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片子弥漫着一种颓废的魅力,我想也就有约翰尼德普才能这么迷人的把这种散漫,随性的气质泼洒在这样的主题电影里。
蓓蓓的电影世界http://blog.sina.com.cn/u/1167336560此片有浓浓的墨西哥风味,这样的片子总是让人觉得很“热”,骄阳似火的温度,火辣辣的随处可见的袒胸露背,还有离不开的大海与汗水,酒精与麻痹。
既然这部片子的名字就叫莱姆酒日记,片子里自然少不了这些酒鬼,他们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去喝酒的路上。
他们用酒精给自己封闭的大脑输送力量,支撑着自己活在这个世上的动力与信仰。
他们看着周围糟糕的一切,让酒精的作用使周围变得如梦如幻般的美丽。
要想在这样的颓废的环境里保持头脑冷静,不被同流合污,还真是有点困难。
约翰尼德普就是这样,他穿插在两种生活阶层之间。
他看到享受物质快乐的老乡是怎样用贪婪在别人的土地上堆积金币,他看到贫穷落后的当地人是怎样在自己的土地上苟延残喘。
他一直很矛盾,谁都会被物质所诱惑,他也是美国人,他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抢当地人的土地,去享受香槟美女,他有这样的机会摆在面前,干嘛非要去接受贫穷的事实,用望远镜看邻居的电视?
但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记者,他一方面非常同情当地人的遭遇,本是属于他们的土地却被贪婪的美国人抢占了过去,连望见海的资格都没有。
最后他选择了良知,他想反抗,用笔杆子反抗,他听到了墨水的声音。
但是他个人的力量是相当微薄的,最后他不得不放弃离开这个他想为之争取权利的土地,回到自己的家乡。
希望他在回到美国后可以成为一个比较公正,公平且有公信力的良知记者。
美中不足的是,电影里对于莱姆酒的意义并没有刻画深刻,让人觉得约翰尼德普的转变显得有点突兀。
最开始他恬不知耻的享受着美女和香车。
但是喝了点酒,产生了点幻觉就一夜之间“闻到了墨水的味道”,似乎收尾收得仓促了点。
既然用了这么多笔墨在渲染氛围,那么就留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好好刻画下结尾,但是似乎导演拍累了,想早早结束拍摄,以至于片子并不长,而很多需要花笔墨去体现的细节没有掌握周全。
但依然是一部迷人的电影,约翰尼德普的个人魅力使这部片子有了看头。
当看到片头德普打的的样子时候,我几乎感激涕零,心想多年以后德普终于有了正常的造型,演正常的电影了,可是看着看着我才明白我错了,他还是选择这种非主流,不靠谱,让人一般那看不懂的电影。
说实话,整部片子很晦涩难懂,很无趣,全靠的是德普我才撑下来。
但是depp的味道真的无人能比,就算这样的电影看着他让人能让我心动不已,光是看他就已经够了,他身上的性感魅力不需要任何额外的修饰就可以散发出来,那种坏坏的但是又很男人的魅力。
如果他去演主流电影,演爱情的、动作的、枪战的,随便正常一点的,恐怕都会让人疯狂。
可惜,他没有。
永远都是这么离经叛道,永远都是用自己的才华来说明一切。
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你演一部正常的电影啊,亲爱的德普!
