie祭坛上的祭品。
Lizzie对待女二,充分体现了底层出身的小人物与生俱来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和狡黠。
明明很厌恶,明明被摆了无数道,Lizzie还是愿意引狼入室,甘心让她代替自己的骑乘位。
这无非就是为了帮助自己守住那一点点可怜的希望。
有怎么样的人民就有怎么样的政府。
探长在这个政府里虽然有自己的想法但也身不由己。
在那个时代,需要一个杀夫凶手比抓住一个“开膛手杰克”式的杀人魔更加重要。
一个杀夫的妻子被处决,意味着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时代的价值观得到维护,而一个恶魔被处决只不过让人们少了一项谈资报纸的新闻少了一个爆料点。
所谓的秩序,不过是工业化背景下自私自利的出发点,是分裂的社会价值观的一次显性。
所以探长虽然郁闷,但并不影响他的升职,毕竟内心的波澜敌不过现实利益的诱惑。
在这一点上,Lizzie、探长和整个维多利亚时代,是三位一体的。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句话仿佛为电影而生,反之亦然。
重新解读维多利亚时代,是电影带给我的有趣命题,而“维多利亚的杀人魔”仿佛有了些许的悲情色彩。
耐心的看了40分钟,节奏太慢了,完全投入不进去,1星差评,但影片的格调和色调还不错。
21/10/31
住的地方离莱姆豪斯一站地,意识到的那一刻有点吓人
你穿上魔鬼的衣服,终于换来众人的惊叹,你的心裂开长出刺来,你不再害怕,因为你掌控着他们的喜怒哀乐...
看了开头能猜到结尾。但导演和编剧的叙事手法太赞了,不按时间轴看一遍容易一头雾水,所以我看了第二遍😓不过这个马克思是我知道的那个马克思嘛?啊?
陈辞滥调,毫无意义的悬疑元素拼贴,丝毫没有一点新意,也不惊悚,还不如东方快车谋杀案。
“如果想要名字被刻在石头上,得自己拿起凿子”1、很标准的警句;2、渴望历史留名的冷静欲望;3、奢望永生的一种变形
The film is dedicated to the memory of Alan Rickman.
妻子是凶手
我非常喜欢
bill大叔的神探形象塑造的有些问题,一直被女主角牵着走,当然,这也符合影片的主题,不论女主怎么做,她始终发现在男人眼中的自己只是一个柔弱的羔羊,等待被拯救罢了!影评所有的核心都在女主身上,一个悲惨的家庭,一个被极度歧视的男权社会(即使探长也是如此,证据付之一炬),早就了女主这个恶魔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意念映射的成分很多,有点不是太明白。最后到底女主死了没啊。
在那个时候的伦敦,女性真不是一般的被压抑。喜欢那个时代为背景的作品。
反转过于老套,主要是……肯定只有真正的主角,才会被那样详细地介绍身世啊……这样的背景描写是不及格的,编剧太偷懒了。而且有什么必要cue马克思啊,他都不认为自己是犹太人……
真凶不难猜结局却不经意陡然升华,哥特鬼魅维多利亚时代极宜杀人嗜血,更感慨是剧院演员生存处境女性觉醒,《低俗怪谈》亦有展现,马克思等真实人物出场颇具乐趣,有一个地方,与众不同之人能找到平静丑陋可以变得美丽异类不受到回避而能得到欣赏,那就是剧院,而看客获得娱乐后终将把小丑遗忘,
演得很精彩呐
线索其实很明显,但即使不去留心那些铺垫的细节,女主人设也讨厌到让人对她将要被绞死这件事毫无心理负担。现在真的太多这种歌颂女性意识觉醒、批判男权压迫的片子跑偏了,比田园女权还让人作呕
“On Murder Considered as one of the Fine Arts” 极偏好的地点时代背景 等到的却是魅力平庸的贫民窟女野心家的故事 一个浅薄的名与利的牺牲品换不来我的共鸣与感动/3星半
7.5分,豆瓣现在新片总是比老片分数低,我感觉同样是发生在伦敦的凶杀案,这一部比15年前的《来自地狱》好看。主题上有点类似于《末路狂花》,女主走向绞行架的过程离不开一些男性的压迫,老警官的怜悯也只是对女性弱小需要保护的偏见。谁说女人就不能是杀人魔呢?女主和那个爱女装的男演员有一股性别上的模糊感,这是一部试图打破性別上的一些偏见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