提到六十年代的美国, 您会想到什么? 摇滚? 性解放? 嬉皮士? 民权运动? 艾森豪威尔主义?肯尼迪遇刺? 还是反越战思潮的涌现? 提到九十年代的全球, 您又会想到什么? 柏林墙倒塌后的美国独霸全球? 冷战思维在后冷战时期的延续? 伊拉克战争? 亚洲金融风暴? 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开始显现出对传统媒体的挑战? 《莱姆酒日记》/The Rum Diary 是美国作家亨特.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写于六十年代, 但直到1998年才得以发表的小说。
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保罗.坎普/Paul Kemp的记者兼自由撰稿人从纽约来到波多黎各的圣胡安城为当地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工作。
但是,该家报社不久便关门倒闭了。
坎普也在随后的日子里经历了各种人生的跌宕起伏。
该小说在2011年由汤普森好友强尼.戴普/Johnny Depp名下的电影制作公司Infinitum Nihil改编成电影,并成为该公司自204年成立以来出品的第一部作品。
电影不仅刻画出了一幅美国六十年代的印象图,还流露出了美国社会在90年代对冷战的反思, 并夹杂了对当今全球社会中依然存在的种族冲突以及日渐高涨的仇外情绪的焦虑。
强尼.戴普扮演的主人公虽然酗酒、行事乖张,但正义尚存。
而他刚刚加入那家报社,便发现了自己和主编鲁特曼/Lotterman(Richard Jenkins)在有关媒体责任上的认识的不同。
他认为一个记者的职责是让读者了解真相;而鲁特曼则告诫他媒体就是告诉消费者,尤其是广告商们,想要的东西。
在鲁特曼的经营理念中,媒体的生存依赖于广告,所以报纸中所刊登的文章必须符合一个目的, 那就是让那些花钱的人高兴。
随后,坎普结识了在当地淘金的桑德森/Sanderson (Aaron Eckhart), 并爱上了桑德森的女友切诺特/Chenault (Amber Heard)。
和桑德森的接触过程中,坎普被许以重金,条件是写一篇文章,吹捧桑德森所参与的一个海岛开发项目。
这个项目是要在一个小岛上建个美国式的私人会所制的大酒店。
让前来度假的美国有钱人,尽情享受加勒比海的美景而不受当地人的打扰。
说白了,就是要将一片属于当地人的公共海岛私有化,并将它改造成只有特权阶层才可进入并享用的领地。
而据坎普在桑德森的私人海滩上的所见所闻,他知道这个项目在当地是不受欢迎的。
因为许许多多的当地居民被这所谓的“私人领地”理由而无情地赶出了他们生活的土地。
也因此造成了种族冲突矛盾的加剧。
虽然坎普在金钱的诱惑下,有所动摇。
但他最终因切诺特被当地人泄愤强奸,而开始反省美国人在当地的所作所为,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隔阂。
他认识到了政客商家和媒体的虚伪、他看到了种族冲突背后的社会阶层矛盾、他也开始质疑打着种种幌子的美国对外扩张政策。
这样的一个题材,不管是对故事发生的六十年代,小说发表的九十年代,还是电影出炉的21世纪,都有警示作用。
六十年代的美国和苏联正在冷战期。
两国为使自己成为世界头号强国而争得不可开销。
金援、海外市场扩张、太空竞争、甚至彼此支持局部战争等等,都是为了保护本国在全球的利益。
嬉皮文化的流行可以说是当时的年轻人对社会不满的一种表示。
大批年轻人以酗酒、性派对、摇滚乐、奇装异服诉求对社会高压的不满。
他们的举止在当时的遗老们看来,是反社会、道德沦丧的。
而同样是这样一批人,支持并响应各种人权运动以及表达对自由的渴望,也因此开始促使民众对国家政策的反思。
同样的在九十年代,美国开始独霸全球。
冷战虽然结束,但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
同当年的越战一样,美国打着保护科威特的旗号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并以维和的口号派军进驻了前南斯拉夫。
尽管自1992年来联合国大会每年都敦促美国结束对古巴的封锁, 但它依然我行我素。
贸易保护、经济制裁、军事干预……结果弄得全球, 尤其中东地区,反美情绪高涨。
再看今天,9.11的发生,对许多美国民众来说是不幸的。
它使得美国民众空前团结。
但它也促使了美国国家主义的高涨, 并让政客们找到了插手他国事务并捞取利益的绝佳借口--反恐。
于是,我们看到了今天的美国。
有意思的是电影和小说中的主人公坎普整天喝的烂醉,还时不时用些可卡因来麻醉自己。
但正是这样一位看似稀里糊涂,办事不怎么考谱的人,开始用他的打字机来思考美国社会和海外美国人的言行举止。
强尼.戴普应该说是坎普扮演者的不二人选。
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投资该片的老板和汤普森的好友,还因为他那特立独行的明星形性。
不管是他的剪刀手爱德华,还是加勒比海盗,强尼.戴普的明星形象总是和放荡形骸的社会边缘人物联系在一起。
他似乎天生就有种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气质。
但也正是这种气质,使得他可以对某些所谓的主流社会价值观进行戏谑和嘲讽。
也许,坎普这个角色没有强尼.戴普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中那个谢顶的形象让人大跌眼镜,但他同样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审视着周围的世界。
也许有时候,醉了的人更容易接近真实。
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同样是一部改编自汤普森小说的电影。
而强尼.戴普在片中所扮演的Raoul Duke的原型正是汤普森本人。
最近我迷上了一个人,他叫Hunter S. Thompson,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化作烟花,照亮了好来坞的夜空。
《朗姆酒日记》看了两遍,其他的?
对不起,宝贝,好象都买不到。
幸而有同名电影潦以慰藉,主演还是Thompson的好盆友约翰尼•德普。。。。。。
可是,额。。。。。。
我要说,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把曝红的小说改成电影,的确是件难事,编剧也许总想不忠于原著也能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好东西,可是这部电影,我很遗憾,如果Thompson看到结束处那段可笑的文字“this is the end of one story and the beginging of another……”一定会暴怒地从坟地里跳出来,哈,老天,但愿他有坟地。
“当我们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我是变老又变得更聪明了,还是仅仅只是变老而已”,“酒精只不是让时间过得稍快些,别无他用”。
电影没有了“怕与恨”,把kemp设计成一个充满正义的斗士,没有颓废与迷茫。
最可恨的是生生把我爱的角色“也门”弄没了,24岁的高大金发男人,好斗而野性,小说里几次高潮,都由他挑起。
把也门的女朋友切诺特给了满身铜臭的桑德森,制造了又一个俗套,金丝雀最后回到美国嫁给受敬重的记者坎普,而他只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
自然,醉熏熏的坎普骂切诺特是条四处寻找寄主的喉盘鱼的一幕也不会出现。
电影还欠我一个离别,在也门闯出弥天大祸的那个大雨之夜,坎普驾车只想把他妈的麻烦送走,两人坐在湿透的车里看着往美国的最后航班从头顶飞过,在清晨无声地将他放在空无一人的港口,独自面对漆黑的大洋,面对未知的将来。
多好的故事,多绝望啊,全没了。
没有了也门的红色破摩托,没有了坎普的黄色大众,取而代之的是辆很60年代的边三轮,在电影的后半部,天天载个三个傻叉乱跑。
还好,那个注定埋骨圣胡安的老鲍博还在,还开着那辆被波多黎哥小孩称之为蟑螂的菲亚特,老天,象极我曾经想买的500,今天他的复刻版居然要买到20几万,这明明就是款脸上写着落魄二字的车车嘛。
那个猥琐而讲义气的瑞典酒鬼莫贝里也在,他就是那个样子,我仿佛都能闻到这个人形脓包酒精脑身上的臭味。
最不能忍受的居然加进了斗鸡与灵媒,还有结尾,坎普开着那条傻叉船向着朝阳驶去,萨拉说,“find your artade wind”,呕心的字幕出现。。。。。。
考,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不写了,睡觉。
“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
一方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
”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
《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
《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
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
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
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
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
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
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
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
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莱姆酒日记,亮点是毒药一般的男女主,男的不说了,女的在男主踩着水上踏板车的时候出现了,在着如此文艺与装逼的时刻,女主出现了,貌似裸泳很是吸引人,看到这里原以为是“杰克船长”的浪漫爱情故事,可是并非如此,不断出现的波多黎各小村,报社,斗鸡诸多场景,让人分神,在后半部分,女主放纵舞蹈是让人稍亮,完全是我个人喜欢美女,可是她居然...真是让人不由得失落;心碎,没有羡慕没有嫉妒只有恨啊,是的,钙片诸多元素却看上去与主体貌合神离,始终贯穿的也只有莱姆和啤酒,太多的元素与场景让我不太弄得清该片到底要表达什么?
可能是我太过愚钝,我没有弄的明白,是关于那富商骗人骗钱与众人报仇始末,是嗜酒记者的自己升华?
是浪漫寻爱?
还是?
本片给我的感觉有些嘲杂,看似平淡却又在每时每刻都有不同事情发生的生活,是的生后就是这样的,电影不就应该演绎或者说再现一种生活?
还是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似乎要提炼出一些什么,可能是我太浅显我没有看出来,套用一句话:“艺术。
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一一顶的物质形式和情感为中介,表现社会生活或艺术家思想情感的审美形态”这么该片需要表现的又是什么呢?
最后我没有看了,男主角驾驶帆船走了,我不知道理由
蛋疼的结尾,没有恶人被干倒,反而是好人被爆菊,提起裤子无奈离开。
故事本来这么写,男主到纽约奋斗,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了,但是木有。
混乱的剧情,想抱条大腿,被马子连累了。
想逆转恶魔,却被卖了,最后还是鸡救了他。
就连女主也不是啥好货色,那一夜,估计被全屋的黑人兄弟给干了吧,爆菊也是保留节目哦。
就这么悲情,苦逼,无奈,最后的美好结局也是一句话带过的剧本,为什么戴普要演绎?
我想,每个屌丝逆转前都有不经一提的过往,都迷茫过,徘徊过,放弃过。
把这些展露出来,才能好好面对生活吧。
最后一句,我看到的版本,女主都没啥透露,遗憾。
——从《莱姆酒日记》谈新闻业的转变迷恋于金钱,和沉醉于美酒,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
酒通过生理作用发挥功效,而金钱则通过心理作用施加影响。
因此,纸醉金迷,常被用来形容奢侈糜烂的生活,在形象性这一点上,绝没有第二个词更合适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如今,美酒与金钱总被捆绑在一起。
买醉,或可麻痹一时,若得金钱相助,则可麻痹一生。
因此,在《莱姆酒日记》中,当大财主桑德森试图用金钱引诱坎普时,其诱惑力之巨大可想而知。
不可否认,当时去看《莱姆酒日记》一方面冲着怪异十足的德普,另一方面,也是对此类描绘放荡不羁生活的片子充满兴趣。
毕竟,看到小李子在《华尔街之狼》中,各种花天酒地时,嘴炮发动之余,内心深处难免艳羡。
若要说此片的情节,当然略显单薄,不过是追述了一个浪子记者如何在异国他乡,身处金钱、美酒和美人的诱惑中,所谓坚守理想、不畏强权等等。
但是,鉴于德普先生对此类形象的把握,确实把一个浪荡“英雄”演到了位,当然,其后他借此片抱得美人归,则是后话。
意犹未尽之余,又查了此片的一些背景,这才大叹,原来影片原型竟与我们这些媒体人大有关系。
1、从刚左新闻说起“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
一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在这两股力量的拉扯之下,继续着这样的生活。
“——亨特·汤普森《朗姆酒日记》影片改编自美国记者亨特·汤普森的同名作品,说起此君,倒是十足有料。
姓名:亨特·汤普森(Hunter Stockton Thompson)生卒年:1937年7月18日——2005年2月20日职业:记者、作家爱好:烟鬼、酒鬼、瘾君子、枪支爱好者作为一名记者兼作家,汤普森曾任职于《滚石》杂志(从起文笔即可看出其桀骜的一面)。
在世时,他和马尔库塞、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等美国社会出了名的“刺儿头”齐名。
年轻时,还曾加入过摩托飞车党“地狱天使”,后来还以这段经历写出了《地狱天使》一书,从而一举成名,开创了一类新的新闻形式——刚左新闻(Gonzo Journalism,也被称为“荒诞新闻”)。
汤普森的放浪不羁不仅表现在他开创了一派新的新闻风格,更在其生活的点滴言行上。
由于对枪支的爱好,在赠给友人的书上,他连开三枪,并宣称,这就是自己送给朋友的签名。
2005年,他选择了与海明威一样的做法,饮弹自尽,而更为出格的是,他的遗嘱要求将自己的遗体用大炮送上天。
事实上,所谓的“刚左新闻主义”是和汤普森难以割裂的,甚至有人说,对刚左新闻主义的最合适定义就是汤普森本人所写的作品。
当然,从总体特征来看,刚左新闻主义应被视为美国在20世纪后半叶兴起的新新闻主义的一支。
刚左新闻的定义重点在于,刚左新闻记者必须以第一人称写作,并且必须成为叙述的主导者。
而这也符合了新新闻主义的主张,“在极具影响的《新新闻主义:及选集》(1973)一书中,沃尔夫称新新闻主义就是记者在报道时,以真人真事为基础,采用小说的一些技巧,包括从传统的对话到现代主义意识流等小说特有的手法,对事件进行生动的叙述和分析。
可以说,新新闻主义是新闻报道与小说技巧的一种结合。
”2、新新闻主义VS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如果,我们追述新闻业发展的历程会发现,当历史步入20世纪下半叶,在美国,作为自由民主保障的新闻业日渐为人诟病。
不少人认为,美国新闻人所宣称的“新闻客观性”,实际只是统治者权力的一纸遮羞布而已。
尤其在越战报道中,新闻从业者们与政治、经济权力的勾结,更让人对新闻的客观性原则产生了深切的质疑。
所谓“客观”只是新闻编辑部自己认定客观而已,是一种隐藏了主观的客观,而这种“隐藏”本身却构成了更大的问题。
编辑部,绝非一派和谐的净土。
许知远在《新闻业的怀乡病》中,将新闻媒体的编辑部和广告部门比喻为教堂与国家(当然,这样的比喻并非其首创),似乎,前者是媒体的灵魂所在,而后者只是其维系基本生存的基础而已。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编辑部的行为逻辑是深受到广告这一经济命脉的制约的,这也就是为何在卡伦、塔奇曼、甘斯和舒德森等人看来,广告不过是政府控制媒体的另一张“许可证”,只是这张许可证在外在形式上并不经过政府的直接颁发。
当然,不可否认,传统的客观报道对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70年代“水门事件”中,《华盛顿邮报》的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和卡尔·伯恩斯坦可谓张扬了新闻人对客观真相的不懈追求,但是,这样的机会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妄想通过某一次报道就改变社会,成为不少美国新闻人不可言说的心病。
一方面,权力(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在新闻的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挥着重要作用,曾经被认为是监督政府行为重要工具的新闻媒体不再可靠;另一方面,新闻人们在践行工作之余,越发感到作为社会一份子,理应更加积极地介入事件中去发挥作用。
于是,在双重力量的影响下,新新闻主义以一种更为积极的、也更为主观的姿态得到了新闻人的肯定,并成为一支补充传统新闻业不足的力量。
实际上,不论是何种新闻人,只要身处采访的一线,都要面对两种不同的职业角色选择:是成为一个积极的倡导者,还是一个消极的中立报道者。
基于不同的选择,新闻文本在某种程度上,就与罗兰·巴特口中的可读性文本和可写性文本有了相似之处,前者作为文本的生命界限止步于读者的阅读,而后者则恰恰起步于此。
汤普森所倡导的刚左新闻同样如此。
在他的观念中,新闻人面临的正是“海森堡定律”的悖论,当新闻人以报道的方式进入事件中时,报道本身就改变了事件的进程,因此,与其假装改变没有发生,不如索性更为积极地介入其中。
汤普森本人的成名作《地狱天使》,记述的就是当时一个臭名昭著的黑社会团伙,这些人涉嫌多起谋杀和轮奸案件。
混迹其间,汤普森得以深入报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的融入感,而这种高度的融入,又成为别人质疑其新闻观的把柄。
他用一种带有极其鲜明个人风格的写作方式,展示了黑社会成员的罪行,以致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他的写作侵犯了女性的权益。
然而,一旦涉及到参与、涉及到积极改变,仅仅是新闻文本就成为不太够了,在新新闻主义运动的倡导下,美国的新闻人们开始更加注重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发挥多方协调的作用。
3、新新闻主义兴起的背景强调参与性的新新闻主义,除了新闻业内部的推动作用外,同样也是美国历史文化的产物。
可以说,新新闻主义的兴起与当时美国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密切相联的,反传统、反权威,几乎可说是那个年代的特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乃至整个世界都处在一个激烈变化的时期。
1968年,法国的五月风暴向传统提出了挑战,美国国内的反文化运动也同样对权威表示质疑。
反文化运动的主旨是反社会,宣扬无政府主义,强调个性自由,主张享受现在。
此外,肯尼迪总统的当选和被 刺、性解放、摇滚乐革命、女权运动、黑人运动和马丁·路德·金的被 害,以及越南战争都对美国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同时,随着电视的普及、媒介的活跃,人们了解世界有了更多渠道。
由于新事件的涌现,人们开始感到传统的新闻报道方式已很难满足需要。
而十九世纪开始 兴盛发展的小说因不能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同样难以满足人们了解 新事件的渴望。
加上各报刊之间的竞争和经济运作,有别于传统新闻报道的新新闻主义便应运而生。
(李公昭,胡亚敏)另一方面,从思想发展的脉络上看,这种强调个人风格、不避讳主观性的新闻写作方式,也与资本主义社会对理性个体的崇拜密不可分。
从亚当·斯密开始,劳动分工就沿着专业化的方向无可挽回地发展下去,这让整个社会的原子化程度不断加深,一个又一个陌生的职业名称,让我们在共同经验层面上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越来越弱。
而曾经作为统合新闻人社群的意识形态——新闻专业主义也就不断受到挑战,在这种意义上,无论是汤普森所坚持的刚左新闻主义,还是统而言之的新新闻主义,所强调的都是依赖于新闻记者的个人努力去促成社会的变化。
这种新闻人的“英雄情结”本质上与堂吉诃德当枪匹马冲向风车的举动并无二致。
4、新新闻主义的余韵——网络新闻业作为新新闻主义余韵,网络新闻业,以及前几年较为流行的公民新闻,似乎接过新新闻主义的衣钵,试图发挥新闻人作为“倡导者”的角色功能。
但是,当我们看到《纸牌屋》中佐伊从传统媒体跳入新媒体时,看到的仍是权力人物对新闻人的强力控制。
掌权者通过适时放出重要新闻,作为喂养新闻人的饲料,这一点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我觉得看电影就像喜欢一个,没有什么好与不好。
我觉得这部电影拍得的确是很有感觉,酒啊,不能老像中国这样喝,要想喝的时候喝
我家德普虽然演谁都是他自己以至于被朋友说成垃圾演员,但这种颓圮摇滚的感觉还真就谁也替代不了了,不服来打我。
感觉题材超级棒啊,男主原形就是酷到变成烟花炸上天。
只可惜电影乱七八糟的节奏硬生生给整成了英雄救美的大团圆,看得我一头雾水。
德普叔看到多年好友变成为妹子冲冠一怒愤笔疾书最后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的形象,也会一头雾水吧。
(不知道自己理解地对不对,他们搞摇滚的是这样吗??
)片尾曲好听,波多黎各很美,看完想喝酒想飙车想在狂欢节上尬舞。
琥珀并不耐看,看在她欺负我普叔的份上再减一星。
(垃圾豆瓣,打了四星就不能改成三星了,我就天天来试,看啥时候可以🙂)2017.6.21啊可以了!
改好了,三星了!
✌️2017.6.26
要嘛就把他拍的足够混乱 足够色彩绚烂 这样不温不火 你对得起kemp这样的同音 对得起朗姆 对得起后艾森豪威尔时代 对得起波多黎各吗?!
莱姆酒,加勒比,香艳美女,搞笑桥段,唯独少了疯癫的船长。原来Johnny Depp演着越正常,我们的观影心态就越不正常。
一幅富有尖刻诗意的风情万种的波多黎各风情画卷,以摇曳生姿的手法和镜头语言叙述了一个并不复杂却从1961年到现在都具有现实意义的故事。与其说加勒比海盗之后德普演什么都像杰克船长倒不如说大家看德普演什么都像杰克船长,更不用说站在海边金发灿烂美丽的Heard,我喜欢并享受这部电影。
看到中间,突然有点遗憾是否应该对波多黎各和当时的美国状况先做个简单了解再来看这个片。戴普的魅力还是不用多说。怎么可以接吻的时候那么性感?!
You are a waste of human sperm. ——骂人界的新里程碑……
就算有德普就算有我喜欢的扮相,我也忍不住拖动了快进条。
这个还不错,看了很久烂片了。
They knew the price of everything but valued nothing
导演原来是情泪种情花的男主角啊。真的是一部让人失望的电影,除了名字比较好听。整部电影根本就是流水账嘛,depp也没什么发挥。连有激情的情节都平淡无比。Giovanni Ribisi依旧神经质,我喜欢。
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1961年小说,讲述一个放浪不羁的自由记者在波多黎各的生活。是够混乱的,看得人一头雾水,即使是约翰尼·德普也一样会出品烂片啊。
为什么我喜欢这种懒散的调子。。。
多年後強尼絕對想不到女主會在床單上留下那一大坨
本来抱着很大的希望去看强尼戴普的片子的。可是这片剧情太不明朗,拍了一泡屎,当中我就像弃的,硬着头皮看着强尼和那美妞的表情和曼妙的身姿。听说那美妞是双性恋,片场和强尼大胆调情,唉,英雄难过美人关,难怪这片子那么烂,但最终还是编剧的错。编剧你去屎吧。
除了那妞其他都莫名其妙
缺乏中心,不知所云。女主角很惊艳。
有必要看一下汤普森的同名小说……
这是一部追念式的电影,导演和主角depp都是小说作者汤普森的多年好友,05年作者在家饮弹自杀后depp还花了300美金完成其夙愿,将骨灰放入礼炮打入空中。
预告片爽死了,全片闷死了,除了Amber Heard的意外出场,全片皆尿点。
年代和波多黎各的风情都有,人物一直在喝酒,镜头一直不安定,但是没有《恐惧拉斯维加斯》的癫狂,而是理性地愤青。最大的缺点是由价值观引导故事,而不是由故事带出价值观。
虽有德普,依然看不下去,乱七八糟的